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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行品初

    文为二。一释题。二就文为三下入文解释。初文自为四。初次第者又二。先序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二。先序旧。次义皆下破。初云前略广门等者。纯陀哀叹二品为略门。何者纯陀以无常难常。如来略答。因施获五事常果。哀叹品中以胜斥劣。而获常乐我净。所以二品俱名为果。

    从长寿已下为广门。

    十德聚功者。聚集十功。德在初地已上。专为?劝行人令其慕果行因耳。

    五行明有行者。破云为是二乘行。为是菩萨行名有行耶。

    十德明空行者。破云为是何教空行。为地前。为住前空行耶。又有深州云。圣行品者。上来第一显行。由序下正辨行。行别有三。初尽十德明其随缘造修之行二师子一品明其舍相入证之行。三后迦叶品辨证实成果之行。亦名证实起用之行。随缘造修。外国名准法修成分。舍相入证。外国名难诸放逸入证分。证实成果。外国名慈光善巧住持分。名虽别异。其义不殊。破曰造修之时岂不舍相及证果耶。此用他师之义。如第一卷初已破。

    次破中前明圆极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应也。圆果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失圆。故云不应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尔。

    十德非极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已。

    开空法道者。圣行是开。初地已上毕竟空法之因。不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义理者。天然第一义空理。是则五行皆空。如何判云并是有耶。

    婴儿行不来不去者。若定来定去。不名如来之行。以称理起用。故来无自性。岂非住毕竟空耶。密语亦尔。为皆痛非声闻缘觉所知。

    以闻一句半句见少佛性者。半句谓常住二字及一经于耳。既云见少性。即是妙有。岂独空耶。

    次正释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为行。

    不病故体显者。应云见性故体显。即涅槃义。

    付嘱焚身者。此明后分流通意也。

    次释名中云圣者。具足应云圣行者。

    真不知俗者。别人十住入空时。非不知所破六法界能缘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导。所以智行双辨。法华云佛子行道者。彼即开权显实。

    佛子人多从通者。世人见经中有圣行等。只作一途通释而已。不知经具别圆二意。

    涉有同尘者。从初发心。即以大慈悲熏心。在二十五有。而能拔苦与乐。自行无染。化他不着。故尘不能染。

    所治立名者。示为病行以破他病故也。

    就圆人立名者。如来是圆满人也。

    不住名行者。自行未极。不住分果。以分得故不着。他化亦然。所以自他俱名为行。

    五行一行者。以五一并释故尔。

    三枝本中云乘理自进者。若云教乘行乘则在住前。初住已上。方乘理乘依理进修。名为天行。

    余之四行亦复如是者。依天然理修戒定慧名圣行。从始至终慈悲具足名圣梵行。由圣行故证天然理名圣天行。自除己恶。令他除恶。即圣病行。生己善生他善。即圣婴儿行。余三行具五例尔。

    不可一向者。五行皆具通别二义。

    束散者。只是总别耳。

    上能束散于下者。破意若云一五相即束散自在佛能示之。菩萨因人岂能尔耶。今文正明别圆二行从因至果。但云一即五为舒。五百一为卷。束散而已。于行人有何益。

    四说不说中云不逾一理者。谓不逾法界天然一理。如普贤门法界品弥勒楼阁等。即其相也。

    天之行者。依天起行名天之行。

    行即天故者。由证天然之理。任运契极。当体得名。名行即天。

    为天修行者。住前修行。为显天然之理。故名天行。

    因天行进者。初住已上无功用行。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故云因天行。

    进远指于天者。别人初心即远期初地已上天然之理。而修次第五行。亦得名为天行。

    有通有别者。住前及别远指名通行。住地已上名别行。

    道后自彰者。若菩萨所为通地住已上。如来示现。则在妙觉证后。究竟能为。故名道复后。泽州云。病行一种一向不论。何者是乎。有人释言。前品所论五种之人有病行处。是其病行。彼是声闻缘觉病行。何关菩萨。又前所论离病之行。今此所教治病之行。与前人大别。何得指前。又前品中未标五行。以何义故预说病行。判无斯理。梵行品末阇王忏罪治病之法。应是病行。故下文中世王煞父即是心病。身疮增剧是其身病。佛放慈光治其身病。为说妙法除其心病。治此两病故名病行。问若彼兼论病行。何故偏名梵行品耶。答此例亦多。如上如来性品之中具明多法。题章偏名如来性品。但经立品差别种种。或有从初。或后就后。或有据中。或复当相。非可一定。涉公云。应取前品如来现病品。以为菩萨所学正行。是病行也。下文所说皆是应现。故于下文更不再出。如婴儿行现同婴儿如病行示同有病。依此及以今师判释。故知泽洲未晓病行之义。却将能治之法以为病行。殊背经文。

    先标次第者。今专以次第显不次第所。皆先释次第。次释不次第。泽州云。初先劝学五行。复有一行谓如来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经云专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经专思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来因时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为行者。以大涅槃心从始至终常观涅槃行道。故云以涅槃为行。

    双释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相次而释。先释次第竟。次即释一心双双并科。故云双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猒欣上。

    若从声闻者。一佛灭后四依为声闻。二例如大品。佛在世加诸声闻说摩诃般若。此经亦应然。然终取四依义。

    强遇瞻病者。此用大论文。

    欣厌者。欣涅槃厌居家等。

    经云复有方等者。更别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复有。

    经云妻子等者。是缚着缘。舍宅等是斗诤缘。珍宝等是放逸缘。奴仆等是憍慢缘。象马等是煞害缘。又出家功德经云。若放男女。若放人民。若放奴婢。若自己身出家入道。功德无量无边。假使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毁坏故。若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转示导一切众生。永劫无穷。慧眼之性历劫无坏。无穷无尽毕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终无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残。三提。四提舍尼。五吉罗。若开为六聚者。偷兰遮聚。此聚为因故三。则居第三。若开七聚。此聚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罗篇上。吉罗却为他方便。故云为辨成他。他成故尔。开吉罗为身恶作。口恶说。即七聚也。今经以大涅槃以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于律。

    经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萨。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罗刹喻诸烦恼心。

    经云汝宁煞我者。宁煞我阴身也。

    舍堕经宿忏者。先舍衣竟。经一宿已。明日方忏。今时多分当日舍衣。当日即忏(云云)。

    止观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爱见二种。忏悔亦尔。

    经云则为具足五支者。只于前律仪一盗一淫等上。以大涅槃心持。则具五支。故云坚持。

    根本者。谓四重。由此能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复由五八以为根本。

    经云前后眷属者。十三僧残列在重后为后。眷属。

    所言余者。舍堕已下及诸经所制皆名余戒。何故尔。良犹菩萨于律仪上用大涅槃心修行戒行。以二方便皆为防护根本。名远资成。所以前后俱属方便。

    经云非诸觉者。即是不杂定共戒也。戒体是觉。离恶觉故名觉清净。即通指欲散。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名定共。

    经云护持正念者。即四念处道共戒也。种种方便令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耶见。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名清净。从相似来通属此戒。小乘从燸等。乃至罗汉通名道共。

    经云回向者。佛共持。非诸凡小之所能持。回己与他。回因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

    前后眷属(至)起者。若律中欲趣淫境。初起心时结吉罗罪。身口进趣时结轻兰。至彼摩解结重兰。至并为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结夷。后更起庆快心为后方便结吉罗。第二方便亦尔。下三篇唯二方便轻吉重吉。若正罪成。方便则谢。

    若果兰者。名独头兰。谓用人皮石钵贯下部。嗔心裂破三衣。即结轻果兰。若破僧等则结重果兰。今文则以偷兰遮为前眷属。此语因兰能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为本者。谓不待佛制。性是善恶。名为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须偿命。而障圣果。改须等持。泽州云。根本业清净者。离根本不善业道戒。如不盗不妄语等。

    是前后眷属者。业道前后方便也。

    非诸恶觉者。离八恶觉。一欲二恚。三恼。四亲里。五国土。六不死。七轻慢。八族姓。是也。

    护持正念者。谓修六念助成。

    戒行回向者。用戒求佛也。此亦未能异前五篇并律仪戒摄也。

    与理相应者。以大涅槃心念念与理相应。故名理戒。正令凡人行之。

    经云拘执茸衣者。四分律云。世尊初夜行道。有一老比丘。欲得世尊卧去。世尊至中夜不卧。此比丘即被细黑毛毯于中坐。以怖世尊。世尊种种呵责。

    经云根子等者。十诵律二诵卷第四云。根子者。谓?罗卜芜菁舍楼楼偷楼楼。如是比种根生物。

    茎种子者。谓石留蒲桃杨柳沙勒。如是比种茎生物节种子者。谓甘蔗竹细竹。如是比种节生物。自落种子。谓蓼阿修虑波修卢修伽罗菩提那。如是比自零落生物。实种子。谓稻麻麦大豆小豆偏豆。如是比种子生物。若比丘根种子中根种子想。生中生想。若自断自教破破自烧波逸提。波逸提此云煮烧覆鄣。若不生悔过。能障碍道。余四种子例然。然今经中所列子子即稻麻等也。唯有[序-予+(這-言+(庚-(序-予)))]子名全不同。此由外道耶计。言五生种悉有寿命。嫌沙门释子无慈断命。佛护彼意。制诸比丘不许坏生种子。故得名为息世讥嫌戒。

    象荐者。以象毛为荐。马尾编织为荐席也。

    丹枕者。古人练丹为枕。欲求长生。枕之而卧也。

    拍鞠(巨六反)毛为丸以蹋戏者也。编(??连反)塞(苏代反如法疏记)此起近者。起曹子建。

    爪镜者。以药涂爪咒之。能见吉凶。

    经云护持禁戒者。大论名不缺。持于性戒乃至四重。清净守护如爱明珠。若毁犯者如器已缺无所堪用。佛法边人非沙门释子。失比丘法。得清净戒即论中不破戒。谓持十三无有破损。若毁犯者。如器被裂。善戒即论中不穿。持波夜提等。若有毁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不缺戒即论中不杂戒。论取缺坏不住。故对根本。经取微有缺损。故对不杂。释曰虽持律仪念破戒事。名之为杂。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杂。不析戒即论中随道戒。无著戒随顺谛理能破见惑。无著者即是见真成圣。于思惟惑无所染着。此两约真谛持戒也。

    大乘戒者。即论中智所赞戒不退戒。随顺戒即论中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是约俗谛论持戒也。毕竟戒即论中随定戒。具足戒即论中具足戒。此两戒是随。即首楞严定不起灭定现诸威仪。示十法界像。导利众生。虽威仪起动。而任运常静。故名随定。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

    彼此穷底者。因心即辙实相法界之理。果心亦尔。故云穷底。

    若论报因者。从初发心。为无上菩提而修行者。名为报因。远证涅槃果。名为报果。又总于习因习果。俱名报因。远感大涅槃果。名为报果。习因者。地住前为习因。入住分证法身名习果。又真因所习亦名习因。感大菩提极果常住法身。名为习果。或九或十如法华玄文释。

    今不近不远者。不近非天。不远非极果。即初地住为习果。

    证道同处者。一取同破一品无明。二以圆融别。故同在初地。

    行以自在者。别人十行出假名自在。

    无所畏地者。初地离五怖畏。

    于双义便者。作别圆二种释于经文。

    便俗谛中善果者。正当俗谛体。俗谛中恶果者。此恶为俗所破。

    生死善恶者。牒前俗谛是有边。涅槃人法。牒前涅槃谛是空边。不为此二所动等。

    三障皆除者。分段变易二种三障。故云皆除。

    七财等者。闻者十地听法云持雨。十方佛说法一时能持。故名闻也。信者。深信坚固犹若金刚。即圆因也。戒者。十地所得涅槃戒。经云唯佛一人具净戒。余人皆名污戒者。定者即首楞严等定。进者念念深入萨婆若海。舍者常行舍行。惭愧者。菩萨见佛性了了。故惭第一义天。诸佛是无上行人。愧此胜人。名为愧。

    人开善释定行等者。破意者。念处属慧。只是俱解脱人。双修而发定果。非谓修定圣行人专作四念处观。

    应用八定者。谓反并破也。

    既非根本者。非单根本禅以持胜。是亦有漏亦无漏禅。

    此持胜发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谓入至脐出鼻。照之不乱。知入轻出重。入粗出细。入滑细出涩。入冷出暖。三知息长短。大论五十三云。如旋师旋师弟子知绳长短。四知息遍身。知来无所从去无所至。入不积聚。出不分散。若约根本禅。是粗细住。五除诸身行。若约根本。是未到地。八解解身开仓心眼。即见三十六物。肝如渌豆。心如赤豆。肾如乌豆。脾如栗。大小肠道更相应通。血脉灌注如江河流。内有十二物。脾肾心肺肝胆肠??生熟赤白淡。中有十二。肪膏脑膜骨髓皮肉筋脉脓血。外有十二。发毛爪齿哆(无支反)泪涕唾垢汗便利。故颂云。外现三四丑。身器二六成。中含十二秽。而出入息统。致其闻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一切身行皆休。终不为身而造诸恶。是名除诸身行。若对道品。是身念处。若对根本。心眼初开是觉支。分别三十六物无谬是观支。六心受喜对支。今喜不隐没无垢味。即法喜也。

    七心受乐者。非受乐知乐中三受皆苦无乐名乐支。八受诸心行。是一心支。知众心是一心。不同根本计实一心也。此三对受念处。九心作喜。前喜从三十六物生。此真就心作喜。对二禅。十心作摄。得入一心持。胜有观慧。恒摄喜心。十一心作解脱。对三禅。特胜有观。慧则无爱味。故言解脱。此三对心念处。十二观无常。对第四禅。十三从观出散。对空处。灭三种色。如鸟出笼。故言缘空。言散虽缘空。亦有观慧。十四观离欲。对识处。缘空多则散。散名为欲。特胜观慧。离是散心。十五观灭。对无有处。特胜有观慧观识。若多若少皆无。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非想处。辨识处及无所有处。更有妙定。名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谓涅槃。佛弟子知其离粗烦恼。而有细烦恼。而无爱味。故称净禅。皆名法念处。然今经中据大体为言。亦不具于十六。

    经云谁有是我者。徴责我体。于前所观不净物中。阿谁是我。

    我为属谁者。责我所属。于前不净物中系属阿谁。

    住在何处者。徴我所在。

    谁属于我者。责法属我。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舍观者。然经中且约大体而说不尽。

    具八背者。猒下地及自地净洁。

    五欲舍者。舍离着心。故名背舍。八背舍相。如下经自释。

    除却皮肉者。观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观白骨证相者。除却皮肉。唯观于骨。即是舍相。

    此似九相者。善坏法人修九想观。一胀想。二坏相。三血涂相。四脓烂想。五青淤想。六啖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此人但求断苦。烧灭骨人。急取无学。不欣事观。今菩萨以大涅槃心从。不同于小。

    亦有其义者。由观力故诸禅互发。

    复似胜处观者。一内有色外观色若多若少。约依正二报。一尸为少。二尸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为少等。

    二若好若丑者。善业端正为好。恶业鄙陋为丑。乃至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为好。又八色亦丑。被练为好。好丑皆不净。此两初禅摄。

    三若内无色相外观色。若多若少若好丑。胜知胜见。内灭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丑如前说。

    四胜知见者。此心胜色为色所缚。心能转色故。言胜见者。净不净等皆于己心自在。观解成就。故言胜知。此两二禅摄。复四胜处在四禅中成就。三禅乐多不能转变。就声闻法如此。于菩萨法禅禅转变。大论云。青黄赤白此从实法。璎珞云。地水火风此从修名。互得相摄。此四胜处内外色尽。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转变无有好丑。

    转变见已即问者。若少背舍。观成虽有。先而无佛。既问于佛。捡是大涅槃心。

    修念处能断结者。从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断名此即调停道品也。

    法忍者。达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出经者误者。他云此文应在戒圣行文。

    后定能见机者。此师意云。得法身方能见机为毁戒事圆定意者。此文正明修首楞严相似之定。即戒而定。即定而毁。正明此意。

    得破戒不者。宝亮自初依人虽复信根永立。恶未得真解。欲为利益之道得破戒。不解言。菩萨宁当自堕地狱。不令众生退菩提心。以此因缘可得破戒而不名犯。

    即散而静者。散谓戒也。静即定也。又今文观行位中亦能为之。即是观行住。

    首楞严经云颇有因缘得破戒不者。忽有利他因缘。得破戒不。此是约未知机位。而设此问。经云何者是耶。何者是得毁戒之相。愿佛为我指事说之。

    经云有菩萨知以破戒者。知是知机。若论知机。须在出假位。若论实无爱喜之心。专为护法。凡不知机。亦得为之。今文通于观行已上。方可为破戒。

    事事爽理顺者。于道理之也。

    经云仙豫者。若据如前文云。我宁一劫。若减一劫。堕地狱。由在凡位行菩萨行。以行煞故。施其五百劫寿只由婆罗门至地狱时有于三念。得生甘露鼓国。自身不随[身*僉]在凡位。虽然此利不可一向。

    经云安施已讫者。乘事供养已讫。

    经云令人同于虚空者。意云大乘无有实录。同于虚无。

    开四为十六者。如一谛皆四。谓是苦苦因苦尽苦对之是。四四一十六也。

    大有所关者。今家明四谛等。遍于四教四门。四教四门四悉明谛不同。又遍五味。五味之中被机增减。显密不同。八教盈缩。具如法华玄所明。

    今一往对三藏者。且约初用。生灭四谛义与藏同。名为一往。

    若二往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行四谛。非令同藏对别缘说。

    一实谛者。一实是别人发心所期。故以一实对别合智。

    无所有者。只是能所皆空。

    非境非智者。双非小乘境智也。

    非漏者。非我苦集。

    非无漏者。非小乘道灭。道谛是有为无漏。灭谛是无为无漏。

    非因非果者。苦集是世间因果。道灭是出世因果。今非此等因果。故云也。

    能所合者。无作四谛是所趣。前三是能趣。又前三是能入。无作慧是所入。又若为实施权。实为能出。前三为所出。若开权显实。能即是所。故曰合论。

    略又六者。泽州释四圣谛。略以七门分别。一辨谛异。二释谛名。三谛体。四明次第。五宗计不同。六常无常。七漏无漏。初辨谛异者。谛观有二。一有作修。二无作修有作修者。自共相观对分段生死苦苦因苦灭及灭苦道修四谛也。无作修者。谓无生观对变易生死苦苦因苦灭苦道说无作四谛也。

    第二释名者。有作四谛。取其谛相而观名有作四谛。无作四谛。不取谛相。不作相观。名无作四谛。就有作中总名四谛者。圣是能证。谛是所证。圣之谛故名为圣谛。总名四圣谛者。是带数释也。别名者。逼迫名苦。或无常故苦。或违圣心故苦。苦即是谛名为苦谛。持业释也。或苦是法。谛是苦下行相。苦之谛故名为苦谛。依主释也。集谛者。招集苦故云为集。集即是谛名为集谛。持业释也。或集是苦因。谛是集行相。集之谛故名为集谛。依主释也灭谛者。息三毒火故名灭。灭即是名谛为灭谛。持业释也。道谛者。涅槃城路故名为道。道即是谛。持业释也。无作四谛唯同此释。

    第三出体者。依对治论云。苦谛者。谓诸有漏法有情世间及器世间。俱名苦谛也。苦集谛者。谓诸烦恼及烦恼所生诸业。俱名集谛也。灭谛者。真如境上灭五住烦恼。灭二种生死。是灭谛也。道谛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种。一言说次第。如四正勤虽是同时。遂使前后宣说不同。第二修观次第。如念处先观身。次观受。后观心。最后观法。由此说身受心法。第三入观次第。即如入见道去。先观苦果令生猒慧即是苦谛。次观苦因令其断即是集谛。后观苦灭令忻趣证即是灭谛。最后令观灭苦之道令其修习即是道谛。由观行中如是观察苦集灭道。所以教门如是次第。

    第五宗计不同者。小乘宗中说佛如来王宫生身。是其有漏善业所感。为他烦恼之系缚。如无比女见佛生贪。央掘魔等见佛生嗔。增烦恼漏。名为有漏。由此佛身约苦空无常无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说佛王宫生是佛化身。依本愿力众生善根力。依法身现法如如如如智二种法身之妙用也。体是无漏。道谛所摄。若依金光明经摄论等说。如来报身是凝然常。无有变易。是无作道谛。解脱涅槃即如来身。亦名灭。由此声闻观苦无常无我不净。名为颠倒。准此有作道谛定是无常。无作道谛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无常有作四谛。三是无常。灭谛是常。无作四谛。苦集无常。灭谛是常。道谛有常无常。在佛即常。涅槃无常。第七漏无漏者。有作四谛苦集唯有漏。灭道唯无漏。无作四谛苦集二谛通漏无漏。三界烦恼所不能系。故是无漏。无明住地变易未尽。故是有漏。灭道二谛唯是无漏。此依法相宗释。法华玄文第三卷初已广破讫。若消今经。殊不相应。故具录之。令知同异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尽者。且尽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灭。

    经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经以大涅槃心修于生灭无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为一往。释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释并通。

    现相者。宝亮曰。粗着易为现相。因谢果起转因得果为转相。

    果报显现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见。名为显现。

    因相微隐者。念念之中业相集续。名为转变。集续成就。而相难识。为名微隐。

    见着知微者。见现在知从过去一念无明习集因心起。从微至著者。见现在一念起烦恼而成作业必招苦果。

    皆据现事者。谓三苦八苦也。

    两心转变者。由业招果。从果起业。习续不断。名为两心。又只业力念习续。名为两心。

    六胞增长者。若云五胞。谓二手二足及头。六者。两耳两眼口鼻。又头等六分也。

    种类者。身之种类也。

    年疾增长者。年增长疾增长也。

    杂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种病。名为杂病。

    从外入者。增加旧病名为客病。

    经云恶对者。对来无避处也。

    经云时节代谢者。病时若至。不由于人。要当受之。

    代谢者。今日不病。明日必来。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病为死因。代谢必然。

    经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约事故。更约心法修行以释。诸文皆尔。

    二因互别者。一人好施而煞生。虽有财而命短。一人如放生而悭克。虽长命而贫乏。

    无复善根慧命者。无出世善根财。断常住慧命。

    经云盛阴苦者。若后总七苦。名为五盛。以五阴能盛前七。若别有体者。正约报阴名五盛阴。

    方便五阴非苦体者。从于报阴上起于善恶。即为方便五阴。今五盛阴苦。专约报阴为体。

    今别出此体者。此之报阴不常有于余七。无余七苦。即为五盛阴苦。

    经云观于初生者。以见初入胎时无常生灭等。即是过患。

    如譬生果者。世间生死果也。

    有多荣华者。无论贵贱。而皆自谓以为荣乐。

    菩萨捡责者。汝从何处而来。为自生等耶。

    生果对智者。我乘来也。

    经云各随意云者。任生自还生。任死自还死。故云各随意云。

    经云还其所至者。明此生死本具迷真起妄。今为菩萨观智。捡责返妄。归于小乘。大乘真谛所止。此是三藏菩萨观智捡责。未是归于大乘。

    心已还凡夫乏善者。世善出世善俱乏。

    捡让凡心者。此是生境自述我。先以被菩萨所驱。今亦欲凡心忻于圣知。凡夫苦欲受之。而不肯离。即是让于凡心。不欲受之。

    初欲修般若者。三祇菩萨修般若也。

    有生天果者。应云有人天果。

    深行呵责者。通于八人见地已上菩萨。呵三祇菩萨。

    实有此事者。实有生死事也。

    相续常者。凡夫横计相似相续之寿。

    大庾小庾者。音愈。梁朝时人。父名庾坚。子庾信。信为候景捉去为奴。经十年始得归归父子相见。

    例如责灭者。生住异灭之灭也。

    初地菩萨未免生死者。此约悲增菩萨以释。悲增菩萨入七地。方断分段生死。

    尚不能生死者。明此菩萨达生死即涅槃故。

    生死何能等者。明道涅槃能非生死故。

    磐时者。磐广也。时高也。生死碎散。金刚不能坏。住大涅槃。

    菩萨金刚有十句者。以世人不知。及保著者。多故须十句。

    伤痛乏善法者。谓乏世间善法。

    其路无穷者。生已归死。死已复生。转回无际。故曰无穷。

    十二时者。昼夜冥冥往而无返。

    以内昏故者。唯有无明而无智慧。

    必有来处者。乘业而来也。

    因中说果者。乐是苦因。由乐坏故苦。名为因中说果。

    眴疏者。净名疏引大论云。天眼下眴上眴。今复是一文(立毛)。

    魏王珠者。如春秋中。齐威王二十四年。魏王问齐王曰。王之有宝乎。答无。魏王曰寡人国虽尔。乃有俓寸之玑十枚。照车前后各十二乘。何以万乘之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谓宝与王宝异。有臣如檀子等。各守一隅。则使楚赵燕等不敢辄前。若守窃盗。则路不拾遗。以此为将。则照千里。岂真十二乘车耶。王惭而去。即其事也。

    带中者珠在衣带中也。

    此各为时所重者。只为缘不同。何可会通。?(音策)。

    今昔义乖者。昔说五阴之上有于乐及不苦乐。今日何故说言五阴唯苦无乐。即是相乖。

    观师分为二者。今家用他分文。应云文为二。先作难次答。

    总非者。五盛阴中有于乐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然。

    同据乐缘者。既云色等能为乐缘乐体乐因。何故但云唯苦无乐耶。

    经云若有求者。应云求苦不得。容可纯苦求者皆得。如何说言唯苦无乐。

    经云有人能修行等者。修即不离五阴即是五阴有乐。何故说无乐耶。

    今具举六根者。如树提伽于人中受天报。故知六根所对不无乐也。

    经云持戒则为乐等者。难意者。诸乐皆不离五阴世尊何故说五阴无乐。

    重结小乘者。二乘菩萨皆由昔日观阴而得于乐。今日何故说云唯有于苦。

    叹其所问者。由汝问故则知我。昔是随他意语。今是随自意语。汝若不问。众生不知。所以叹之。

    五难玄解者。但答众生于下苦中横生乐相。既云横生乐缘。乐体乐因皆是横生想耳。

    不复相违者。昔但随他说有于乐。若随自意。今昔俱苦。故不相违。

    还难佛解者。难佛说坏苦中有乐受之义。

    佛意以轻为下者。佛则通以人中已上五盛阴坏苦中轻微为下。只犹昔日随顺众生说有于乐。实是众生横计乐想。迦叶则将三途尤重为下苦应有乐想为难。此即名为以重为下苦。

    三途之中应有乐想者。迦叶谬领意者。下苦实无于乐。

    世尊何故说有若言者。则是错说所以更倒并之。

    据事难者。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应已是乐。若不是乐。何故说言于下苦而有乐想。世尊答之。义则不然。如人应受千罚。初一下竟。余者尽放。名为于下苦中而生乐想。汝言初一下竟是乐想者。是横计耳。

    汝何谬领者。前领既谬倒并亦非但然其千罚之难。是汝横计。余二并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领者。前若不领。佛不应述。验其佛述。知此是领。

    道理如然者。今是随自意说。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点三受者。点谓点示也。

    单点者。一苦对一受也。

    无常所侵者。念念迁流。即是行苦。

    并皆诤论者。若不达随他说。自今昔起缘之说。但计有无。只增诤论。

    更饰其辞者。更广前问疑。从诸佛世尊久于无量下。是饰辞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谓缘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缘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无缘。

    经云能为乐因者。随情之乐因也。缘既不定。世间之物能为苦乐二缘。不可定执。故云也。

    经云菩萨能知是苦因乐因者。菩萨解苦无苦而为乐因也。

    圣行品中

    经云是阴因缘者。谓六因缘也。

    系地之惑者。爱为九地之惑。

    华严云等者。上半明苦谛。何者。由达业烦恼之因。不生不灭。苦果之谛。本自无生。此即无生之苦谛。故云无所住也。

    无明下明集谛。无明之体。实无彼此亦无去来。故云无所行。而复十界众生无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间此即无生之集。

    又十二缘等者。达十二因缘不生不灭。一切众生等有。方名集谛。

    若十二因缘下。明凡夫是集非谛。

    是爱阴身者。从阴起爱而成作业。还感未来果。即是还受阴身。

    经云堪忍专著者。忍谓忍受。爱着不舍。故云专著。

    经云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

    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嗔。常爱兵器。

    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灸也。

    为脱重苦者。如于下苦横生乐想是。

    经云分别挍计者。耶推横计。遍一切境。而生爱着。故名无边。

    菩萨对二乘简者。此是大涅槃地住已前菩萨。

    若复随情至俗者。此约出假。故得俗名。

    四经者。缘起经说。业能庄世。随业受报。论义说憍慢心。故流转生死。俱舍论云。解为何义。颂云。解六三和生。谓眼相应斛。乃至意识相应解。解对虽一。据识分六。三和生者。释解义也。谓根境识三和合所生。能有解对。致令外解炽然流转。

    缘此识心下。释无明为因。可知。

    四识住者。俱舍疏云。如经言。识随色住。识随受住。识随想住。识随行住。四是所住。识是能住。故名四识住也。

    经云诸因缘者。指前憍慢等。非不为苦因。要因于爱以为根本。

    经云大臣眷属者。譬前文业及憍慢等。

    经云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如大论云。身子施眼为他脚蹈。以爱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一亦名贩圣。非全属凡。

    四谛中间者。生灭四谛中间也。妄生死用。无生慧忘。前生灭苦集。即成无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无生慧忘生灭道灭。即成无上道灭。

    第二三四者。无生无量无作三番。皆以前生灭四谛为境。故于此中断简。

    若见有苦下出生灭相。既解苦下达生灭。即无生集从苦生者。先举生灭集相。既解苦下达生灭集。即无生集谛。灭本不然。即生也。谓灭本无生也。

    二边无生者。从世间下出二边相。生灭苦集为有边。生灭道灭为空边。故云出世因果。

    亦复如不生其意无量者。谓于生灭四谛。而达无量无作。此之四种遍于五时。增减随机。盈缩不等。来至今经。皆以大涅槃心。修成归真实圆常性海。故云也出第三番者。亦只于生灭无生即达无量无作二番之相。为下文广释。故不委论。

    旧本者。谢公未治本也。

    此于二乘等者。此即凡夫于二乘与之同有谛。夺之凡位但有苦而无谛。

    唯二乘与菩萨道灭者。藏菩萨同二乘修观。但简二乘。则兼菩萨。故别出通教。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萨修观。但赞菩萨之胜。则兼二乘。亦不别出。

    断章门者。谓能断也。

    离章门者。三藏灭谛从所离苦集得名也。

    菩萨具知德者。菩萨具于智断二德。方名灭谛。而复四等四德俱备。故注云云。

    常无常者。常即耶常。无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粗细之物者。世间因果善法为粗。出世因果善法为细。

    经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别。生死之法无常有为。涅槃之法常而无为。又苦集有为喻闇。灭道如灯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约依正分别。众生正报。物是依报。谓有苦集名众生有。灭道谛名非众生。于依计实有名为物观为无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乐及烦恼等约因果分别。物苦乐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烦恼及业。即是苦集为生死因。非烦恼及非业。即是道灭为涅槃因也。

    四实非实等理行分别。真谛名实。世谛不实。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谓道灭世善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无知等智谛分别。圣慧是知即道谛智。凡谛无知即苦集智。陀罗骠主谛。求那依谛也。又陀罗骠者。外道道谓谛真实王义。非陀罗骠者。今道谛不同外道骠也。求那亦然。

    六见非见等约根境分别。见谓慧眼。非见谓凡夫肉眼。色谓苦集之境。非色谓灭道之境。

    七道非道等约行解分别。道谓道品之行。非道谓凡夫外道所行。解谓出世智解以导行。非解谓苦集世间智解不能导行也。一一皆须合于譬中闇及灯明也。

    庄严(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义。即俗谛也。

    经云如是等经者。指前十四经也。

    经云文虽错谬者。以昔望今。今则错谬。以今望昔。昔则错谬。如来久离。不应尔耶。

    欲问者。汝若不作如是问。不知道品名异而体同。因此能破未来众生疑网。所以叹之。

    会齐故理同者。一十四经。悉是道者。但是随机别说。莫非并是能治治于所治因果契灭理。故云理同。

    经云水不在例者。水名虽多。而道品水体唯是一。故云不例。

    经云随良医教者。随八正道教也。

    云无量水名者。水名虽异。与本道品水一。

    经云然不离金者。不离八正道金也。

    经云复说三种者。若小乘中见道八忍。是见非智。推求名见。决断名智。尽无生智是智非见。于境决断。故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见。释法名慧。是一切道体。此三同慧心也。

    经云身证者。于彼那含罗汉人中得灭定者。说为身证。

    经云三正念者。谓得供不高。逢毁不下。不供不毁。亦不生痴。

    经云木火者。所烧虽殊。能烧只一道品火。

    经云以是义故(至)道分者。昔随物忻好他缘不同。道品之名亦复非一。今会异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施开之意。

    无量无量者。一一谛皆具恒沙佛法。故名无量无量。

    会通四谛者。即古人料简。文意云。前四谛体狭。今演狭令广。谛无别体。今即破之。经中自云。非是声闻缘觉所知。如何会得同耶。

    摄法一尽不尽者。前摄不尽。今方得尽。破云文虽若是。为是何教尽不尽耶。故今不用。

    名同义异者。大小四谛名同。而有量无量义异。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观虽巧。所破苦集所证道灭与藏不殊。为此义故。同名有作。

    经云安隐快乐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隐。

    经云唱言不说者。若不说者。应有五谛。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谓声闻缘觉上智二人。谓菩萨佛。

    无量法门(至)眷属者。四四一十六门。道品不同。门门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识等药法而严无量。名为眷属。

    得解脱时者。解脱正是灭理涅槃。既有解脱法身般若悉具。言无量解脱者。十六门解脱。不同名称。

    同异者。四谛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谛相异。

    盖人天善者。一切众生常为三途阴盖。人天之盖多在三途。少得人天。

    菩萨阴等者。菩萨阴为能盖。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萨阴双是者。自行双照。

    苦乐化他亦然。名为双是。

    佛阴双非者。若事若理无非法界。又非于真法爱。名为双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于尘不起贪名戒。于违顺尘不起爱恚名忍。眼根所观诸尘念念常与诸波罗蜜相应名进。睹尘时了尘空寂。不为尘所动名禅。眼见色时分别十法界苦乐差别不同。皆令会入平等法界。名般若。余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尔。

    诸经(至)平等者。无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经云。眼为寂静门等。

    菩萨之入入亦乐亦苦门者。自证入空故乐。化他入假故苦。

    诸佛之入者。苦乐无非法界故。

    菩萨眼界性分等者。见色空时。不能即假。见假时不能即事。中双照双非。

    坏善坏定者。坏世善及坏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坏因等者。坏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萨之色者。坏二十五有。有及坏二乘空。

    无漏云云者。二果阴欲爱六品觉无漏三果。除欲爱九品觉无漏。乃至支佛皆尔。故注(云云)。

    即觉不觉等者。此即一体三宝。觉即佛。不觉即法。双非即一体。僧与法界理和故。

    又知识是分别者。二乘但知六识。而不知七八等识。饮苦苦果也。食毒集因也。

    六道之爱(至)因缘者。六道展转相生。常受后有。

    无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已上名无等等色。远则等觉名无等等色。谓法身妙有之色。

    无与等者。初住已上菩萨能等此色。故名无等等色。

    差已还生者。六道之中虽暂破得四趣受人天报。人天报谢还堕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断下八地惑。后还堕落。名为差已还生。

    灰断不起者。沉空滞寂不能出假。名为不起六道之道。

    离善之恶等者。人天与四趣。更互轮回。故尔。

    动见修道品等者。若观生死身不净。乃至观心无常。破折诸见。彼于道品。是名见动而修道品。即三藏意也。若体达诸见。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于见不动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净后修于净。乃至初修无常。后修于常。此即亦动亦不动诸见而修四荣道品。即别教意也。若即不净即修非净非不净。双照净不净。乃至即无常。修非常非无常。此即非枯非荣。于其中间。入般涅槃也。故今经云。从初发心。常观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脱。名百斤金。烦恼即菩提。名首楞严三昧。修治于心犹如虚空。亦名王三昧。此即非动非不动诸见善修道品。即圆教意也。故四念处文云。只一刹那心。即是因缘生法。因缘心生灭。即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缘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缘心假。是别三十七品。因缘心中非空非假。即圆三十七品。只是一念。若横无边际。若竖无穷尽三谛源。故云一切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论云。声闻经法相理弱。故须三印。治破爱观无常。治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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