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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我每次来罗马似乎都是淡季。八九月份的时候,我时常会在去某地的途中到罗马住上几日,重访一些去过的地方,看一些看过的画作。它们跟过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深得我的喜爱。那时天气非常炎热,城里的人终日在科尔索大街来回闲逛。国家咖啡馆的小桌子旁坐满了人,他们一待就是好几个钟头,每个人前面都放着一个空咖啡杯和一杯水。你会在西斯廷小教堂看到一些脸晒得通红的金发德国人,他们穿灯笼裤,衬衫的领口开着,准是背着背包从意大利满是尘土的道路上走来。圣彼得教堂时常有一小群虔诚的信徒,他们风尘仆仆,却十分热切,从遥远的国度来此朝圣(旅行费用都涵盖在内)。他们归一位神父管,说奇怪的语言。广场旅店很凉爽,适合休息。空旷、昏暗的公共休息厅十分安静。到了下午茶时间,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军官同一位明眸善睐的女士坐在休息室里喝着冰柠檬茶,他们亲昵地交谈着,声音虽小,节奏却很流畅,丝毫没有给人疲惫的感觉。你回到自己房间看书,写信,两个小时下来后,发现他们还在交谈。晚饭前,有几个人悠闲地进了酒吧,但大多时候那里都是空荡荡的,酒保有时间会给你讲他远在瑞士的母亲和他在纽约的经历,而你则会和他谈生命、爱情和昂贵的酒价。

    这一次,我也发现旅馆里的客人很少。接待员把我带到我的房间,还说旅店已经客满了。但当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回到楼下的大厅时,我熟识的电梯操作员告诉我,旅馆里只住了十来个人。天气很热,我这次在意大利旅行了很久,现在很累,便决定在旅馆里安安静静地吃个饭,早点睡觉。我走进宽敞明亮的餐厅时已经很晚了,但只有三四张桌边有人用餐。我满意地环顾四周。在一个对你来说并不陌生的大城市里,独自一人待在一个空荡荡的大旅馆,真是相当惬意。这给人一种愉快的自由感。我感到我的精神之翼喜悦地颤动了几下。我在酒吧里待了十分钟,喝了一杯干马提尼,又点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我累得四肢发沉,但我的灵魂对食物和美酒做出了快乐的回应,我只觉得特别轻松。我喝了汤,吃了鱼,脑子里充满了愉快的想法。我为我当时正在创作的小说构思了一些零星的对话,想象着各个人物的活动。我念叨着小说里的句子,它的味道比葡萄酒还要甘美。我开始思考,要把想象中的那个人描述出来,让读者见到你所见的那个人,真的很困难。对我来说,这一直是创作小说最困难的一部分。当你逐一描述一个人物的面部特征,读者真正得到的是什么?我想他们什么也看不到。然而,一些作家会描写某个突出的特点,比如邪恶的微笑或狡黠的眼睛,并对此加以强调,这个办法虽然有效,但也只是回避了这个问题,并没有将其解决。我向四周看了看,不知道该如何描述坐在其他桌边的人。有一个男人独自坐在我对面,为了练习,我问自己应该怎样描写他。他是个瘦高个儿,我认为用四肢柔软灵活这个说法形容他很合适。他穿着一件晚礼服和一件硬胸衬衫。他有一张相当长的脸和一双浅色的眼睛,留着一头浅色稀疏的鬈发,太阳穴处光秃秃的,没有头发,而这为他的额头增添了几分贵气。他相貌平平,嘴和鼻子十分普通,胡子刮得很干净,天生白皙的皮肤晒得很黑。从外表看来,他挺有学问的,只是略有些平庸。他看上去好像是个律师或大学教师,看起来似乎打高尔夫球打得很好。我觉得他很有品位,博览群书,在切尔西的午宴上,他会是一位非常讨人喜欢的客人。但是,我确实想象不出如何用几行字就把他描绘得生动、有趣、准确。也许最好抛弃其他,专门写他所具有的那种相当疲乏的特点,毕竟这是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我看着他沉思。突然,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冲着我僵硬但彬彬有礼地微微鞠了一躬。我有个可笑的习惯,一吃惊就脸红,现在我感觉到我满脸通红。我真的被吓到了。我盯着他看了好几分钟,好像他是个傻瓜。他一定认为我非常粗鲁。我尴尬地点点头,把目光移开。幸运的是,这时服务员为我端来了饭菜。据我所知,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我问自己,他鞠躬,是因为我一直在瞧他,使他认为他在什么地方见过我,还是因为我真的认识他,却完全不记得了。我并不擅长记住人的样貌,在这件事上,我也情有可原,毕竟他长得太普通了。到了晴朗的礼拜天,在伦敦周围的每一个高尔夫球场上,都能看到十几个这样的人。

    他比我先吃完饭,然后站起来,在出去的时候停在我的桌旁。他伸出手来。

    “你好。”他说,“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没认出你,并不是假装不认识你。”

    他的声音很好听,只有牛津大学才能培养出这种语调,而许多从未到过那里的人也都纷纷模仿这种口音。很明显,他认识我,也很明显,他不知道我不认识他。我也站了起来,他比我高得多,只能俯视我。他有点儿无精打采,微微弯下身子,这更让我觉得他隐隐带着一丝歉意。他有点儿居高临下的优越感,同时又有点儿腼腆。

    “要不要和我一起喝咖啡?”他说,“就我一个人。”

    “我很乐意。”

    他走开,而我仍然不清楚他是谁,也记不起我在哪里见过他。我注意到他有一点很奇怪。在我们短短交谈那几句话的时候,在我们握手的时候,在他点头离开的时候,他脸上连一丝微笑都没有。我更仔细地观察他,发现他也有他英俊的地方。他五官端正,灰色的眼睛很漂亮,身材也很匀称,但我觉得他这个样子很无趣。要是换作傻女人,可能会说他很讨人喜欢。他会让你想起伯恩-琼斯[爱德华·伯恩-琼斯(1833—1898),英国画家、图书插画家、彩色玻璃和马赛克设计师。]笔下的骑士,虽然他的块头比较大,而且也没有迹象表明他患有折磨人的慢性结肠炎。你会觉得他穿化装舞会的服装很好看,可等你亲眼看到他穿那种衣服,才会发现他有多可笑。

    过了一会儿,我吃完饭,走进休息室。他坐在一张大扶手椅上,看见我进来,他叫来了侍者。我坐了下来。服务员走过来,他点了咖啡和餐后甜酒。他的意大利语讲得很好。我琢磨着怎样才能在不冒犯他的情况下问清楚他是谁。人们要是发现对方没认出自己,总是感到有点儿不安,他们都觉得自己非常重要,一旦发现他们对别人来说是多么微不足道,就会深感震惊。不过,听到他那口流利的意大利语,我终于想了起来。我不仅记起了他是谁,也想起我不喜欢这个人。他叫汉弗瑞·卡拉瑟斯,在外交部担任要职,不过我不清楚他负责什么部门。他曾在不同的大使馆工作过,我猜想他之所以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是因为他曾旅居罗马。我真愚蠢,没有立刻看出他是干外交这一行的。他身上具有这个职业的所有特征。他那彬彬有礼之中还带着几分高傲,这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为的是博取公众的支持。他还很冷漠,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外交官并不是普通人,但因为其他人不明白外交官的特别,他便会不安和害羞。我认识卡拉瑟斯很多年了,但很少和他见面。午餐聚会时,我只与他寒暄两句;在歌剧院,他也只是对我冷冷地点头致意。人们都认为他很聪明,他当然是个有教养的人。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之前没想起他是谁,简直不可原谅,毕竟他最近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短篇小说作家。他的小说首先发表在由好心人士时不时创办的杂志上,这些杂志是为了给聪明的读者提供一些值得注意的好文章,等到没人关注、不畅销时,这些杂志就消失了。杂志的发行量很少,但通过这些印刷精美的杂志,卡拉瑟斯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后来,他的小说正式出版,书一经上市就引起了轰动。我很少在周报上看到如此一致的赞扬。很多报纸都专门开专栏称赞该书,《泰晤士报》的文学副刊并没有将对这本书的书评与对一般小说的书评放在一起,而是和一位杰出政治家的回忆录并列。评论家们声称汉弗瑞·卡拉瑟斯是夜空中的一颗新星。他们称赞他的卓越与敏锐,他微妙的讽刺的语言艺术和他的洞察力。他们称赞他的风格,他的美感和小说的氛围。他们说,总算有一位作家把短篇小说写得这么好,让并不擅长此类创作风格的英语国家在这方面扬眉吐气了一回,还说他的书是一部英国人引以为傲的作品,能与芬兰、俄罗斯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最佳同类作品相媲美。

    三年后,汉弗瑞·卡拉瑟斯出版了他的第二本书,评论家们对这段间歇期表示满意,称他不是那种为了钱而出卖自己天赋的雇佣文人!评论家们经过这段时间都冷静了下来,于是这本书得到的赞美不如他的第一本书多,但依然反响热烈,足以使那些靠笔杆子养活自己的普通作家高兴了。毫无疑问,他在文坛获得了稳固的地位和很高的名声。他最受好评的小说是《剃须拖把》,所有最好的评论家们都指出,作者仅用三四页纸的篇幅,就能以生动精彩的语言描写出了理发师助理的悲惨灵魂。

    他最著名的小说,也是他篇幅最长的一部作品,名叫《周末》。他的第一本书就是以这篇小说题目命名的,讲述了一些人的冒险经历。这些人周六下午离开帕丁顿车站,与朋友们住在塔普洛,周一早上返回伦敦。这个故事情节微妙,以至于很难确切地知道发生了什么。其中一个年轻人是某位内阁大臣的政务次官,差点儿向准男爵的女儿求婚,但他最终没有这么做。另外两三个人到河上划船。他们都用隐晦的方式说了许多话,但没有一个人把话说完。书中用省略号和破折号非常微妙地表示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书中有很多关于花园里的花的描写,还刻画了雨中泰晤士河的美丽景色。这一切都是通过书中那位德国家庭教师的眼睛看到的,大家都认为卡拉瑟斯用相当有趣的幽默手法,表达了家庭教师所见到的一景一物。

    汉弗瑞·卡拉瑟斯的两本书我都读过。我认为了解同时代的作家在写些什么,是一个作家的工作之一。我非常愿意学习,还以为会在卡拉瑟斯的书里发现一些对我有用的东西,结果却大失所望。我喜欢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的故事。我喜欢故事有寓意。我认为他书中的氛围很好,但只有氛围而没有其他东西,这就好像只有画框没有画一样,于我而言没有多大意义。但也许是因为我自身的缺陷,我看不到汉弗瑞·卡拉瑟斯的优点,如果我刚才在描述他最成功的两部小说时兴致寥寥,那可能是因为我的虚荣心受到了刺激。我十分清楚,在汉弗瑞·卡拉瑟斯看来,我就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我确信他从来没有读过我的作品。我的书很受欢迎,这足以使他相信他没有必要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有那么一段时间,在他引起如此大的轰动后,他自己好像也要面对那样的耻辱,但很快,公众似乎根本理解不了他那些深奥的作品。我们永远无法判断知识界的规模有多大,但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出,有多少知识分子愿意出钱资助他们珍视的艺术。有些戏剧质量过高,不能吸引商业剧院的主顾,但可以吸引一万名观众,而那些读者很难理解的书能卖出一千二百本。尽管知识分子对美非常敏感,但他们却更喜欢去商业剧院,更喜欢从图书馆里借书看。

    我相信卡拉瑟斯并没有为这些事苦恼。他是个艺术家,也是外交部的一名职员。他已经是一名知名作家了,他对俗人不感兴趣,再说了,如果他的书卖得好,说不定还可能毁了他的事业。我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使他邀请我喝咖啡。他的确只有一个人,但是我觉得他会满足于与自己的思想为伴,而且,我绝不相信他会认为我能说出引起他兴趣的话。尽管如此,我还是看出他在尽最大努力装出和蔼可亲的样子。他提起了我们上次见面的地方,我们聊了一会儿我们在伦敦都认识的朋友。他问我为什么在这个季节来罗马,我解释了一下。他主动透露他是那天早晨从布林迪西过来的。我们的谈话进行得并不轻松,我打定主意,只要有机会,我就礼貌地起身离开。但不久,我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拼命不让我找到这样的机会。我很惊讶,便开始琢磨其中的缘由。我注意到每当我停顿不说话时,他就会提出新话题。他想找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好留住我。他竭力使自己显得亲和。他当然不会孤独,他是个外交官,自然认识许多人,他本可以找那些人陪他度过这个晚上。我奇怪的是他为什么没在大使馆吃饭,即使是夏天,那里也一定有他的熟人。我还注意到他一直没笑过。他说起话来很急切,好像害怕出现哪怕是片刻的沉默,而他的声音能阻挡他的大脑去想某件折磨着他的事。这可真是怪事一桩。我不喜欢他,而且和他在一起多少使我感到厌烦,但我还是不禁对他产生了一点儿兴趣。我用锐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在他那浅色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只遭到追捕的狗才有的那种畏缩神色,尽管他的五官端正,表情彬彬有礼,但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我被搞糊涂了。我脑子里闪过十几个荒唐的念头。我并不特别同情他,我就像一匹老战马,一嗅到战争气息就来了精神。我刚才还觉得很累,但现在我变得警觉起来。我的感觉伸出了触角。我突然注意到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和他的每一个手势。我起初还以为他是在写剧本,想听听我的意见,现在我可不这么想了。说来也怪,这些文人雅士总是屈服于舞台脚灯的魅力,而在他们眼里,我们这样的人就像工匠,他们虽然对我们的能力不屑一顾,却并不反对从我们这里收获一些技巧。不,不是那样的。一个男人只身在罗马,又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是很容易陷入困境的,我问自己卡拉瑟斯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想摆脱却又摆脱不掉,还偏偏不能去大使馆寻求帮助。我早就注意到,这个理想主义者有时在情欲这件事上是很轻率的。他去寻找爱情的地方,有时会有警方突袭。我在心里窃笑。当自命不凡的人陷入为难的境地,连神也会发笑。

    突然,卡拉瑟斯说了些令我震惊的话。

    “我非常不开心。”他低声说。

    他毫无预兆地说出了这句话。他显然是认真的,他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像是在哽咽。我无法形容听到他说这句话时我是多么震惊,这种感觉就好像当你拐过街角,突然迎面吹来一阵大风,把你吹得喘不过气,差点儿就倒在地上。这太出乎意料了。毕竟我对眼前这个人并不了解。我们不是朋友。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把他看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令人惊奇的是,一个如此自制、如此彬彬有礼、习惯了文雅社会习俗的人,竟然向一个陌生人坦白心声。我天生沉默寡言。无论我遭受了什么痛苦,我都不会把我的痛苦告诉别人,那样我会感到羞愧。我不禁打了个哆嗦。他的软弱激怒了我。一时间,我满腔怒火。他竟敢把他灵魂的痛苦强加给我?我真想大声问他: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但我没有这么说。他蜷缩着坐在大扶手椅上。他那庄严高贵的面容,使人想起维多利亚时代一位政治家的大理石雕像,此刻却奇怪地皱成一团,脸也耷拉下来,看上去像是要哭了。我犹豫了,动摇了。他刚才说话时我的脸通红,现在我感觉我的脸变得刷白。他挺可怜的。

    “非常抱歉。”我说。

    “我和你说说这件事,你介意吗?”

    “不介意。”

    现在可不是多话的时候。我想卡拉瑟斯大概四十岁出头,体格健壮,拥有运动员的身材,举止间透着自信。现在,他看上去老了二十岁,干瘪得出奇。他使我想起了我在战争中见过的死去的士兵,死亡让他们变得很渺小。我有些尴尬,只得把目光移开,但我觉得他的眼睛在寻找我的目光,于是我把脸转回去。

    “你认识贝蒂·韦尔顿-伯恩斯吗?”他问我。

    “几年前我常常在伦敦见到她,最近没见过。”

    “她现在住在罗兹岛。我刚从那里来。我一直和她待在一起。”

    “啊?”

    他犹豫了。

    “恐怕你会觉得我这样跟你说话太奇怪了。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如果我不找个人聊聊,我会发疯的。”

    他之前点了一杯双份白兰地咖啡,现在叫来服务员,又点了一杯。休息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之间的桌上有一盏带灯罩的小灯。这里是公共场所,他说话的声音很低。这个地方给人一种奇怪的亲密感。我不能把卡拉瑟斯对我说的话逐一复述出来,毕竟我根本记不住,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讲更方便。有时他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好猜测他的意思。有时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意思,在我看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比他看得更清楚。贝蒂·韦尔顿-伯恩斯很有幽默感,可他一点儿幽默感也没有。我看出了许多他没有注意到的事。

    我见过她很多次,但我对她的了解主要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她年轻时在伦敦的小圈子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当时,在我见到她本人之前,就听说过许多关于她的事。我第一次见她,是战后不久在波特兰区的一个舞会上。那是她名声最响亮的时候。你随便打开一份画报,都能看到她的画像,而她那疯狂的恶作剧则是人们谈话的中心内容。那一年,她二十四岁。她的母亲早已去世,她的父亲圣埃尔斯公爵年事已高,手头没几个钱,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他的康沃尔郡的城堡里,她和一个寡居的姑妈住在伦敦。战争爆发时她去了法国。那时她十八岁,在基地医院做护士,后来负责开车。她参加过戏剧巡演,为士兵演出。回国后,为了做慈善,她在舞台上扮静态画面,举行慈善拍卖,在皮卡迪利大街卖国旗。她不管干什么都被广泛宣传,她每做一件事,都会留下无数照片。我想她一定非常开心。但是,战争结束了,她更是尽情享乐。那时每个人都有点儿不知所措。年轻人摆脱了五年来一直压迫着他们的负担,便开始纵情于一场又一场疯狂的冒险。

    贝蒂也是其中一员。有时,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他们的故事被刊登在报纸上,她的名字永远出现在标题里。那个时候,夜总会刚刚开始兴盛,成为她每天晚上必去的地方。她过着忙碌而欢乐的生活。只能用老套的词语来描述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本身就很老套。说来也怪,英国公众就是偏爱她,只要是在不列颠群岛,一提起贝蒂小姐的大名,简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去参加婚礼,女人们围着她。在首演之夜,楼座里的观众都为她鼓掌,她就像一个受欢迎的女演员。女孩们模仿她的发型,肥皂和面霜的制造商付钱买她的照片为产品做广告。

    当然,那些无趣又古板的人,那些对旧秩序念念不忘并为之感到遗憾的人,对贝蒂可没有好感。他们嘲笑她经常出现在聚光灯下,说她动不动就吹嘘自己,说她淫荡、好酒,还说她抽烟太多。我得承认,根据我听到的她的那些事,我实在对她这个人提不起好感。我瞧不起有些女人从战争中取乐,还借此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厌倦了报纸上刊登的人物照片,照片上的人或在戛纳漫步,或在圣安德鲁斯打高尔夫球。我一直觉得这些所谓的“聪明的年轻人”非常乏味。在旁观者看来,这种恣意享乐的生活是那么枯燥和愚蠢,但道德家若是对其进行严厉的评判,就太不明智了。若是气这些年轻人过这种生活,气他们像一窝小狗漫无目的地到处乱跑打滚,追逐自己的尾巴,那就太荒唐可笑了。如果它们糟蹋了花坛,打碎了瓷器,还是宽容地原谅吧。有些小狗不够机灵就被淘汰了,其余的狗长大后就会很听话,讨人喜欢。他们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青春的活力罢了。

    活力是贝蒂最突出的特点。她浑身洋溢着生命的冲动,光芒四射,使你眼花缭乱。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第一次在晚会上见到她时,她给我留下的印象。她像极了酒神巴克斯的女祭司。她尽情地跳舞,逗得你哈哈大笑,一看就知道她沉迷音乐,享受年轻的肢体做出的动作。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由于动作有力,头发显得有些凌乱。她的眼睛是深蓝色的,如同凝脂一样的皮肤泛着玫瑰色。她很漂亮,但没有美人的冷漠。她经常大笑,就算没有大笑,嘴角也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她的眼睛闪烁着快乐和生命的光芒。她如同众神农场里的挤奶女工。她具有人类的力量和健康,可是她举止独立,高贵而坦率,颇具贵气。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她给我的印象,虽然她那么单纯,那么自然,但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自己的优势。我想,要是有机会,她一定会摆出一副高贵的派头来。她对每个人都很有吸引力,尽管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但在内心深处,她觉得世界上其他的人都不重要。我理解为什么伦敦东区的女工们崇拜她,为什么数十万人只看过她的照片,就认为她是自己的好朋友。我被介绍给她认识之后,我们聊了几分钟。看到她对我那么感兴趣的样子,我真是受宠若惊。你很清楚她见到你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高兴,她听到你说的话其实也没有那么开心,但是你依然认为她吸引力十足。她有一种天赋,能够跳过初识时尴尬的阶段,虽然你认识她还不到五分钟,但她可以让你觉得你已经认识她一辈子了。过了一会儿,有人把她从我身边拉走去跳舞,她急切又幸福地投入舞伴的怀抱,她刚才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时也是这样。两周后,我在一个午餐时间遇见她,惊奇地发现她还清楚地记得我们在舞会上都谈了些什么,当时是那么喧闹,而且我们只聊了十分钟。她确实是一个很有社交风度的年轻女子。

    我向卡拉瑟斯提起了这件事。

    “她可不傻。”他说,“没几个人知道她有多聪明。她写过不少出色的诗歌。因为她太无法无天,太鲁莽,又从来不在乎任何人,人们才会认为她没有头脑。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的。她的脑子好使得很。你绝对想不到她会有时间看那么多书。我想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的那一面。周末我们常一起去乡下散步,在伦敦我们开车去里士满公园散步、聊天。她喜欢花、树和草。她对一切都感兴趣。她懂得很多,是个非常理智的人。不管是什么话题,她都能聊。有时我们在夜总会见面,她喝下一两杯香槟就醉了,那时候,她就成了派对的生命和灵魂,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不禁会想,别人如果知道我们几个小时前进行了那么深刻的谈话,该有多么惊讶。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对比。她的身体里似乎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

    卡拉瑟斯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连一丝笑容都没有。他语气哀怨,就像在说有个人过早地死去,离开亲朋好友,再也不能与他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疯狂地爱上了她。我向她求了六次婚。我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成功。我只是外交部的一个小职员,但是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她拒绝了我,但每一次都没有伤害我。这对我们的友谊没有任何影响。你知道的,她真的很喜欢我。我给了她一些别人给不了的东西。我一直认为她喜欢我超过喜欢其他人。我为她疯狂。”

    “依我看,为她疯狂的人可不少。”我不得不说些什么,只好接了这么一句。

    “当然有很多人。她经常收到情书,写信的都是她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男人,这些人中有非洲的农民、矿工和加拿大的警察等。各种各样的人向她求婚。她可以嫁给任何她喜欢的人。”

    “听说还有皇室成员向她求婚。”

    “是的,她说她受不了那种生活。后来,她嫁给了吉米·韦尔顿-伯恩斯。”

    “这件事让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

    “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可能见过他,但没什么印象。”

    “他是不会给你留下印象的。他是世上最不起眼的人了。他父亲是北方的一个大制造商,在战争期间赚了很多钱,买了一个男爵爵位。他这个人上不了台面。吉米和我同在伊顿公学上学,他们努力想把他培养成一个绅士。战后,他在伦敦很活跃,热衷于举办派对。从来没有人注意过他,他只是负责付账而已。他真的很讨人厌,为人古板,客套得叫人不舒服。他做什么都怕出错,所以和他在一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他总是把自己的衣服穿得像是第一次穿一样,而且那些衣服都太小了。”

    一天早晨,卡拉瑟斯没有任何准备地翻开《泰晤士报》,垂下眼帘看时尚圈的新闻,这时候,他读到了一则婚讯:圣埃尔斯公爵的独生女伊丽莎白和约翰·韦尔顿-伯恩斯爵士的长子詹姆斯,即将喜结良缘。他看得目瞪口呆,连忙给贝蒂打电话,向她求证。

    “当然是真的。”她说。

    他震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贝蒂继续说:

    “他今天要带家人来吃午饭,与我父亲见个面。到时候肯定挺没意思的。你请我去克拉里奇酒店喝杯鸡尾酒吧,给我壮壮胆,好吗?”

    “什么时候?”他问。

    “一点。”

    “好吧。到时候见。”

    她进来时,他早就到了,正在等她。她走起路来仿佛带着春天的气息,她那热切的双脚渴望着舞动起来。她微笑着,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因为她还活着,这个世界是一个如此令人愉快的地方。当她进来时,认出她的人都在低声议论。克拉里奇酒店的休息室气派不凡,但有些严肃,而卡拉瑟斯真的觉得贝蒂给这个地方带来了阳光和鲜花的香味。他甚至没有心情先客套几句。“贝蒂,你不能这样做。”他说,“这根本不可能。”

    “为什么?”

    “他那个人可不怎么样。”

    “我倒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相当不错。”

    一个服务员走过来为他们点菜。贝蒂用她那双美丽的蓝眼睛望着卡拉瑟斯,她的眼眸中流露出愉快又温柔的神情。

    “他只是个讨厌的暴发户,贝蒂。”

    “别犯傻了,汉弗瑞。他和其他人一样好。我看你可真够势利的。”

    “他是那么乏味。”

    “不,他只是不爱说话而已。我知道自己并不想要一个太聪明的丈夫。想必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衬托。他长得很帅,也很有礼貌。”

    “老天,贝蒂。”

    “别说傻话了,汉弗瑞。”

    “你打算假装你爱上了他?”

    “我想这样会更委婉些,你说呢?”

    “你为什么嫁给他?”

    她冷冷地看着他。

    “他有很多钱。而我都快二十六岁了。”

    话说到这里,再多说也无益。他开车送她回她姑妈家。贝蒂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在通往威斯敏斯特区圣玛格丽特大教堂的路上,人们站得密密麻麻,几乎所有的皇室成员都送来了礼物。他们找她公公借了游艇,在上面度了蜜月。卡拉瑟斯申请去国外工作,并被派去了罗马(我猜得不错,他这才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后来又被派往斯德哥尔摩。他在那里当上了参赞,还创作出了他的第一部小说。

    也许贝蒂的婚姻让英国公众失望了,他们对她的期望要高得多,但也许只是因为作为一个年轻的已婚女性,她不再满足大众对浪漫的幻想,很明显,她很快就失去了公众的青睐。能听到的关于她的消息逐渐变得少之又少。婚后不久就有传言说她怀孕了,不久又说她流产了。她并没有退出社交圈,我想她依然与朋友们见面,但她的活动不再引人注目。当然,在那些粗俗的集会上,她很少再出现了。每逢这样的场合,沾沾自喜的贵族与三流艺术家会一起把酒言欢,夸自己既聪明又有教养。人们说她安定下来了。他们想知道她和她丈夫相处得如何,打听后就断定这对夫妇相处得不太好。很快便有吉米酗酒的流言传出。一两年后,有人听说他得了肺结核。韦尔顿-伯恩斯夫妇在瑞士度过了几个冬天。后来,他们分居的消息传开了,贝蒂去了罗兹岛居住。她选这个地方有些奇怪。

    “那地方太无聊了。”她的朋友们说。

    一些朋友不时去陪她同住,回来都说岛上风景很美,生活也很悠闲,是一个非常宜人的地方,自然也很寂寞。贝蒂那么聪明,那么有活力,却满足于住在那里,这似乎很奇怪。她买了一所房子,只认识几个意大利官员,实际上那里也没有多少人让她去结交。但她似乎非常快乐。去看她的人都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伦敦的生活是忙碌的,人们的记忆也是短暂的。人们不再关心她,把她忘了。后来,也就是我在罗马见到汉弗瑞·卡拉瑟斯的前几周,《泰晤士报》刊登了准男爵二世詹姆斯·韦尔顿-伯恩斯爵士的死讯。他弟弟继承了他的头衔。贝蒂没有生过孩子。

    贝蒂婚后,卡拉瑟斯依然与她见面。他每次来伦敦,他们都一起吃午饭。虽然很长时间没见过面,但她依然能把友谊重新建立起来,仿佛时间没有中断,所以他们每次见面都不会有陌生感。有时她问卡拉瑟斯什么时候结婚。

    “你的年纪不小了,汉弗瑞。你最好赶快结婚,不然就只能娶老处女了。”

    “你觉得结婚是好事?”

    这么说很无礼,虽然他和别人一样,也听说过她和丈夫的关系并不和美,但她的话激怒了他。

    “总的来说,婚姻挺好的。我想,一段不美满的婚姻或许比没结过婚好。”

    “你很清楚我是不会结婚的,你是知道原因的。”

    “亲爱的,你不会假装还爱着我吧?”

    “我是。”

    “你真是个傻瓜。”

    “我不在乎。”

    她朝他微笑。她的眼睛总是带着那种半开玩笑半温柔的神情,他见了,心里涌起一种夹杂着幸福的痛苦。有趣的是,他几乎可以压制住这种感觉。

    “你真好,汉弗瑞。你知道我很爱你,但即使我恢复了自由身,我也不会嫁给你。”

    在她离开丈夫去罗兹岛生活以后,卡拉瑟斯就没再与她见过面了。她从未去过英国,不过他们经常通信。

    他提出去罗兹岛住几天,但她认为他还是不去为好。他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大家都知道他疯狂地爱上了她,也知道他现在依然疯狂地爱着她。他不清楚韦尔顿-伯恩斯夫妇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分开的。可能是因为他们感情不和。贝蒂说不定觉得卡拉瑟斯上岛,会给她的名声造成影响。

    “我的第一本书出版时,她给我写了一封让我很感动的信。你知道的,我的那本书是献给她的。她很惊讶我竟写得这么好。她很高兴每个人都夸奖我的书。我认为能让她快乐,就是我那本书最有用的地方。你知道的,说到底我也不是职业作家,我不太重视文学上的成功。”

    我心想,他真是个傻瓜,是个骗子。难道他以为我没有注意到,他在自己的书受到好评时那副得意扬扬的样子?我并不怪他有这种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可以被原谅的了,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劲否认这一点。但毫无疑问,他喜欢自己名气大,主要也是贝蒂的缘故。他现在有了成就可以献给她。他现在不仅可以把自己的爱奉献给她,还可以把显赫的名声献给她。贝蒂不再年轻,她已经三十六岁了。她的婚姻出了问题,她又旅居国外,所以情况和以前不一样了,她身边不再环绕着追求者,她失去了公众的追捧,头上的光环也就不在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再是不可逾越的了。这些年来,只有他一个人始终忠于她。如果她继续把她的美貌、智慧和社交风度埋在地中海一角的一个小岛上,那也太荒谬了。他知道她喜欢他。他长久以来对她的忠诚必然会打动她。他知道,他现在能给她的生活对她而言一定有吸引力。于是,他决定再一次向她求婚。他能在七月底休假,便写信告诉她要到希腊群岛去度假,如果她乐意见他,他就去罗兹岛住上一两天,因为他听说意大利人在那里开了一家很好的旅馆。他提议的时候非常谨慎。他在外交部受过训练,知道不可以鲁莽行事。他从来就不愿意把自己置于一个必要时不能巧妙退出的境地。贝蒂给他发了一封电报。她说,他能来罗兹岛真是太好了。他当然要来,跟她在一起住上至少两个礼拜,他还要发电报通知她乘坐哪一班船。

    卡拉瑟斯在布林迪西乘坐的那艘船终于驶进罗兹岛的港口时,他兴奋极了。太阳刚刚出来,港口是那么整洁漂亮。他整晚几乎没有合眼,于是很早就起来了。他看见小岛在晨曦中巍然耸立,渐渐显现出来,太阳从夏日的海面升起。他乘坐的船抛锚,与此同时,很多小船纷纷驶了过来。舷梯放了下去。汉弗瑞身体探出栏杆,看着医生、港口官员和旅店的信使蜂拥而至。他是船上唯一的英国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外国人。一个人上了甲板立即向他走来。

    “是卡拉瑟斯先生吗?”

    “是的。”

    他正要笑着伸出手,随即却发现那个和他说话的人也是英国人,但并不是一个绅士。如此一来,他虽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但下意识地有些生硬。卡拉瑟斯自然没有告诉我这一点,但我仿佛能非常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一幕,因此能毫不犹豫地描述出来。

    “夫人希望你不要怪她不来接你,船来得太早了,离我们住的地方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我当然不介意。夫人还好吗?”

    “是的,谢谢。行李准备好了吗?”

    “好了。”

    “告诉我哪些是你的行李,我去找人送上小船。通关不会有问题的,我都安排好了,然后我们上路。你吃过早饭了吗?”

    “吃过了,谢谢。”

    这个男人说话没有贵族的口音。卡拉瑟斯想知道他是谁。而且,不能说这个人没礼貌,但他确实有点儿唐突。卡拉瑟斯知道贝蒂很有钱,也许他是她的经理人。他看上去很能干,这会儿,他用流利的希腊语给搬运工下了指示。他们上小船后,船夫们提出加钱,他说了什么,逗得他们哈哈大笑,满意地耸了耸肩,没再提加钱的事。行李未经检查就通过了海关,汉弗瑞的向导与官员们握手,然后,他们来到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一辆黄色的大轿车停在那里。

    “你开车送我?”卡拉瑟斯问。

    “我是夫人的司机。”

    “明白了。恕我不知道内情。”

    这个人的穿着打扮可不像司机。他光着脚,穿着白色粗布裤、帆布鞋、白色网球衫,没打领带,领口敞开,还戴着一顶草帽。卡拉瑟斯皱起了眉头。贝蒂不应该让她的司机打扮成那样开车。不过他必须在天亮前起床,而且开车去别墅的路上看起来很热。也许在一般情况下,他是穿制服的。卡拉瑟斯穿着袜子,身高六英尺一英寸[约1.8米。——编者注],虽然这个人没有卡拉瑟斯高,但也并不矮。他肩膀宽阔,体格健壮,所以看上去很结实。他谈不上肥胖,只是略微有些胖,就好像他食欲旺盛,吃得很多。他还很年轻,也许三十岁,也许三十一岁,有些发福,而且肯定会越来越胖。现在他看来就是个大块头。他的脸很宽,晒得黝黑,鼻子又短又宽,面相有点阴沉,还留着金黄色的小胡子。奇怪的是,卡拉瑟斯隐约觉得这人有些面熟。

    “你跟夫人很久了吗?”他问。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的。”

    卡拉瑟斯变得更严厉了。他不太喜欢司机说话的态度。他不明白司机对自己说话的时候为什么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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