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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跟布兰德夫妇认识很久后,我才知道他们和菲尔迪·拉本斯坦之间的关系。初识菲尔迪那年,他就快五十岁了,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时,他都七十多岁了。不过菲尔迪变化不大。那头浓密粗糙的鬈发虽然都变成了白色,但他的身形一如以往那般挺拔。可想而知,他年轻时肯定就如大家说的那样英俊潇洒。他那犹太人特有的侧脸依旧那么精致,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曾让那么多非犹太人怦然心动。菲尔迪个子高挑,皮肤光滑,有一张鹅蛋脸。他还是个衣架子,即使是现在,穿着一身晚礼服的他依旧是那么英俊不凡。他那时会在胸衣上佩戴黑色的大珍珠,手上还戴着镶有蓝宝石的铂金戒指,看起来或许是有些招摇,但你会感觉这种风格的确符合他的性格,要换成其他的反倒不合适了。

    “别忘了,我可是个东方人,”他说,“自然具有一定的狂野美。”

    我时常在想,菲尔迪·拉本斯坦的一生要是写成传记肯定是个好题材。他不是什么伟人,但在自我设定的范围里,他将生活变成了一件艺术品。如波斯[伊朗的旧称。]的细密画[一种精细刻画的小型绘画,是波斯艺术的重要门类之一。主要做书籍的插图和封面、扉页徽章,盒子、镜框等物件和宝石、象牙首饰上的装饰图案,画于羊皮、纸或书籍封面的象牙板或木板上。题材多为人物肖像、图案或风景,也有风俗故事。多采用矿物质颜料,甚至用珍珠、蓝宝石磨成粉做颜料。]一样,这件杰作的趣味就在于它虽然小巧但却完美无缺。可遗憾的是原材料不足,与之相关的信件估计都被销毁了,而记得那些事情的人都年事已高,恐怕将不久于人世。菲尔迪的记忆力很好,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写回忆录,因为他将自己的过去视为私人的快乐之源;而且他为人极其谨慎。除了马克斯·比尔博姆[马克斯·比尔博姆(1872—1956),英国散文家、剧评家、漫画家,处理历史素材时总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想不出还有谁能把这本传记写好。如今世道艰难,也只有马克斯会用一颗温柔怜悯之心来看待这些琐事,从细枝末节中抽取出微妙的伤感力。我很好奇马克斯为什么从没想过将自己敏锐的想象力运用在这个主题上,他们很早之前就认识了,自然比我更了解他。菲尔迪似乎天生就该成为马克斯笔下的人物。而除了奥布里·比尔兹利[奥布里·比尔兹利(1872—1898),英国插画师,是新艺术运动大力倡导的曲线黑白装饰插画的大师。],我想不出还有谁适合为这本书配插图。那样的话就像是立起了一座三重铜甲[来自贺拉斯的诗句,形容最初的航海者,勇敢得好像胸口有橡木和三重铜甲护身。]的雕像,将生命短暂的昆虫封存在透明琥珀中,让其流传百世。

    菲尔迪征服的是社会,而世界就是他的战场。他出生在南非,直到二十岁才来到英国。菲尔迪在股票交易所工作过一段时间,不过在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一大笔遗产,于是离开职场过上了花花公子的生活。那个时期的英国上流社会还很排外,一个犹太人想打破这道屏障并不容易。但在菲尔迪面前,这道屏障就像耶利哥的城墙[在《圣经》中,耶利哥是西亚死海以北的古城,祭司吹响号角后,耶利哥的城墙便都倒塌了。]一样倒塌了。菲尔迪英俊多金,热爱运动,为人风趣,在可胜街上有一幢房子,房里摆放着最上等的法式家具,配备了一个法国厨师,另外还有一辆四轮马车。真想知道他是如何开始自己的精彩人生的,那肯定很有意思,可惜答案早已遗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第一次见到菲尔迪是在诺福克的一间豪宅里,他那时早已是伦敦最时髦的人物了,而我只是一个初露锋芒的年轻小说家,宅子的女主人喜好文学,于是也邀请了我。参加宴会的都是些地位显赫的名人,这让我心里有些发怵。当时一共有十六位宾客,除我之外都是些内阁成员、贵妇、世袭贵族,他们谈论的人和事我都不熟悉,我感到有些羞怯和无助。他们对我很客气也很冷淡。我意识到自己可能给女主人带来了一定的负担。是菲尔迪拯救了我。他会坐在我身边,陪我四下走动,跟我聊天。发现我是一名作家后,他和我谈起了戏剧和小说。了解到我大部分时候都住在欧洲大陆后,他亲切地聊起了法国、德国和西班牙。他似乎是真心想和我交朋友。他给了我一种很不错的感觉,好像我们远离其他宾客,在进行心灵上的交流,而对比之下,别人谈论的政治局势、某人的离婚丑闻,以及人们越来越不愿意猎杀野鸡的事情,听起来就有些可笑了。但如果说菲尔迪打心底里对周围这些精力充沛的英国贵族有那么一丝藐视,那他也只在我面前露出了一点儿迹象。但现在再回想,我不禁怀疑或许那只是老于世故的他在用一种巧妙的方式恭维我而已。菲尔迪喜欢施展自身的魅力,发现自己的言语能明显取悦到我,我敢说他对此肯定有些得意。当然,除非他是真的对艺术和文学感兴趣,否则也不会这样大费周章地讨好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说家。我感觉我和他在宴会上都有些格格不入,原因在于我只是个作家,他是位犹太人。但我很羡慕他能表现得那么悠然自得,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大家都叫他菲尔迪。他似乎始终都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永远都不缺俏皮话和玩笑话,对答起来也是妙语连珠。那间豪宅里的人喜欢他,是因为他能逗他们笑,从不高谈阔论,惹人生厌。菲尔迪为他们的生活注入了一丝东方的浪漫气息,更妙的是,他们只会觉得自己变得更具有英式特质了。只要有菲尔迪相伴,你永远都不会觉得无聊。有他在,你也不用担心会遇到英国社交场上时而会出现的那种令人不安的沉默。一时的停顿是不可避免的,但菲尔迪·拉本斯坦会马上切换一个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菲尔迪对任何聚会而言都是一个无价之宝。他不仅有说不完的犹太故事,还很会模仿,能将犹太人的口音和姿态学得活灵活现。他会缩着脖子,装出狡猾的样子,声音也变得油腔滑调起来。菲尔迪可以是一位拉比[犹太教宗教领袖,通常为主持犹太会堂的人、有资格讲授犹太教教义的人或熟悉犹太教律法的人。],可以是一个卖旧衣服的商贩,可以是一位精明的旅行推销员,或者是法兰克福的胖老鸨。他在聚会中的表现简直不亚于一场舞台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位犹太人,而且是他自己坚持要这么做,所以大家都笑得很开怀,但我总隐隐有些不安,这样肆无忌惮地拿自己的种族开玩笑,真的算是幽默吗?后来才发现这就是他最擅长的节目,不管在哪里遇到他,总能听到他最新搜集的犹太故事。

    不过我在聚会上听他说过的最精彩的那个故事倒与犹太人无关。当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故事。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一直没有机会讲给别人听。之所以现在要把它写出来,是因为这个稀奇小故事里出现的人物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交名流,要是就这么失传了着实太可惜。据菲尔迪所说,他年轻时曾在一所乡间房屋住过一阵子,同为宾客的兰特里夫人那时正处于颜值巅峰时期,名声也是如日中天。曾在埃林顿骑士比武大会中获得“美皇后[1839年,埃林顿伯爵十三世出资举办了一场规模宏大的骑士比武大赛。冠军会把胜利献给在场的一位女士,这位女士被称为“爱与美的皇后”。]”称号的萨默塞特公爵夫人正好住在不远处,开车就能到。菲尔迪和公爵夫人略有交情,他想要是能让这两位女士见上一面肯定备受瞩目。在兰特里夫人欣然接受了自己的提议后,菲尔迪立刻又写了封信给公爵夫人,询问可否带这位著名的美人去拜访她。他说,这个时代(即八十年代)最可爱的女士理应向上个时代最可爱的女士献上自己的敬意。“你只管带她过来,”公爵夫人回信道,“可我话说在前头,她肯定会大吃一惊的。”他们乘坐的是一辆双驾马车,兰特里夫人戴着一顶装饰着长缎带的蓝色软帽,帽子紧贴着她的头,突出了她好看的头形,也衬得蓝色的双眼更深邃。开门接待他们的是一位长相丑陋的老太太,她用讽刺的目光仔细打量着这位上门拜访自己的窈窕佳人。他们喝了喝茶,聊了聊天,就乘马车回去了。上车后兰特里夫人始终没吭声,菲尔迪看了一眼,发现她正在默默流眼泪。回到住处后,兰特里夫人直接进了房间,晚上也没下楼吃饭。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美貌也会消逝。

    菲尔迪问了我的地址,回到伦敦后,没过几天他就邀请我参加晚宴。包括我在内一共有五位客人,一个嫁给了英国贵族的美国女子,一位瑞典画家,一名女演员,还有一位著名的评论家。那晚的食物很美味,红酒也不错。餐桌上的对话既轻松又机智。晚宴后,菲尔迪在众人的劝说下弹奏了钢琴。他只弹奏了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菲尔迪的拿手曲目。这种舞曲节奏轻快、曲调优美,给人带来感官上的享受,符合他谨慎而又喜欢卖弄的个性。他演奏时表情自然、欢快,指间带着优雅。这是我第一次和他共进晚宴,此后我常常会在晚宴上碰到他。他每年都会邀请我两三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在别的宴会上遇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我的社会地位在慢慢提高,而他或许不再像过去那样赫赫有名了。近些年参加宴会时,除了他有时还能看到别的犹太人。当菲尔迪用自己闪亮清澈的双眼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同胞时,你可以从他的眼睛里发现一丝笑意,似乎是在纳闷世界怎么变成这样了。有些人认为他是个势利小人,可我不这么觉得;这不过因为他早年遇到的都是一些大人物。菲尔迪是真的热爱艺术,和艺术家交往时他永远是最佳状态。在大人物面前,菲尔迪的语气总是带着淡淡的揶揄和戏谑,可他从来不会这样对艺术家,让人不禁怀疑他或许从未完全沦为权势和地位的玩物。菲尔迪的品位向来不错,许多朋友都乐于向他请教这方面的知识。他最早重视拥有旧家具的那批人,从许多祖传大宅的阁楼里抢救出了不少无价之宝,妥善地将它们摆在自己的客厅里。菲尔迪喜欢在拍卖行里溜达,每当遇到某位贵夫人想投资一件艺术品,他总是乐于给出自己的建议。他身家不菲、性格温和,喜欢资助艺术事业,常常想方设法为有天赋的年轻画家创造机会,或是雇佣怀才不遇的小提琴手到有钱人家里演奏。不过菲尔迪也没有让这些有钱人失望,他有着极强的鉴赏力,从来不会看走眼,对那些才华平庸之人虽然他也会以礼相待,但绝对不会出手帮忙。由菲尔迪亲自举办的音乐晚会,哪怕规模很小,但表演者也都是精挑细选出的,绝对是视听盛宴。

    菲尔迪一直没结婚。

    “我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自认为没有偏见。”他说,“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没办法娶一个非犹太人当妻子,就像穿着晚礼服去听歌剧其实也无伤大雅,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做而已。”

    “那你为什么不娶一个犹太人呢?”

    “哦,亲爱的,我们犹太女人都太能生了。光是想到这世上又要多一个小艾奇、小雅各布、小丽贝卡、小利亚、小雷切尔,我就受不了。”

    (我没有亲耳听到这段对话,是一位活泼大胆的女士将她和菲尔迪的聊天内容告诉了我。)

    但菲尔迪在此之前就有过几桩让人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过去的浪漫依然让他念念不忘。菲尔迪年轻时风流多情。我遇见过一些老夫人,都说他当年的风采让人无法抗拒,勾起怀旧情绪后,她们还会聊起菲尔迪是如何让那些女子魂牵梦绕的。她们打心里觉得那些爱上菲尔迪的女子都情有可原,我猜是因为他实在太俊美了。那些女子中有的名字我曾在回忆录里见过,有的是上了年纪的贵妇,碰见时能听到她们不停地唠叨自己在伊顿上学的孙子,或是发现她们的桥牌打得乱七八糟,但一想到这些女士年轻时曾为一位英俊的犹太男子神魂颠倒过,就觉得十分有趣。菲尔迪和赫里福德公爵夫人的恋情是他最著名的一段风流韵事,这位公爵夫人是维多利亚时代末期最美丽、最英勇、最潇洒的美人。他们之间的恋情持续了二十年,其间菲尔迪还有其他的恋情,但他和赫里福德夫人的关系最稳定,也是大家公认的一对恋人。最不可思议的是,后来哪怕恋情结束了,他还能将这位上了年纪的情人变成自己忠实的朋友。不久前我还在一场午餐会上遇到过这两位。老太太身材高大、气度不凡,饱经风霜的脸上抹着脂粉。那场午餐会安排在卡尔顿酒店,作为东道主的菲尔迪迟了几分钟才来,然后他给我们点了一杯鸡尾酒,公爵夫人告诉他我们已经喝了一杯了。

    “我说你眼睛今天怎么格外明亮。”菲尔迪说。

    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顿时高兴得红光满面。

    我的青春早已结束了,如今人到中年,不知多久之后我就必须称自己是个老头了。我写过书,写过剧,四处游历过,经历过各种各样的事,爱情的火焰燃烧过也熄灭过;但在聚会上遇见菲尔迪这件事却一直没变过。战争爆发后,国家出兵参战,成千上万的士兵死在了战场上,整个世界都发生了变化。菲尔迪不喜欢这场战争,他年岁已大,无法入伍,取了德国名的他如今处境有些尴尬。但他为人谨慎,不会让自己出现在可能遭到羞辱的场合中。老朋友都很有情义,虽然他过的是半隐居生活,但依旧能保持尊严。后来和平降临,他鼓起勇气,让自己尽可能去融入这个已然发生变化的新世界。社会不再有阶级之分,聚会也变得热闹起来,但菲尔迪很快适应了这种新生活。他依然会讲有趣的犹太故事,依然会弹奏迷人的施特劳斯圆舞曲,依然会在拍卖行里溜达,为想要购买艺术品的新权贵提建议。我已经移居国外,但只要回伦敦就能见到菲尔迪,总觉得他如今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没有向岁月屈服,从没听说他哪天生过病,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神采奕奕、衣着得体。菲尔迪会关心每个人,而且思维依旧敏捷,人们不是因为看在以前的情分上才邀他共进晚餐,而是觉得他值得。菲尔迪依旧会在自己位于柯曾大街的宅子里举办迷人的小型音乐会。

    就是在他邀请我参加音乐会时,我才知道他和布兰德夫妇之间的关系,从而引起了我的回忆,提笔写下了这些故事。当时我们正在希尔大街参加一场盛大的晚宴,在女士都到楼上去后,我和菲尔迪碰巧相邻而坐。他告诉我莉亚·玛卡特下周五晚上会去他家演奏,如果我能到场的话,他会很高兴的。

    “实在太抱歉了,”我说,“但我正好要去布兰德家。”

    “哪个布兰德?”

    “他们住在萨赛克斯郡的蒂尔比。”

    “之前都不知道你们互相认识。”

    他用怪怪的眼神看了看我,随后又笑了笑,我不知道哪里引人发笑了。

    “是啊,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在他们家每次都玩得很愉快。”

    “阿道弗斯是我外甥。”

    “阿道弗斯爵士?”

    “听上去像是某个摄政时期的花花公子对吧?但我不会瞒你,他就叫阿道弗斯。”

    “我认识的人都喊他弗雷迪。”

    “我知道,他的妻子米里亚姆,也只有在别人叫她缪丽尔的时候才会应声。”

    “怎么这么巧是你外甥?”

    “我的姐姐汉娜·拉本斯坦嫁给了阿尔方斯·布莱克格尔,他去世的时候已经是阿尔弗雷德·布兰德爵士了,没过多久,他们的独子继承了他的爵位,成了阿道弗斯·布兰德爵士。”

    “这么说,弗雷迪·布兰德的母亲,那位住在波特兰街的布兰德夫人就是你的姐姐?”

    “是的,我姐姐汉娜是家族里年纪最大的人,虽然已经八十岁了,依然样样能干,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我从没见过她。”

    “我想你的朋友布兰德夫妇也很久没见到她了。她的德国口音一直没变。”

    “你都不跟他们见面吗?”我问。

    “我有二十年没跟他们说过话了。我完全就是个犹太人,他们更像英国人。”他笑了笑,“我总是不记得要称他们为弗雷迪、缪丽尔,过去我常常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喊出了阿道弗斯和米里亚姆这两个名字。他们也不喜欢我讲的故事,大家还是不碰面更好。战争爆发后,我依旧不愿意改名字,这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已经太迟了,要是朋友都不以菲尔迪·拉本斯坦称呼我,那我可习惯不了。我很知足了,不奢望成为什么史密斯先生、布朗先生、罗宾逊先生。”

    虽然他说这话像是在开玩笑,但我能感觉到他语调中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这种感觉很模糊,就像我以前就常常隐约感觉到,在他难以看透的内心深处,他对那些被自己征服的非犹太人有种冷冷的藐视。

    “那你肯定不认识他们家的两个小伙子了?”我说。

    “不认识。”

    “老大叫乔治,他可能没有弟弟哈里那么聪明,但却是个有意思的年轻人,我相信你会喜欢他的。”

    “他现在在哪儿?”

    “这个嘛,他刚被牛津大学停学,估计现在待在家里,哈里还在伊顿。”

    “不如你带乔治出来和我一起吃个午饭?”

    “我问问他,我想他会很乐意的。”

    “这孩子有些令人头疼,连我都听说了。”

    “我倒不这么认为。他们看中了近卫团,想让他进军队,但他不愿意,反而去了牛津大学。可他并没有好好学习,还花了不少钱寻欢作乐,这没什么不正常的。”

    “他为什么会被停学?”

    “不知道,应该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

    正在这时,东道主站了起来,众人一起上了楼。道别时,菲尔迪还不忘提醒我记得邀请他外甥孙。

    “电话联系,”他说,“我周三有时间,或者周五也行。”

    第二天我就来到了蒂尔比。那幢宅院是伊丽莎白时期的建筑物,坐落在一个广阔的庄园里,开窗就能看到绵延不断的丘陵草地,园里还有野鹿在悠闲漫步。依我看来,目光所及之处应该都是布兰德家的封地。佃户们一定都觉得阿道弗斯爵士是一位很不错的领主,因为我从没见过哪个农场能保持得这么整洁,粮仓和牛棚都一尘不染,猪圈更是漂亮得像一幅画。公共区域看上去像古时候的水彩画。建在庄园里的村舍既美观又便利。要将庄园建成这样肯定花了不少钱,好在阿道弗斯爵士不缺钱。庄园还有一个九洞高尔夫球场和不少古树,整个园子被打理得像座花园一样。这座宽广的花园自然也是周边住户的骄傲。布兰德家的豪宅设计的是陡坡式的屋顶和装了直棂的窗户,经英国最有名的建筑师整修过,宅内的装修布置则出自布兰德夫人之手,看起来有品位、有档次,很是符合整幢宅子的风格。

    “当然很简单,”她说,“无非就是乡间的一幢宅子而已。”

    挂在餐厅里的是一幅画着英国旧时娱乐活动的画作,此外还有一套价格不菲的齐彭代尔[托马斯·齐彭代尔(1718—1779),英国家具设计家和制作家,被誉为“欧洲家具之父”。十八世纪,齐彭代尔式家具的风格是设计界的主流,“齐彭代尔家具”也成了最高家具工艺的代名词。]桌椅。客厅里挂着雷诺兹[乔舒亚·雷诺兹(1723—1792),十八世纪后期英国最著名的肖像画画家,他的很多画作都被收藏于伦敦国家画廊。]和庚斯博罗[托马斯·庚斯博罗(1727—1788),英国肖像画画家,英国皇家艺术学院院士,常为英国皇室作画。]所作的肖像画,以及老克罗姆[克罗姆(1768—1821),英国田园风光派画家,毕生都在描绘乡村的原野、丛林和茅舍等景象。因儿子小克罗姆继承了他的艺术风格,他也被称作“老克罗姆”]和威尔逊[理查德·威尔逊(1714—1782),英国风景画家,他善于用光,画作色彩丰富,被视为英国风景画的奠基人。]作的风景画。甚至在我住的那间带有四柱大床的客房里,都挂着一张伯基特·福斯特[伯基特·福斯特(1825—1899),英国插画家、水彩画家。曾被《泰晤士报》称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受欢迎的水彩画画家”。]的水彩画。这幢宅子装修得十分漂亮,待在里面就是一种享受。可说来也怪,它完全没有达到缪丽尔·布兰德想要的效果,这也令她分外苦恼。这幢宅子丝毫没有英式宅院的味道,总感觉每一件被挑选出来的物品都太刻意了。你很难察觉到餐厅里挂着一幅皇家学院风格的肖像画,旁边还挂着某位先辈从大旅行[从前英国的贵族子女遍游欧洲大陆的教育旅行。]中带回来的卡洛·多尔奇[卡洛·多尔奇(1616—1686),意大利画家,主要活跃在佛罗伦萨,以技艺精湛的宗教画闻名。]的画作;客厅里也看不到哪位老太太画的水彩画——那虽然会让客厅显得拥挤却能增添几分雅致。房子里也没有难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沙发——英式住宅里往往都会有一个这样的沙发,也从没有人想过要将它搬走。这里也没有一张手工缝纫的椅子——那或许是某个未婚的姑娘在大博览会时期辛苦赶制出来的。房子里只有美,没有情感。

    不过这幢宅子住起来是那么舒适,客人在这儿得到了悉心的照料,布兰德夫妇迎接你时又是那么热情!他们为人慷慨和善,似乎也非常好客。对布兰德夫妇而言,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让整个郡的朋友都受到热情款待。所以尽管他们拥有这片地产不过二十年,却深受邻里的喜爱,在这儿站稳了脚跟。如果不是见识到了他们豪华气派的宅院,以及经营得红红火火的产业,你可能会真以为他们家族已经在此繁衍好几个世纪了。

    弗雷迪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如今刚过五十岁,为人低调不张扬,举止温文尔雅。我猜他肯定很聪明,只是有些矜持内敛而已。弗雷迪非常优雅,但不是那种英式优雅。他比一般人稍微高一点儿,留着山羊胡,长着鹰钩鼻,一双乌黑的眼睛,头发和胡须都已变成了灰白色。你不会把他当成一名犹太人,而会觉得他是一位颇有才干的外交官。弗雷迪是一个有个性的人,可奇怪的是,明明人生已经获得了成功,却总能感觉到他身上有种淡淡的忧愁。他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都很成功,但即使一直锲而不舍,他也从未在运动领域里取得过耀眼的成绩。虽不善骑马,但多年来弗雷迪一直带着猎犬打猎。后来,他以自己到了中年,以及生意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为由,成功说服自己放弃了狩猎,我想这对他而言也是种解脱。虽然拥有最棒的射击场,甚至还为其举办了盛大的宴会,可他的枪法却很差。尽管在庄园里建了高尔夫球场,但他的球技却始终很一般。弗雷迪非常清楚这些运动在英国有多重要,所以这方面的失利让他感到格外失望和苦涩,不过乔治弥补了这一遗憾。

    乔治是一位“零差点[差点就是高尔夫打球时增加的杆数,差点越小,球技越强,零差点可以用来形容一位高尔夫球手到达了顶尖水平。]”的高尔夫球手,而且虽然不怎么玩网球,但球技比一般人要好得多。刚刚能拿得动枪,布兰德夫妇就开始教他射击,所以他的枪法也不赖。乔治两岁时,他们就让他坐在了矮种马的背上。看着儿子上马的姿势,弗雷迪知道,如果乔治在打猎时遇到了篱笆,他只会变得兴奋激动,与自己完全不同——多年来,弗雷迪一直坚持追猎狐狸,但骑马跨越篱笆时每每都觉得恶心反胃,因此打猎成了对他的一种折磨。乔治个子高挑,一头漂亮的淡棕色鬈发,再加上一双漂亮的蓝眼睛,简直是最理想的英国青年形象,同时从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坦率的魅力。乔治的鼻梁很挺,虽然鼻头有些大,嘴唇也稍显肉感,但他有一口漂亮的牙齿,皮肤也像象牙一样光滑。弗雷迪把大儿子乔治视为心肝宝贝,但对小儿子哈里就没那么喜欢了。哈里个子不高但身子结实,肩膀宽阔,比一般的同龄人都要更强壮。但一看他那双灵动的黑眼睛、粗硬的黑头发,以及那个大鼻子,你就知道他是什么种族。弗雷迪对哈里很严厉,而且常常没耐心,对乔治却百般迁就。哈里有头脑肯努力,将来会接手家族的生意。但继承人只会是乔治,他会成为一名英国绅士。

    乔治主动提议开敞篷车来接我,那车是他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开得很快,我们比其他客人到得都早。布兰德夫妇坐在草地上,面前摆着茶点,身后是一棵高大的雪松。

    “对了。”很快我就说起了正事,“前几天我见到了菲尔迪·拉本斯坦,他想让我带乔治去和他吃顿午饭。”

    来的路上我没有跟乔治提起这个邀约,我觉得如果亲戚之间关系冷淡,那最好先跟他父母说一声。

    “这个菲尔迪·拉本斯坦是谁啊?”乔治说。

    人类的荣耀是何其短暂啊!要是上一辈的人问出这样的问题肯定显得很荒谬。

    “算起来他是你的舅公。”我回答道。

    我刚一开口,乔治的父亲就瞥了一眼自己的妻子。

    “他就是个讨人厌的糟老头。”缪丽尔说。

    “乔治出生前我们就断绝了来往,现在没必要让这孩子去修复这层关系。”弗雷迪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不管怎样,消息我已经带到了。”我说,感觉自己在这儿有些不受待见了。

    “我可不想去见那个老家伙。”乔治说。

    就在这时来了别的客人,对话就此打断,过了一会儿,乔治就和他其中一个从牛津来的朋友去打高尔夫球了。

    直到第二天,这个话题才重新被提起。那天上午我和弗雷迪打了一场高尔夫球,玩得不是很尽兴,下午又打了几场所谓的“乡间别墅网球赛”,随后和缪丽尔两人坐在露台上。英国的天气大多时候都很糟糕,公平起见,如果这儿碰到个好天气,那么它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那个六月的傍晚就美好得不像样。天空万里无云,空气清新怡人,绵延不绝的绿色原野和树林就在眼前,还能望见远处村庄教堂的红屋顶。在这一天里,哪怕只是活着也足够幸福了。我和缪丽尔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

    “我希望你不会因为我们不让乔治和菲尔迪共进午餐而觉得反感,”她突然说道,“他就是个可怕的势利小人,不是吗?”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他对我向来都不错。”

    “我们跟他已经有二十年没说过话了。弗雷迪永远没法原谅他在战争期间的行为。我觉得他那样做一点儿都不爱国,每个人都必须有底线。你也知道,他当时就是不愿意放弃那个可怕的德国名字。弗雷迪当时是议会议员,负责军需,根本无法忍受这种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见乔治,他压根儿就不在乎这个孩子。”

    “他现在年纪大了。乔治和哈里都是他的外甥孙,他的财产总得有人继承吧。”

    “我们宁愿不要他的钱。”缪丽尔冷冷地说。

    当然,我完全不在乎乔治要不要跟菲尔迪·拉本斯坦共进午餐,我也愿意让这事就此打住。但布兰德夫妇显然又商量了一番,缪丽尔觉得有必要跟我解释清楚。

    “你也知道弗雷迪有犹太血统。”她说。

    然后她用敏锐的目光看着我。身材高大的缪丽尔有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因为容易长胖,所以她花了很多时间在控制体重上。她年轻的时候非常漂亮,哪怕是现在也算得上是一位清秀佳人。但那微微往外凸的圆圆的蓝眼睛、有肉感的鼻子,再加上她的脸形和后颈,以及充满活力的模样,这一切都泄露了她是什么种族。就算拥有金黄色的头发,那模样怎么也不像是一位英国女子。她故意说这话意思就是让我把她当成一个非犹太人。我回答得很谨慎:

    “现在很多人都有犹太血统。”

    “我知道。但是也没必要成天把这事挂在嘴边,不是吗?别忘了,我们可都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无论是外貌还是举止,抑或其他任何方面,都找不出谁能比乔治更有英伦风范。你看,乔治在运动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上表现得如此出色,我觉得他没有必要去认识一个犹太人,就因为他们恰好是远房亲戚吗?”

    “现如今在英国难免会和犹太人打交道,不是这样吗?”

    “是啊,我知道,在伦敦生活确实会遇到很多犹太人,其中一些人确实都还不错。他们身上都很有艺术气息。我和弗雷迪倒不至于会故意避开他们,我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只是刚好对他们都不怎么了解而已。到这儿以后,确实一个都不认识。”

    我不得不赞叹她这番话听上去的确很有说服力,要是有人说她相信自己刚刚说的每一个字,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你说菲尔迪可能会把钱留给乔治?这么说吧,我觉得他其实也没多少钱。战争爆发前那笔钱确实算得上可观,在如今可算不了什么。而且,等乔治再大一点儿后,我们打算让他进政坛发展。从一个拉本斯坦先生那儿继承了一笔钱,对于他以后参加竞选可没什么好处。”

    “乔治对政治感兴趣吗?”我试着改变话题。

    “我希望他会感兴趣。毕竟家里总该有人去参加竞选,在保守党中拥有一席之位是肯定的,总不能指望弗雷迪一直在下议院里操劳下去。”

    缪丽尔的口气很大,光听她这样说,还真以为布兰德家祖上二十代都是议员似的。不过这也是她在言语中第一次透露出弗雷迪不满足于目前的政治地位。

    “我猜等乔治到了可以参选的年纪,弗雷迪也就进上议院了吧。”

    “我们为政党付出的可不少。”缪丽尔说。

    缪丽尔是一位天主教徒,常常和你提起她在修道院里读书的事情——“那些修女都那么温柔善良,我一直就说,要是我们有个女儿,肯定也把她送到修道院里去”——但她又希望自己的仆人是英格兰国教会的教徒。到了礼拜日晚上,为了能让仆人去教堂,晚宴变成了随意的晚餐会,鱼肉是冷的,桌上还有冰激凌,侍餐的男仆也从四人变成了两人。用完餐后天还亮着,伴着暮色,我和弗雷迪抽着雪茄,在阳台上来回踱步。我猜缪丽尔已经把她跟我的对话告诉了他,再加上不让乔治见他舅公这件事情或许依然困扰着他,于是弗雷迪也开始谈论这个话题,不过他说话比缪丽尔要更巧妙、更含蓄。他说他近来很担心乔治,儿子不愿参军让他觉得很失落。

    “我一直以为他会喜欢那样的生活。”他说。

    “他要是穿上近卫团的军服肯定特别精神。”

    “那是肯定的,不是吗?”他回答得很坦率,“可我没想到他能抵挡得了这份诱惑。”

    乔治在牛津终日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父亲定期给他一大笔零花钱,他还是欠了一屁股债;如今又被学校停学。弗雷迪虽然语气很刻薄,但能听得出来他依然为自己不可救药的儿子感到无比骄傲,而英国人绝不会用这样的方式爱自己的孩子。在他内心里,乔治这样大出风头反而让他引以为荣。

    “你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你又不是真的在乎乔治能不能拿到学位。”

    弗雷迪咯咯地笑出了声。

    “没错,我想我确实是不在意。我一直觉得进牛津大学最主要是让别人知道你是那里面的学生,我敢说在那群年轻小伙儿的圈子里,乔治绝对不是最放纵的。我担心的是他的未来。他实在太懒了,什么都不愿意做,就知道玩乐。”

    “你也知道,他还年轻。”

    “可他对政治不感兴趣,虽然擅长体育,但对这方面也算不上热爱。他似乎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弹钢琴了。”

    “这种娱乐方式又不过分。”

    “是不过分,我不是介意这个,但他不能一直游手好闲下去。要知道,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是他的。”弗雷迪挥手的姿势似乎将整个郡都涵盖了进去,不过我也知道他目前还没有这么大的产业,“我担忧的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承担起这份职责。他妈妈对他期望很高,可我只希望他能成为一名英国绅士。”

    弗雷迪瞟了我一眼,好像有话想说,但又生怕说那话会让我觉得可笑。但身为作家有这么一个好处,人们会认为你无足轻重,有些话他们不会在地位相当的人面前说,但往往愿意告诉你,他们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觉得在如今这世上,只有住在自己庄园里的英国绅士,真正过上了希腊式的理想生活,而且这种生活就像艺术品一样美。”

    现如今的英国乡绅要不是将一大笔钱都安全地投在美国债券里,又哪能过上所谓的理想生活。一想到这儿我也只能同情地笑了笑。这名犹太金融家能拥有这么浪漫的情怀,确实也有些感人。

    “我希望能成为一位优秀的庄园主,我希望他能在国家事务中发挥一己之力,我希望他能全心全意热爱运动。”

    “真是傻得可怜,”我心里这么想,嘴上说的却是,“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安排乔治的未来?”

    “我觉得他应该是喜欢外交部,可以建议他去德国学语言。”

    “我觉得这主意不错。”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门心思想去慕尼黑。”

    “那是个好地方。”

    第二天我便回伦敦了,刚到家我就打了通电话给菲尔迪。

    “很抱歉,乔治周三不能来吃午饭了。”

    “那周五呢?”

    “周五也来不了,”我觉得也没必要绕圈子,“事实上是他家人不太想让他和你共进午餐。”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阵儿才开口:

    “我明白了,行,你周三那天还是会过来吧?”

    “我当然会过去。”我回答道。

    就这样,在周三下午一点半的时候,我漫步到了柯曾大街。菲尔迪热情周到地接待了我,殷勤中带着些许做作,这是他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他没有提布兰德一家。一起坐在客厅时,我不由得感叹这家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以如今的审美来看,这个房间稍显拥挤,摆在玻璃橱窗里的鼻烟盒和法国瓷器虽然不太合我的口味,但无疑都是上等品;那套路易十五时期的家具,配上精美斜针绣绣品,肯定价值不菲。我对墙上挂着的朗克雷、佩特、华托[朗克雷、佩特和华托都是法国著名画家。]的画作兴趣不大,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难得的佳作。这样的布置对这位饱经世事的老人而言倒也合适,也符合他那个年代的风格。门突然打开了,仆人宣布乔治到了。看着我惊讶的样子,菲尔迪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很高兴你终究还是来了。”他一边和乔治握手一边说道。

    我看到他偷偷扫了一眼他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外甥孙。乔治那天的穿着很讲究——黑色的短外套配上条纹裤子,再加上当时最流行的双排扣黑色马甲。只有个子高高瘦瘦、肚子微微凹陷的人才能将这身衣服穿出优雅感。我确定菲尔迪肯定知道乔治请的是哪一位裁缝,去哪家饰品店,也认同乔治的品位。乔治仪表堂堂、身材匀称,加上穿得又这么漂亮,看上去自然格外英俊。我们起身下楼去吃午饭。菲尔迪在这种社交场上自然游刃有余,很快就让乔治放松了下来,不过看得出菲尔迪也在仔细打量这个小伙子。接着,不知道为什么,菲尔迪开始讲那些犹太故事,讲得津津有味,模仿得惟妙惟肖。我看到乔治脸都红了,虽然也在笑,但笑容里充满了尴尬。我不知道是什么引得菲尔迪这么冒失。他就看着乔治,讲了一个又一个犹太故事,就好像永远不会停下来一样。不知道是不是还有某个我不了解的原因,不然菲尔迪为何故意让这个年轻人感到窘迫,并从中获得一种恶意的快感。后来我们回到了楼上,为了缓和气氛,我邀请菲尔迪为我们弹奏钢琴曲。菲尔迪弹奏了三四首华尔兹舞曲,指法一如当年那般轻盈,曲调也恰似当年那般欢快。接着他转身看向乔治。

    “会弹钢琴吗?”他问。

    “会一点儿。”

    “要不要来弹一曲?”

    “可是我只会弹古典乐,估计你也没有什么兴趣。”

    菲尔迪微微笑了笑,没有坚持。这时我表示自己是时候告辞了,乔治随我一起离开了。

    “好一个恶心的犹太老头,”我们刚走到街上,他就说,“我真讨厌他讲的那些故事。”

    “那可是他的看家本领,每次都会表演一番。”

    “如果你是犹太人,你会这样做吗?”

    我耸了耸肩。

    “话说你最后怎么还是过来吃午饭了呢?”我问乔治。

    他咯咯地笑了笑。这是一个无忧无虑、有幽默感的年轻人,就算被舅公惹得有些恼火了,也很快就摆脱了这种情绪。

    “他去见了我奶奶。你应该还没见过我奶奶,是吧?”

    “没见过。”

    “她现在还把爸爸当成在伊顿上学的小屁孩儿。奶奶说我应该和舅公菲尔迪一起吃顿午饭,我们家奶奶说了算。”

    “我明白了。”

    在一两周后,乔治去了慕尼黑学德语。我碰巧也出了趟远门,直到第二年春天才回到伦敦。回来后不久,在一次晚宴上,我发现缪丽尔·布兰德就坐在旁边,于是问了问乔治的近况。

    “他还在德国。”她说。

    “我在报纸上看到,为了庆祝乔治成年,你们打算在蒂尔比举办一场盛大的招待会。”

    “就是设宴招待一下佃户,好让他们认识一下乔治。”

    缪丽尔不像平时那么充满活力,不过我也没太在意,她一直是个大忙人,可能是累了。我知道她喜欢聊自己的儿子,便继续说:

    “乔治在德国应该过得很不错吧?”

    她一直没吭声,于是我瞄了她一眼,惊讶地发现她眼里满是泪水。

    “只怕乔治是疯了。”她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这阵子都愁坏了,弗雷迪大发雷霆,甚至提都不愿意提起这件事情。我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第一个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念头,自然是乔治跟被送去德国学语言的英国青年一样,他们大多住在寄宿家庭里,爱上了那家的女儿,想娶她为妻。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告诉我,布兰德夫妇肯定是要为乔治挑选一个家世相当的妻子。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我问。

    “他想当钢琴家。”

    “当什么?”

    “当一名职业钢琴家。”

    “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天知道。之前一点儿征兆都没有,大家都以为他在忙着准备考试。后来我过去看望他,只想着他应该一切都好。天哪,以前那么光鲜亮丽的一个人,如今可都成什么样子了,我差点儿都哭了。他说他不会去参加考试,一开始就没这个打算。他之所以提出要学外交,就是想让我们把他送到德国,这样他就能学音乐了。”

    “他有这方面的天赋吗?”

    “这不重要,就算他有帕岱莱夫斯基[帕岱莱夫斯基(1860—1941),波兰著名的钢琴家、作曲家。]那样的天赋,我们也不可能让他去全国各地办钢琴演奏会。我是一个有艺术品位的人,弗雷迪也一样,没有人能否认这一点。我们都热爱音乐,也结交了许多艺术家,但乔治以后是干大事的人,不可能去当一名钢琴家。我们一心只想让他进议会,总有一天他会很有钱,到时候没有什么他得不到的东西。”

    “这些话你跟他说了吗?”

    “当然说了,可他只是一笑了之。我说他的父亲会心碎的,他说父亲还可以依靠哈里。我当然也爱哈里,那孩子是个机灵鬼,但我们都知道他以后是要接手家族生意,就算都是儿子,我也清楚哈里其实不具备乔治拥有的那些优势。你知道乔治是怎么跟我说的吗?他说只要父亲能每周给他五英镑的生活费,他可以把一切都留给哈里,让哈里来当继承人,所有的一切,包括准男爵爵位都让给哈里。这实在太荒唐了。他说既然罗马尼亚的王储连王位都可以放弃[罗马尼亚的卡罗尔二世曾两次为情人放弃王位。],那他自然也可以放弃准男爵的爵位。可他就是不能这么做,他无论如何都会是第三代准男爵。如果弗雷迪被授予了贵族爵位,那在他去世后也只会由乔治来继承。你知道吗,乔治甚至想换掉布兰德这个姓氏,改成一个可怕的德国姓氏。”

    我忍不住问了问是哪个德国姓氏。

    “好像是布莱克格尔。”她说。

    这个名字我有印象,我记得菲尔迪曾跟我说过,汉娜·拉本斯坦嫁给了阿尔方斯·布莱克格尔,那人后来成了阿尔弗雷德·布兰德爵士,也就是第一代准男爵。这件事情太奇怪了。我很好奇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那个有魅力的典型英国式男孩儿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家后我自然将这一切都告诉了弗雷迪,他气坏了,我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骂得唾沫星子横飞。他发电报让乔治立刻回来,但乔治回电报说他要忙工作回不来。”

    “他在工作?”

    “从早做到晚。这也是最让人生气的地方,他这辈子都没干过什么活儿,弗雷迪以前常常说他生来就是享福的。”

    “嗯。”

    “接着弗雷迪又发了封电报,说乔治如果不回来,就会停了他的生活费。乔治回了封电报说‘那就停吧’。这句话就像是最后一根稻草。你不知道弗雷迪真生气了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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