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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作品是归化的英国人、讲谈师兼落语家快乐亭布莱克(Black)的讲说速记《幻灯》。日本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实施指纹法,而在此十七年前已有使用指纹与掌纹鉴别个人的侦探小说出版,我认为弥足珍贵。

    EQMM(《艾勒里·奎因推理杂志》)去年九月号的Queen's Quorum(精选自坡以来到现在的代表性短篇小说,依年代顺序解说)举出最早描写指纹的侦探小说:Herbert Cadett:The Adventures of a Journalist(London,1990)[1]。

    奎因的解说文写道:“关于这本书的主角侦探Beverley Gretton是如何影响侦探小说史,甚至是侦探小说论的注脚,都是至今从未有人写过的内容,(中略)而这本书的开头收录的短篇《指纹的线索》(The Clue of the Finger-Prints),则是一篇描写经由指纹鉴别个别罪犯的最早作品。一般来说,我们认为第一部指纹小说是弗里曼的《红拇指印(The Red Thumb Mark)(日译本为改造社“世界大众文学全集”第六十卷“桑戴克医生”),但凯迪特的这部作品比起弗里曼的领先七年。不过还有其他更早的作品,侦探小说爱好家不小心就会错过。那就是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Life on the Mississipi)(1883)第三十一章的一话,以及长篇The Tragedy of Pudd'nhead Wilson(1894,这本的日译本也是上述的改造社全集第十卷,在“吐温名作集”中,题为“傻瓜威尔逊”),这两本都是透过指纹发现罪犯的故事。”

    这样说来,世界最早的指纹侦探小说就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了,不过日本在晚于《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早于《傻瓜威尔逊》时,也出版了指纹侦探小说。这并非严谨意义的指纹,而是用整个手掌的掌纹图样来鉴定,但不单是算命师看手相的剧情,核心主题是以五指的指纹为首,透过整个手掌的掌纹图样来鉴别罪犯。

    这部作品是归化的英国人、讲谈师兼落语家快乐亭布莱克(Black)的讲说速记《幻灯》,在马克·吐温的第二部作品问世的1894年的大前年,即明治二十五年(1892)出版单行本。日本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实施指纹法,而在此十七年前已有使用指纹与掌纹鉴别个人的侦探小说出版,我认为弥足珍贵。

    在说明这本《幻灯》的内容以前,我想试着查阅实施指纹法鉴别个人犯罪以前的历史。我想这应该有许多参考书,而我试着以《犯罪科学全集》(武侠社,昭和五年)的第十二卷,由古畑博士执笔的《指纹学》,以及《大美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Americana)的指纹项目,(大美百科全书的最新版指纹项目并不详细)简单做了年表。另外,以指纹法实施的年度与指纹小说出版的年度为对象,我把自己所知道的早期指纹侦探小说也插入这张年表中,有◎记号者即是。

    ★1686年。意大利波隆那大学的教授马皮吉(Marcello Marpighi)从解剖学的角度发表了指纹的研究。

    ★1823年。德国弗罗茨瓦夫大学的教授普金涅(J.E.Purkinje)也从解剖学的观点发表了指纹的分类。

    ★1880年。英国人福尔兹博士(Henry Faulds)于日本东京的筑地医院工作时,把主张可以利用指纹做个人鉴别的研究论文,发表在该年度十月二十八日的英国《自然》期刊上。此人是第一位论述于个人鉴别上利用指纹者。

    ★1880年。英国人赫歇尔(Sir Wiliam James Herschel)于印度孟加拉担任一个地区的民政官时,把指纹应用在防止伪造文书、鉴别个别囚犯等事务上,并基于此经验,也在该年度十一月二十二日的《自然》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福尔兹博士领先他一个月的时间。

    ★之后过了不久,英国的遗传学者高尔顿(Sir Francis Galton)(达尔文的表弟)以学术方式论证了每个人的指纹不同与终生不变的事实,并发表其分类法。

    ◎1883年。马克·吐温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出版。

    ◎1892年(明治二十五年)。英国人布莱克讲说的《幻灯》出版。

    ◎1894年。马克·吐温的《傻瓜威尔逊》出版。

    ◎1900年。凯迪特《新闻记者的冒险》出版。

    ★受到前述高尔顿的研究刺激,英国设置了利用指纹做个人鉴别犯罪的委员会,由印度警察长官转任伦敦警察首长的亨利(Sir Edward Ribhard Henry)担任其主要委员。

    ★1901年。英国前述的委员会,采用了亨利卿规划的“亨利式指纹分类法”,这一年开始实施于英格兰与威尔士;现在世界上则有过半的国家采用此方式。

    ★1903年。美国最早于1882年,由汤普森(Gilbert Thompson)于新墨西哥利用指纹以防止伪造公文;而司法部门方面,最早则是1903年于新新惩教所制作囚犯的指纹底册,此后的数年间,全美都实施了亨利式分类法;现在FBI的底册中,保管了包含陆海空军人共六千五百万人的指纹,规模世界第一。

    ★稍晚于前述的英国亨利分类法,德国则有汉堡警察长官的罗舍尔博士(Roscher)完成了罗舍尔式(又称汉堡式)分类,德系各国采用此方法。

    ★另一方面阿根廷的指纹学者Juan Vucetich[2](我不会读)也编出一套独特的分类法,现在由西班牙系的各国采用。

    ◎1905年。道尔的《福尔摩斯归来记》(The Return of Sherlock Holmes)出版。(其意义后述)

    ◎1907年。弗里曼的《红拇指印》出版。

    ★1908年(明治四十一年)日本司法省设置犯罪人异同识别法的调查委员会,同年七月二十四日,决定采用德国的罗舍尔分类法,翌年(明治四十二年)开始实施。

    ★1912年(明治四十五年)开始,警视厅设置指纹课。

    让我们先来看1905年的《福尔摩斯归来记》中的两篇作品。其一是《诺伍德的建筑师》(The Adventure of the Norwood Builder),这篇故事描写了把假指纹捺印在墙上,嫁祸嫌疑给冤枉的人,此方法利用了某人留在封蜡上的拇指指纹,再用别的蜡按压那个封蜡取型,涂上血捺印在墙上,非常简单。此外,这部作品中用的不是今天大众化的fingerprint这个字,而是thumb-mark。

    另一篇作品《格兰其庄园》(The Adventure of the Abbey Grange),福尔摩斯的推理是犯罪现场留下三个杯子,假装成犯罪当时有三个人在喝酒,但其实只有两人。然而,在这个推理中,尽管出现了杯子这个绝佳的道具,指纹仍被完全无视,故事描写福尔摩斯对指纹鉴识一无所知。

    我不清楚上述两篇作品发表在哪个年度的杂志,无论哪一篇作品,在1905年出版的书中,都还未充分利用指纹的知识。后来在两年后出版,弗里曼的《红拇指印》确实已经描写科学的伪造指纹,我想到了这个时期,苏格兰场的指纹课总算内容充实,其效用也得到普遍认同了吧。

    虽然我无从阅读奎因介绍的凯迪特作品,但光是他的题目定为清楚的The Clue of the Finger-Prints,我认为就值得珍重看待。而更古老的马克·吐温作品《傻瓜威尔逊》,日译本使用了指纹这个词,但我没有原文书,询问译者佐佐木邦先生后,他表示原文书已经弄丢,还特地写信给神户的吐温专家西川玉之助老先生(时年八十七岁),西川老先生给了详细的答复。据他所言,《傻瓜威尔逊》用的是finger-prints这个词。

    《傻瓜威尔逊》故事描写的是威尔逊这个古怪的人,乐于把附近人们的指纹一个个搜集在玻璃板上,那时候社会上完全不知道指纹有鉴别个人的能力,只把他当成好奇的怪人嘲笑,却没想到这成为确定某犯罪案件罪犯的线索。在几乎未曾想过指纹鉴识之类的时代,这是很有创意的构思。而且这部作品具备明确的侦探小说形式,我认为侦探小说史上,不能忘了马克·吐温的这部作品。

    不过,东京出版的《幻灯》比起这部《傻瓜威尔逊》早了两年,并且指纹学本身的最初主张,是由居住在日本的英国人提出,真是有趣的因缘。如同前述列表所示,最早提倡把指纹用在鉴别个人的,是当时在东京的筑地医院工作的英国人福尔兹博士,古畑博士在《指纹学》中,提及这个人的事迹如下所述:

    “让我说明在日本发现现今使用的指纹法的事情经过:明治十一年(1878年)左右,英国的医生亨利·福尔兹来到东京的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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