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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王品之二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何不住持。令不堕狱。若堕于狱。当知佛性无有住持之力。
若无四德者。若有佛性。何无四德之用。既无此用。岂有佛性耶。
经云若断(至)我净者。若断于性。云何复云当得常乐我净耶。
前难令涅槃无常者。指前卷末。
悉皆令转者。若一切不定阐提及二乘皆应即转成菩提。佛菩萨已得菩提竟。皆悉转成阐提等。又应知诸佛是定中不定。而为众生现生灭故。阐提二乘是不定中定。以一切皆当得菩提故。
叹现德者。为欲利益及怜愍等。悉是现德之相。
经云以不决者。后时方得涅槃。
凡法为外等者。凡夫法为外。二乘法为内。又二乘等法为外。大乘法为内。又意业为内。身口所作为外。又界内善为内。外界善为外。中道佛性非此二边。有漏等亦同此简。
性非已得者。佛性非断已还得。既无新得之理。验知佛性不断。
又断已得下。消经中若断已得。
经文云色与相者。青黄等是色。方圆等是相。又碍是色性。青黄等形现可睹者名为色相。香味等例尔。
经云生相者。十二因缘不定也。
方便道者。只是示迹不定。
此二不灭者。涉公云。内则护方。外障尘坌。亦表如来内心坚净。外相藏美。
中间坏者。万累俱消。
经云如诸国王者。世间国王诸天拥护。名为天子。称世间天。
生天者。二十八天善因所感。名为生天。余二可知。旧解及兴皇所释。非无一途。但不相即。及??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于鬼上具三谛义。非鬼即鬼下。于非鬼上亦三谛义。即非鬼非非鬼下。于非非鬼上亦三谛义足。此即一句皆俱三谛。是一即三下。复疏上三谛。若不复疏不成圆谛。一一句皆尔。又至释文经中皆作双照以释。良由中体具足遮照。故须二种释之。
佛现儿像者。佛现三尺儿像。化此长者。破其恩爱。恩爱即欲爱烦恼。破此爱已得第三果。
经云亦能知他众生心者。知九法界众生心也。
经云如来生在东天竺地者。竺者种也胤也。劫初之时。梵世诸天顺后受业。下阎浮提。化生人间。五天竺国本是天种。名为天竺。如来生处。
住婆提者。转法轮处。舍卫国是。
或王舍城者。得道处也。
又私谓(至)易解者。私意云。置此是得宜也。
明七漏者。然文中列七漏。全是成论文。
开边为断常者。决定有我无我。
是假我者。揽五阴以立宰主。名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我能作因者。能作善恶因也。
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名为通行。
具无常者。无常是因。苦根是果。
无常等四各有因者。此未全当大体。非无此释。
烦恼等四者。谓阴死等四魔。今亦有此判。
秉行之众者。此且约秉法为僧。须明理僧。境智和合是专志义。方是真僧。
永断于生死即解脱者。自既脱于二死。即能处处现身令他永断二死。故名解脱。
由我能听者。由我听法得见真我。
以三观治三漏者。欲有无明三也。
若能至心听即世界者。今助二释成世界义。何者听法心喜。故属世界。二者有能听所听。所听中有名有义。故属世界。
论中云一法下。对治也。
涅槃只是因缘之法者。由缘法了所成。故属因缘。
除正因性者。正因属理。所以除之。
只是浅深者。前品犹是浅位菩提。今不痛即深位菩萨也。
惊柝者。柝(音托击柝)周易云。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如持更等。
德王品三
经云无念慧者。念中无慧故也。
偏据苦中生念者。今之念偏于四心中。偏据行心粗故。亦是行心中细。刹那刹那常起。故属行心。于三受中偏据苦受。余三心二受非无念漏。心稍轻微。且不论之。又由余三心二受助成行心故尔。
起贪嗔等者。具十恶业。故云作种种恶。
初少许法说者。譬说八文。法但一段。名为少许。
初六譬道缘者。若能深心思惟。得入方便道。名为道缘。
无明能构众生四大者。由无明构造。养育此身。所以无明譬之如王。余二解非无一意。稍不顺经。
显然者。断非私隐。故云显然。
为回顾者。此即走中回顾也。
五根至栖托者。五根取境流入意地。是故五根为识栖托。
即入空者。于外凡位中修习人空观方便也。
安心空境者。安心念处境也。
经云咄哉男子者。惊觉令发也。
六尘能劫善财者。正由内六根取境致令失财。若内根不出。尘则不入。今偏名尘为师也。
无明闇心者。由无明闇为六尘蔽。
断常冲击者。于五阴上。更起断常。名为漂急漂。字去声呼。
筏不可依者。初心恐道品微弱故云也。
譬众善法者。诸助涅槃善法也。
两手譬权实二智者。观俗名权智。观真名实智。戒定二法对上二智三学。具足道品之法。此三摄尽。
经云截流而去者。渐渐入无漏也。
在此在流者。未断生死。烦恼为此岸。菩萨修行伏惑未断。及未至极果。俱名中流。今又文八譬通于四教二乘菩萨所观。
次合八譬者。一一合文皆先云观身如箧等。次皆云菩萨观是四等通于毒蛇等。寻文可见。
四大有内外者。外四大与内四大同。故但合内。
诱引众生者。修观慧时。方知诱引。
但前三心者。受想识三心也。
无明为始者。此约一期报身以说。
经云三垢者。贪嗔痴三垢也。
如人望舍者。初心修观。观于五阴。未见阴理。犹如望舍。
六根无情者。清净四大。名为无情。
亦不具四者。地具四微。其力薄故。水具三微。无香。火具二微。无香味。风但一触。力最大故。此由外人所计。若佛法中。一大皆具四微。
尘是滓累者。二乘为变易六尘滓累喆(音哲)。
但此开二河者。若从因说名烦恼河。若从果说名生死河。又破烦恼河。入涅槃河。到于彼岸。
六河如下。第十二疏释第七譬。
戒定智慧者。及第八到彼岸。皆须通四教道品。
斗诤本者。由各定报故尔。
佛犹有漏者。示同有漏者。有漏也。
经云有涅槃大涅槃者。此二涅槃俱在满果。
既经长时者。亦不出从晨朝至中夜。若据请答。闻不闻中有涅槃。但是从德王初至今为长时尔。
多有所含者。含于大小涅槃二理。及世间涅槃辨通五时。名为多含。
经云如人观骨者。假想观也。
如舍利弗等者。二乘之人虽断正使。不断习气。有习气故。感变易身。不得如来常乐法身。非大涅槃也。
言习者。身子有嗔习。难陀有贪习。毕陵有慢习。槃特有痴习。如牛呞比丘斋后爵饭。如迦叶阿难闻大树紧那罗王鼓七宝琉璃琴。迦叶起儛。阿难歌吟。皆由习气使尔。如止观第四及法华疏记第二广说。
就我见明习者。正是二乘别惑。
前开宗者。指前纯陀品。
无凝然常者。纯陀品中古人有四种常。今但引二。
经云即是皇名者。二月星现生长万物。名毗舍佉星。
第十 德王品四
皆约无分别等者。无分别谓证大乘涅槃。而论分别十种功德五神通等别。故云若十若五。
若欲开此为四者。今还列上闻闻等三种四句。其体无殊。故云何浅之有。
不以二相见者。世尊天眼非但唯见细色。亦于细色即见佛性。五眼皆然。故云不二。
对地亦应无失者。既是圆融十德。横竖对地。亦应无失。
带圆法门者。今经专明以大涅槃心修五行。而证十德。证有次与不次。若以十德竖对十地。义当于别。十德互融。无非圆证。名之带圆。又今经带实明权。如次第修证。证已同圆。复名为带。又带权明实。显权力故。是则前三助圆。皆知常住。若据此意。是则始证圆修。却成圆带。
于别与经部合者。今经部中尚兼藏通。何况于别。虽具四教。共知圆常佛性。但修行时。有次不次。互相兼带。则是部中正意。
与五时会者。今经明开权显实。与法华同。又同名醍醐。若用权显实。与前四味同。何者由具次不次二行故尔。
与诸教合者。今经具明次第不次第。则同前教。咸知佛性。复不同前。
与逗机合者。逗四种机。前三助圆。咸归秘藏。
经云一心作一等者。二乘欲作神通。要先入定。于定心中。方能作所期事。若欲更为别事。须出定已更作期心。然后入定。方能为之。故云不得众多。
经云所现身相等者。一一文中皆言数量者。为存方便教意。以显不次故尔。
经云先取声相者。此由叙昔。皆须先缘声相而修。今则转用大涅槃心修。所以先述在昔修相。
经云体非是果者。非果之果。故得是常。
经云不作佛相者。不作能说人相也。
经云以无相相者。于观于四德无非法界而得涅槃。故云无相相。
原由恶心者。亦有人闻恶声。能观此恶。增其观慧故也。
经云庭燎(力召反。诗云庭燎火烛也。广雅云燎烧也)。
乃借天眼文助结者。只是指于昔所不见而今得见。正是结文。以显不与二乘共相。无别借文。
先横知六道者。具足知十法界众生心念。纵让佛果。须云知九法界心。
今云六道者。且依现文。
次竖知十六心者。此就迟速并异。菩萨之人欲知初心。即能知之。余心心亦尔。声闻人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十六道类智心。方始得知。支佛欲知第三苦类忍心。至第七集类忍心。方乃知之。问何故偏言欲第三心耶。答其他心通依上界禅起。欲知他人无漏心时。还缘观上无漏之心。同地易知。于彼观上无漏心中。苦类为首。故偏言之。
言至第七心者。以缘觉人欲知他苦类忍心。拟意观察。彼心已谢起苦类智。缘觉寻观追而不及。即于上界集上伺之。故偏言第七。
前知六道下。今家判释慈成上。
梵行者。此明初地菩萨无缘之慈。与上各别。何得成。
经云慈名世谛者。二乘之慈。名为世谛。
经云不从缘者。舍偏得圆。不属众生缘法缘故也。
经云阐提慈者。有怜妻爱子之慈。
经云犯重禁等慈者。由慈爱于恶境。名之为慈。
经云舍黄门慈者。黄门无志屠等。爱于恶境名慈。
经云不见持戒者。此约毕竟戒说也。
亦是生空等者。初依其烦恼。谁云证于生法二空。性地属通。此不可用。
以初捡心者。以大涅槃心捡之。
验三亦然者。根胜既具十三。根增长既具十。根本根深根广等三。亦须具十三。
具十余四者。根胜既具十三。及十根本。乃至根长等四。一一皆具十三及十。
修亡相檀者。令修亡三檀也。
止伏欲界恶者。且约持戒。伏身口恶为劣。外人例如上答。
无畏者。如前则生不动国文。皆具止行二善。
又夫修净立行者。皆先为求涅槃心为本。即以此心摄于众生。同生其国。
十四有者。各经中有。则为二十八。
生乐论义者。乐慧人也。
乐禅定者。只应云乐定禅。语滥色界四禅。
然生尼吒等者。此名遍没。始从初禅。经历十七天处舍初天生次天。如是传传至色究竟超者。从欲界超至色究竟。此此正是全超也。
若生无色者。此即无色般也。无色亦有勤修速进二行。
方般涅槃者。今文不论。
不云中生者。以中般。但名为中。不名于生。故不论之。
轮转余势者。然果报未亡者。但是酬因之余势耳。
非圆意者。今须依开权显实。以大涅槃心修。达生死身即法身常身。何况二乘而不即法身耶。宁待入于变易。方得转矣。须依亦即甄之。
经云上中上者。亦名上胜上。
经云初发心者。初修十五心成就满足又五十心。因果合成一百心也。
经云八十者。初两十二为二十四。五大星东方岁星南荧西太白北辰星中镇星为二十九。北斗星为三十。马天三十一。行道三十二。婆罗三十三。功德三十四。
二十八宿者。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七宿。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七宿斗牛虚危室壁为六十二。地水火风为六十六梵陀提拘臂首半母为七十四。四天王为七十八。造书婆薮为八十。世人所事或名为天惑名为神。
色净故者。缘因资般若。名为色净故般若净。般若了缘因。故云般若净故色净。
经云大至火天多属四天王处。梵天八臂天首罗天属色界。楼陀天等皆属欲界天。
经云中表俱净者。中谓法身。表谓应身。
四臂或当主此者。四譬次第对四悉。随文释相可见。
不见色相者。作业外彰身口。名为色相。又十二因缘俱属于色。故皆云色。
不见色缘者。烦恼润业。名为色缘。
不见十二因缘空者。空即不空。故云不见。
不见因缘假者。假即是空。故云不见。
亦不见中者。即二谛双亡。中亦俱寂。故云亦不见中。
一切法亦如是者。四谛六度等。悉具三谛。亡泯双照。故云如是。
次为他离怨者。以烦恼是菩萨大慈之境。故不名怨。
五住菩萨者。即别教五住菩萨上能出假也。
经云八魔者。菩萨昔以分离界内四。今则破于界外四。名为离八。河西所释自是一途。非应大道。今所不用。
三种业者。有漏无漏非漏非无漏三也。
例一切等者。有谓生死。无谓二乘。常为有边。断为空边。垢为有边。净是空边。缚脱亦尔。菩萨修大涅槃中道。双非诸二也。
经云我实不生阎浮提者。且约方便教意。我自有净土。权示在此导利众生。
经云慈氏菩萨者。明土本净。秽由于生。如净名中。如来之趾案地。即其例也。
信首诸根者。如华严十种六根。
开善全是三藏菩萨者。既云犹生欲界具于五事。只成三藏菩萨义。以此菩萨根具位在第一祇初。
中间登地者。亦未知为属何教。今须在圆。
前四是报果等者。若入初地。俱名习果俱名报果。不须分之。
经云其义各异者。自在持戒布施得五事。自有依大涅槃修行得五事。汝何以将浅而难于深。
经云有分果者。以世间施招人天。依报正报皆有限量。名为有分。感生死根。名为有果。修大涅槃证大涅槃。正报依报体周法界。无数无量。名为无分。永超二死。名为无果。而获中道大般涅槃。无因无果之果也。
三忍者。等觉为上忍。十地为中忍。八地已下为下忍。
退非菩萨者。非第十地菩萨也。
佛菩提智者。等觉用佛菩提智断最后品入妙觉。例如住前修观。断一品无明。即入初住此义。非为难见。然古人解要有进退。
不应悬殊者。应如前第五功德。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乃至对登地等。故云不应悬殊。
穷觉者。等觉也。
此一三昧者。金刚三昧也。
何异金刚般若者。引彼经意者。破古人金刚三昧不应一向唯在等觉。如金刚经云。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此则犹通初心。何咒不通诸地。
以烧草为譬者。初地断惑如烧草。以显中道如存山。
经云无有折损者。无有能摧破。
此三昧者。经云在于大众色亦不定者。此明一行于随众行。大论三十八云。如颇利珠随前色变自无定色诸法亦尔。或常无常。论以一理应于众理。释曰。理行如珠。教法如日。情如众物。观如现色。
德王品五
于位则浅者。以初闻正法及是第二周始。故云位浅。
初证不闻闻者。下九功德并与初功德证同。故云也。
弃其内德等者。由内证实理。能外化他。不可偏作自行以释。
寄事而表理者。寄求善知识等事。而表诸地证法。浅深不同。亦如善才求善知识得法浅深。即其例也。
例如净名者。例同也。彼经观众生品云。此室释迦牟尼佛阿弥陀阿閦宝德宝焰宝月宝严。乃至十方无量诸佛。是上人念时。即皆为来广说诸佛秘要法藏。说已还去。以显登地已上。须近善友听法。不同古人专在浅位。
经云而作近因者。今此四法通于别圆。前之二教并不谈中。为此义故。不任为今经近因。故须先简。若开显已。无作圆常何简之有。又今明四法。须具二义。一示地前可修得入登地。二入地已仍须四法策发。令疾入后位。
慧品为正者。大涅槃了因种智为正行。缘因为助行。
诸佛起发者。如华严中八地菩萨欲沉空。十方诸佛同时而劝。正明化他。亦须自近善友。令他近善友等。
经云有人身遇众病者。三惑重病也。
热譬爱者。热病之人贪一切食。故喻于爱。
次冷譬痴者。病冷之人身体痹死。无所觉知。如痴无识。
劳譬慢者。劳人诸事不能状。
如于慢下譬嗔者。痢病不可禁制。故譬于嗔。
疟譬疑者。或发不发。又或寒或热。如疑。犹影疑自疑他等。
通别之惑名同体异者。通惑于见思上立利钝名。别惑于尘沙无明上立利钝见思之名。故云也。
经云离十恶等者。此并是双流之行。
修行十善者。十善为诸行之本。故令修行十善。
四行戒施者。此即乘戒俱急也。
配前五人者。一菩萨二佛等五。今明不尔。只一人身具此五法。不须配前。
而实已润者。纵未显获已得冥资。
似如一化者。十二部对华严方等。兼鹿菀部中有小涅槃即后教。
谓八圣道者。此无作道品用毕竟空修。以大般涅槃。
经云夫听法。所言夫者。下蕴深旨。今亦如是。始于弹指小善。终至圆常通一切法。皆为显于十一空涅槃极理。故云夫也。
经云要以系念等者。同前三解而修于行。故云思惟。
经云三三昧者。皆以大涅槃心修。一一无非法界。达二十五有。而见一实等。
经云如法修行者。此文专约开权以释。
经云不生不老者。离分毁变易二种生死等。
经云软语及呵责语者。即劝诫二门。二门具于四悉。如法华疏第五说。
经云若有触者。喻身业。若有念者喻意业。说业说即口业。具譬三业修行。
经云众罪得灭者。喻能生善灭恶也。
经云不观种性者。譬不择机缘。
钱财者。譬为众生已不求恩报。
无据者。尽无生二智教门。唯云罗汉得之。不曾云初果亦得。故云无据。
此出阿含者。如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经中说。有彼长者。字须达多。身重有病。于时遣使。问信世尊。并请舍利一顾。舍利遂往。须达见来。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别坐一床。慰喻长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诸凡夫人成就不信。身坏命终。堕于恶道。生地狱中。长者今日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灭苦痛。生极乐处。或得斯陁或得阿那含。长者。先已得须陀洹果。故不说之。此初慰喻。善戒二。多闻三。惠施四。善思五。正见六。正志七。正解八。正脱九。正智十。一一慰喻辞同初。初十中前五是世间善。后五出世间。就出世中正见正志是无碍道。慧名正见。正思惟名正志。正解正脱是解脱道。然河西所引复不与此全同。
一目谓法眼及法慧者。此释为胜。今亦用之。且约专心听受属于法眼。修行属慧。以慧观察。令见佛性故也。
一目为天眼者。此释无意。为是修得。为是报得耶。
上果不伏听下果法者。意云凡近善友。须简劣从胜故尔。
宁复(至)五欲者。无心思五欲。五欲任运亡。故云宁复有心。
经云四颠倒即断者。须云八倒断也。
经云能令一切凡夫(至)苦恼者。从凡夫至须陀洹。皆为四苦所苦。不云后三果者。上果轻微。且略不说。
经云如法修行者。称法性而修行也。又是称教法而修行也。
一明正行二善者。此是双流之行。遍灭法界恶。遍生法界善。
二明空无常解者。此即乘戒双修。达常乐我净无非法界。名一切空。
佛具万德者。以实而言。只四德摄法无外。何略之有。
善实是不虚者。实外无法。故曰不虚。
故名解脱者。此明得禅。
外道望下不得禅者。得解脱名。
互有与夺者。实而言之。与故有真实。夺故非但无常乐我。真实但无。
经云依世俗道者。依世智忻猒心。断下八地惑。名依世道。
所以无常者。谓现在未有于常。但有无常。
后仍结异者。从不名佛性下是。
后身佛性者。等觉佛性阙我乐剩见。
言六少见者。现在未见未成。一转即入妙觉全见。所以现在名少见也。
五善者。涅槃分果善也。
以义异故者。此辨因位菩萨心中佛性。由有烦恼。与佛果地佛性不同。
开善云此二者。即指今经六七二文。
即文判之者。古人判之。只前所列文是八住。
至六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善。五可见。此阙第九住中第一常名。若与常名则不异也。
五住初住有五者。一真。二实。三净。四可见。五善不善。谓修者善。不修者不善。
善与不善异者。前八住单善在第四。此文善不善存第五。故云异也。
经云一者。可证者。若能修者。方乃分证。
知法章具二义者。经中句句皆具一体别体二义。故云若善不善等。应身佛即别体也。
知实相者。览前三宝等无非实相非因非果之体。所以更约实相释之。是故经中句句双非。以显于体。又句句皆有别体。谓初住已上而有遍于诸德之用。又前五知见。及正行二善空解等。皆是果上所有证之法。故有别体差别不同等用。故云遍通诸果皆有异义。
经云若善者。涅槃善也。
经云若知不知者。知一体小外不知。
经云若修不修者。修者善。不修者不善。一一并是双流之行。皆对小外简之。
此前未说至之言者。此前未说虚空实相。文后已有行结之相。从是名菩萨修因下文是。
又前未说者。应知今实相泯。今五文无非实相。非因非果。及非有非无。悉明双流之行。
又前未说者。复以真空荡前六文。无非虚空。
真空者。即毕竟空理。异二乘空。
事空者。将事空以显毕竟空。
涅槃空者。偏约所证。又此又三空。即约三谛明空。若合三为二。即二谛明空。又真空是法说。事空是譬说。涅槃空是合。
经云不见虚空者。真空之体不见故。
经云虽有五眼所不见者。此即见而不可见。
经云慧眼见者。真空唯慧眼见。即不可见而见。
经云若是无物下。简出世间之空非其真空。以世间空除物方有。若除物有空。空乃名有。故云乃有为实。
经云以常无者。只由无常致无真空常乐我净。
一云虚空不可见者。此释顺经。今用之。
二云至识心见者。明虚空非六七识心之所见。如实相体非六七识所见。六七识心但见光明。如由别体三宝导此识心成行。得见一体三宝。故云方得见空。
人总于法者。法谓常乐我净。
实相既通者。通于涅槃如来佛性。故有三乐。
此据正因者。此即合理性三因为正性。以未见故。但名正性。
问断烦恼处。然德王问言。如来昔说身智尽处以为涅槃。今说烦恼尽处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须重问。
未是涅槃者。当知初断烦恼处。
未是涅槃言处者。约身上断烦恼尽处也。
答魔之词出长阿含。长阿含第二云。又告比丘。吾今所以诫汝者何。天魔波旬向来请我。佛意无欲可般泥洹。今正是时宜速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须我诸比丘集。乃至诸天并见神变。波旬复言。佛昔于郁鞞罗尼连禅水边。阿由波尼俱律树下。初成佛道。我时白佛。佛意无欲可般涅槃。今正是时。宜速灭度。尔时如来即报我言。止止波旬。我自知时。如来今未取灭度。须我诸弟子集。乃至天人见神变化。今正是时。宜可灭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时。不久住也。是后三月当般涅槃时。魔即念。佛不虚言。今必灭度欢喜踊跃。忽然不现。魔去未久。我即于遮波罗塔。定意三昧。舍寿住命。据此舍寿。犹是随机。
不同月令者。此是旧月令。新月令无此说。
周家时者。周家十一月是年朝。所以二月即成于四月三月即是十二月为岁朝。不得用。此闻立月增减以释。此时与彼不同。但依第二释。
谓嘿为灭者。灭即涅槃也。
经云波旬意谓等者。波旬嫉佛化人。恐夺其徒属空其宫殿。欲得佛不化人。即是涅槃。
是僧宝故者。菩萨但僧宝无涅槃故。简僧异佛法也余之十文者。一一皆对二乘简出大涅槃相。又二乘对外道非涅槃。二乘亦得不织不覆等名涅槃。若对如来二乘涅槃。即名织覆等。织覆只是系缚。
经云不生烦恼乃名涅槃者。二乘虽得涅槃。犹生别惑。非大涅槃。
而菩提实未全除者。纵破一品无明。变易五阴而未全除。又纵示同六道之阴。而亦不为阴所覆盖。
皆是因缘者。只由三世因缘和合所成。无有自性。
又若约圆说者。皆由法性为因。无明为缘。而生于阴。
一根有三者。苦乐平平三受也。
即离四见者。一即色是我。二离色是我。三色大我小我住色中。四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阴例尔。各有四句。
现在有我者。谓色有我色无我。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以为四句。一一皆云神及世间常等。余文但云现在常无常等四。其名虽异。而义是同。
经云身见者。谓计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计遍身计。计我不妄。亦名我见。此见依身故名身见。计我断常名为边见。由计断常不信因果。复计此我。以为自然。宜初世性。即二十五谛。又计从父母微尘梵天等生。皆名耶见。执耶为道名非因计因。名为戒取。复因此见通至非想信此非余。名为见取。
小不次第者。前三同彼。四戒五施六天。
前是四禅者。以大涅槃心。修此四禅。为入涅槃方便。
通则至前者。通于初心。即体达五阴无非法界。
更修百八三昧者。如大品经中广说。
经云守护导涅槃之心。能导行人至于乐果。如世导者。善知前途通塞之相。若不护之。焉至宝所。
以慧异者。准法华疏云。定具足名心自在。慧具足名慧自在。定慧具足名俱解脱人。故大论云。慧得好解脱。心得好解脱。
无复无知者。无取相无知二烦恼也。
烦恼趣心者。谓烦恼覆心覆慧也。
二云九地等者。不须离对。但上下文。初地已下住住皆具三种四句为定。
皆令缚解者。难意皆令本是解。本是缚。又为心即是解。为待缘方解耶。
若心本有烦恼者。若本有者不能令心得解。
若本无者。本已是解。如何今日方云解脱定有。下二句准此正难。
无缚无脱者。既无缚无脱。如何复言心得解脱。
前四明无所缚者。此明心性不为贪等所缚。
后一明能缚者。此明贪等不能系缚于心故也。
明无解者。诸佛菩萨既不拔虚空中刺。验知无贪不名为解。
明无得解者。此明无因也。
明无得解道者。既其无因。宁得有果。
经云如过去灯者。如大论云。灯来时无闇。有闇时无灯。故云灯不灭闇。今明惑即是智。智即是惑。故无能破。
但随义为三者。但随经文次第。以判为三。非专次第答前三问。
据正义者。佛立中道正义。非德王耶义。
因缘中道者。因缘即是中道也。
经云善男子心亦为不贪等者。上难云。若心有慧。可云心得解脱。心既无慧。如何云心得解脱耶。
佛答意者。心体本非有非无。本来无系。为是义故说心得解脱。
经云亦非不系者。遇缘即为所系也。
非心者。非无心也。
双非两舍者。今为显出中道心体本无系缚。所以双非。两舍耶小二边。不云即边而中。意在此也。
经云细即是常者。计邻虚尘也。
经云以时节者。外人计时为心因。由某时故而生其贪。故彼计云时来众生熟。时去相摧促。时能觉悟人。故说时为因。
经云以不能知心因缘者。不知心性中道本净因缘。而为无明系缚。轮回六趣。受二十五有生死。
经云被无明枷下。明不断惑凡夫。次从有人随于圊厕下。四譬断结外道。
经云一切凡夫唯观于果者。唯计即阴是我离阴是我等。
不观因缘者。一不观世间末因缘。二不观本因缘。本因缘者即法性因。无明为世间因缘。即法性人而不逐之。但逐无明块而不放舍。二十五有终无出期。
一明因果至故有者。中道心性非因非果。依性而修。便获于果。贪心亦尔。
经云识则得生者。因率尔五识。生第六意识也。
二明心性(至)和合者。心性本净。无有和合。由无明故致有和合。又由略因缘而有和合。譬如冰有和合故有团圆。水无和合故无团圆。
经云诸佛菩萨(至)不净性者。若言心性本净。为惑所覆。犹属教道。且顺权说。
若云本心清净众生闻者。趣于耶见。谓心即是不肯修道。为令众生断除贪等。方见佛性。故云终不定说等。若依实理。心性本来未净。犹如无始。唯水无水。虽全是冰。则不得云冰不是水。众生心性亦复如是。虽本是无明。则不得云非是三德秘藏。是故圆人唯观无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权人却覆方见。
经云云何心共贪生者。此句明一切凡夫与贪俱生俱死。
经云谓火灾者。亦应云无明法性因缘。达此因缘。即得大般涅槃。下三句。若断尽则不共贪灭。初地菩萨为众生示有俱灭。
经云除不动地者。初地菩萨犹有烦恼。名共贪生。永无有灭。故云不共贪灭。
经云譬如日月等者。此文譬显。亦顺教道。若依实理烟等。即是日月。
经云不贪之心者。本净心也。
难行苦行者。中道之行难行也。
经云无常见常等者。实是无常计为耶常。实是真常计为无常。余三亦尔。实是脱法即计为缚。实是缚法即计为脱。
经云非乘见乘者。非乘为天人乘。又是三乘。实是一乘。计为三乘。实是三乘。计为一乘。
经云总别之相者。总为计我。别谓计所。故云便作色相等。
经云见日月等相者。此计寿者见也。
经云若见我是色我者。即色计我以为一句。
色中有我者。色是我虚空。色大我小也。
第二句我中有色者。色是我璎珞。我大色小也。
第三句色属于我者。色是我僮仆。系属于我也。
第四句初一我见。后三我所。执我我所名身见。色阴既然。余四类尔。总执五阴为二十身见。
经云畜二沙弥者。如僧护经云。二沙弥共被相抱卧。死入?被地狱。若不共卧。畜亦无过。
经云修习三十七品者。举因行法。以显初住已上所证。
德王品六
浅深非一者。虽有浅深。悉明证位功德而言。
三十七品者。无作道品也。
直起中怀者。直是内证名起中怀。不为耶曲。缘之取碍。
多就理明者。专就证论也。
二信因果者。如纯陀施食得五事果。施是因报是果。
信二谛名者。圆二谛三谛者。即二谛而论三也。
只是一体隐显为异者。二智隐二身显也。
以根深故即增长者。牒终行布施下文。
一切诸法等者。从若诸沙门下是一切法也。
次戒闻智慧者。戒即牒前戒。闻即牒前多闻。智慧即牒前亲近善友。以五法互相资故。
不见横竖者。虽有横竖之相。而实无横竖修行。故云也。
左右解之者。应云由内解故无疑。由无疑故有内解。
经云有少善者。正因佛性。名少善也。
初开经时说者。指现病品。
经云日从山中出者。日从山东而出。今言山中出者。但是寄山显相。而言中耳。中出譬本有佛性。至正南譬现在身。若不闻不戒等。令不至西。譬既有佛性。必得涅槃。更无所疑。
通慜者。慜达也。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智德成。
以故破故者。无始无明灭故断德成。
作恩念恩者。前证受新法句。应摄入此句中。
十二因缘大树者。过去二支为根。现在五支为质。现在三因为华。未来二支为果。
魔王共战者。亦可将前能闻能答。对此文。
只应解于初后二者。前难本。只难于现病品末。第三菩萨之人遇与不遇。自能得善发涅槃心。今何故要叹佛性。方令得涅槃耶。二者前难现病品末。第一阐提遇与不遇。俱不能发。
今难意者。阐提既有佛性。应自能发。何俟闻叹方能发耶。前难文菩萨在初阐提。在后二乘在中。
中间举来者。前问中举来也。然德王本不难。二乘但相从举来耳。
经云若不遇下重释前。二乘及阐提。
经云一阐提辈(至)涅槃者。据现在无修缘了。名为不得。
一阐名信提名不具者。信具二善阐提所无。
恶欲之边者。以恶极故名之曰边。
经云佛性非信等者。佛性非信。进念定慧众生不具信等名一阐提。
又不具者。过去非无少善。但现在无修得善。名为不具。
而有是理者。当来必得涅槃故云也。
箜篌譬众生身者。譬五阴实法也。
经云众生佛性(至)无住处者。不属五阴也。
叹善者。叹佛性善也。
经云我所作也者。若言诸佛等听我所作。名无惭愧人。
经云不为生天等者。不为二十五有而持戒也。
经云不作破戒者。谓四重。不作缺戒者。谓十三。不作瑕戒者。谓世已下。不作杂戒者。定共戒也。
经云不生憍慢者。菩萨以大涅槃心轻重等持。而忘其相。
得善戒者。由于持戒。而得涅槃善也。
经云欲说善道者。欲说涅槃善因。令众生得涅槃善果。方名真善友也。
但令伏下界恶者。今亦不全非。此释消经亦有其理。
浣人猒秽者。作背舍观。但取猒秽。为背舍观不取净相。
经云尸利鞠多者。涉公云。尸利鞠多火坑陷佛。毒食药佛。如来于时履不烧。食毒不损。彼舍耶见。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今经十二部犹兼于权。故且除之。
除全体者。谓涅槃通权及遍一部。其体广博。故以除之。
但取四偈者。四偈显义同圆。是故偏取。
但取常住者。以今昔善根相扶。只闻常住二字性变易。即达三德秘藏。
取寂嘿者。只说即无说。故云多闻不离理。即其义也。
故知损之者。周易云。以至于无为。肇公改用。今且依肇。以佛性理极。名为无烦恼损尽。亦名无为。
经云法无性者。涅槃之法无自性等。体即法界遍一切处。故云无性。
经云难作能作者。此约闻已起行。若定知此难得涅槃。必须行之。不可直云我今唯观实相端拱守理。未为全当。一一皆依中理。以忍二边之恶等。
不存著者。谓妄其功也。
经云色者非地水火风者。色体本是毕竟空。故非地等。
又不离地水等者。地等全体是空也。
经云以相似续者。凡夫不知色性本空。横计前念似于后念相续不断。
菩萨得者。具前多闻中。始从十二部至常说法五事故名得。
经云不得现见诸佛菩萨者。不得现与诸佛菩萨。而为眷属。但是魔眷属耳。
经云若盐能令非咸者。空非颠倒。如何修得。
见不空法者。我于凡夫见不空处而见于空。故非颠倒。
今言非空使空者。今达于有而令其空。故云使空。
经云阐提者。数论外道也。
七地菩萨能入寂灭者。初地念念入法流。心心趣解脱。及七地已入寂灭。何须寂忍。唯在佛地。
以前文为体者。兴皇取后涅槃经。显示佛性为体。此师取前修习三十七品为体。
余皆可见者。檀摄二觉。谓除舍也。尸摄三。谓正语业命。忍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正念。进摄八。谓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禅摄八。谓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分正定。思摄十。谓四念处慧根慧力择觉喜觉正见正思。合三十五。余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诸法信为本故。谓信根信力。婆沙以实体十一摄三十七。先以七觉。收余六科。谓四念处及慧根慧力正见入择法觉分。四正勤进根进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进入进觉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觉分。念力正念入念觉分。是即二十四法。摄入七觉。
余不入者。谓二信为一。及正思惟一。语业命实但二。并七根本觉成三十七。正命入语业中。然于七摄中摄喜入择。摄除入舍。又但舍中实体但十。以十合语业命三为一戒支故。
道品入涅槃者。无作道品也。
方近于理者。十德始末。不离一心三谛而解释之方。
摄十德理体降此释者。悉皆不可。
第九已上者。正是第九已下皆尔。
经云轮回生死者。轮回分段变易生死也。
经云五种盐者。案四分律。药犍度中有而五种盐。初五者。谓黑盐。丸盐。楼盐。摩盐。支头鞞盐。鞞(府移反)后五谓卤盐。灰盐。新陀婆盐。施遽鞞盐。海盐。此等名或约色辨。或约处明。若此上五盐。谓颗盐。绿盐。赤盐。白盐。印盐。盐有多类。大略五耳。
第十一 师子吼品
文为二。先释题。次就品下入文解释。初又二。先正释题。次地人下释品来意。初又三。先述古。次非为下纵夺。三此俱下正释。次纵夺中意者。然从菩萨一边标题非为不得。但不可一向。三正释中又二。先标意。次何者下释。释中三。初据文义以释。次或者下问答释疑。三今明下附四悉法门以释成。初云能吼无量者。佛是果人益于因下。故云能吼等。次释疑又二。先立疑。次答下释。
目者(音以古字)此是会意字师(所类反。五偈曰师偑巾曰师)。
三释成中云世界者。师弟及三业六即异。故属世界。为人者。子者为资也。亦慈也。资故生自善。慈故生他善。对治者。治前三教不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世然别人地前虽知未能定说。所以三教俱为所治。第一义者。师居众位之上穷佛性原故。当第一义。
题具多意者。具师第六即四悉开显佛性之义。
次释意中二。先述古。次今明下释。初又二。先正述。次。今悉下略非。
云非菩萨说者。此明菩萨但是能问佛性人。不应名能问为说。由问故说。说在于佛。佛说入证佛性。以酬菩萨之问。为此义故。不可偏从。菩萨题其品目乖各者。乖角亦得。
次就品下入文解释中云皆属了因者。万善属缘因。由能了知了于万善。万善方能资于正理。所以万善属于了因。
有性无性者。正取有性为果性及果果性。有众生句。亦取有众生为正因。
有真无真者。取此二句为境界性。唯有二十五有恶境。
又生智者。数数观之智。显境境发智。故名为生。
习因因果者。上句取有因。下因取有果。
三句者。取有作有业为报因。取有报为报果。
因性者。取二因以为因性因因性。取二果以为果性果果性。
依作无作者。作谓造作。故属因性。
十八修者。但依前列亦章数即足。
同异若此者。同谓不出佛性。异即如上诸意。是即同而不同。不同而同。
但未为得意者。劝问虽引十八条。意在佛性。若但依佛别劝师子吼。亦作别问。焉能显于佛性。所以未为得意。
总劝者。但劝问佛性也。
敦劝者。正应须问令众得益。
经云白佛言者。此三字犹属经家。不可置上句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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