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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涅槃经疏私记最新章节!

nbsp;  犹是外道者。犹宣外人之教。

    别有本身者。至法华显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见王者。先外化也。

    无观机智者。但有世智。无照机之用。唯暗惑心遍用耶化。

    医方者。非但用无常及常医方。只三归五戒十善皆是佛说。并名医方。

    文鳞者。文鳞瞽龙也。

    神通如瑞应者。彼经云。佛入迦叶窟。龙毒不中。龙火。不烧。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谓东取毗梨勒果。南取阎浮果。西取呵梨勒果。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隐去知念。现来火灭不燃。斧举不下等。虽睹众变耶执末。故言瞿昙虽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语云。汝非罗汉。亦不得道。双然开悟。师徒伏。如法华疏第一及记广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归翻耶者。翻其恶师恶法恶众归于正法正众。但云归依佛法僧也。

    初求愿者。经云今正是时者。五人应悟之时。实爱念者感理冥念。令无著也。

    根缘冥对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内薰成出世。小机冥发。故曰冥对。

    右手至便者。譬小机感及余身分者。即譬大机冥为便。

    重明观机(至)一机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经云愿王宣令者。耶受化已。用转教化。展转相闻。譬之宣令。

    好害事多者。害真谛慧命。常住法身。

    断首者。断真空善根之首。又万善以信根为首。若以倒见为药。则无修根为断首之解。

    以解断惑者。以无常观解。断于通惑。得真寿命。得此命已。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终。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横死。又以无常障中解。亦名横死。

    痴人者。二乘也。鹿譬阴境。马譬横执。取常为实。智人佛也。

    此鹿非马者。破耶常非实也。

    而执无为马者。虽知鹿无马。而便执计无处为马。正譬二乘执无常也。

    何处复有者。无常之体本自非有。况更计实岂非病耶。

    佛果无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见佛入涅槃。谓定无常与己证同。既执为无常此病易识。病既易识示真常佛性。其心易开。故云易见。

    谓生死等者。生死本是无常之法。更有为无常。其病难识。病既难识。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隐密。其心难悟。故云难见。

    欲死者。有可发之机故也。

    若无机者。应云必死。

    经云当云何治者。大机发也。

    众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见佛功德之身。菩萨不思议事。闻说不思议解脱。谓非己分。

    如来重说者。至法华闻实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开权者。昔说为实。今云非实。即是开权。

    昔权宜者。昔用无常治常并非真实。今说此意即当开权。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误我驱逐者。却谓旧医是妙。新医非真。故云误我。

    此中通体是譬者。明前诸文并是譬也。

    经云智人见之者。新医口不宣唱。旧医解药心亦不怪。

    经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药本是甘露。二乘过者得之。谓为毒药。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钝使。贪顺境如滑。瞋违境如涩。

    善好眷属者。以母善好。子则善好。且一一往释耳。

    国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语。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为狂颠。

    令于教门可解者。令见说常。即知治无常病。见说无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为此义故。但合两药。

    说如来之是者。明如来涅槃体不同生死诳相虚假名之为实。出离情妄说之为真。体无迁转是故云常。为众德本说之为主。诸行所说故复名依。体无生灭名不变易。

    汝等四众下结劝修学。

    第四释长寿品

    就疏文为二。先释题。次其文下入文解释。初又三。先明立名所由。次今释下明名从义显。三此是下结归本章所对。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虽从人从事莫不皆为显常。故长寿居后。以收前常无非长寿。故次前品而来。

    译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异。又是上下别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纯陀哀叹。但云如来及以常住未云长寿。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为因。获长寿果。故云从所得立名也。次名从义显中即依四悉。义以立名。

    令树善者。谓修常乐之善故也。

    三结归中云余各随便者。论三十四问专显长专。及至答中则随问施与。虽复施与。亦不出于长寿因果故也。

    次入文解释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劝具四悉以益物。初劝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劝除下对治意。二劝受下生善。三劝益物下第一义。

    其上疑既尽者。明诸比丘疑常无常执心已破。深信常即非常非无常已竟。名之为尽。

    初劝则嘿者。明此经中初段但有劝文。而无辞不堪文。则是嘿受于劝。

    今经之宗者。应知律是今经重宝。赎于常住慧命。非经正宗。不应此说。生公欲令问长寿因也。长寿本是入生死济物济之良津。以慈心为本矣。慈之为济。先制戒律。令不作诸恶。然后使行善之极也。

    于诸戒律者。然经初无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迹中著于诸字。又应是取下经文云我今无智于诸戒律之语。成此文意。故着诸字。

    律仪定道者。律仪是别解脱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共戒也。

    双照(至)俗者。此约七重二谛中。真俗俱为俗以释也。明骏曰。万善终以戒定慧为本。前句举戒本性空寂举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说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学文也。

    如来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广难测。非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议。

    允同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实来成正觉。故云同也所有诸定者。约行也。

    无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问于果地三智。是故辞耳。

    声闻不堪寄者如来劝问。必欲流通而诸声闻不任有三。一智浅。二寿促三无眷属。以不能任持法也。

    强受寄者。若强受寄。则是如来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属未来。入灭是故不论。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万者。一万两为一金也。

    百万解脱者。一句出生一万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十句而为眷属。即成百解脱。

    如何得归者。破云像法时。释迦已去弥勒未出如何名二十年。妇时还我。

    即是还时者。受化之人。通别惑尽。得见法身。即是还时。即是归我。

    声闻妄受者。泽州云。比丘无有受法传化弟子。可以付嘱。名无继嗣。无常迁逼说为病笃。灭身归无称曰命终。所付之法。无人禀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诸菩萨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辞也。

    盛壮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壮譬自行化他具足。端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实谛。父譬权谛。故以三一一三对之。

    经云一切声闻等者。在鹿菀时金是无常。至方等等会冥成于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无漏心推功在也。泽州云。不自高举名无漏心。不者吾我名罗汉心。

    二缘者。昙济曰。一以声闻无眷属。二以菩萨多眷属僧宗曰。一善能问答现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来有益。明骏曰。一能令法宝久住。二利安众生是故疏云。或善能问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应以无上佛法付诸菩萨等等。惑指善能问答已下文也。

    尔时佛告大众(至)女人者。此中有优婆塞等。皆是大机发人。

    经云我之寿命者。寿命是果之极。戒归是因之始。总举因果以劝问也。

    若得问人者。若得称会众机。与物有缘之人问者。则能利益结缘当机及下位为影向等。唯除古佛为影向者。不论其益。

    例作无而意异者。菩萨文解故无疑。二乘不能问名无疑。又菩萨能问为利众生。二乘不能问。但自行。故云意异。

    身密等义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开耶正四者。于四德品也。

    若问命即开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于行。名为天行也。

    若问辨即开梵行者。梵行以慈悲为本。即是以慈故说。

    问辨即乐者。多闻分别乐也。

    问归即我者。三归翻耶我以显正我。又有归戒故常在人天自在而修。故问归即我。

    问归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显正常之辨。

    论云者。涅槃论也佛力大者。经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余经中说文殊童子也。

    经多罗聚落者。此云芦苇。谓芦苇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为决定众者。地住已上菩萨。名决定众。已得任运入法流水中。善能决定。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也。

    自咨发者。迦叶自疑。虽在大众之例惧非应命之人。故有咨也。

    经令汝欢喜者。得宜故喜。称机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叹佛德巍巍高胜。二叹佛众清纯无杂。三叹佛身坚固。犹如金刚。明身坚也。色如琉璃。明身净也。四叹佛众智德深广。

    不言自绝者。谓大小天隔。何者小身岂能问于大身小智岂能问于大智焉。敢发言扣于上圣矣。

    借助者。若从迦叶诸加边即入声呼。若从佛加说边即去声呼。

    纵容两存者。此师于后四偈。存于问之余势。又亦得是问。即对五行十德等。此即双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问者。据有云何而数之。

    三十七者。将后三偈。足前三十四。合为三十七。

    为众作依止生者。指哀叹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觉道者。觉佛也。谓佛道。此显一代是佛大化之道。故不可从近而洗。

    而合成两问者。若为三十二问应合为一。若三十四即开为二。

    开为四者。下答中离为四答。故须开之。云何得是问因。长寿及金刚不怀身是问果。复以何因缘问因。得大坚固力问果。是则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尔。所以离成四问。

    若数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为二问也。

    三十六者。取初偈复以何因缘向足。都成三十三云何。

    声闻未曾闻常者。此一往约鹿菀得小果者不经方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闻常。故应有疑。以之为难。又且约今经显露边洗以为难辞。

    声闻(至)执已破者。明二乘于前二品。闻常疑执已破为难。

    若尔则问不因上者。既云为缘故疑。则不因上品应从文远而生。

    双树之终者。应知破前不成。彼亦不当。故约后破之故非极谈者。谈之不极。故非极谈。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体无修。若既无修一切应常。一切众生既未得常常应有修。所以问于常果从何因云何。

    果上万德(至)之因者。万善因也。

    经云何得长寿者。僧宗曰。一期为寿。期久为长。常果非期。寄言长耳。盖谈慧鉴无穷。即般若也。云何得问其因也。金刚不坏身此问法身。如世金刚体不可坏能万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万化。草能变其体。泽州于此偈有三门分别。一定问多少。昔来相传云此偈中三十六问。二彰问差别有六。一总问。亦请问。如言云何得长寿等。二求问如言愿佛开微密等。三难问如言三乘若无性等。四责问如言如至断疑纲云何不定说等。五赞问如言众生大依止等。迦叶欲将难旧先亦而为赞叹。是故虽赞而得为问。六谦问如下文言今欲问诸阴而我无智慧等。谦己不堪而起后说。如此分别。似有眉经之远意。其理不彰。故示彼学知耳。三分文辨释。偈判有二。初问学法。云何得近无上道下问学行。此云何知如下大众问品未将答学行。迦叶请云愿说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知前是学法后是学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内外行德唯内。法通三性观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为己法。己家之行得为他法。如此判者太为浅局。

    经可者。然一一问皆通三世。若别对者且从一往。故云经可。

    作为众作依止者。实非阿罗汉半偈亦是四依品答。以四依示为四果故也。

    本无偈答者。次此偈。彼即当犹如乐未生云何名受乐。

    皆名有余者。次此偈。彼即应云如其断疑网云何不定说。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说入不毕竟句中。即开前受乐。足为十三问。初段但为十四问。只缘实非阿罗汉句答中不开故尔。

    答卷少者。从此下至大众问但七卷经。

    后问少者。古人将得后四偈为问者。从现病品去尽经答此四偈。故问少而答文。以此观之。知四偈非问。

    经悉有安乐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妙不过佛性。师子吼是略。迦叶是广。

    经云诸阴者。上至诸佛。下及五道。

    精进菩萨者。八住已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问。今谓藏通别三菩萨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与理合者。皆称秘藏之理。即第一义皆有所拟者。于四悉如前四文。

    是已得非始者。如法华中文已得之。非寂场始得本云已也。

    加而赞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众善根添我机辨。即是加相赞如文。

    等无有异者。僧宗曰。此问总一经之。宏致。收万行之枢机。仰弘望旨。故重称善以赞也。尔问我答。照理是同。诸佛敷扬。何以异此。故曰等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胜鬘金光明。为偏方不定教法华玄中广破此义。今家不尔。前四时教皆有不定。如净名经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师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结集。又不可传。传即名为显露。

    非。方便道场者。中间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偏据寂场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诸佛。亦复同昔大士。昔七处八会华严方广。于时十方大士云集论义。亦尝作此问也。此亦不知寂场犹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则深广。二则藏宝。故名智慧大海。

    法性虚空者。一则万法本来无性。二则涅槃亦称法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顶戴者。僧宗曰。谓蒙答旨顶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长寿因者。谓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则不可破。以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执者则堕断常。

    若言开因果之秘者。此约开昔权秘。成今大涅槃因果。方称涅槃正体。故名小缘。

    若为显涅槃等者。此约佛意及经部意以说。何者昔施三权。及经带权明实。复有从初。即以大涅槃心持戒护法。皆为显非常非无常大涅槃体。此为正意。

    兼明因果者。因果不得不有有能显。即当因果。故云兼也。

    方便说因果者。此经双明权实因果。即是双流之用以显正体。故名因果。为方便说。

    纵容者。进退详审得中以遣断常之着。故曰纵容。

    抑案者。涅槃正体本寂性离四执。名之为抑。依理而修非因而因果以显正体。名之为案如是修者。方曰今经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对以立自他等执。若单约因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缘故因。名共性因。离因离果故因。名因名无因性因。单果四句例尔。此约圆教四句以彼破性执。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别教义。以因果时异。法体不融故尔。

    皆堕断常者。计自堕断。计他堕常。两亦堕二。无内堕断。故云皆也。

    从多从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后文因傍而果正。多少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离。即是消云何得长寿句。

    若覆器者。具足应云覆漏污杂。今文但举一闻慧为诫耳。僧宗曰。将答所问。事须诫而敕之。夫宗致幽玄。轻心所受。虽复言迦叶。而意在时众。

    语义中者。论中更有二句。云闻法欢喜心勇跃如是之人乃为说。

    此业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也。

    业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业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语道断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语道断。果不定果故心行处灭。

    精进菩萨者。藏通菩萨也。别人初心即知中。故具不简。又别人地前虽勤行空假。不知圆常。复次尽简。

    不能已已者。章安谦恭也。既已咨问涅槃奥旨。及案今经秘藏之义。不能忘于所闻之情。故云已已。

    至高无顶等者。竖穷实相高不可得。名无顶。横周法界。边不得名无涯。

    多所成就者。分证已上方名成就。

    业能破业者。空业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业。破于权业入毕竟空。名为破。

    从无住业者。假业也。谓达阴界入即是秘藏。阴界入无住。秘藏亦无住。以无住故。还依院入无住。立秘藏因果。名为立业。非破非立下中业体具遮照故名正业如是下融通结意。

    言道前者。发心已后讫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觉为道中妙觉证后。名为道后。故上文下引证显体用相即。

    以珠力者。证体也。澄清者。证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证用也。佛性证体也。

    躬至系所者。譬如来道前垂应。应于众生。如王回驾至其系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发之辞。何者理性本同诸佛即体具足。此引发也。性虽本具。多起罪业。不能得见。抑之言无。有之与无无其二体。只众生即佛性。只佛性即众生。如王子是因。以譬无性。因是王子。以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谓拔九界三惑苦因。与佛界菩提善因。拔九界二死苦平与佛界大涅槃乐果。

    即用而体者。四无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无嗔善根为性。悲以不害为体。喜即喜受。舍是无贪。菩萨行者。大慈悲等总以大智为体。又说以定慧为体。悲者能不能救苦苦众生。大悲者能拔三苦众生。有众多差别相。

    遍约四谛者。谓约四种四谛。无作四弘。缘十界二死三惑因果。以为誓境。不但四趣以无作四弘。遍开一切偏小等法故尔。

    经云脱未脱者。说集谛令行。未度者说苦谛令度。未涅槃者说灭谛令会。未安者说道谛令安。

    经以如是等业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为业因故也。

    云何起爱者。若有爱者。则有彼此。何名等视。言自相违。

    展转有妨者。谓互有相妨也。

    前后不异者。前即用而体。彼即体而用。举佛道彼答菩萨道前。体用无二。何方等视。而言有妨。

    济危者。济其违佛教者也。危恶罪也。

    都无所损者。此释当理。顺于慈悲。

    经而不舍置者。此举非显是。国以酷为本。若有罪者。必加严形而无放舍。佛则不尔。于有罪众生视之如子。而不放舍。

    十四知事人者。十诵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罗毗国。尔时阿罗毗国。僧坊崩坏。佛知故闻阿难。是僧坊重阁何故崩坏。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余国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应作事。僧更应羯磨立知事人。诸比丘有能多致财物。能成辨事者应六年立作。若新房舍应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卧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带钵那人。六五分药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坊。九立分处人。十立受护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维那人。十四立分处沙弥人。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连匿犯可悔过罪。不如法见。故僧与我作不见摈。诸比丘不与我共事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萨自恣及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数。猒恶我如栴陀罗。故云不得为羯磨主等。如律广说。

    污他家行恶行者。此普是十诵律八法第三卷所明。二比丘污他家行恶行。皆闻皆知行恶。是比丘共女人一床坐。共一盘食。共一器饮酒。共宿啖宿食。不受而食。乃至乘象马车舆。与多人众中吹具等。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令与作驱出羯磨。

    与人斗竞等者。律中但云。喜斗诤相言已知。是斗诤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坚持是事莫为他击。汝等取胜我是我当相助等。无至城中诉言。疏中应是约义以说耳。

    令依刚正者。律云。一应教汝依止某甲住。二应说依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后时等者。律云。尔时有忧波斯那比丘和檀提子。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皆阿练儿。纳衣乞食。乐处空地。居士见客比丘来去坐立。饮食衣钵威仪清净即起敬心清净。因是客比丘。故请名僧。明日到自舍食。时僧房主开质多居士不先语我。因客比丘。故请僧舍食。我是质多居士庵罗林中摩帝摩帝陀罗僧居主。质多居士不问我。过是夜已。我当共是居士语。至地明了着夜持钵。到居士舍。见辨种种多美饮食。敷种种杂色坐具。问言何以无胡麻欢喜丸。居士答言我今乐说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为压油业。故此讥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责。二依止。三驱出。四遮不至白衣家。五不见。六不忏。七恶耶不舍。八灭摈。九恶骂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诵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见者。律中举阐陀比丘犯罪问云见不。答言不见。如来立法举出众外。有利皆夺。待见方行名不见罪。不忏者。还是阐陀犯罪识知而不忏灭。如来立法举出众利待忏方行。故名不忏。

    常光者。常光一寻常有。而无增减。名曰光。

    非常者。或增或减为缘。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种。

    通身为五者。放光具多缘。如法华第三疏引。故注云云。

    经未可见法者。未见之法。

    汝欲见者。今当为说。

    断四住恶者。四住是体外惑。故以邻王为喻。

    无慈诈亲者。见行恶而不治纠。共同处者是诈亲之人而无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国况佛。大臣况传法者。未发令发为产。已发令成为育。若生若养总名诸子。道机不耶名为端正。识达因果称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论中或云。在家二。出家为四部。或将释众梵众。足出家二众为四部。宝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尼。三者沙弥。四者沙弥尼。

    三种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圆教。

    嘱教者。泽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谤正法。此三罪人衣法摈治而死。于弟子中有犯十恶轻罪之人。亦须治罚名余一子。必当苦治罚。恶清净众。当佛本意是故说言。虽丧三子我终不恨。又超悟记云。假使三子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为治罚故则退。唯比丘一子。须苦治罚要令成就三学也。僧高曰。明如来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不从治喻不尽成道。余有一众。不以少故。而不治之。如此释者皆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释。不会经旨。

    经得初移无量者。不久当闻。安住移密藏中。大福岂过于此。

    非子不念者。如来不尔。是子之外更无非子。致成平等不成就他亦尔。

    尚得福无量者。不久即得开权也。

    汝以果计因者。汝何故见佛。为缘入灭谓为无常之果。果既无常而因亦尔耶。

    自有世间相续者。一期未断。名之为常。

    非数缘者。非择灭无为也。

    虚空常者。虚空无为。以无碍为体。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无于待对。名之本有。

    佛答长寿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长寿二字。

    佛宝常者。谓明一体佛宝常也。次明三宝亦尔。

    地及虚空者。虚空中空行。水陆及人天。皆有生阴中阴寿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归于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从染缘起出生。诸佛从体起用。即净缘起。而入生死。为引九界众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达池者。从主立称。此云无恼热。傍名清凉。无恼热池龙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经说不定。或云出八。或复云出二十河。各有所以。长含云。东银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马口出缚刍河。北颇胝迦师子口出徙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东。三万五河。人皆具见。备取为喻余方大河。有大名声人皆同知。亦取为喻。通前说八。余方小河。无大名声人皆不知。故不举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说。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随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属更有四河。一间摩罗。三名河利?提。四名摩醯。宰头眷属亦有四。一毗婆奢。二伊罗?提。三奢多须。四毗低多。博叉眷属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罗。三名明??。四名光仲婆。私陀眷属亦有四。一名萨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毗寿波。是为二十也。

    婆罗门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萨所化也。明因地之时。施一切命。化功还归化之。所以至佛则常。

    从无住本者。秘藏常令无住。全九法界寿命。是九法界寿命无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体无二。故能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义。今大涅槃出之与入俱是法界。体遍虚空故以空为叹。

    经如来亦尔于众生中寿命第一者。即当出义。出意正为引一切众生。入大涅槃常寿海中。名之能入。故举醍醐为喻。

    经如来寿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机致请也。

    经不应(至)尽想者。若不于如来生灭尽想者。何故请住一却等耶。既请佛住验生灭尽之想。

    二况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寿一劫二劫。何况如来。已得常寿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经示同毒树者。皆是毒树。次永煎除。故云见舍。

    难两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难两理无异者。迦叶意如来与外道俱同生同灭。则知所证之理。与外人不异。

    外道盗常教者。正法时犹有四依。所以外人无能盗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体妙。非凡眼所见。非心虑所思。名为不现。

    外道理伪者。从冥初生觉。从觉生二十五谛。过二万劫已还归冥初。名曰不现。

    佛认归者。若为大机于华严已是认归。为于小机。次更施小弹呵洮汰。来至今经方始认归。

    色种种者。色虽种种同共一群。教虽种种同诠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观等。

    弘经人自益者。此约如法弘教之人。虽为他说他既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无有妇女者。无上菩提以大慈为本。外人既不为无上菩提即当无慈。有得之利。

    钦慕深理者。此即机中钦慕。何者既忻常乐之名。义问钦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为常住本。降兹之外皆非。

    无定慧方便者。圆常定慧方便也。泽州云。正观名攒。傍推曰摇。世善逗生名浆难得。

    浆譬人天者。精纯成苏。余汁为浆。意云酪之所弃。尚不能得。况复酪等。

    起我人知见等者。十六知见中第九我见。谓横计五阴。名之为我。四人见。计我是行人。七知者见。计我五根。能知五尘。八见者见。计我根尘能见于色及起耶见。等生取者见。计能生众生。如父母生子。二养育见。计我能养他。三众数见。计我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五受者见。计我后身当受果报。六起者见。计我能造后世果报。十众生见。总揽五阴。名为众生。十一命者见。谓命计速续。恐速续断。十二作者见。计我能有所作故。十三寿者见。寿计一期。寻常虽计病时最切。恐连持断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见。谓驱策由我故。十五使受者见。苦乐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见。令其还生欲界。名起者见。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见多者能断善根人天俱失。

    余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经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本是得佛之恶道。彼以取世乐失本为余。

    加之以水者。经云士夫者执我外道。是身见水也。

    梵王者。谓事梵天外道。彼计梵天能生世间。非是生因。谓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计梵天为常。是边见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也。

    微尘者。顺世外道。胜论外道计也。彼计极微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耶水也。

    世性者。数论外道。计冥谛为世性。亦计为常。能生世间。亦是边见戒禁取水。戒者谓外道执狗牛等戒。或是凡夫执别行解脱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是四禅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执为因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闻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执为道者。亦是戒禁取水也。

    及与解脱者。谓外道六行伏惑。断下惑时无间道后。证根本地。名为解脱。非真解脱计为解脱。是见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苏。实非涅槃。外道谬计。亦是见取水也。此等执见与爱慢无明相应起者。尽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养父母等。皆犹佛法而有此法。是如来无缘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梵行。

    归依三宝者。不知归依同体三宝。为常因也。既不识因亦不识果。故云而实不知也。

    遍六大城者。若据破外。始从华严等受受驱遂。今且从最后说。

    有漏智灭(至)涅槃者。此用择灭无为。断有漏智。尽即得灭理涅槃。不取非择灭为涅槃。以有择灭但是??缘而已。此二智俱通浅深。

    既有是非者。犹无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舍智。

    若道能致灭者。三十七道但能通灭不即是灭。故非涅槃。即二智前后浅深为难。今引三师但消??舍智之文。

    以法性难身者。以者灭法性。难今法身也。

    更互相难者。身若存者不应言法性。若云法性不应言有身。何者法性是无。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复云身存。复云法性。故今不解。

    无想天等者。举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禅依广果天。别有高胜处。是无想天受报之处。有诸外道修无想定生于彼中。初生有想。中间想灭。经五百大劫无想。无想众生定成十入。谓六根四尘为十。除香味二尘也。问彼天不能发语。无出入息。如何有声。答身上诸处必有外风击发内身。以生声。故定成就也。命欲尽时心想还生。便谤涅槃终入地狱。佛今举之。彼想灭时但有色阴。而无色阴所依之想。亦无色举缘之想。

    从生爱结者。犹有心故而起烦恼。名为爱结。

    则有非(至)处者。既无想心唯有命根。持令报命而得不断。如从外来。赞之名为补处。

    不应作灭等者。不应作法性灭身不灭难。何者如来为缘故生。为缘故灭。咸令众生至非灭非不灭。云何一向作生灭难。僧宗曰。岂况如来妙极而当可知。昔指孤灭以为法性。权而非实。

    经无有异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云生灭。即是异想。此三法是一体而无三。故称无异相。体是常住。故云无无常相。不为三惑二死所迁。故无变异相。即一佛体之三也。以觉察之义为佛宝。体无非法。具众功德。故称法宝。体不隔物必与理和。号曰僧宝。

    若于三法为异修者。当知此人不成清净归依。既谓佛宝未极。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凭常住三归。则得戒具足也。

    经清净三归者。一体三归也。

    若昔四时等者。但说时未至故不得说。非谓小乘归戒而不成就。若闻今经声闻要知佛性。归戒方具。

    若不知者。归戒不具。所以十仙既先取小果。彼方入秘藏。

    当知已得者。若说化意可言已得。若从机缘说时未至。不可云得。

    经如来亦尔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树。明一体法身常故则有归依。合有树影。明应身别体亦常。故云非是无常。即总结为常。

    经则非诸天等者。意云如来若常可为无常人所归依处。如来既是无常。以无常人归依无常佛者。则非归也。

    经有树无影者。树喻法身。影喻应身。以一体法身常故。应身亦常。迦叶何故难言应身无常。僧宗曰。旧释。树譬真法身。影譬应身。于前文为便。于难。为不便。今云有归依者。正言极果妙有是常。则有归依之德。若无此德。有义亦坏。是故迦叶就影为难。欲使无归依之德也。此释只成一法。立二义耳。应依法应俱常以释。僧亮曰。星月有光树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见。法身亦尔。非汝所见。经父母各各异。则不能生子。和合有子。喻之如常。若无于子义当无常。

    经而作霜雹者。摧于无常之见。令生常见常解也。

    大涅槃经疏记卷第二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书写已了对本一校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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