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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 原译
兄 徐从治肩虞父 徐光治孟??父 同订
无依道人徐昌治觐周父 纂
男 徐升贞 徐乾贞 徐拱枢
孙 徐颐贞 徐储元 同校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二字。显佛一片金刚心。能断疑也。以世间常情。不能知佛。及其日用行事。件件不与人同。未免见而生疑。即弟子中。亦疑佛所说法。难信难解。今幸空生。窥见世尊一班。忽生赞叹。故世尊因其疑而破之。乃披自己一片金刚心。令诸闻者。群疑顿断。抑且能断众生烦恼。故弥勒二十七疑断发无剩义。
佛说大般若经。六百卷。一十六会。此经第五百七十七卷。给孤独园。第九会。金刚。乃护法力士所执之瑶。极坚极利。无物不破。以坚喻般若体。以利喻般若用。
般若云慧。乃不动智光。虚明神照。即是人人共有的本觉真性。
波罗蜜。云到彼岸。见性得度。即是彼岸。未得度者。即是此岸。其实彼岸乃固有之地。即此心极尽处也。
众生业识。苦海茫茫。然海必从岸注。犹烦恼原以慧生。转无边烦恼。为无边智慧。方到彼岸。是到原无到。迷者自不悟耳(般若云智慧。破愚痴故。智慧与愚痴。俱无定体悟此心。即愚痴是智慧。迷此心。即智慧是愚痴)。
经。径也。到彼岸之径路也。经者。能贯能摄。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众生。佛灭二千余年。正法不至散失。经之贯穿也。众生流浪六趣。遵教咸归正趣。经之摄持也。
释经分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法会因由分第一
法会因由指路途 修心道者满江湖
欲行千里从初步 踏着家山是丈夫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
入舍卫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是佛住世说法仪式。如是。指经。我闻。阿难自称。我从佛闻也。一时者。师资会合之时。佛者。觉也。自觉。觉他也。舍卫国。波斯匿王所居。祇陀。太子之名。华言战胜。因王战胜邻国而生。故名。祇树太子所栽。太子舍此园。与须达长者。常给孤独贫人。内立精舍。请佛住此说法。所共闻者。有大比丘等。此名乞士。乞法于佛。乞食于人也。大者。人所敬仰。佛说妙谛。非大比丘不能顿悟也。众者。会聚和合。千二百五十人者。佛成道后。先度憍陈如五人。次度迦叶等千人。后度舍利佛目犍连等。二百五十人。悉来园中听法。俱者。主众咸在。则此经之得闻自佛更无疑矣。尔时者。将欲说经之时。世尊。乃十号之一。世出世间。福慧具足也。佛以日中食。食时。是将食之时。着衣。即金色僧伽梨。二十五条衣也。钵。即应量器。园在城外。自外入内。大城。处广人多也。行乞。折自傲。破他悭。次第。不分贫富也。原归园中饭食。置衣净钵。洗足。不令尘垢也。趺伽打坐。不令疲倦也。大圣行径。与凡人无异。其间多从容自在体态。
三宝不具。法会不成。如是。法也。佛在。佛也。大比丘。僧也。凡欲流通佛法。全仗三宝之力。乞食威仪。戒也。敷座而坐。定也。自世尊行之。则皆慧也。戒定慧。乃三宝无漏学。
○善现起请分第二
善现起请问来由 进道何须向外求
佛本是心心是佛 灵山尽在汝心头
一部金刚般若。全从空生一问发起。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
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般若真空。非解空者。不能与佛互相激扬。须菩提。解空第一。华言空生。亦名善现。如来乞食趺坐时。虽则随机晏座。无说无闻。却被须菩提忽然觑见。这个时节。在大众中。忍悛不禁。即从座起。欲请大法。先肃敬仪。西方行礼。则偏袒。右肩。右膝。尚右也。合掌。一心奉持也。大众只见如来。着衣乞饭。与众一般。空生独见得。有与人不同处。真天上天下独尊者。故开口说个希有世尊。希有有三义。第一能舍金轮王位。第二身长丈六。紫金磨容。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第三性能含吐八万四千法。三身圆备。福慧两足。其护念付嘱而日善。乃密密方便。而将就之。正是希有之事也。如弥勒云。巧护义应知。加彼身同行。真自利利他也。又云。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阿云无。耨多罗云上。三云正。藐云等。菩提云觉。圆明普照。故云无上正等正觉。谓正智觉真。遍智觉俗。皆不偏邪。发此心者。住于何法。降何等心。若谓有真实可住。虚妄心可降。便非男女发心求证佛果工夫。工夫只在修心。修心只期安定。佛因其问切身心。深赞其是。而答以不住一法是真住。降伏一切取相之心是真降。住降无二法。不住一切法。即降伏取相之心。降伏取相之心。即不住一切法。总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耳。如是者。要得此心自住自降。政所谓法无可得。亦无可说。总包含于如是两字。空生才闻此语。直下领会。应个唯然愿乐欲闻。菩提有五种。一发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贤是。三明心菩提。初地至十地是。四出到菩提。八九十地是。五无上菩提。即如来地是。
二祖侍达磨。乞安心法。磨云。将心来。与汝安。祖云。觅心了不可得。磨云。与汝安心竟。然在祖师门下。一言便了。所以为宗。今世尊说了许多安心之法。婆心漏逗。所以为教。到底只是个觅心了不可得。故四祖以前。皆以楞伽印心。至黄梅六祖。皆以金刚印心。故此经非文字相。全在离言之妙。其经中凡言于汝意云何。皆反徴其疑也。
降伏。乃离散乱。轻慢。颠倒。而生闻思修三慧。
○大乘正宗分第三
大乘正宗本不多 道实无言意若何
莫道无言皆是道 依然还在葛藤窝
此章是答降伏。而安住即在其中。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专答须菩提所问降伏其心一句。谓此心不能降伏。良由生类之繁。而四相之难忘耳。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虽为无量无数无边。不出胎卵湿化四生。四生之内。不出身心二法。论身。不过有色无色。论心。不过有想无想。
前念清净。后念清净。名为菩萨。念念不退。虽在尘劳。心常清净。名摩诃萨。
如来指示三界九地众生。各有涅槃妙心。令自悟入无余。无余者。无习气烦恼也。涅槃者。圆满清净。贪求不生。度者。渡生死大海也。佛心平等。普愿一切众生。同入圆满清净。同渡生死大海。祗为凡夫不见自本心。执着诸相。不达无为之理。是名众生。若离此病。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卵胎湿化是情。情尽矣。犹有色。色尽矣。犹有想。想尽矣。犹有非非想。便描出个不得寂灭。不得无余的样子。菩萨灭度。即是将此种种差别。一眼看破。全无自性。彻底皆空。全众生是涅槃。全涅槃是众生。全众生无众生。全涅槃无涅槃。所以然者。正以无四相故耳。人我爱憎。四病相因。而又皆生于我相。云我能灭度众生。此我相也。而我能灭度。必有为我所度之人。非人相乎。如此较量分别。其间起一憎心。而不欲度之。云这个是众生。此众生相也。起一爱心。而欲度之。云愿汝百岁。此寿者相也。有此四相。颠倒妄想。此心安得降伏。所谓不正等也。非菩萨。便不是正觉。
降伏。在住修中。住中降伏。即实度者。修中降伏。即无住布施。便是离相。
○无余有二义。一生行业。脱尽无余。一切德业。摄尽无余。
○妙行无住分第四
妙行无住印三千 印破三千见性天
鹊噪鸦鸣全体现 得方圆处且方圆
上章。降伏之法。已说尽。即安住之法。亦已说尽。但灭度二字。拆不开。灭正在度处灭。度正在灭处度。六度正是涅槃实际处。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此复答须菩提所问云何应住一句。谓此心未能安住。良由作福祈报。未免着念耳。惟菩萨于无所住法。行于布施。布施有三。一财施。一无畏施。一法施。不住声色香味触法。施此三种不住。不惟无其相。抑且无其心矣。菩萨应如是布施者。三轮皆空。无相可住。其福德。遂如十方虚空。不可思量。菩萨无上正等正觉之心。应如所教住矣。总之。一无所住于心。而心无弗住矣。
世界中大者。莫过虚空。一切性中大者。莫过佛性。此虚空中。本无东西南北。若见东西南北。亦是住相。佛性本无我人众生寿者。若有此四相可见。即是众生性。不名佛性。所谓住相布施也。应者唯也。唯如上所说之教。住无相布施。即是菩萨。
弥勒偈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无所住。不惟布施一法。乃至六波罗蜜。四无量心。菩提涅槃。俱无所住。无住而住。如十方虚空也。
○如理实见分第五
如理实见本无差 圣凡同印一枝华
五叶联芳千古盛 至今天下有虚夸
上文说个不住相。尚未说出所以不当住相之故。得无量福德。只说得无相的福报。是应化边事。不曾说得无相的源头。至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虚妄之法。岂可住着。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此段辨验前说不住相布施。佛具三十二相。尚然非相。况布施而可著相乎。总之无相妙行。不在佛应化之相。而当见法身真体。世尊直告不可以相见如来。以如来所说之身。即法身也。故云非身。
非相者。乃如来无为之觉体也。既曰无为。如何可见。盖众生只因妄念。起诸种种分别。所以见有诸妄之相。不见非相之真相。若妄念不起。分别顿亡。则真实觉体。自尔现前。所以云即见如来也。
○正信希有分第六
正信希有个中知 呈机利物在当时
和盘托出从君用 信手拈来早是迟
如来恐人看众生太轻。看言说太重。所以佛答上半截。是引众生入净信门。下半截是表净信出言说外。可见佛之应身。固是相。佛所说之法。亦是相。必并法非法之相俱空。而后可以名净信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则着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此正答住修降问也。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言说章句。即指前无相因果之说。持戒修福。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直从无量千万佛所而种根者。此等大根众生。即一念信心。所得福已无量矣。不但无四相。即一切有无诸相。悉已皆空。故云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在佛所种善。则缘胜。在无量佛所种善根。则根深。缘胜。则诸佛护念。根深。则般若熏心。此净信人。直下自信自心。性光陡露。诸相消亡。法相既无。则空相便现。夫无四相。则人空。无法相。则法空。无非法相。则空亦空。以清净无相心。受清净无相福。如渡海用筏。借法明心。心悟便当舍法。夫法是度生之具。尚不应恋。况非法。元无体相可据。岂可取着乎。
无量千万佛。即是本觉。一念生净信。即是始觉。净信。无所得信也。
历事善友。故能积集信因。集因于多佛所。缘胜也。种诸善根。久伏三毒。因胜也。
○此不滞相。不执见之法。亦欲令舍。况滞相执见之非法。而可不舍乎。
○无得无说分第七
无得无说本无传 默然良久别寻玄
商量据座无非咎 勘破分明出自然
承上章不可取法非法。而明无得无说之真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言法非法。皆不可取。则似乎无可得。无可说矣。无上菩提。超情离见。清净本然。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众生根器无定。如来所说亦无定。何曾有一定法。可执定说得。若以为非法。则诸法既无。即真实相。实相不无。又不是非法。说是法不得。说是非法不得。凡一定是法。一定非法。可取可说者。皆属有为分别。菩提之法。是清净真如。不假分别。无所造作。曰无为法。惟其无为。则无有自体依住处。可以取着。可以言说。不独如来如是。一切贤圣。离此别无修证之路。差别。言法无定相。莫从凌猎。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作一句读。无为者。以正觉还我自性也。
从非法非非法看来法本无法。无法即法。以法为法固非正。以无为法不胜岐。故有差别。正深着以无为法之舛。
○依法出生分第八
依法出生正话头 寸心剖出月中秋
不思善恶平怀处 不负平生海上流
此是较量持说此经功德。推明此经能出生佛法。而不住于佛法。以见非他功德可比。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上文从无相无住无人无法无得无说。归到无为。则般若真宗。已了然矣。菩提一现。万法具足。无量福德从此生。无边佛法从此出。不可取。却是取不尽的。不可说。却是说不尽的。故遂以福德言。福德。非是有实性之福德。所以如影过镜。不碍镜光。如像在空。不离空色。福德亦何碍于多哉。若论真谛之理。本无染。安有净。本无迷。安有悟。本无凡。安有圣。无依无住。从此出生佛法。
一切佛法。摄在四句偈中。更受之。持之。为人解说。如一灯传千万灯。其光明震耀。不挂一尘。比于三千世界。纯施七宝。真实不虚。奚啻胜彼福德哉。此经从心出。而一切法。及一切佛。皆出此心。中峰谓经中凡言四句偈。必上有乃至字。下有等字。言于此经中。受持一句二句。乃至四句。以至十百千句等也。
○一相无相分第九
一相无相法中王 相中突出气昂昂
辉天鉴地包今古 尽在吾人鼻孔藏
如来说佛法从此经出。此经二字。全重在观照般若上。因历举四果所证所得所修处。逐一徴之。空生法眼顿开。答个甚大世尊。随又自徴云。如来何故说此大身。佛所说之大身。即是前所说诸相非相之如来身也。即是自己所说。以无为法之贤圣身也。佛说非身是名大身。更不烦费一分修证。亦不待加一毫扩充。
须菩提。于意云何。
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此声闻乘初果也。因推入流之故。不着一念。不入一尘。是名入流。入。逆也。谓逆生死流也。言逆流。则非实有此可逆。有彼可入而住之也。不入六尘。而入圣流。总是不取义。
须菩提于意云何。
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此声闻乘二果也。彼虽愿来一次受生。不着往来之相。是一往来。谓一来欲界。从此长往。此亦非有往来实住处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
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此声闻乘三果也。凡情思虑已断。不愿来欲界受生。亦不着不来之相。并无不来处可住。
须菩提。于意云何。
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此声闻乘四果也。虽三界俱断。一心不生。无法可学。未尝作念我是阿罗汉。亦非有可住之阿罗汉地。若阿罗汉自己作念。认着我是阿罗汉。此则与众生知见一般。即着四相矣。不曰果。而曰道者。声闻之道。至此圆满。有异于三果也。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欲界思惑最多。尘念欲行。我念欲遣。犹如水火不相和合。谓之诤。四果中。皆有无字。乃无为之法。三昧。云正受。亦名正见。念念常正。无一邪心。得道忘言。即是无诤三昧。取舍情忘。故为离欲阿罗汉。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阿兰那。云无喧杂。亦云寂静行。此须菩提自述。以考证世尊也。
阿兰那。即无诤。即是清净行。清净行者。谓除去有所得心也。无诤而出于三昧。则非若世人有心忍耐之无诤。故为第一阿罗汉。证果实落处。全在清净无为的菩提心。而此心元无体相。无依住。不可取。不可说。所以亲到此地位。方知一毫执取不得。若才有可举似执着处。便着四相。而非四果圣人矣。
○庄严净土分第十
庄严净土化人天 显正摧邪总是权
权实并行人借借 方知大道本无传
此章是徴明佛菩萨之受记严土。不可取说。结劝诸菩萨。无住生心。因喻明无相身之大。而空生深解也。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此世尊自述以证须菩提也。八王子。皆师妙光。最后成佛者。为燃灯。乃释迦受记之师。恐人疑有师传。而须菩提。已知之深。下一实字。见从师非无开导指示。但以心传。而非以法传也。总之为佛虽有次第。禅心只在无著。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上言法无可得。此又借庄严以喻之。庄严世间佛土。通修万行六度。此庄严自心佛土。外貌美观。殊不足尚。故云即非。徒为虚名。故云是名。生清净心。是真庄严。亦以一切功德。成就庄严也。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住色。即生色心。住声香味触法。即生声香味触法心。不生所住心。自生清净心。夫离相。而至生清净心。则住伏不待言矣。修行之人。只在六根门下。应于万境。而不可为万境所转。单明自己灵心。权名为心。本无此心。故曰而生其心。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
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又借人身以喻之。须菩提答言甚大。盖指人心。非指人身。色身虽大。内心量小。不名大身。内心量大。等虚空界。方名大身。色身纵大如须弥山。终不为大。
非土之土。常寂光也。非身之身。乃法身也。身土皆空。心境双绝。始是般若极则。以显法身无住之理。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清净身也。
○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无为福胜别为文 万法归源总一门
大事门开无可比 灵台竖起镇巍巍
此章。是较量持经福德之胜。历举声闻佛菩萨。俱从无为法中。现出许多差别。究竟归于无为。所以将恒河喻法身。以恒河中沙。喻出生之佛法。以沙等恒河。喻佛法中全体即非佛法。
○受持般若者。于心无所生。于法无所住。是谓无为胜福。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恒河。从阿耨池。东西流出。周四十里。银沙混流。沙细如面。其数无量。以一沙成一河。如是沙等恒河。其多尚可量耶。
恒河。即殑伽河。佛近此说法。故取为喻。福德前已喻较。顿说难信。故次第说来。为渐化众生。令信无上妙义。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布施七宝。得三界中富贵报。讲说大乘经典。令诸闻者。生大智慧。成无上道。当知受持福德。胜前七宝福德。约多福以显胜施。感生死竟趋菩提。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尊重正教在当人 辽天拄杖现全身
有时放下元无我 惟有娘生日逐新
此章是申明此经功德之所以胜。初明处可敬。二明人可尊。三明处有佛。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所在之处。如有人。说是经。念常无念。心无得心。顺众生心而为说。令诸听者。除迷妄心。悟得本来佛性。常行真实。感得天人阿修罗等。皆来供养。
大般若说。天帝不在。诸天若来。但见空座。尽皆作礼供养。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自心诵得此经。自心解得此经义。自心体得无著无相之理。所在之处。常修佛行。念念无有间歇。即是心是佛。故言所在之处。即为有佛。
尊重弟子。即指文殊普贤诸大菩萨。道尊德重也。
何况二字。有二意。一是说经之处尚如此。而况说经之人。一是随说四句尚如此。而况受持全经之人。
洗心向此经典。于有相中悟无相。于有说中悟无说。自见凡相皆妄。离相即佛。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如法受持不用寻 三皈三学在中心
超然独步须弥顶 大地山河一块金
此章。是如来特示经名。正是一部经点眼处。这般若。是上半部经的眼。下半部经的根源。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
须菩提。已透脱四句妙旨。遂求直揭经名。得奉持之法。世尊但告之曰。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意谓。此法即此心耳。奉持者。即以此心奉持此法。
亲证菩提。必须以无为法。要得无为法。须具离相离名的智慧眼。如是坚固。如是猛利。全是般若的力用。唤作金刚剑。亦唤作金刚眼。此眼一开。则纤尘不留。四相俱扫。在四果非四果。在菩萨非菩萨。在佛非佛。在法非法。还着得一毫修证么。还分得一毫渐次么。所以佛将般若二字。与此经安名。而又加以金刚二字。以见至坚至利。不与万法为侣。乃一切俱空。一切具足。到彼岸之般若也。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佛既教人离相。却立出一个经名。殊不知般若即非般若。本来无相。则名亦非名也。般若即是人人清净心体上一点灵光。故又转一语曰。是名般若波罗蜜。离一切相。即一切法。尽大地。无有一法是般若存住处。亦无有一法不是般若放光处。无著云。对治恐随言执故。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知如来说法。心无所得。故言无所说。此方是真能奉持的人。无著云。第一义。不可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大云云。诸地尘。非贪等烦恼尘。是无记地尘。三千界。非烦恼染因界。是界为尘因。尘不生烦恼。施为福因。福生烦恼。
上文说般若即非般若。直到一法不立处。因甚忽然举个至多的微尘来发问。向这里得个活路。方才不向无所说处坐定。空生于大而世界。细而微尘。尚未有这般广大心胸。差别眼目。去包罗得他。辨别得他。所以呼其名而告之曰。这至多的微尘。众生终日在里许流转。二乘一生向这里脱离。若自如来看来。却是当体全空的。
世界即非世界。毕竟唤作甚么。遂曰是名世界。不曾作念展拓他。亦不曾作念把住他。依旧无所说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因推广世间难说之理。以证佛说般若之法。微尘该尽宇内人物。世界该尽天地终始。
尽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如来说到这里。将如来非身的大身。一时邈出。然欲执之以见法身。何异执微尘以当世界。空生当下答个不可以相见如来。真是他自己见处。
三十二相。谓眼耳鼻舌身。五根中。修六波罗蜜。是三十。意根中。修无住无为。共三十二。观相元妄。无可指陈。不妨相即无相。故曰即非身相。观相元真。尘尘妙觉。不妨无相即相。故曰是名三十二相。
○即非。扫迹也。是名。本具也。须菩提问云何奉持。故标名。不使其于受持处。生执着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世间最宝惜者身命。如尸毗王之救鸽舍身。萨埵之饲虎舍命。非施七宝之比。然而犹见有身可舍。是未知身相之即非身相也。犹见布施身命。有恒河沙之多。是未能布施不住于相也。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复举持经功德之大。前说七宝。今说身命。布施更切矣。舍身命以救世。亦人所至难。毕竟无益于性分。世尊每说到法无其法。说无可说处。亟以持经功德示之。惟恐人玩易之也。已前领悟。以下陈情。
○离相寂灭分第十四
离相寂灭是虚无 无中唱出众心孚
轻轻弹破虚无境 千古灵人几合符
空生顿悟如来的大身。即是非身。自家一向所悟的非身。即是如来的大身。无为法。一时遍满乾坤。自己报身。与山河大地。当下豁开。解到这里。不觉悲感自陈。发起下问。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即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即为第一希有。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
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空生解后。既喜其闻。又悲其晚。所以喜极而悲。如忘忽忆。安能禁其涕泪悲泣而白佛言乎。叹个希有世尊。前赞希有。在度生上说。此叹希有。在说法处说。佛说如是甚深经典。不惟人空。而且法空。并般若智相亦空。闻如是人法俱空之经。而发信心。信得此外别无有法。此中亦无法相可得。便见真实性相。迥然独露。头头上明。物物上显。实相既生。法身中。具有恒沙性功德。自然触处圆成。皆是第一义谛。才见有一法可当情。便堕影响。故急转一语曰。是实相者。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如来前说。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正说此非相乃为实相耳。空生说到这里。愈见净信之难。恐末法人信不及。欲激劝将来。故曰我今得闻是经。当佛世而亲承佛诲。信而不疑。解而不惑。受而不逆。持而不忘。不足为难。惟当末法无佛之世。不能亲承佛慈提命。但凭文字。得闻是甚余经典。而信解受持。是则真为第一希有也。此信心清净的人。四相俱无。为他信心清净。实相即是非相。五蕴本来空寂。我相即是非相。彼此元来绝待。人相即是非相。万象一法所印。众生即非众生。亿劫不出刹那。寿者即非寿者。四相所以不烦断灭。而当体全空。由是见一切色。闻一切声。尽是无为真佛放光现相处。不复可以相名之矣。相即是佛。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善财入一毛孔。过不可说世界。见微尘数佛。便是此证。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佛印可须菩提所解。重言如是。深然其言也。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空生既深解。如来便要他实实去行六波罗蜜。离相起行。便是不思议境界。有许多可惊可怖可畏处。故将劝行六度。先以不惊怖畏发起。言是经净信。说到离一切相的田地。也大难承当。若复有人。得闻是经。初闻之而言下坦然。不作惊异想。继思之而心下帖然。不作恐怖想。终修持之。而荷担毅然。不作畏缩想。当知此等人。即是最上根器。直到彼岸。而为希有之人。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不惊怖畏之人。何以便称希有。以此经名为般若。六波罗蜜中。般若是正因。余五度为助缘。如来说般若。是第一波罗蜜。以法身最大最无上。惟般若能成就法身故。所以信此般若功德。人品。俱成第一。然此般若。无处所可住。无照用可寻。拟思即错。动念即差。尽十方世界。求一般若体相不可得。尽十方世界。求一不是般若行相处。亦不可得。本无第二。何有第一。此第一。是对余五波罗蜜言。而说六度总一般若。以起下忍辱布施。一切离相之意。
波罗称彼岸。于中十种名。一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禅定。六智慧。七慈。八悲。九方便。十不退。是名十种波罗蜜。解空自性。名第一波罗蜜。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
六度中。最难离相者。无如忍辱一度。被人毁害曰辱。我能安受曰忍。然见有辱可忍。即不能忍矣。此忍辱。原从般若而出。本源之心。寂然不动。远离分别。泯绝能所。即忍辱非忍辱。所以名为忍辱波罗蜜耳。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
忍辱。实实有此事相。何以言非忍辱。只为能离四相故。如来因引己事明之。如来昔为忍辱仙人。遇极恶王。出游山中。王妃乘王寝。来礼仙人。王怒。问得四果否。答不得。我常修忍辱道。王即割截仙人。先斩两臂。次及两足。后及耳鼻。四天王瞋怒。雨沙砾石。王惧忏悔。仙言我心无瞋。身即平复。王乃皈信。当是之时。如来身被割截。而外不见能割之人。内不见有所割之我。人我中间不见种种差别之众生。一刹那间。不见有前后相续之寿者。四相不生。分别不起。何曾见有辱可忍。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追念歌利王时。越今五百世。仍入山修道。略不涉嗔恨。见忍辱非一世也。无四相。方不乱真性。因须菩提离相即佛之语。深契佛心。世尊遂将自己引证。申明相之断不可有。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菩萨欲证菩提果者。应离一切相发菩提心。离相。方能发第一心。而称无上。离相。方能发广大心。而称正等。离相。方能发常心。而称正觉。要离我人四相。先离六尘。我人四相。由住着六尘而起。前文止说布施应离六尘。此云发菩提。亦要离相。发菩提若不离相。即使一切色皆佛色。一切声是佛声。而佛见法见犹存。菩提亦成法相矣。所以离却六尘。生无住心。方是菩提。
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若心住涅槃。非是菩萨住处。不住涅槃。方是菩萨住处。即前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菩萨不为自身而行布施。但为内破悭贪心。外称一切众心。而行布施也。六尘中。色为第一。度生中。施为第一。
○相见本空。智慧元显。本空。故人我众生寿者。全彰般若之光。元显。则寿者众生人我。总是金刚之体。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
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欲使含灵尽被恩泽。岂可自隘其心。着我见。故见众生。
不住色等诸相布施。然后自性获清净无为功德。而众亦受清净无为之益。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凡小之人。一闻此经。有不惊之怖之畏之。以为是如来之异语诳语乎。不知离相发心。理原如是。如来是真语者。离相发心。事亦如然。如来是实语者。离相发心。如理如事。如来是如语者。离相发心。惟此是实。如来是不诳语者。离相发心。千圣不易。如来是不异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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