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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实际上,这对夫妻之间的分歧之处多得数不清。爱德华是个敢于按自己的看法行动的人,他坚信自己的看法,一如他坚信自己缺乏知识是对的。只要是他那有些狭隘的头脑不能理解的,他都不喜欢,并倾向于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比如,在他看来,音乐是英国的艺术,他童年的几首非常简单的曲子是最好听的。伯莎弹得一手好琴,歌声也优雅,但爱德华对她的表演很反感,因为她唱也好,弹也罢,从没有一首是让男人听得进去的欢快小曲。必须承认,伯莎喜欢借题发挥;每回邻里间举办枯燥的午后音乐会,她都幸灾乐祸地弹奏瓦格纳歌剧中某支长长的宣叙调,弄得人人莫名其妙。
有一回,在格洛弗家开音乐会,汉考克家的大小姐对爱德华称赞他妻子弹得好。爱德华有些生气,因为所有人都热烈鼓掌,可这些曲调在他听起来却毫无意义。
“嗨,我是个俗人,”他说,“说真的,我从来听不懂伯莎弹的是什么玩意儿。”
“噢,克拉多克先生,连瓦格纳你都不知道?”汉考克小姐说,她跟爱德华一样听得厌烦,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相反,她的看法很谦虚,她认为真正值得赞赏的东西总是让人无法理解的。
伯莎看着他,想起曾经的梦——晚上,两人双双坐在钢琴旁,连着弹上好几个小时。而事实却是,他总是不肯把身子从他那把椅子上挪开,一到时间就去睡觉了。
“我对音乐的看法和约翰逊博士[指英国大文豪塞缪尔·约翰逊(1709—1784),常被称为“约翰逊博士”。在一次音乐会上,他听到一首难懂的曲子,说:“它要是无法演奏的就好了。”]一样。”爱德华说着,环顾四周,寻求别人认同。
“扫罗也列在先知中吗?[扫罗是以色列联合王国的第一位君主。这句俗语引自《圣经》,原指扫罗在先知中受感说话,让人以为他也是先知。此处暗讽爱德华装作文化人。]”伯莎嘟囔道。
“我一听到难懂的曲子,就希望它要是无法演奏的就好了。”
“你忘了,亲爱的,”伯莎嫣然一笑,说,“约翰逊博士是个粗鲁的老头,亲爱的范妮绝不会让这种人进她的客厅。”
“你唱首歌吧,爱德华,”格洛弗小姐说,“我们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嗨,哎呀,”他回嘴,“我唱歌太老派了。我唱的歌都有曲调和某种感情在里面,只适合在厨房里唱。”
“噢,请给我们唱首《本·博尔特》[19世纪英国流行歌曲,由托马斯·邓恩·英格利希等人作词作曲。],”汉考克小姐说,“我们都爱听。”
爱德华会唱的就那几首,人人都背得出来。
“盛情难却。”他说。
事实上,他很爱唱歌,掌声在他听来永远是顺耳的。
“我给你伴奏好吗,亲爱的?”伯莎说。
<em> “噢!本·博尔特,你可记得甜美的艾丽斯,
艾丽斯她留着一头棕色的发丝;
你冲她微笑时她乐得流下泪滴,
你冲她皱眉时她吓得浑身战栗。”
</em>
曾几何时,这些令人愉悦的柔情,这些修饰情感的朴实旋律,让伯莎感受到一种微妙的魔力;但翻来覆去地唱,让她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爱德华用简单质朴的风格唱着小曲——说白了,就是毫无风格可言——在歌里头加入了许多哀婉之情。但伯莎天生记仇,他无端攻击她弹钢琴的仇她还等着报呢。她想到一个主意,给他加点颤音和装饰音增强伴奏效果,这个点子让她乐不可支,却让丈夫狼狈不堪。最后,正当他的歌声趋于平淡,饱含对去世的白发校长的哀悼时,她插入了《苏格兰的蓝铃花》和《天佑女王》的旋律,于是爱德华唱砸了。这一次,他那温和的性子起了波澜。
“我说,你要是瞎胡闹,我就没法唱了。全被你搞砸了。”
“很抱歉,”伯莎笑道,“我刚才走神了。我们从头来一遍。”
“不,我不唱了。全被你搞砸了。”
“克拉多克太太真没心没肺。”汉考克小姐说。
“我觉得不应该拿这样一首老歌开玩笑。”爱德华说,“说到底,谁都可以嘲笑别人……依我看,音乐是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家伙,但我每次唱《本·博尔特》的时候,眼泪差点要流出来。”
伯莎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开口反驳他,说有时候她也想哭——特别是他跑调的时候。所有人看着她,好像她做了多大的错事,而她镇定地朝爱德华笑笑。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开心。回家的路上,她问他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搞砸他的歌。
“我当然不知道,除非你的坏脾气又发作了。你现在应该过意不去了。”
“一点也不。”她笑着回答,“我想,你之前对我横加指责,我要小小惩罚你一下。有时候,你真的太目中无人……况且,我不喜欢别人公开挑我的毛病。以后要挑我的毛病,请你私下里再说。”
“我还以为,现在跟你能开得起善意的小玩笑。”
“噢,我能接受,亲爱的爱德华。不过,也许你注意到了,我善于自卫。”
“你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要是愿意,可以叫人害怕。你放聪明点,免得我当众给你难堪。”
爱德华从没见过妻子如此镇定地威胁他,让他颇感意外。
但一般情况下,伯莎会把不停迸到嘴边的嘲讽给憋回去。她把丈夫引发的愤怒和仇恨藏在心里,终于摆脱对他的爱让她感到满足。回首往事,曾经束缚她的桎梏沉重不堪。从神像身上扒下白鼬皮斗篷,摘掉王冠,褪去象征权威的华而不实的装饰,脱光后不过是个可怜的塑像——这场复仇真痛快,而他还蒙在鼓里。
爱德华对此全然不觉。他就像疯人院里的疯子,统治着一个幻想中的王国。他没看到自己说一些蠢话的时候,伯莎不屑地撇嘴,也没发觉她对他的蔑视。由于她远没有以前那般苛求,他发现自己比以前开心多了。直到伯莎开始厌恶爱德华,他才发现婚姻生活称心如意——爱讲反话的哲学家可以借此来说教一番了。他心想,妻子出国一趟让她受益无穷,比以前通情达理多了。克拉多克先生的处世之道自然十分正确:他由着她撒欢个够,她叫唤的时候不去搭理她,到头来她还是尝到苦果,乖乖回到窝里。要教会男人怎么管好老婆,没什么比懂得畜牧和了解家畜习性更有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