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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克拉多克太太最新章节!

福地笑了。她不怎么在乎他说了什么,只要听见他的声音,她就觉得悦耳。他要是把《惠特克年鉴》[由英国出版家约瑟夫·惠特克(1820—1895)于1868年创刊,被誉为英国最好的年鉴和微型百科全书。]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一遍(对了,这种事他完全做得出来),她也会津津有味地听完。就格洛弗小姐对新婚男女的理解,爱德华可比伯莎像样多了。

    “他是个好男人。”后来,格洛弗小姐对哥哥说,这时他们正在吃晚餐,吃的是凉掉的羊肉,两人庄重地坐在一张长桌的两端。

    “没错,”牧师用他疲倦但有耐性的声音回答,“我认为他会是个好丈夫。”

    格洛弗先生是忍耐的化身,这一点让莱伊小姐有些厌烦,她喜欢有锐气的男人,而格洛弗先生一丁点锐气也没有。他对什么都逆来顺受:饭不好吃,他忍了;人性反常,他忍了;不奉国教者存在,他(几乎)忍了;薪水微薄,他忍了;把他逼死,他都能忍。莱伊小姐说过,他就像那些西班牙的驴子,没精打采地驮着死沉的重物,排成一串蹒跚而行——忍,能忍,真能忍。可驴子也没有格洛弗先生能忍,驴子有时候会尥蹶子,而这位利纳姆的教区牧师打死也不会。

    “我真的希望这场婚姻顺顺利利,查尔斯。”格洛弗小姐说。

    “我希望如此,”他回答,又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问了吗,他们明天去做礼拜吗?”他拿了些土豆泥吃,发现又是烧焦的,这一点他忍了很久。土豆总是烧焦,他却忍气吞声。

    “噢,我给忘得一干二净,”妹妹回答,“但我想他俩一定会去。爱德华·克拉多克平常总会来。”

    格洛弗先生不答腔,直到吃完饭,两人再没说一句话。刚吃完饭,牧师就进了书房,把次日的布道准备好,而格洛弗小姐从篮子里拿出她哥哥的毛线短袜,开始补袜子。她织了一个多小时,心里一面想着克拉多克夫妇。她每次见完克拉多克,就越发喜欢他了,她感觉这个男人值得信任。一开始她不赞成这门婚事,现在她有些责备自己,那样不合基督教教义。她自问,该不该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一想到做这种丢面子的事,她就想得入神。可伯莎跟别的姑娘不同,想到她,格洛弗小姐越想越慌乱。

    这时,时钟响起滴答声,要报时了,她抬头望了一眼,离十点只差五分钟。

    “没想到这么晚了。”

    她站起身,整整齐齐地收拾好针线活,从簧风琴顶上拿下《圣经》和上面的大部头祈祷书,把两本书放在了桌子的一头。她替哥哥端了把椅子,耐心坐着等他来。时钟敲响,她听见书房的房门打开,牧师走了进来。他一言不发,朝那两本书走去,坐下来,把《圣经》翻到他要读的地方。

    “好了吗?”她问。

    他抬眼从眼镜上方看了看。“好了。”

    格洛弗小姐探身向前,打响铃,仆人拿着一篮子鸡蛋来了,她接过来放在桌上。格洛弗先生看着她,等她在椅子上坐定后,才开始选读经文。结束后,仆人点了两根蜡烛,向两人道了晚安。格洛弗小姐数了数鸡蛋。

    “今天有几个?”牧师问。

    “七个。”她说着,把鸡蛋一个个标上日期,把数字记在专门的本子上。

    “好了吗?”这回是格洛弗先生问的。

    “好了,查尔斯。”她说着,拿起一根蜡烛。

    他灭了灯,拿着另一根蜡烛随她上楼。她在房门口停下,向他道了晚安;他冷冷地吻了她的额头,两人各自进了屋。

    星期天的早晨,乡间的宅第里总是一阵忙乱。空气中有种星期天独有的气氛,一种警觉和期待的状态。做礼拜的准备工作虽然年复一年,每个星期都在循环往复,但依旧让人无法泰然处之。空气中干净的亚麻布的气味一闻便知,所有人都非常拘谨,甚至有些局促不安。家中成员互相询问是否准备妥当,纷纷寻找祈祷书。女士们从不及时梳妆完毕,临了只好一边匆匆出门,一边扣手套。男士们怒气冲冲地直跺脚,不停地掏怀表看时间。爱德华自然是身穿燕尾服,头戴高顶礼帽——乡绅去做礼拜,这身行头非常合适,没人比爱德华更注重规矩。他身板挺得笔直,表现出人们认为这种场合应有的稍显刻意的庄重。

    “我们要迟到了,伯莎,”他说,“会很难堪的,这还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去做礼拜。”

    “亲爱的,”伯莎说,“你大可以笃定,就算格洛弗先生轻率地先行开场,对于会众来说,只有我俩到场,仪式才算真正开始。”

    他们乘坐一辆老式的四轮单马马车,这种马车只用于去做礼拜或赴晚宴。消息马上从门廊处闲荡的人那儿传进了教堂内教徒的耳朵里。克拉多克先生和太太从走道走向属于他们的前排长椅,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和一阵窃窃私语。

    “他看起来自在得很,对吧?”几个本地人嘀咕道——爱德华的表现比他妻子的表现更让他们感兴趣,因为他妻子对他们来说高不可攀,几乎算是个陌生人。

    伯莎翩然而行,仪态端庄,丝毫不理会注视着她的一双双眼睛。她对自己的外表很满意,对俊美的丈夫也深感自豪。布兰德顿太太——克拉多克那位伴郎的母亲——把镜片扶稳,盯着他俩看,这是乡村贵妇的习惯。布兰德顿太太的这种气质具有浓重的乡间风格;她小个子,头发灰白,爱咯咯笑,嗓门又尖又嘶哑,净说些蠢话,戴了顶从巴黎直接拿来的过于稚气的女帽。她是个贵妇人,这自然是不得了的身份。她对此引以为豪(颇为高贵地表现出来),嘴边总挂着那句“上流人士终归是上流人士”。你要是哪天忽然反应过来,就会明白,这句话意味深长。

    “待会儿,我打算去找克拉多克夫妇聊聊,”她小声对儿子说,“这对利纳姆的居民会产生正面的影响;不知可怜的伯莎有没有感觉到。”

    布兰德顿太太妄自尊大到近乎超凡脱俗的境界。她从不会想到,有谁能心肠坏到怨恨她施与恩惠。她施舍是出于好意——给穷人送汤和果酱,甚至会让自己的厨子去给生病的穷人读《圣经》;除此之外,她还给各色人等出各种主意。她原本想亲自去的,只是她强烈反对与下层社会打成一片,这会让他们没规没矩,经常不懂礼貌。布兰德顿太太毫不动摇地认为,她和她那个阶层的人是上帝用不同的黏土做成的,有别于普通人。但她身为有教养的贵妇人,不会当着普通人的面说穿这一点;当然,除非他们自己摆架子,这时她就觉得把话挑明对他们有好处。论出身、家业或才智,布兰德顿太太没有任何显著的优势,却从不怀疑自己指点事务和潮流的权利,就连邻居的思维方式她也要管。她全凭一股自负的气场,使他们臣服于她的专横之下三十年,一面憎恨她,一面又将她请客吃顿寒酸的饭当成什么好事。

    至于该如何对待克拉多克夫妇,布兰德顿太太心里权衡过一番。

    “不知道我有没有责任拆散他俩,”她说,“爱德华·克拉多克绝不是莱伊家的大小姐该嫁的那种男人。可是这附近名门世家太少,而且谁跟谁结婚,放在二十年前,当然做梦也想不到。这年头,就连最上层的社会也血统混杂。或许,我还是大发慈悲为好!”

    布兰德顿太太一想到莱伊家需要她的支持,就有些得意——请她儿子当伴郎就证明了这点。

    “上流人士终归是上流人士,这是事实。如今,满大街都是猪肉贩子和做家具的,上流人士必须互相扶持。”

    礼拜仪式过后,趁教区居民都在教堂庭院四下站着,布兰德顿太太朝克拉多克夫妇翩然走去,后头跟着亚瑟,接着用她又尖又哑的嗓门跟爱德华聊了起来。她一面密切留意周围的利纳姆居民,确保她的举止得到充分的注意,一面拿出贵妇人对待一个出身不太好的男人应有的样子,跟克拉多克说着话。克拉多克自然是十分高兴,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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