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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我在屋里四处看了看。我看到屋后有一道没有上过油漆的黑木屏风,我猜想屏风后面应该是另一个房间。屏风的中央用图钉钉着一张从画报上剪下来的约翰·高尔斯华绥[约翰·高尔斯华绥(1867—1933),英国小说家、剧作家,193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肖像。肖像上的人面色凝重,神态温和,一副绅士模样,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的肖像钉在那里。其他几面墙都粉刷成白色,但是已经污迹斑斑,钉在那几面墙上的都是从《插图周刊》或《伦敦新闻画报》上剪下来的画页。

    “是我钉上去的,”格罗斯利说,“我觉得这样就更像个家了。”

    “你为什么会钉上高尔斯华绥的肖像?你读他写的书吗?”

    “没有,我都不知道他写过书。我喜欢他的脸。”

    地上铺着一两张破旧的草席,墙角堆着一大摞报纸。家里只有一个洗脸架、两三把餐椅、一两张桌子和一张本地风格的柚木大床。整个屋子显得脏乱而又寒酸。

    “这房子很不错吧?”格罗斯利说,“对我来说很合适了。有时我也想过搬家,可是以后可能再也不想搬了。”他笑了一声。“我本来只是要在海防停留四十八小时,结果我在这里住了五年。我其实只是来这里中转的。”

    他不说话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接着,那小个子越南女人对他说了一句话,我当然听不懂说的是什么,他回应了一句。然后他又沉默了一两分钟,可是我感觉到他在看我,好像是要问我什么问题。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迟疑不定。

    “你旅行时试过抽鸦片吗?”他终于问我了,语气显得很随意。

    “试过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到底会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呢?”

    “说实话,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我以为会有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我期待出现幻觉,你知道吧,就像德·昆西[托马斯·德·昆西(1785—1859),英国散文家,最著名的作品是《一个吸鸦片的英国人的自白》(又译《瘾君子自白》)]一样。我只有一种身体舒畅的感觉,很像洗过土耳其浴后躺在凉爽的屋子里的那种感觉,还有就是大脑特别活跃,思路清晰极了。”

    “我知道。”

    “我真的感觉到每一件事都可以想得清清楚楚,毫无出入。可是第二天早上——上帝啊!我感到头晕恶心,天旋地转,恶心了一整天,吐得稀里哗啦。我一边呕吐一边悲痛地心想:居然有人把这称作快乐!”

    格罗斯利仰靠在椅子上,轻轻地发出一声坏笑。

    “我估摸是你抽的那东西太劣质,要不就是你抽得太猛了。他们看你是个外行,就把已经抽过的渣渣给了你。谁抽了都会顶不住的。你想再试一次吗?我这里有好货。”

    “不要,试过一次就够了。”

    “你介意我抽几口吗?这里的气候太糟糕,需要抽几口的。可以防止得痢疾。我通常在这个时候总要抽上一口的。”

    “抽吧。”我说。

    他又对那女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女人抬高了嗓门儿沙哑地喊了一声,从那木头屏风后面传来一声回应,一两分钟后一个老妇人端着一只圆圆的小托盘走了进来。她皮肉干瘪,满脸老态,进来后朝我露出讨好的笑容。格罗斯利站起身朝床边走去,躺到了床上。老妇人把托盘放到床边的小桌上,桌上有一盏酒精灯、一杆烟枪、一根长长的铁针,还有放在一只小圆盒子里的鸦片。她蹲在床上,格罗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背靠墙盘腿坐下。格罗斯利望着老妇人用铁针戳起一粒鸦片膏,放到酒精灯上烧了会儿,烧到滋滋冒烟时把它塞进烟枪里。老妇人把烟枪递给格罗斯利,他喘着大气深吸了一口,将烟含在嘴里憋了一会儿,才吐出一团浓浓的烟雾。他又把烟枪递还给老妇人,她开始再烧一个烟泡。谁也不说话。他一连抽了三个烟泡,然后躺平了。

    “老天爷,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我简直要升天啦!这老太婆烧的烟泡太棒了。你真的不想抽几口?”

    “不想。”

    “随你便。那就喝茶吧。”

    他对妻子说了一句,他妻子一骨碌下了床,走出了房间,很快又回来了,提了一只瓷茶壶和两只瓷碗。

    “你也知道,这里很多人都抽这东西。只要不抽太多是没有害处的。我每天最多抽二十到二十五个烟泡。只要不超过这个量,连着抽几年都没问题。有些法国人抽四十到四十五个烟泡,那就太多了。我从不抽这么多的,除非有时想要放纵一下。我不得不说,这对我一点儿害处都没有。”

    我们开始喝茶,茶很淡,隐约散发着香气,很爽口。然后那老妇人又给他烧了一个烟泡,抽完又接着烧。他的妻子又回到了床上,很快就蜷缩起身子躺在他的脚边睡觉了。格罗斯利一次抽两三个烟泡,抽鸦片时他似乎脑子里什么都不想了,可是在间歇的时候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几次提出要走,可他不让我走。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有一两次在他抽鸦片时我都打盹儿了。他给我讲了他自己的所有经历,不停地讲下去。我除了给他提一个话头,什么也没说。我没法在这里用他的原话重述他讲的内容,因为总是重复说同样的话。他实在很啰唆,而且给我讲他自己的故事讲得颠三倒四,前言不搭后语,所以在这里我只能自己重新调整一下顺序了。有时他担心说得太多了,话说到一半又收了回去,有时他明显是在撒谎,我只好从他递给我的笑容或从他的眼神中猜测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他没有能力用合适的词语来描述他心里的感受,只能用各种俚语、俗话和陈词滥调来胡乱拼凑他的意思。我不停地在心里问自己,这个人的真名到底叫什么,可我一时就是想不起来了,我很恼火,虽然我想不起来也没有任何关系。一开始他还有些担心我没有忘记过去的事,我看得出当年他在伦敦被捕入狱的那场风波一直是他这些年藏在内心的隐痛。他一直摆脱不掉早晚会被人发现的梦魇。

    “很奇怪,你到现在还没有想起来我在医学院的事,”他说着,精明地看了我一眼,“你的记忆力太糟糕了。”

    “算了吧,都快三十年了。我在这些年里见过好几千人了,不记得你是很正常的嘛,就像你也不见得还能想得起我那会儿的事一样。”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是很正常的。”

    这话说完,他似乎放心了。最后他终于抽足了鸦片,那老妇人给她自己烧了一管,抽了起来。然后她朝那孩子躺着的席子走去,在孩子身边躺下了。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觉得她好像是直接就睡着了。等我终于告辞走到门外时,我发现车夫已经蜷缩在人力车的踏脚板上呼呼大睡,我只好把他摇醒。这时我已经知道回去的路,我需要呼吸新鲜空气,也需要活动一下手脚,所以我给了车夫几元钱,告诉他我会自己走回去。

    这是一个我一直忘不了的奇异故事。

    格罗斯利给我讲了他这二十年经历,听得我心里跌宕起伏。他是赚到了钱,究竟赚了多少我不知道,不过从他说的话中大概可以推测应该是在一万五千到两万镑,这对一个海关稽查员来说是发了大财。他赚到这么多钱不可能都是来路清白的,虽然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赚到这些钱的,但是从他的突然隐而不言,有时斜睨我一眼,还有话中有话的暗示中,我能猜想得到,只要有利可图,再卑劣的交易他也不会拒绝。我估摸他赚得最多的肯定是走私,他有职务之便,可以不冒风险就大赚一笔。我能想象得到,他的上级官员一定常常怀疑他,但他们始终抓不住他渎职的证据,对他束手无策,只好把他从一个港口调到另一个港口,但是这样做并没有让他有所收敛。他们监视他的行为,可他太聪明了,总有办法对付他们。我看得出他既担心对我说得太多而不够谨慎,又急于吹嘘自己的机敏,总在这两种心态之间拿捏。那些官员对他很信任,他为此颇感自豪。

    “他们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说,“这对我很有利。我从没有出卖任何人。”

    他得意扬扬,觉得自己这样做是诚实讲义气的表现。有人发现他很有鉴赏古玩的头脑,便经常给他送来一些玩意儿要卖给他,他从来不问他们这些玩意儿是从哪里弄来的,总是用低廉的价钱全部买下。买得多了他就送去转手卖掉,从中大赚一笔。我想起了他当初的经营生涯就是从买下拍卖的东西再去典当起步的。二十年来,他就是用这种不起眼的小伎俩一镑一镑地积累起财富,再把赚到的钱全部拿去投资。他节俭地过日子,把一半的薪水都存了起来;他从不度假,因为他不想浪费钱;他不结交女人,免得让自己陷入任何不必要的纠葛;他也不喝酒。他只有一个抱负,那就是要存下足够的钱,可以回到英国去重新过上他在年轻时被剥夺了的生活。这是他唯一想要做的事。过去那么多年,他就像生活在梦里一样,毫不关心身边的生活场景,城市的五光十色和异域情调也好,各种寻欢作乐的机会也罢,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浮现在他眼前的始终是海市蜃楼般的伦敦景象:在标准大酒馆,他一只脚踏在栏杆上站在那里,在帝国剧院和伦敦亭的回廊大道上结交风流女子,在音乐厅观赏严肃喜剧和在欢乐剧院[伦敦西区剧院]观赏音乐喜剧。这才是生活,才是爱情,才是历险,这就是浪漫。这些都是他一心向往的东西。他像一个隐士一样生活了这么多年,心里却对一个目标念念不忘,总想要重新去过那么俗气的生活,这无疑也有令人感佩之处。这就是性格的表现。

    “你瞧,”他对我说,“即使我可以回英国度假,我也不会回去。我要是回去就永远不再离开英国了,回去后我要过有格调的生活。”

    他想象自己每天晚上穿上晚礼服,出门前总要在胸前的纽扣眼里插上栀子花;他又想象自己穿着长大衣、头戴棕色礼帽、肩上挂一副看戏用的望远镜,去看赛马;他还想象自己打量着眼前的姑娘们,然后选中一个自己看上的。他打定了主意,在他到达伦敦的当天晚上他要一醉方休,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喝醉了,他不能因为喝醉而耽误工作,只有头脑清醒才能把事情做好。他要特别当心,不能在回国途中的船上喝醉了,他必须忍一忍,等到了伦敦后才能喝。那会是多么痛快的一个夜晚啊!这可是他二十年来念念不忘的梦想。

    我不知道格罗斯利最后为什么离开了海关,或许是因为当地的气候太热,使他受不了,或许是因为他的任职期限已满,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攒够了钱。总之,最后他登上了回国的船。他坐的是二等舱,因为他打算在回到伦敦之前要省着点儿花钱。他在杰明街[伦敦市中心一条特色商业街,以销售男士服饰用品闻名]订好了房间,住在那里是他渴望已久的,然后他直接去一家裁缝店定制了全套行头。他大吃了一顿,然后到城里逛了逛。眼前所见已经同他记忆中的景象大不一样,街上车水马龙,比以前热闹多了,他有些晕头转向。他去了标准大酒馆,发现以前他老去喝酒消遣的酒吧已经不复存在。过去莱斯特广场上有一家餐馆,他只要手头一有钱就会去那里吃饭,现在也找不到了,他估计已经拆掉。他又去了伦敦亭,可是那里已经见不到风流女子。他感到非常扫兴,接着去了帝国剧院,发现那里的回廊大道已经拆除。这太叫人失望了!他都认不出这些地方了。唉,说来也是,二十年过去了,有变化也是意料之中的,既然他没有别的事可做,那就放开喝酒吧。以前发过几次高烧,现在气候一变,他又发烧了,感觉很难受,喝了四五杯酒后,他便一心只想睡觉了。

    这就是他回到伦敦后第一天的经历,只是接下去的很多天都跟第一天一个样。什么都变味儿了。格罗斯利告诉我一件又一件的事怎样让他大失所望,越说越气急败坏,语气中充满苦涩。昔日的地方面目全非,人也不一样了,他发现同别人交个朋友都很难,他感到格外孤独。他从没想到过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居然会感到孤独。问题就出在这里,伦敦变得太大了,再也不是九十年代初期的那个喜气洋洋、温馨祥和的城市了。伦敦已经变得支离破碎。他认识了几个姑娘,可她们不像他以前结交的姑娘那样可爱了,同她们交往也不像过去那样开心了,他隐约觉得她们都把他看作土包子。他才刚过四十岁,可她们却把他看作一个老头儿。他想要同站在酒吧周围的一帮年轻人随便攀谈几句,可他们都对他不理不睬。本来嘛,这些小年轻哪里知道喝酒的道道呢?他可以教教他们。他每天晚上都喝醉,在这个该死的地方除了喝醉,还有什么事可做呢?不过,老天爷!到了第二天他可就难受死了。他觉得那都是因为适应了别的地方的气候,结果回来后反而水土不服了。想当年他在医学院读书那会儿,他每晚都喝一瓶威士忌,第二天早上照样清醒得很。他开始想念以前,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留意过的各种各样的事情,现在都纷纷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他以前过的日子真的不错。他或许太傻了,不应该拒绝同那些姑娘交往,她们有几个是很可爱的小美人儿,而且她们从不像英国姑娘那样装模作样。像他这么有钱的人,在国外生活还是很快乐的。你可以带上一个姑娘去俱乐部,可以在那里同很多热情的人一起喝酒,玩桥牌,打台球。他记得街上的那些商店和热热闹闹的人流,记得挑着货物的脚夫和停着小货船的港口,还有耸立在河岸上的宝塔。说来奇怪,他在东方的时候从来没觉得那些国家有什么好的,可是现在——好啊,他却念念不忘了。他魂牵梦绕的都是国外的事,开始认为伦敦不是适合白人生活的地方了。总而言之,这个城市衰败了。有一天他忽然想到,或许再回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当然,这个念头不免可笑,他已经像个奴隶一样辛苦工作了二十年,理应在伦敦好好享受生活了,再到东方去生活是荒谬的。他有这么多钱,在哪里都可以生活得很好。有一天他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里有东方的镜头。这就一锤定音了。他烦透了伦敦。他讨厌这个地方了。他要离开这个地方,这次离开就再也不回来了。他回到伦敦住了一年半,可是对他来说,这比他在东方度过的二十年还要漫长。结果他坐上一艘法国船从马赛出发了,当他望着欧洲的海岸线消逝在大海上,他心里大大松了口气。船驶到苏伊士运河时,他感受到了东方的气息,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欧洲完蛋了。东方是唯一可以去的地方。

    他在吉布提上过岸,后来又在科伦坡和新加坡上过岸。不过,虽然这艘船在西贡停了两天,可他一直留在船上。他喝了太多酒,感觉很不舒服。可是船到海防时要在那里停留四十八小时,他突然觉得不妨上岸去看看。这是船到达目的地前最后一个停留的港口了。他打算先住在旅馆,到处看看,再找个姑娘,然后找个住处安顿下来。他还想要买一两匹马,骑马出去游荡。他会很快结交朋友,东方国家的人不像伦敦人那样死板孤僻。在海防上岸后,他在旅馆吃了晚饭,饭后坐上人力车,告诉车夫他要找个女人。车夫带他去了一栋破旧的房子——就是后来我在里面坐了几个钟头的那栋破房子,那个给他烧鸦片的老妇人和现在成了他孩子母亲的女人就是在这里找的。过了一会儿,那老妇人问他要不要抽几口。他以前从没抽过鸦片,一听到鸦片就很害怕,可是现在他觉得试一下也没什么不可以。那天夜里他感觉很好,那姑娘挺招人喜欢的,也很温柔,小巧玲珑,长相可爱,像个洋娃娃似的。就这样,他不知不觉地抽了一两管,他开始感到身心舒畅。他在那里待了一宿,没有睡觉,就是躺在那儿,感觉很放松,想了很多事情。

    “我就待在那里,直到我搭乘的船再次起航去香港,”他说,“船离岸时我还待着没走。”

    “可你的行李还在船上呢?”我问。

    也许我这个人总爱多此一举地关心人家怎么能同时处理好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和远大理想。每次读到一部小说中写一对身无分文的恋人开着豪华的跑车驰骋在遥远的山岗上时,我总会渴望知道他们是怎么付得起那样的开支的。我也常常问自己,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1843—1916),美国小说家、文学批评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一个美国人》《一位贵妇人的画像》《鸽翼》《使节》和《金碗》等。他的创作对二十世纪崛起的现代派及后现代派文学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1915年加入英国籍,亦被视为英国作家。]小说中的人物如何可能在不停地审视自己的微妙处境时,还有工夫去解决他们的各种生理需求。

    “我只带了一箱子衣服,我是个除身上穿着的衣服以外,从来不需要太多衣服的人。我同那姑娘一起坐上人力车去取,我本来的打算是等下一趟船来就走。你想想,我已经离目的地这么近了,我觉得不妨再等一等,熟悉一下情况再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当然明白。他说的最后一句话让我看出了他的真实心理。我知道他忽然失去了勇气。英国已经让他如此失望,他很怕再拿另一个地方来测试。万一那里也让他失望,他就什么也没有了。很多年来,英国一直是他心中一片沙漠上的海市蜃楼。可是当他被吸引过去后,那些晶莹闪亮的水池、那些棕榈树和满地的青草到头来都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沙丘而已。现在东方又成了他心中的幻境,只要不再亲眼去看看,那么这个美好的幻境就会永远留在他的心中。

    “不知怎么的,我就在这里留了下来。你知道吗,谁也想不到日子过得这么快。我想要做的事似乎一半都没来得及去做。不管怎么说,我在这里过得挺舒适的。那个老太婆烧的鸦片烟真的太棒啦,我的女人也每天开开心心的,还有我们的孩子——闹个不停的小叫花子。如果你在一个地方过得很快乐,何必还要去别的地方呢?”

    “你在这里过得快乐吗?”我问他。

    我环视这个空荡荡的大房间。这个房间毫无舒适感可言,也找不到一件可以让人有家的感觉的私人小物件。格罗斯利的这所小公寓是有双重用途的,既是他们家的临时住房,又是供欧洲人吸鸦片的地方,由那位老妇人打理,而他与其说是住在这里,倒不如说是在这里露营,仿佛明天就会卷起铺盖走人似的。过了一会儿,他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这辈子从没有这么快乐过。我常常也想有一天我会再去别的地方,但是我又觉得永远也不会去了。上帝知道,我再也不想回英国了。”

    “你是不是有时会觉得特别孤独,总找不到人说说话?”

    “也不是。偶尔会有一艘货船过来,船长是英格兰人,或者轮机长是苏格兰人,我就会到船上去同他们叙叙旧。这里有一个老头子,是个法国人,过去也在海关干,会说英语,我有时会去找他聊聊天。可事实上,我也不太需要同别人聊天。我脑子里想很多事。如果在我想事情的时候有人来打断我的思路,我会紧张。我抽鸦片不多的,你也知道,可我每天早上总要抽上一两管,要不然我会肠胃不舒服,不过到了晚上我就不抽了。我开始想事情了。

    “哦,各种各样的事情。有时跟伦敦有关,比如我年轻时它是怎样的。不过最多的是跟东方有关的。我总想起我在那里度过的快乐时光,怎样赚到钱,我还记得我过去的朋友,那些东方人。那会儿我也会遭遇一些风险,但每次总能成功脱险。我也常常会想,如果我跟那些姑娘交往下去,她们后来会怎样。她们都是娇小可爱的美人儿,现在我后悔没有留住一两个。那是个了不起的地方。我很喜欢那里的商店,总有一个老头盘腿坐在那里抽水烟袋,店家的招牌也很有特色。还有那些寺庙,我的天哪,那里才是过日子的好地方。那才是生活。”

    他的眼前又浮现出海市蜃楼般的幻景。他沉醉在这些幻景中,他很幸福。我很想知道他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的。算了,那还远着呢。那或许是他一生中第一次脚踏实地地生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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