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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船长把手伸进裤兜里,吃力地掏出一块很大的银怀表,因为他的裤兜不在两侧,而在前面,他又是个笨拙的大胖子。他看了看表,又望了望渐渐下沉的落日。正在掌舵的那个卡纳卡土著水手扭头瞥了他一眼,但没有说话。船长凝神望着渐渐驶近的海岛。只见礁石边泛起一道白色浪花,他知道那里有个很大的环礁湖,船可以开进去停泊,只要再靠近一些应该就可以看到了。离天黑还有近一个小时。环礁湖的水很深,在那里抛锚泊船不会有问题。他已经可以看到岛上椰树丛中的那个村子,村里的头人是大副的朋友,上岸去过一夜该是挺开心的。这时,大副走了过来,船长转身对他说:

    “我们带上一瓶酒,去找几个姑娘跳跳舞啊。”

    “我没有看到礁石口。”大副说。

    大副也是卡纳卡土著,他肤色黝黑,长相挺英俊的,看上去颇像罗马帝国后期的某位皇帝,身材开始发胖,但五官轮廓依然清晰硬朗。

    “我肯定那儿可以靠岸,错不了。”船长说着,举起望远镜望了望,“好奇怪,我怎么看不到呢。派个水手爬到桅杆上去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土著水手,给他下达了命令。船长看着水手爬上了桅杆,等着他回话。可是水手冲着底下喊话说他只看到了一片绵延不绝的浪花,其他什么都没看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土著人一样流利,他叽里咕噜地冲着那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他留在上面吗?”大副问。

    “留在上面有个鬼用?”船长骂道,“这个该死的蠢货啥都看不见。我拿性命跟你打赌,要是我爬上去准能看见。”

    他气冲冲地看着那根细长的桅杆。这些土著水手从小习惯了爬椰子树,爬上这么一根桅杆自然不在话下。肥胖的船长只能气呼呼地干瞪眼。

    “下来吧,”他吼道,“你简直像条死狗一样没用。我们就朝礁石开过去吧,一定可以找到礁石口的。”

    这是一艘载重七十吨的煤油马达纵帆货船,在没有逆风的时候船速在四到五海里。船体破旧不堪,很久以前刷过的白漆现在早已剥落,又黑又脏。船上有一股刺鼻的煤油味,混杂着他们常运的椰肉干的气味。现在,船离礁石不到一百英尺了,船长命令舵手沿着礁石往前开,找到礁石口就开进去靠岸。可是开了几英里后,他才意识到一定是错过了礁石口。他吩咐舵手来来回回开了几圈。礁石周围的白色浪花依然连成一片,压根儿没有可以靠岸的礁石口。眼看太阳就要落山。船长大骂船员太笨,只好无奈地等到明天早上再说了。

    “掉个头,”他说,“这里下不了锚。”

    船又掉头朝海里开了一阵,不一会儿天就完全黑了。他们抛锚停下船。等船帆收起后,船开始摇晃不停。阿皮亚的人都说,这艘船早晚会翻个底朝天。船主是个德裔美国人,还经营一家大百货店,他常说,给他多少钱都不可能让他动心去坐这艘船出海。船上的厨子是个华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和一件白汗衫,他过来告诉大家晚饭做好了。船长走进船舱时,看见轮机长已经在餐桌边坐好了。轮机长又瘦又高,像麻秆儿似的,伸着干瘦的脖子,穿一条蓝色工装裤,上身是一件无袖汗衫,露着细细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满是刺青。

    “见鬼,不能上岸过夜啦。”船长说。

    轮机长没有搭腔,两人一声不吭地吃着晚饭。船舱里点了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最后吃了罐头杏子,晚饭就吃完了,厨子给他们端来了一杯茶。船长点了一支雪茄,走到甲板上。夜色下看那海岛只是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四周只听得见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船长一屁股坐到甲板椅上,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四个水手也走到甲板上坐下了。其中一个拿着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有一位唱起歌来。这些乐器弹奏出来的土著乐曲听上去有些怪腔怪调。接着,有两个人伴着歌声跳起舞来。他们的舞姿散发出蛮荒时代的原始野性,四肢飞快舞动,身体不停扭曲。这种舞蹈很刺激感官,甚至具有色欲的意味,但是这种色欲是没有情感的。所有动作都像极了动物,直截了当,怪里怪气,却毫无神秘感,简而言之就是很自然的舞动,或许可以说几乎像是小孩子的稚拙蹦跶。终于,两人跳累了,四仰八叉地躺到甲板上睡了,四周一片静寂。船长吃力地从椅子里站起身,拖着沉重的身体爬下了升降口的梯子。他走进自己的船舱,脱掉衣服,爬到铺位上躺下。夜里还是那么闷热,他直喘粗气。

    第二天一早,当晨曦悄悄爬上平静的海面时,昨晚没有找到的礁石口出现在了他们泊船处偏东的方位。船驶进了环礁湖,水面上没有一丝波澜,可以看见水下有一些五颜六色的小鱼儿在珊瑚礁丛中游来游去。船长张罗着将船靠岸停好后,吃了早饭,走上甲板。无云的天空阳光明媚,不过清晨的空气倒是凉爽宜人。那天是星期日,大海上竟也是如此安静,仿佛大自然也在休息似的,这种安静的感觉让船长感到格外舒畅。他坐下,望了望林木葱茏的海岸,感觉浑身懒洋洋的,好不自在。片刻后,他的嘴角浮现出淡淡的微笑,他随手把雪茄蒂扔到水里。

    “我想上岸走走,”他说,“把小船放下去。”

    他笨拙地爬下舷梯,登上小船。水手把小船划进了一个小湾口,那里的水边长满了椰子树,这些树不是一排排长的,而是一株株间隔得井然有序,仿佛是一群老姑娘在跳芭蕾,虽已上了年纪却仍不忘招摇,拿腔作势地摆着舞姿,似乎想要再现昔日的优雅。他迈着悠闲的脚步穿过树林,顺着一条几乎看不见的弯弯曲曲的小径很快走到了一条宽宽的溪流前。溪流上有一座桥,其实也就是用十几根椰子树的树干首尾相接搭成的,连接处靠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圆圆的树干光溜溜的,又窄又滑,也完全没有可以扶手的地方,要从这座桥上走过去,不但要脚步很稳,还得有强大的心脏。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是他望了望对岸掩映在树木丛中的一幢白人的住房,还是拿定了主意要过桥,颤颤巍巍走上了桥。他两眼紧盯着脚下,由于树干连接处高低不齐,他踉跄了一下。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后,踏上了对岸坚实的土地,他终于松了一大口气。他刚才全神贯注在过桥,居然没有留意到有人一直在观察他。听到有人跟他说话,他吃了一惊。

    “要是没走习惯的话,过这座桥可需要有点儿胆量的。”

    他一抬头,看见有个人站在他面前。那人显然是从他刚才看到的那幢房子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刚才犹豫了,”那人继续说,嘴角挂着微笑,“我一直在看着你会不会掉下去。”

    “你这辈子都休想看到。”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自己以前也掉下去过。我还记得有天傍晚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掉下去了。现在我总会叫一个伙计帮我背枪。”

    说话的人不年轻了,一脸短短的胡须,已经略显灰白,面容清瘦,身穿无袖汗衫和帆布背带裤。脚上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说的英语略有口音。

    “你就是尼尔森吧?”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你应该就住附近吧。”

    船长跟随着来接他的尼尔森走进了那座小平房,尼尔森指了指一把椅子,船长重重地坐到椅子上。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工夫,他在屋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让他大为惊诧的是,他从没见过这么多书。四面墙壁都是书架,从地板到天花板,书架上堆满了书。有一架大钢琴,上面散落着各种乐谱;还有一张大桌子,上面杂乱地堆满了书和杂志。屋里的情景让他感到不太自在。他想起了尼尔森是个怪人。虽然他已在岛上生活了很多年,但是谁都对他所知甚少,只是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很怪。他是瑞典人。

    “你这儿书可真多啊。”看见尼尔森回到屋里,他说道。

    “书多也没害处的。”尼尔森笑着回答。

    “这些书你都读过?”船长问。

    “差不多吧。”

    “我也喜欢读点东西。我订了《星期六晚邮报》的。”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很大一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他来这里的缘由。

    “我昨晚就到了,可是没找到靠岸口,只好停在海上了。我没跑过这条线,可是有人托我送点东西过来,交给格雷。你认识他吗?”

    “认识,他开的店铺就在附近。”

    “是这样的,他要我们帮他运过来一大批罐头食品,还给他带了些椰肉干。他们觉得反正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过来跑一趟。我通常在阿皮亚和帕果之间跑船,眼下那里正在闹天花,不过也不算太严重。”

    他喝了口威士忌,点着了雪茄。他本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可是尼尔森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有些紧张,他一紧张就想找话说。眼前的这个瑞典人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那眼神中透着一丝颇有兴致的样子。

    “你这里收拾得挺整洁的。”

    “只是尽力而为吧。”

    “我看你这些椰子树收成不错吧。现在椰肉干的价钱也蛮好。我过去也有过一个小椰树园,在乌波卢岛,后来只好卖了。”

    他又在屋里扫了一眼,看到那么多书他还是感到难以理解,甚至感到有些敌意。

    “我觉得你住在这里一定会觉得有点儿孤单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住了二十五年了。”

    说到这里,船长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说的,只好一声不响地抽烟了。尼尔森显然没想要打破沉默。他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的客人:此人个头很高,超过六英尺,身体非常壮实;红通通的脸上有不少小疱;双颊青筋毕露,满脸肥肉,五官都陷进去了;眼睛布满血丝;胖得看不见脖子了;脑袋几乎秃顶,只有后脑勺上还有一绺灰白的长长鬈发;额头宽大光亮,本应该给人一种聪明的感觉,却反而让他看上去一副蠢相。他身穿一件蓝色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肥厚的胸膛,上面长满了红色的胸毛,下身穿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长裤。他笨重地坐在椅子里,体态很难看,腆着个大肚子,肥胖的双腿岔开戳在地上,他的四肢已经完全没有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猜想着这个人年轻时是什么样的。很难想象这么个肥胖大汉也曾有过活蹦乱跳的少年时代。船长喝完了杯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将酒瓶推给他。

    “自己倒吧。”

    船长身子向前凑了凑,伸出一只肥大的手抓住酒瓶。

    “你怎么会到这个地方来的?”他问。

    “啊,我是来岛上休养的。我的肺出了毛病,医生说我活不到一年了。你看他们说得多离谱啊。”

    “我的意思是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定居的?”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噢!”

    尼尔森知道船长压根儿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所以眨巴着眼睛嘲讽地看着他。或许正是因为他看到船长是个愚钝的粗人,他才一时兴起,打开了话匣子。

    “你刚才过桥的时候只顾着脚下平衡,没有留意到这里的景色。大家都觉得这里的景色很美。”

    “你这栋房子的确很漂亮。”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这栋房子。那时只有一间土著茅屋,屋顶像个蜂窝似的,只有几根柱子撑着,旁边有一棵开着红花的大树,遮住了阳光,茅屋的四周围着一圈灌木丛树篱,叶子有黄色、红色和金色的。到处都是椰子树,仿佛是一个个喜欢想入非非、爱慕虚荣的女人,整天站在岸边欣赏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那时我还很年轻——我的老天,这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啦——我只想在离开人世前好好度过老天留给我的短暂时光,尽情享受世界美好的风光。我当时觉得这里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我只看了一眼就怦然心动,禁不住要热泪盈眶。那年我还未满二十五岁,尽管我装得不动声色,可我真的不想死。不知为什么,我似乎觉得这里的美景可以让我更坦然地接受命运的安排。来到这里后,我立刻感受到自己过去的生活突然变成了空白。在斯德哥尔摩读大学,后来又去波恩,这些似乎都成了别人的生活经历,仿佛到现在我才终于实现了哲学博士们大谈特谈的所谓‘现实存在’的境界——你知道,我自己也是个哲学博士。‘一年!’我在心里大喊,‘我只能活一年了。我要在这里度过最后的一年,那样我就死而无憾了。’人在二十五岁的年纪总会傻乎乎的,动不动感情用事,大惊小怪的。要不是那样,到了五十岁我们或许就不会那么明事理了。”

    “喝酒,我的朋友!别让我的胡说八道扫了你的兴。”

    他伸出瘦瘦的手朝酒瓶挥了一下,船长喝干了他杯里的酒。

    “你自己一口都没喝啊。”船长说着,伸手去抓酒瓶。

    “我喝酒一向节制,”瑞典人微笑着说,“我喜欢陶醉在自己想象更微妙的东西中。不过那或许只是虚荣心而已。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样的陶醉效果更持久,伤害更小。”

    尼尔森笑了一声。

    “不过我很少见到白人,”他继续说道,“我觉得偶尔喝点儿威士忌不会对我有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点威士忌,加了些苏打水,喝了一口。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了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有如此超凡脱俗的美。这里曾经短暂驻留过爱情,就好像一只候鸟在迁徙途中碰巧停留到了一艘航行在大海中的船上,暂时收拢飞累了的翅膀歇一歇。我能闻到一种美妙情感的馨香飘荡在空气中,就像五月里我在家乡的草地上闻到山楂花的清香一样。我觉得,只要是有人经历过爱情或遭遇过苦难的地方,总会留下一股特殊的淡淡气息,让人想起一段永远不曾完全消逝的岁月。就好像这些地方已经被赋予了一种精神内涵,会神奇地牵动过路人的心弦。但愿我能说清楚我的意思。”他微微一笑,“不过,就算我说清楚了,也难以想象你会听明白。”

    他停顿了片刻。

    “我想我之所以那时觉得这个地方特别美丽,是因为这里曾经发生过令人沉醉的美好爱情。”说到这里他耸了耸肩,“不过也许只是因为年轻人在这样合适的地方美妙相爱,使我的审美感得到了满足。”

    即便换一个比船长更聪明的人,完全听不懂尼尔森说的这番话也是情有可原的。其实他说完后似乎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就好像他说这番话只是在抒发情感,而他的理性却告诉自己这种情感是荒谬的。他经常说自己是个感伤主义者,而感伤中如果掺杂了怀疑主义,那就难免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尼尔森沉默了片刻,接着用突然充满困惑的眼神看着船长。

    “你知道吗,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记得见过你。”船长说。

    “说来奇怪,我总觉得你很面熟,可我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在哪儿见过你。”

    船长重重地耸了耸他肥胖的肩膀。

    “我最早来这些岛上已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没有人能记得住这么多年里见过的所有人。”

    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会有这种奇怪的事吧,有时候一个人到了一个他之前从未到过的地方,却会感觉特别熟悉。我见到你就有这样的感觉。”他露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也许我是在前世见过你。也许,也许你曾经是古罗马一艘战舰的舰长,而我那时是划桨的奴隶。你真的是三十年前最早来这些岛上的?”

    “整整三十年。”

    “你是否认识一个叫红毛的人?”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并不真的认识他,我甚至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我感觉对他非常熟悉,要比对很多人都更熟悉,比如多年跟我朝夕相处的那些兄弟。他就像保罗·马拉泰斯塔[但丁诗作《神曲》中的男主角]或罗密欧一样清晰地活在我的想象中。不过我想你恐怕从没读过但丁或莎士比亚的作品吧?”

    “确实没有读过。”船长说。

    尼尔森靠在椅背上抽着雪茄,怔怔地盯着飘浮在空气中的烟雾。他的嘴角上闪现出微笑,但眼神显得严肃。他又看了一眼船长。这家伙满身肥肉,看上去格外让人讨厌。可是他竟然还对自己的肥胖扬扬得意,这简直令人火冒三丈。看到他这副模样,尼尔森不禁有些心神不宁,但是眼前这个人同他想象中的那个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又让他感到饶有趣味。

    “大家都说红毛是他们见过的最帅气的男人。我同当年认识他的很多人谈起过他,都是白人,他们都说他真的是个美男子,谁见到他都会立刻对他的美貌惊叹不已。大家都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长长的火红色天然鬈发,那样的色彩想必前拉斐尔派的画家见了也会赞不绝口的。我认为他并没有因此而自鸣得意,他是个很率真的人,不可能拿自己的头发来炫耀,不过就算他炫耀,也没有人可以责备他。他个子很高,超过六英尺一两英寸——以前这里是一间土著茅屋,在支撑屋顶的中央立柱上有用刀刻下的他的身高标记——他美得像一个古希腊天神,肩宽腰细,简直就像太阳神阿波罗,浑身的肌肤也像普拉克西特列斯[普拉克西特列斯(前375—前330),古希腊雕刻家]的阿波罗雕像一样圆润柔和,透露着细腻的女性美,令人感到神秘而不安。他的皮肤白皙剔透,像牛奶,又像锦缎,很像女人的肌肤。”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布满血丝的双眼闪烁出亮光。

    可是尼尔森没有理会他。他正在专心讲自己的故事,船长插嘴让他有些不耐烦。

    “他不但身材好,而且相貌堂堂。他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很深的蓝色,所以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同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一样,他有两道浓黑的眉毛和又黑又长的睫毛。他的五官非常端正,漂亮极了,他的嘴唇红得像一道伤口。那年他才二十岁。”

    讲到这里,瑞典人以一种颇具戏剧性效果的姿态戛然而止。他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简直无与伦比,没有人比他更英俊。他就好比是在原野中绽放的一朵绚丽的鲜花。他是大自然创造的奇迹。

    “有一天,他就在你今天早上停靠的那个小湾口上岸了。他是个美国水手,在阿皮亚从一艘军舰上逃走。他说服一位好心的土著人同意他搭乘帆船,从阿皮亚来到了萨福图岛,又坐独木舟到这里上了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逃走,或许是因为军舰上的生活有太多约束,使他难以忍受,也可能是他惹上了什么麻烦,要不就是因为他从骨子里迷上了南太平洋的这些充满浪漫情调的海岛。说来也怪,这些海岛有时就会把一个人迷得忘乎所以,他可能觉得自己就像被蜘蛛网缠住的苍蝇一样脱身不得。或许是南太平洋海岛上和风习习的葱茏山峦,还有这湛蓝的大海,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温柔天性,使他失去了北方人的豪气,就像圣经里的大利拉夺走了大力士参孙的力量一样。不管怎么说,反正他想要躲藏起来,他觉得躲在这个僻静小岛上等待军舰从萨摩亚开走,他就安全了。

    “那个小湾口有一间土著茅屋。正当他站在茅屋前拿不定究竟该朝哪里走时,一位年轻姑娘从茅屋里走出来,邀请他进屋。他只听得懂一两句土著话,而那姑娘也只会一两句英语。但是他看懂了那姑娘的迷人笑容和漂亮身姿,便随着姑娘走进了茅屋。他在席子上坐下,姑娘给了他几片菠萝吃。我对红毛的了解都是听别人说的,不过那个姑娘我见过,那是在他们相识三年后,那时姑娘才刚满十九岁。你难以想象她有多美。她就像芙蓉花一样奔放又娇美艳丽。她身材瘦高,亭亭玉立,有着她那个种族的人特有的秀美五官,眼睛很大,犹如棕榈树下的静静水潭般清澈,一头乌黑的鬈发披在肩上,她头上戴着一个芳香的花环。她的手是那么小巧纤细,令人怦然心动。在那些日子里,她整天欢声笑语,见到她的灿烂笑容会让你双腿发软。她的肌肤就像夏日里成熟的麦田。哦,老天爷,我怎么才能描绘她呢?她美得令人难以置信。

    “这两个年轻人,姑娘十六岁,小伙子二十岁,他们一见钟情,深深地相爱了。那是真正的爱,而不是出于彼此同情,或者志趣相投而产生的恋情。他们的爱纯粹而简单,就是亚当清晨醒来后在伊甸园里看见夏娃正用露珠般的双眸凝视着他时所感受到的爱。这种爱让动物彼此吸引,也让众神心意相通;这种爱让世界产生奇迹,那是孕育生命的爱。你可能从没听说过那位智慧而又愤世嫉俗的法国公爵[应指法国作家拉罗什富科公爵(1613─1680),著有《道德箴言录》]说过的一句名言:两人相爱,必有一方是主动去爱,另一方则是被动接受对方的爱。这话也许不中听,但这个道理适用于我们大多数人。不过偶尔也会出现一对幸运儿,既爱对方也被对方所爱。那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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