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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这世上怕是找不出几样比上好的哈瓦那[古巴首都,盛产雪茄。]雪茄还要好的物件。年轻时我身无分文,要抽雪茄全靠别人施舍。所以我下定决心,日后有了钱,每天中饭和晚饭后都要来一支雪茄。现在看来,年轻时的愿望也只实现了这一个。后来实现的诸多夙愿中,没有因幻想破灭而变得苦涩的也唯有这一个。我喜欢温和的雪茄,但是口味要浓郁,尺寸不宜过小,绝不要两口就可以吸完的那种,但大到让人厌烦也不好。最好是卷得大小适中,抽起来不费力气,烟叶也卷得紧实,抽的时候不至于弄脏嘴唇。只有这样,雪茄的味道才得以保持到最后。但是,当你抽完最后一口,放下不成形的烟蒂,看着最后一团烟雾变成蓝色的一缕,而后慢慢消散,一想到所有的辛劳、烦忧、苦闷登时烟消云散,一想到经历了多少忧思、坎坷和烦琐的种种,才能偷来这半小时的欢愉来放松身心,如果你感情细腻,不免略觉伤感。为这一支雪茄,多少人在热带的阳光下面挥汗如雨,又有多少船只在四大洋上穿梭。而当你吃完一打牡蛎(配上半瓶干白葡萄酒),这些想法就更加叫人心酸,当你吃完羊排时,这些想法简直就叫人难以忍受了。这些食物都是动物,过去几百万年来,地球供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生命,可这些生物的归宿竟是一盘碎冰或银质烤架。没有想象力的食客无法理解吃牡蛎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进化论告诉我们,双壳类动物向来喜欢独处,所以人类对它们向来没什么同情心。它们的冷漠冒犯了热情高涨的人类,它们的孤傲刺痛了人类的虚荣心。可我不懂,怎么会有人看到羊排却没有落泪的想法:人类横插一脚,生生将人类历史与餐盘里的嫩肉联系在一起。

    有时候,甚至连人类的命运也值得琢磨一番。瞧瞧生活中平凡无奇的人,有的是银行职员,有的是清洁工,还有合唱队第二排的老姑娘,想想他们漫长的人生经历,想想他们翻越了多少艰难险阻才脱离泥淖,换来当下的生活。一想到需要历经沧桑才能走到这一步,不免让人认为他们的生命必定蕴藏着深意,且命运之神或其他左右人类命运的神明必定在意发生在人类身上的事情。但一旦发生意外,那这根线便会断裂。和这个世界一同诞生的故事便会突然画上终止符,而且看起来毫无意义可言,更像是白痴讲的故事。可一件微不足道的琐事,竟能引发如此重大且具有戏剧性的事件,这难道不奇怪吗?

    一件偶然发生的小事,虽不起眼,但后果却难以估量。似乎万事万物没有固定的运行规律,但我们一个细微的举动可能会对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那一天我没有横穿马路,我要讲的故事便不会发生。生活真的是非常奇妙,要是没有幽默感,大概很难体味其中的乐趣。

    春日的早晨,我在邦德街上散步,上午比较清闲,想去苏富比拍卖行转转,看有没有感兴趣的东西。路上遇到堵车,我只好从中穿过,穿到马路对面时,刚巧碰见我在婆罗洲认识的人正从帽匠的店里走出来。

    “你好,莫顿。”我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已经回来一个礼拜了。”

    他是殖民地的长官。当时,州长给了我一封介绍信,我又亲自写了封信,告诉莫顿我打算去他的辖区待上一个礼拜,大概会住在政府运营的招待所。等我到了那里,他竟先上了船,叫我到他家里落脚。我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和一个陌生人共处一个礼拜,也不想麻烦对方承担我的伙食费,况且我觉得一个人更自在。可是他不听我的。

    “我家有的是房间。”他说,“招待所的条件太差了。我已经半年没和白人讲过话了,再让我一个人待着,我准会憋坏的。”

    莫顿用汽艇载我回到他的小木屋,给我倒了一杯酒后,就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招待我了。他突然感到一阵为难,原本口齿伶俐的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我尽量让他感觉像身处在自己家里一样(毕竟这里是他的家,这是身为客人最起码的自觉),所以我先开口,问他家里是否有新的唱片。他打开留声机,雷格泰姆的声音让他找回了一点儿自信。

    他的小木屋可以俯瞰河面,宽敞的门廊充当起居室。房内的装饰中规中矩,是典型的政府官员住的房间,为应对紧急情况必须随时做好搬家的准备。墙上的装饰品有当地的帽子、动物的角、吹管和长矛。书架上放着侦探小说和旧杂志。屋内还有一架琴键泛黄的竖立式小钢琴。房间并不整洁,但也不至于让人觉得不舒服。

    遗憾的是,我记不太清他当时的模样。那个时候,他还很年轻,后来才知道当时他二十八岁,笑起来像个孩子,很是讨人喜爱。我和他愉快地度过了一个礼拜。我们上山、下河,还和住在二十英里外的种植园主共进过午餐,每天晚上我们还会到俱乐部玩一玩。那家俱乐部只有儿茶[中药名。——编者注]工厂的经理以及他的助手,不过他们基本不交流。看在莫顿说有朋友来访的分上,他们勉强凑了一桌桥牌。牌桌上的气氛十分紧张。结束后,我们回到家,吃了晚饭,睡觉前还听了一会儿留声机。莫顿没有多少公务,也许有人会认为这让工作时间变得更加难熬,但莫顿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非常高涨。这是他第一次尝试这份工作,而且他可以独立办公,这叫他非常兴奋。唯一让他担心的是,路还没有修完,自己可能会被调走。这条路是他的快乐源泉。毕竟修路是他自己的主意,他费尽口舌劝政府出资修路,还亲自勘察地形地貌、规划路线。一旦出现技术问题,也是他独立解决的。每天早晨去办公室之前,他会先开着老福特车到劳工劳作的施工现场,了解前一天的施工进度。他的心中,只惦记着修路这一件事,连梦里也全是这条路。他估计一年之内就能竣工,他可不想在那之前离开。假如他是画家或雕塑家,对艺术品的创作热情也不会再比这更高涨了。想必正是这种忘我的精神才让我非常欣赏他。我喜欢这种澎湃的热血。我也欣赏他的纯粹。他既不在乎独居生活,也不在乎升职加薪,就连乡愁都不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这种投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记不清这条路到底有多长,我猜大约有十五到二十英里长吧。我也记不清修路的目的是什么了。但我想莫顿也不关心这些。他的那种激情是艺术家特有的激情,他渴望的胜利是人类战胜自然的胜利。他一直在学习。他要学会与丛林做斗争,因为暴雨会破坏几个礼拜的劳动成果,连地形也会发生改变。他必须召集并安排好劳动力,资金短缺也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不过,他的梦想一直支撑着他。在他看来,这份工作好比史诗中描写的英雄事迹一般,施工过程中的种种劫难就如同北欧故事中的片段。

    唯一让他不满的就是白天太短了。身为法官和税务员,莫顿毕竟是辖区人民的父母官(虽然他只有二十八岁),白天总是要待在办公室里的,偶尔还要出差。如果他不在现场监工,工人就几乎不干活。他宁愿在工地待上一整天,二十四小时监督那些不情愿的劳工做工。就在我到达之前不久,发生了一件让莫顿开心的事。他和华人签订了一份合同,让华人负责修建部分公路,但对方提出的要求超出了莫顿的支付能力。双方进行了漫长的拉锯战,最终也未能达成协议,莫顿眼见施工进度一拖再拖,心中不免愤懑,但也无可奈何。某天上午,莫顿像往常一样来到办公室,他听说昨夜一家赌场里发生了暴力事件,其中一个劳工受了重伤,袭击他的人被逮捕了,恰巧那个人就是承包商。他被带上法庭,因为证据确凿,所以莫顿判他服十八个月的苦役。

    “这下他可得为我免费修路了。”说这话的时候,莫顿兴奋得双眼放光。

    又一天早上,我们还看见那个家伙穿着纱笼囚服在监狱里做劳工,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显然不把入狱当成一回事。

    “我已经跟他说了,等这条路修好了,我会把他剩下的刑期减去。”莫顿说,“他高兴极了。对我来说,这还不容易吗!这下赚大了,对吧?”

    离开的时候,我告诉莫顿,等他回英国后要赶紧通知我,他也答应一到英国就给我写信。发出这样的邀请多半是因为一时的冲动,但绝无半点矫饰。但是,当别人接受了邀请,人们又会微微感到懊丧。国内和国外的情况截然不同。出了国,人们通常变得简单、热情、自然,谈吐会多几分幽默,待人接物也体现出更多善意。你渴望在对方回国后,给予亲切的招待以报答曾接受的善意。但这并不容易。那些在自己的环境中风趣幽默的人,到了你的环境中可能表现得非常迟钝。他们变得拘谨且害羞。你把他们介绍给你的朋友,结果你的朋友发现他们非常无聊。他们尽力表现得彬彬有礼,但只有陌生人离开后,才能松一口气,然后轻松地进行对话。我想那些在远方谋生的人应该早就领悟了这一点,因为我发现虽然驻扎在荒郊野岭的人曾多次发出热诚的邀请,但也鲜有说到做到的情况,或者类似情况最后变得尴尬或叫人难为情。可莫顿不同,他还年轻,而且单身。一般来说,妻子才是真正的困难所在。其他女人只消瞥一眼妻子身上单调的着装,便可察觉出其身上难以掩饰的乡土气息,这种冷漠只会让妻子觉得自讨没趣。但是男人可以打桥牌,打网球和跳舞。况且莫顿很有魅力。我毫不怀疑,只要一两天,他就可以适应新生活。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回来了?”我问他。

    “我以为你不想我来叨扰你。”他笑着答道。

    “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们站在邦德街聊了一会儿,面前的莫顿看起来有些陌生。除了卡其布短裤和网球衫,我从来没有见他穿过其他款式的衣服,当然,从前我们从俱乐部吃完晚饭回来的时候,他还会换上睡衣和纱笼,大概再没有比这样的穿搭更舒适的夜间穿搭了。此刻的他穿着蓝色哔叽西装,显得有些笨拙。白色的衣领衬得他的脸很黑。

    “那条路怎么样了?”我问他。

    “竣工了。我原本还担心要推迟休假,因为快完工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儿麻烦,不过我催促他们抓紧解决。就在我回国的前一天,我开着老福特车到了另一边,然后再开回来,一路都没有停。”

    我笑了起来。他神采飞扬的样子很有魅力。

    “你在伦敦都干什么了?”

    “买了衣服。”

    “玩得开心吗?”

    “非常开心!就是一个人有点儿寂寞,不过你知道的,我不介意。每晚我都去看演出。我记得,你在沙捞越见过帕尔默夫妇,他们本来打算来伦敦的,我们约好一起看戏,但是帕尔默夫人的母亲病了,他们只得改道去苏格兰。”

    他说得倒轻松,可却刺到了我的痛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简直叫人心碎。来伦敦旅行前,这些人可能筹划了数月,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当他们终于可以踏上驶向伦敦的大船,甚至下船的时候,都激动得不能自已。伦敦,商店、俱乐部、剧院和餐馆;伦敦,他们将在这里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伦敦,简直要把他们吞噬掉了。伦敦这座城市,诡异且动荡,虽不至于排斥来访者,但终归是冷漠的,他们就在这里迷失自己。他们没有朋友,即便有几个熟人,大家也会感到话不投机。对他们而言,待在伦敦比待在丛林里还要孤独。如果在剧院偶然遇到在东方相识的朋友(或许会感到无聊,甚至会厌烦),但这也算一种宽慰,还会约着晚上小聚一番,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聊一聊回国之后的美好生活,其间也会谈起共同的朋友,最后委婉地向对方吐露就算现在离开伦敦回到工作岗位,也不会感到遗憾。其余的时间里,他们也会看望家人,当然了,见到家人还是很高兴的,但是现在和从前没出去的时候相比,情况有所不同。所以现在的他们的确会感到别扭,而且如果追问根本原因,那就是英国人的生活方式简直叫人窒息。重返故乡固然是一大乐事,但问题在于你再也适应不了这里的生活。有时,思绪会飘回坐落在河畔的小木屋和旅居的那片辖区,有时你还会想到偶尔跑到山打根、古晋或者新加坡是多么快乐的回忆。

    因为我记得莫顿曾经热切地盼望修完那条路以后就回到故土享清福。毕竟在殖民地,莫顿过着独居的生活,晚饭总是一个人在生意冷清的俱乐部或索霍区的一家餐馆里解决。饭后去看戏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既没有人陪他看戏,也无人陪他在幕间休息时小酌一杯。想到这里,孤苦无依的莫顿不免叫人心疼。不过与此同时我也想到,即便我知道他在伦敦,也不能为他做什么。上周太忙了,我根本抽不出时间招待他。就在和他重逢的那天,我已经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吃晚饭,然后去看戏,而且第二天我就要出国了。

    “你今晚有什么安排吗?”我问他。

    “我要去苑廷剧场。票早就卖光了,但我在马路上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他可不是一般人,帮我弄到了一张退票。你知道,一次弄到两张退票不太可能,不过一个人还算好办。”

    “和我一起吃晚饭怎么样?我要和几位朋友去干草市场[坐落于伦敦西区的传统剧院。]看戏,结束后再去切莱餐馆吃饭。”

    “我当然愿意同行。”

    我们约好十一点在饭店碰头,接着我便和他分开,转身赴约去了。

    我担心莫顿会不喜欢晚上要碰面的朋友们,因为大家都是中年人,可当下这个节骨眼,我实在想不出到哪里去找年轻的面孔。我认识的年轻姑娘里,怕是没人想和一个刚从马来亚回来、安静腼腆的年轻人共进晚餐。但我相信,毕晓普夫妇一定不会让他感到无聊,因为对莫顿来说,只要晚上用餐的俱乐部里有水平不错的乐队驻场,还有热舞的美女,那就比十一点回家睡觉要有趣得多。初识查理·毕晓普的时候,我还是个医学生。那时候的他是个瘦小的家伙,留着一头浅棕色的头发,五官长得也比较生硬。不过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又黑又亮,神采奕奕,只可惜戴了副眼镜。他长了一张圆脸,面色红润,很爱笑。查理·毕晓普对年轻姑娘颇感兴趣。虽貌不出众,也没几个钱,但查理还是交到了不少女朋友,我料定他自有一套追求女生的策略。查理聪明、傲慢、脾气暴躁、说话刻薄,时常与人发生口舌之争。应该说这个人比较难相处,但身边有了他,你绝不会感到无聊。现如今,查理都已经五十五岁了,身材发福,秃顶,只剩金框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依旧明亮、警觉。现在的查理变得固执、自负,不过依旧爱争辩,说话也一如既往地难听。可他终究不是坏人,时常逗得人发笑。认识一个人长达几十年,你早已接纳他的怪癖,就如同接受自己有生理缺陷一样。查理·毕晓普是病理学家,偶尔会给我寄一本他刚出版的书。不过这类读物大多过于专业,配图基本都是细菌的照片,所以我从来都不看。从我有时听到的情况来看,查理对他所处理的问题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我觉得查理在同行中并不受欢迎,就连查理本人也承认,在他看来,不少同行跟低能的白痴没什么差别。可毕竟他有稳定的工作,年薪六百到八百英镑,至于别人如何看待他,查理完全不放在心上。

    我喜欢查理·毕晓普,单纯是因为我们有三十年的交情。我更欣赏他的妻子玛格丽,她人很好。查理告诉我他要结婚的时候,我大吃一惊。当时他已年近四十,从没对哪个女人认真过,我料定他会孤独终老。他虽然沉迷女色,但从不感情用事,也没有一定要追求的对象。在那个理想主义盛行的时代,他对女性的看法并不为大众所接纳。查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会直接要求对方给予,但如果得不到,无论爱情还是金钱,他只会潇洒地耸耸肩,转身离去。简而言之,女性对他来说不是圆满人生中的伴侣,而是满足他对情欲的需求。奇怪的是,虽然他身材瘦小,长相平凡,却有不少人愿意满足他。至于精神层面的追求,研究单细胞生物就是他的全部。当他告诉我他要娶一个叫玛格丽·霍布森的年轻女子时,我直白地问他为什么会结婚,他咧嘴一笑。

    “有三个原因。第一,不结婚的话,她就不和我上床。第二,她能让我笑得像一条鬣狗。第三,她没有亲人,必须有人照顾她。”

    “第一条,拿腔作调。第二条,虚张声势。第三条,还算句实话,看来她把你吃得死死的。”

    那副大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芒。

    “还真被你说中了。”

    “她把你吃得死死的,你也心甘情愿。”

    “明天一起吃午饭吧,顺便见见她。她长得非常好看。”

    查理加入了一家同时接受男会员和女会员的俱乐部,我也常去那里,所以午饭就安排在了那家俱乐部。我发现玛格丽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年轻姑娘。那时的她还不到三十岁,是个真正的窈窕淑女。我很开心查理找了个好姑娘,但也有些吃惊,因为查理过去经常被缺乏教养的女性吸引。玛格丽并不漂亮,但长得很清秀,有着一头乌黑的秀发和一双美丽的眼睛,气色很好,看上去也很健康。她随性率真,这种气质非常吸引人。她看起来诚实、单纯、可靠,所以初次见面她就给我留下了好印象。和她交流非常轻松,虽然她说不出漂亮话,却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她很有幽默感,谈吐大方,绝不会扭捏。玛格丽会留给人一种精明能干,做事讲究条理的印象。她的气质中夹杂着令人愉悦的恬淡,这表明她性情和顺,消化能力也很强。

    他们似乎对彼此非常满意。第一次见到玛格丽时,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她要嫁给这个脾气暴躁的小个子男人,他已经秃顶了,而且根本不年轻。但我很快发现,她是真的爱着这个男人。他们时常开玩笑,或者爽朗地大笑起来,偶尔交换一下眼神,那是一种只有对方才能懂的交流方式。这样的感情,让我十分触动。

    一个礼拜后,他们登记结婚了。这是一段非常成功的婚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想到他们的婚姻生活幸福美满,我也替他们感到高兴。我从未见过比他们更恩爱的夫妻。他们并不富裕,也不奢求珠光宝气的生活。这对夫妻没有什么野心,他们的婚姻就像一次永远不会结束的野餐。他们住在公寓里,我还从没见过那么逼仄的公寓。他们就住在潘敦街上,一间小卧室,一间小起居室,还有一间浴室兼做厨房,这就是公寓的全部。但那里对他们而言谈不上有“家”的感觉,除了早饭在公寓里吃,其余都到餐馆解决。公寓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不过那里很舒服,只是若有第三个人过来喝杯威士忌或苏打水,就会显得拥挤不堪。尽管查理比较邋遢,但在打杂女佣的帮助下,玛格丽能把家里整理得干干净净,只是里面没有一样东西带有毕晓普夫妇的私人印记。他们拥有一辆小汽车,每到查理休假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开车穿过英吉利海峡,一人背上一个行李袋,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就算车半路抛锚,他们也不在意,就算天气恶劣,他们也认为那是旅行的乐趣之一,车胎漏气也能让他们想出无数个幽默的段子。若是迷了路,不得不露宿街头,这两位也会认为这是在享受生活而不是在遭罪。

    查理依然脾气暴躁,喜欢争吵,但是这样的他从未影响到性格安静的玛格丽。玛格丽的一句话能让查理迅速冷静下来。这么多年,她还是有办法逗查理开心的。玛格丽把丈夫有关细菌研究的专著打印出来,遇到要投稿到科学杂志的文章,玛格丽还会帮忙校对。有一次我问他们有没有吵过架。

    “没有。”她说,“没什么可吵的。查理脾气很好,像个天使。”

    “不可能。”我反驳道,“他傲慢,好斗,脾气暴。向来如此。”

    玛格丽看着查理,咯咯地笑起来。我知道,她以为我在开玩笑。

    “听他胡说呢!”查理说,“他就是个无知的傻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这两个人在一起,日子过得很甜蜜。在彼此的陪伴下,两个人都感到无比幸福。双方都尽量避免别离。即使已经结婚多年,但查理仍旧每天在吃午饭的时候,开车到西区的一家饭店陪伴玛格丽。过去,大伙常常笑他们,倒也不算嘲笑,但还是会有些特别的意味,因为他们如果要去乡下度过周末的话,玛格丽一定会提前写信给旅馆女主人,说只有提供双人床,他们才愿意去。两个人同榻而眠这么多年,竟还不愿分开睡,这就有些尴尬了。通常情况下,丈夫和妻子不仅会要求分房睡,如果店家让他们共用一个浴室,他们也会大发雷霆。现在的这些房间,都不是为夫妻设计的,但毕晓普的朋友们明白,如果你的客人是毕晓普,那必须给他们提供带双人床的房间。当然,难免有些人认为这么做不大雅观,而且很不方便,但毕竟这对夫妻能给大家带来欢乐,那忍受他们的偏执也是值得的。查理总是精神饱满,虽然刻薄,但还是很风趣,玛格丽也是个性格随和的顾客。招待这两位并不用费什么力气。他们最喜欢一起到乡下散步。

    一个男人结了婚,有了妻子,迟早会和老朋友疏远,这是常态。但这一对不一样,玛格丽反而让查理和他的老朋友更加亲近。玛格丽让查理变得更加宽容,甚至让他成为一个更加讨人喜欢的伙伴。他们给你的印象不是一对已婚夫妇,而是两个同住的中年单身汉,这很有趣。玛格丽是六个男人中唯一的女性,且这些男人粗俗、聒噪、放浪形骸,但她绝不会扫大家的兴,反而让气氛更加融洽。每次回国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他们。他们一般在我提到的那家俱乐部用餐,如果刚巧我是一个人出来吃饭的,那我也会加入这一伙人。

    那天晚上去看戏之前,我们见了面,吃了点小吃,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邀请了莫顿共进晚餐。

    “恐怕你会觉得他很无趣。”我说,“但是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我在婆罗洲旅行时,是他招待了我。”

    “怎么不早点说呢?”玛格丽叫道,“那我就可以带个姑娘一起。”

    “这是要做什么?”查理说,“不是已经有你了吗?”

    “年轻人和我这把年纪的女人跳舞会有什么乐趣?”玛格丽说。

    “胡说。这和你的年龄有什么关系。”查理说着转头看向我,“你见过比玛格丽跳舞跳得更好的女人吗?”

    其实是见过的,不过玛格丽确实跳得很好,她脚步轻盈,节奏感很强。

    “没见过。”我真诚地说道。

    我们一行人到达切莱餐厅的时候,莫顿已经在等我们了。他穿着晚礼服,看起来像被晒黑了一样。也许是因为我知道这衣服已经在装有樟脑球的箱子里尘封了四年,才觉得莫顿穿起来有些别扭。他还是穿卡其布短裤更自然。查理·毕晓普是个健谈的人,喜欢听我讲话。可莫顿很害羞。我给了他一杯鸡尾酒,还点了一些香槟。我可以感觉到,他也想跳舞,但我不太确定他是否会想邀请玛格丽一起。我非常清楚,我们和莫顿之间有代沟。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毕晓普夫人舞跳得非常棒。”我说。

    “是吗?”他涨红了脸,“那能请您和我跳一支舞吗?”

    玛格丽站起身,两个人迈入了舞池。那天晚上的玛格丽打扮得并不算时髦,但看起来格外动人。我想她那件朴素的黑色连衣裙不会超过六几尼,但是她看起来像个优雅的淑女。玛格丽有一双美腿,而且当晚她穿的裙子非常短。玛格丽化了点妆,但和俱乐部里的女人相比,她的妆容非常自然。短发很适合她,甚至连一根白头发都没有,而且头发富有光泽,很是吸引眼球。她不漂亮,但很善良。健康的外表不会让人觉得美艳,但她独特的气质叫人觉得美不美丽根本不重要。跳完舞,她回到桌子前时,双眸中焕发着明亮光芒。

    “他跳得如何?”她丈夫问道。

    “技艺高超。”

    “和您跳舞很荣幸。”莫顿说。

    查理继续他的演说,他的幽默中带着讽刺,而之所以认为他有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言论非常生动。可莫顿对查理谈论的话题一无所知,尽管他努力做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但我还是能看出他很亢奋,喧闹的环境、躁动的乐点和醉人的香槟让他无法专注查理的演讲。音乐再次响起时,他的眼睛立刻转向玛格丽。查理察觉到了他的反应,扬起嘴角。

    “去和他跳舞吧,玛格丽。看着你运动,对我的身材也有好处。”

    他们再一次进入舞池。查理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妻子。

    “看来玛格丽很开心。她喜欢跳舞,可我不行,跳一跳就会让我精疲力竭。不过这小伙子还不错。”

    我组织的这场小聚会相当成功。和毕晓普夫妇告别后,我和莫顿一起往皮卡迪利圆环广场[伦敦最有名的圆形广场,兴建于1892年,早期是英国零售商店所在地,现为英国伦敦市中心购物街道的圆心点,有五条主要街道交错于此。]的方向散步,莫顿真诚地向我道谢。他表示当晚玩得非常开心。最后,我和他道了别。第二天一早我就出国了。

    遗憾的是,我并没有为莫顿做什么,而等我回国,他应该已经在回婆罗洲的路上了。有时我也会想到莫顿,但到了秋天,我终于回国的时候,我依然完全忘却了这个小伙子。在伦敦待了大约一个礼拜后,有天晚上我心血来潮去了俱乐部,查理·毕晓普也在。和他一起的三四个人我也认识,我走上前去。自从我回来后,还没有见过他们。其中一个叫比尔·马什的人,他的妻子珍妮特是我的好朋友,她邀请我一起喝一杯。

    “你从哪儿冒出来的?”查理问道,“最近都没有见到你。”

    我立刻察觉出查理喝醉了。我有些惊讶。查理一向喜欢喝酒,酒量不差,而且从不过量。年轻的时候,查理偶尔也会喝多,但不是出于任何特殊理由,只是想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再者,用年少轻狂的时候与现在比,对他来说并不公平。我记得喝醉的查理脾气异常暴躁,争强好胜的特质每到此时就越发凸显出来,说话声音非常大,很容易和人吵架。固执己见的查理把自己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拒绝听取他人的反对意见。朋友们也很为难,一方面是因为他脾气太冲,总会叫人不舒服,另一方面大家也理解查理是因为醉酒才会失态,都尽量去包容他的坏脾气。可他并不讨人喜欢,一把年纪的人,秃顶、肥胖、戴着眼镜,还喝多了,着实叫人生厌。虽说平日里穿着得体,但现在的他满身烟灰,十分狼狈。查理叫来侍者,又点了一杯威士忌。这名侍者已经在这里工作三十年了。

    “你面前就有一杯威士忌,先生。”

    “管好你自己的事吧。”查理·毕晓普说,“马上给我来一杯双份威士忌,否则我投诉你服务态度不好!”

    “好的,先生。”侍者回答道。

    查理一口气喝光了杯子里的威士忌,但没有拿稳杯子,以至于洒了些威士忌出来,溅到衣服上。

    “好了,查理,老伙计,咱们该走了。”比尔·马什说,然后他转向我,“最近,查理和我们一起住。”

    我更惊讶了,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但隐隐觉得还是不要问比较安全。

    “好了,”查理说,“走之前再喝一杯,然后今晚就能过得舒服些。”

    依我看,这次的聚会暂时还不会结束,所以我起身告诉大家我要慢慢走回家。

    “我说,”我真要走的时候比尔开了口,“明天晚上来和我们吃饭吧?就我、珍妮特和查理三个人。”

    “好啊,我很乐意。”我说。

    现在已经非常明显了,一定有事发生了。

    比尔的家就在摄政公园[伦敦仅次于海德公园的第二大公园,位于伦敦西区。]东侧的别墅区里。为我开门的女仆带我走进比尔的书房,他正在里面等着我。

    “上楼之前,我先和你交代一下情况。”和我握手的时候他说道,“你知道玛格丽离开查理的事吗?”

    “不是吧!”

    “这件事对他打击太大了。珍妮特觉得不应该把他一个人留在那个可怕的小公寓里,所以我们请他到我们家待一阵。能做的都为他做了。他整日喝得烂醉如泥,已经两个礼拜没合过眼了。”

    “她抛弃查理了?”

    一时之间,我没法接受这个信息。

    “没错。她和一个叫莫顿的家伙好上了。”

    “莫顿?那是谁?”

    我根本没有想到他就是我在婆罗洲认识的那位朋友。

    “该死的。是你把他介绍给大家,你可真是做了件‘好’事。我们上楼去吧。我觉得应该搞清楚状况。”他打开门,我们走出书房。这下我完全糊涂了。

    “但是问题是……”我说。

    “要问就问珍妮特吧。她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也不清楚。玛格丽太过分了,把查理弄成现在这样。”

    他领着我走进客厅。我进去的时候,珍妮特·马什站了起来,走上前来迎接我。查理坐在窗边看晚报,我走到他跟前和他握手,他把报纸放在一边。他没有喝酒,说话的样子和平时一样神气活现,但我注意到他似乎病得很厉害。我们喝了一杯雪利酒,然后下楼去吃晚饭。珍妮特是个充满朝气的女人,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相貌出众。她的观察力很敏锐,确保我们的谈话顺利进行。当她要去拿一杯波尔图葡萄酒时,她叮嘱我们在这里最多待十分钟。比尔不善言辞,但此刻正努力地找话题。我还是搞不清楚状况,对事情的进展一无所知,不过很明显的是,马什夫妇尽量避免让查理陷入沉思,因此,我也努力找些查理感兴趣的话题。查理倒是很配合,长篇大论一向是他的最爱,当时有一起引发舆论的谋杀案,查理从病理学家的角度分析起来,但他的演讲一点也不生动,仿佛整个人只剩下空壳。尽管你知道查理为了顾全主人的面子,强迫自己参与讨论,但显然他心不在焉。这时,楼上传来声响,我们立刻知道珍妮特开始不耐烦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女性总是能缓解这种尴尬的局面。我们三个上了楼,开始玩桥牌。等我要走的时候,查理提出要把我送到马里博恩路。

    “查理,已经不早了,早点去睡觉吧。”珍妮特说。

    “睡觉前散散步,我会睡得更好。”他回答。

    珍妮特担忧地看了他一眼,她总不能禁止一个中年病理学教授出去散散步。她赶紧瞥了丈夫一眼。“一起散散步,对比尔来说也没什么坏处。”

    我认为这话说得不大得体。女性时常会展现控制欲。查理闷闷不乐地瞥了她一眼。

    “没有必要把比尔也拉出来。”他坚定地说。

    “我一点儿也不想去。”比尔笑着说,“我太累了,要去睡觉了。”

    我想我们走后,比尔恐怕会和妻子大吵一架。

    “他们对我真是太好了。”当我们沿着栏杆走的时候,查理说道,“我都不知道没有他们自己该怎么办。我已经两个礼拜没睡觉了。”

    对此我表示遗憾,但没有追问原因。我们一言不发地走了一会儿。我以为他是来跟我谈一谈那件事的,但我想还是等他先开口。我很想告诉他,我也很难过,但又怕说错话。我不想表现得像是要从他那里骗取信任似的,可我又不知道怎么起头,我猜他也不希望我这么做。查理不是一个喜欢拐弯抹角的人。我猜他应该是在斟酌用词。我们走到了拐角处。

    “教堂附近可以叫到出租车。”他说,“我再往前走一段路。晚安。”

    他朝我点了点头,无精打采地走开了。这让我有些意外,但我也没有办法,只好继续散步去找出租车。第二天早上我洗澡的时候,一通电话把我从浴室中拽了出来。我用毛巾裹住湿漉漉的身体,拿起话筒。是珍妮特打来的。

    “你怎么看这件事?”她说,“昨晚查理似乎睡得很晚。我听见他回家的时候都已经三点钟了。”

    “他把我送到马里博恩路之后,我们俩就分开了。”我说,“他什么也没跟我说。”

    “他没说吗?”

    听珍妮特的语气,似乎她本来打算和我长谈一番。我怀疑这电话就放在她床边。

    “是这样的,”我赶忙说道,“我正在洗澡。”

    “哦?你在浴室里装了电话吗?”她急切地问道,语气中带着几分嫉妒。

    “不是的,没有装。”我立刻回答道,语气有些生硬,“现在我身上的水全滴在地毯上,弄得到处都是。”

    “这样啊。”我听出来她的语气中有一丝失望,甚至还有一丝恼怒,“那我什么时候能见你呢?十二点钟可以到这儿来吗?”

    这个时间点我并不方便,但我不打算和她争论。

    “行,再见。”

    趁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我赶紧挂了电话。天堂里受到庇佑的人在使用电话时是不会说废话的。

    我很喜欢珍妮特这个朋友,我也清楚再没有什么比朋友们的不幸更让她兴奋的事了。她非常渴望帮助他们,也愿意设身处地地为朋友着想。她是能和你共患难的朋友,管闲事是她的一大爱好。不知怎的,朋友出轨最后总是找她倾诉,遇上离婚她一定会参与其中。总之,珍妮特是个好女人。中午,有人领我进了珍妮特的客厅,看到她异常热情地来迎接我,我禁不住暗自发笑。她自然为查理遭遇的灾难感到难过,但她难掩心中的兴奋,她巴不得能有我这么一个全然不知情的新人听她分享这段八卦。珍妮特就像向医生询问女儿初次分娩情况的母亲一样,满心都是期待。珍妮特意识到这件事非常严重,不会草率处理,但她也不会错失从中攫取快乐的机会。

    “当时玛格丽告诉我她终于决定离开查理时,没人比我更吃惊了。”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流畅,看来她至少重复过十几次类似的话,“他们是我见过最恩爱的一对,这段婚姻也很完美,这两个人相处得那么融洽。当然了,比尔和我感情也很好,但偶尔我们也会吵得很凶。有时候我甚至都想杀了他。”

    “我不关心你和比尔的事。”我说,“还是聊一聊查理的事吧,不然我白跑一趟了。”

    “我只是觉得我必须见你一面,毕竟你是唯一能说明情况的人。”

    “老天,别再这么说了。在比尔昨晚告诉我之前,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我的主意。因为我突然意识到,也许你还不知情,怕你见到查理会说错话。”

    “你还是从头讲起吧。”我说。

    “要说从头讲起,你就是这个‘头’,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介绍了那个年轻人给他们认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亟须见你一面。你对他了如指掌,可我还没见过他。我了解到的也全是玛格丽告诉我的。”

    “你什么时候吃午饭?”我问道。

    “一点半。”

    “我也是,快讲吧。”

    听了我这话,珍妮特似乎有了新的想法。

    “要不这样吧,要是我不去吃午餐,你可不可以留下来?我们可以在这里吃些小食,家里还有些冷肉,这样我们就不用急了。我约了理发店,不过可以待到三点再离开。”

    “不用了,不用了。”我说,“这太麻烦了。我最迟一点二十分就得离开。”

    “那我只得快点讲了。在你眼里格里这个人怎么样?”

    “格里是谁?”

    “格里·莫顿。原名杰拉尔德。”

    “我怎么会知道?”

    “你曾在他家住过。难道就没有收到过寄给他的信吗?”

    “也许有吧,但我没读过人家的信。”我语气不善地回答道。

    “别傻了,我的意思是,你总该看过信封上收信人的姓名吧。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好吧,有点儿像吉卜林[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主要作品有诗集《营房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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