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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我说不上很喜欢兰顿这个人。我跟他是同一个俱乐部的成员,经常会在吃午饭时同他坐在一起。他是伦敦老贝利街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通过他的安排,我可以坐到法庭的特许席位上去旁听某个我感兴趣的案件裁决。他坐在法官席上,身披红袍和貂皮披肩,头戴大假发,显得很有威仪;他脸很长,面容白皙,薄薄的嘴唇、淡蓝色的眼睛,这副样子多少有点儿令人生畏。他判案公正,但是态度严苛,有时我听到他恶语怒斥即将被他判处长期监禁的囚犯,总不免感到不舒服。不过,因为他在午餐桌上尖酸的妙语连珠,又愿意讨论他审判过的案子,这就足以使我乐于跟他交往,不计较面对他时我所感到的些许不快。有一回我问他,把一个案犯送到绞刑架下,是否会多少让他感到心中有所不安。他微微一笑,啜了一口波特酒。

    “没有的事。判决是公正的,我尽可能公平审案,陪审团也认定有罪。如果我判一个案犯死刑,那完全是犯人罪有应得。一旦退庭,我就会把案子抛到脑后,只有婆婆妈妈的傻瓜才会再去多想。”

    我知道他喜欢跟我聊天,但我一直认为我在他的心里无非就是个俱乐部熟人而已。因此,有一天当我突然收到他发来的一封电报,说他要去里维埃拉度假,打算在去意大利的途中到我这里逗留两三天,我还是很吃惊的。我回电报告诉他我很高兴跟他见面。不过,在我去车站接他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感到忐忑不安。

    在他到达的那天,我请邻居格雷小姐帮忙,陪我一起请他共进晚餐。格雷小姐也算是我的老朋友了。她已不年轻,但风韵犹存,而且聊起天来滔滔不绝,我知道没有什么事可以影响她侃侃而谈的兴致。我请他们吃了一顿美餐,虽然我没有波特酒招待法官,但我请他喝了两瓶法国名葡萄酒:一瓶蒙哈榭[产自康帝酒庄,蒙哈榭被认为是“世界干白葡萄酒之王”。——编者注]和一瓶木桐[产自木桐酒庄,木桐酒庄是世界五大顶级酒庄之一。——编者注]。他喝得畅快淋漓,我也为此高兴,因为之前我请他喝鸡尾酒,就被他怒气冲冲地拒绝了。

    “我始终不明白,”他说,“所谓的文明人,怎么会沉迷于喝鸡尾酒这种一点儿都不文明的陋习。”

    不妨声明一下,这并没有妨碍我和格雷小姐喝了两杯干马天尼鸡尾酒,尽管法官看着我们喝这种酒时,满脸都是不耐烦和反感的神情。

    不过晚餐还是很圆满的。有好酒喝,还有格雷小姐眉飞色舞地陪着聊天,兰顿法官居然表现得和颜悦色,这是我在他身上从没见到过的。我看得一清二楚,尽管这位法官外表看上去一本正经,可他喜欢跟女性交往,而格雷小姐衣着得体,头发整洁,只是稍有一点儿花白,五官也长得姣好,一双眼睛亮闪闪的,看上去还是有些迷人。饭后,法官又喝了点儿陈酿白兰地,才开始醉醺醺地放开了,在接下去的两三个小时里,他一直在给我们讲他审过的一个个有名的大案,听得我们入了迷。所以,当格雷小姐邀我们第二天跟她一起吃午饭时,我还没来得及答话,兰顿就兴冲冲地接受了邀请。对此,我一点儿都没感到惊讶。

    “真是个不错的女人,”格雷小姐离开后,他对我说,“脑子也灵活。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现在也挺中看的。她为什么没嫁人呢?”

    “她总说没人向她求婚。”

    “简直胡说八道!女人就应当嫁人。太多的女人喜欢口口声声说自己要独立,我可烦这种人了。”

    格雷小姐住在圣让地区一栋面朝大海的小房子里,离我在费拉海角的家也就两三英里。第二天,我们一点钟到了她家,她把我们领进了客厅。

    “我要给你们个惊喜,”我们握手时她对我说,“克雷格夫妇会来。”

    “你总算结识了他们。”

    “可不是,我也觉得太荒谬了,都是邻居,每天在同一片海滩洗海水浴,却连话都不说。所以我硬着头皮跟他们套近乎,他们答应了今天过来一起午餐。我也想让你们见见面,顺便听听你对他们有什么看法。”她转身对兰顿说,“希望您不会介意。”

    兰顿表现得殷勤备至。

    “格雷小姐,能结识你的朋友,我高兴都来不及呢。”他说。

    “可他们不是我的朋友。我跟他们经常见面,可直到昨天才开口说话。能跟一位作家和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见面,是他们的荣幸。”

    在过去的三个星期里,我已经听格雷小姐说了很多克雷格夫妇的事。他们租下了她家隔壁的小房子,起先她不免担心这两口子会招人嫌。她一向喜欢独处,不爱琐碎的社交往来。不过她很快就发现,克雷格夫妇显然同她一样,也不喜欢随便跟人交往。在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地方,虽然他们每天都要见上两三次面,但是克雷格夫妇从来都不会瞥她一眼,就像素不相识一样。格雷小姐告诉我说,她的新邻居没有干扰她的个人生活,实在是很得体的,不过我能从她的话里听出来,她知道这对夫妇明显不想跟她结识,就像她自己也不想结识他们一样,与其说她感到被冒犯了,倒不如说她百思不得其解。我早就猜到,她很快就会按捺不住主动去套近乎的。有一回,我们在散步时碰到了克雷格夫妇,我总算有机会把他们好好打量了一番。克雷格相貌英俊,红红的脸蛋儿,看上去挺忠厚的,嘴唇上留着花白的八字胡,一头浓密的花白头发。他衣着整洁,显得一丝不苟,举止中有一种虚情假意的热情,这是一个赚了一大笔后退休的经纪人常有的表现。他的妻子其貌不扬,高个儿,长得有点儿男性化,一头暗淡无光的黄头发梳得过于精细,大鼻子大嘴巴,皮肤粗糙。她不但貌不出众,而且神态冷峻。她的衣着光鲜漂亮,但是穿在她身上有些不伦不类,这样的装束更适合十八岁的妙龄姑娘,而克雷格太太肯定已经有四十岁了。格雷小姐告诉我,这身衣服做工考究,价格不菲。我觉得这男的看上去很普通,而这女的却让人感觉挺别扭的,因此我告诉了格雷小姐,看来这对夫妇生性不愿与人交往,这对她来说倒是好事。

    “他们身上有一点很让人赞赏。”她说。

    “什么?”

    “他们彼此相爱,而且非常疼孩子。”

    他们的孩子顶多才一岁,格雷小姐由此断定他们结婚不久。她喜欢看着他们跟孩子在一起的情景。每天早上,保姆用婴儿车推着孩子出门散步,这时夫妇俩会在门口牵着孩子教他走路,一家人欢快地共度一刻钟。他们隔开几码站着,鼓励孩子在他们之间蹒跚学步;每次孩子跌跌撞撞地扑进父母怀里时,他们就把他高高举起,紧紧抱住亲个不停。最后,他们把孩子放进那辆时髦的小推车里,还要俯身咿咿呀呀地哄孩子讲话,然后才目送婴儿车渐渐离去,一片恋恋不舍之情。

    格雷小姐常常看见他们手挽手在自家花园的草坪上散步,不过他们彼此并不交谈,仿佛两人能在一起就已经幸福得不需要语言交流了。看到这个神色冷漠、不苟言笑的女人显然对她高大英俊的丈夫一往情深,格雷小姐的心里也感到温馨;看到克雷格太太拂去丈夫衣领上难以察觉的一星灰尘,也是很动人的一幕。格雷小姐还相信,这位太太一定会故意把丈夫的袜子弄出一些洞来,好享受给他补袜子的乐趣。看得出他们伉俪情深。两人在一起时,他会时不时瞟她一眼,她会仰起脸冲丈夫莞尔一笑,他会在妻子脸颊上轻拍两下。由于这对夫妇都不年轻了,他们彼此的深情格外能打动人。

    我对格雷小姐为何不嫁人一无所知,我和法官一样确信她应该有过很多机会。当她跟我讲述克雷格夫妇的事情时,我也在心里问过自己,看到这样的夫妻恩爱是否会让她有所触动。我以为,在这世上圆满的幸福难得一见,但是这对夫妇似乎就享受着这样的幸福。格雷小姐之所以对他们出奇地感兴趣,或许仅仅是因为她难以抑制自己心中的感触,想到自己保持单身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她只知道他们姓什么,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就自编了他们的名字:埃德温和安吉丽娜。她还编了一个他们的故事,有一天讲给我听了;我听完这个故事戏谑了几句,她差点儿跟我急眼。在我的记忆中,故事是这样的:多年前——或许是二十年前,他们就相爱了。那时安吉丽娜还年轻,有着青春少女的风姿;埃德温也很年轻,很有魄力,无忧无虑地行走在人生旅途中。虽然人们常说年轻人的爱情会得到神灵的眷顾,然而神灵们无暇顾及年轻情侣脑袋里的世俗琐事,所以埃德温和安吉丽娜都穷得叮当响。他们一时没有条件结婚成家,可是他们有勇气和自信,对生活充满希望。埃德温决定到南美洲或马来亚,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去闯荡一番,赚到一大笔钱后再回来迎娶等待他的姑娘。也就两三年的事,顶多五年,这算得了什么呢?毕竟才二十岁嘛,美好人生就在前面。当然,在这段日子里,安吉丽娜可以跟她的寡母一起生活。

    可是世事难如人愿。埃德温很快就发现,赚大钱比他预想的要难得多;事实上,他发现就连挣够自己糊口的钱都很不容易,好在有安吉丽娜对他的爱,还有她写来的一封封柔情绵绵的情书,给了他继续拼搏下去的勇气。五年过去了,他的境况并没有比刚开始闯荡时好到哪里去。安吉丽娜倒是愿意到他那里去分担他的困苦,可是她不能抛下缠绵病榻的母亲。可怜的人,他们无可奈何,只有忍耐。就这样,岁月缓缓流逝,埃德温头发白了,安吉丽娜变得冷漠、憔悴。她的日子更难熬,因为除了等待她什么也做不了。她在无情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曾经拥有的青春魅力一点一滴地溜走了,最后她发现,青春讥嘲地笑了一声,华丽地转身飘然而去,永远不再回来。因长年伺候一个抱怨不休的老病人,她的性格不再甜美;在小乡镇的社交往来中,她的眼界越来越狭隘。她的朋友们都已结婚生子,而她始终囚禁在责任的牢笼中。

    她不知道埃德温是否依然爱着她,她拿不准他是否还会回来,她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绝望。十年过去了,十五年过去了,二十年也过去了。然后,埃德温来信说,他终于把自己的事情料理妥当了,他赚到了足够他们舒适过日子的钱。如果她还愿意嫁给他,他会立即回来。仁慈的老天爷妙手安排,让活在这个世上纯属徒增累赘的安吉丽娜的母亲选择在这个时候撒手人寰。可是,久别重逢,安吉丽娜发现埃德温竟然还是那么年轻,这让她不免感到沮丧。不错,他已两鬓斑白,但是这丝毫无损于他的容颜。他本来就长得好看,而现在年月增长反而更显得英俊。她感觉自己老得不像样了。她也看出了多年旅居国外的埃德温见识大增,相比之下,她意识到了自己的狭隘和一身乡土气。他似乎越老越春风得意了,而她自己则已暮气沉沉。生活的苦难扭曲了她的灵魂。凭着一个二十年前的约定硬要把这个生气勃勃的精干男人与自己绑在一起,简直是太大的罪过了,所以她主动提出要解除婚约。他听了脸色煞白。

    “难道你不再爱我了?”他痛苦地大声问道。

    刹那间,她恍然大悟——哦,是一阵狂喜吗?哦,是如释重负吗?——在他眼里,她还是二十年前的她。她留在这个男人心里的印象始终没有变过,她的模样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他的心里。总之,二十年后当这个女人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心里仍然认定她才十八岁。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我一个字都不信。”当格雷小姐用皆大欢喜的结尾讲完这个故事后,我断然说出了我的看法。

    “我还是认为你应该相信。”她说,“我深信事实就是这样,而且我也毫不怀疑他们会白头到老,恩爱如初。”接着,她又说了一句话,我觉得倒是切中要害的,“或许你可以说,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幻想基础上的,但是既然他们觉得这就是现实,又有什么不妥呢?”

    在我给你们讲述这个出自格雷小姐想象力的田园牧歌般的故事时,我们三人,也就是女主人、兰顿和我,一直在等候克雷格夫妇的到来。

    “您有没有注意过,凡是住在隔壁的邻居,总是会姗姗来迟?”格雷小姐问法官。

    “没有。”法官冷冰冰地答道,“我自己一贯守时,也希望别人都守时。”

    “我看您也不想来杯鸡尾酒吧?”

    “我绝不喝鸡尾酒,小姐。”

    “不过我还有一瓶雪利酒,大家都说不错的。”

    法官从她手里拿过酒瓶,仔细看了看商标,薄薄的嘴唇上浮现出一抹微笑。

    “这倒是一瓶文明的酒,格雷小姐。如蒙允许,我自己来倒吧。我还没见过哪个女人懂得怎样斟酒,搂女人要搂腰,拿酒瓶要拿瓶颈。”

    他一脸满足地品味着陈年雪利酒,格雷小姐不停地瞥向窗外。

    “噢,我知道这两口子为什么晚了,他们在等小宝宝回家。”

    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见了克雷格家的保姆正推着婴儿车回家,刚好经过格雷小姐家的门口。克雷格把孩子从车里抱出来,高高举到空中,孩子乐呵呵地笑着伸手去揪他的胡子。克雷格太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脸上的微笑使她冷峻的容颜显得好看了些。窗户是开着的,我们听到了她的说话声。

    “快走啦,亲爱的,我们晚了。”

    他把孩子放回推车,两人一起走到了格雷小姐的门前,摁响了门铃。女仆引他们进来。他们同格雷小姐握手,由于我站得近,格雷小姐先介绍了我,然后转身介绍法官。

    “这位是爱德华·兰顿爵士——这是克雷格先生和克雷格太太。”

    按一般社交礼仪,这时法官应该会伸出手,迎上前去,可是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戴上了一副眼镜,盯着两位新到的客人。这副眼镜我曾不止一次看见他在法庭上戴过,具有威严的效果。

    “老天,这家伙太无礼了。”我暗自说道。

    他任由眼镜滑落到鼻梁上。

    “你们好!”他说,“我是不是记错了,我们好像以前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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