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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文斯呆坐了半晌,反复核对照片下方的姓名,仔细端详照片上那个女人的面部特征。他一遍一遍查看,脑海中几乎一片空白,恍惚中想起了自己正坐在7点35分到达克里斯彭的火车里。

    过了一会儿,史蒂文斯抬起头,把书稿归置到大腿上放稳,眼睛望向窗外。此刻的他感觉像是牙医椅上刚拔过牙的病人。他的头有些疼,心跳略微加快,但仅此而已,甚至连刚才那种心惊的感觉都已消失了。火车正飞快驶过欧弗布鲁克,铁轨在车轮下咯吱作响,他瞧见不远处柏油路上的几盏路灯隐隐发亮。

    这绝非一个巧合,他也不会搞错。照片上写的正是自己妻子的名字:玛丽·德奥贝。那女人看起来很像妻子,连表情都再相像不过了。如果说这张老照片上的人——大约七十年前被送上断头台的女人——跟妻子有血缘关系,比如说是妻子的曾祖母,那照片上写的日期就解释得通了。可两人连细微的表情都一模一样,这真是太古怪了,这种“返祖”现象让史蒂文斯感到不可思议。

    当然,这并不重要,即便受刑的是妻子的父母或伯伯也没关系。现在这年头,只有历史学家才对大约七十年前的罪行感兴趣,它们就像桌上摆着的纸糊骷髅头,只是现代人闲来无事时的一种消遣而已,不会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可这张照片却让史蒂文斯心惊肉跳,照片上的女人不但下颌也有一颗小痣,连手上戴的古老手镯也与玛丽的一模一样,他曾见玛丽戴过那只手镯不下百次。如果自己出版的书里赫然刊登了自己妻子的照片,还将妻子列为投毒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星期一早上一上班先来见我。”难不成编辑部的头儿其实话中有话?

    不,肯定是我想多了。可不管怎样——

    史蒂文斯又开始研究起那张照片,他把照片从书稿上取下,想瞧得仔细些。手碰到照片的那一瞬间,他的心中为什么突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恍惚诧异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竟如此深爱着妻子,爱得那么死心塌地。照片是一张厚厚的硬纸,上面的灰色部分已经泛黄。照片背面以缩进格式写着照相馆的地址:佩里谢父子照相馆,巴黎七区,让·古让街12号。还有人用法文草草写下的字:我最亲爱的玛丽;路易斯·迪纳尔,1858年1月6日。字迹已褪色为棕色,不知道写字的这位是女人的情人,还是丈夫。

    然而,最令史蒂文斯感到震惊的是照片上那女人的表情。她虽然姿态僵硬,看着不自然,可脸上那古怪的、仿佛穿越了时空的表情是掩饰不住的。照片是女人的大幅半身像,在她的身后可以看见树木和鸽子。女人的站姿别扭,好像要向一侧跌倒。她的左手放在小圆桌上,桌上搭着朴素的桌布。她穿着高领裙子,面料好像是淡黑色塔夫绸,裙子褶皱处闪闪发亮。因为领子高的缘故,她的头微微向后仰。

    照片中那女人的发色与妻子玛丽的一样,也是深金色,可发型略有差别,老式发卷看着有些别扭,但整体与妻子的相差不多。女人面对镜头,目光落在镜头之后。过于浓重的眼影、大大的双眸、漆黑的虹膜,她的脸上浮现着与妻子一模一样、被史蒂文斯称为“勾魂摄魄”的神情。女人双唇张开,脸上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那双眼睛就像画家观察人时那样,趁你不注意便一直打量你。这副表情在鸽子、树木和桌布的烘托之下,几乎散发出一种令人不快的甜媚感,甚至让人心生幻觉,以为照片上的人突然活了过来。史蒂文斯拿着照片,感觉像是握着“猴爪”[出自英国小说家威廉·威马克·雅各布斯(William Wymark Jacobs,1863—1943)所著的超自然短篇小说《猴爪》。在这本书中,一名退伍的英国士兵偶然从古印度高僧那里得到一只有魔力的猴爪,虽然猴爪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但每个愿望的实现却要付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惨痛代价。],他的手忍不住微微发抖。

    史蒂文斯再次瞧了瞧照片上的文字:因谋杀被斩首。很少有女人因为杀人被送上断头台。凡是被斩首的女人,肯定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史蒂文斯喃喃自语:“这肯定是个恶作剧,或者是谁在跟我开玩笑。该死的,这就是玛丽的照片。我差点就被骗了。”

    史蒂文斯嘴上虽这么说,心里却清楚照片上的人不是玛丽。人类后代在相貌上有时会与祖先有惊人的相似,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并不奇怪。不过,就算是玛丽的曾祖母被送上了断头台,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结婚已经三年了,可史蒂文斯对玛丽的身世几乎一无所知。他不喜欢对这种琐事刨根问底,只知道玛丽是加拿大人,来自一个像德斯帕德那样古老的家族。两人在巴黎相遇,不到两周就闪婚了。他们的浪漫偶遇发生在一座废弃的古老酒店的院子里,酒店离圣安托万街不远,旁边是一家卖卷心菜的菜摊。但史蒂文斯已经记不清酒店具体是在哪条街上,也忘了自己在巴黎闲逛时为什么会到那儿去。等等,那条街的名字是……哦,等等!那地方似乎是他的朋友威尔登推荐他去的。威尔登在大学教英文,对凶杀案颇感兴趣。三年前,威尔登好像对他说过:“听说你夏天要去巴黎?如果你对凶杀案现场感兴趣,就去布兰科街,去瞧瞧那个没门牌的房子。”

    “那里有什么好看的?”

    “到了之后你跟邻居打听吧,”威尔登道,“我先卖个关子,你自己想办法去搞清楚。”

    最终史蒂文斯也没发现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后来也忘了问威尔登。不过,正是在那儿,他遇见了玛丽,玛丽显然和他一样,也在四处闲逛。玛丽说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只是瞧见一个旧式的院子半开着门,便进去了。史蒂文斯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第一次见到玛丽时,玛丽正坐在一个废弃的喷泉旁。那喷泉在院子中央,处于三面走廊的环抱之中,走廊的石墙上雕刻着人像,但人像的五官已经剥落。玛丽看着就不像法国人,可当她用标准地道的英语热情活泼地打招呼,微笑起来脸上突然露出“勾魂摄魄”的表情时,史蒂文斯多少有些惊讶。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是一种因纯粹的健康活力而产生的心动。

    玛丽为什么从不谈自己的家世?有必要遮遮掩掩吗?没准那个院子就是照片里那位玛丽·德奥贝的住处。谋杀案发生后,德奥贝家族一定举家从法国搬到了加拿大,玛丽作为后人,出于对祖先的好奇,所以才去探访老玛丽犯下罪案的现场。从玛丽的表哥或姨妈偶尔的来信判断,玛丽的生活单调普通。偶尔她也跟史蒂文斯讲一些家族趣闻,但说实话,史蒂文斯从未对那些事上过心。玛丽有些想法和举止倒是挺古怪,比如,她瞧不得漏斗,就连厨房里用的普通漏斗也不行。不过,还是那句话——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史蒂文斯盯着书稿上玛丽·德奥贝的照片,女人脸上缥缈的笑容似乎在嘲讽他。为什么不拿起书稿,好好读读这位玛丽做了什么?为什么要为一个看着像复活节卡片上的天使,结果却被砍了脑袋的女人担惊受怕呢?为什么不读一读书稿?史蒂文斯把照片插到书的第一章后面,重新拿起书稿。克罗斯的写作天赋显然没能体现在给文章命名上,史蒂文斯心中暗想。在给全书起了个沉闷的书名后,克罗斯试图用更耸人听闻的章节名来吸引读者。书的每一章都以“……之事”命名,比如第一章的标题是“不死情妇之事”,这标题看得史蒂文斯心中一凛。

    故事的开篇出其不意,克罗斯仿佛向读者扔了一枚手榴弹。

    <em>    “砒霜一直被人们称作傻瓜型毒药,这其实是一种误导。”

    《化学家》杂志编辑亨利·罗兹如此说道,里昂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埃德蒙德·洛卡尔对此亦深表赞同。亨利·罗兹继续道:

    “砒霜可不是什么傻瓜型毒药,犯罪者喜欢砒霜并不是因为他们缺乏创意。投毒杀人的凶手大多聪明,不缺乏想象力。有证据表明,事实与人们的认知恰好相反:作为一种毒药,砒霜之所以受到投毒者的青睐,是因为它的安全性。

    “首先,除非有其他理由怀疑是砒霜中毒,否则对于医生而言,要想依据症状判断为砒霜中毒,难度是非常大的。其次,如果控制好剂量,持续下毒,中毒者表现出来的症状与胃肠炎几乎一模一样。”

    </em>

    史蒂文斯瞧着书稿上的这段话发愣,纸上的字在眼前渐渐模糊,他脑海中突然蹦出一个疯狂的想法。人的大脑有时就是这样不受控制,会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你也许会嘲笑自己,以为自己疯了,丧失了理智,但谁又能忍住不胡思乱想呢?胃肠炎,老迈尔斯·德斯帕德两周前刚好死于胃肠炎。史蒂文斯觉得这个疯狂的想法更像是个玩笑,一个不那么好笑的玩笑……

    “晚上好,史蒂文斯。”有人突然在史蒂文斯身后打了声招呼,史蒂文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

    史蒂文斯瞧了眼周围,火车正缓缓减速,即将在第一站阿德莫尔停车。在大学执教的威尔登博士此时正站在车厢过道里,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低头瞧着史蒂文斯,一贯喜欢故作严肃的他此刻流露出几分好奇。威尔登那张精瘦的脸上有着苦行僧那般高高的颧骨、尖尖的下巴;他的八字胡修剪得很整齐,还戴着无框的夹鼻眼镜。威尔登这人总是面无表情,只在讲故事时偶尔咯咯轻笑或放声大笑。那时他会双眼圆睁,用他正在抽的雪茄指指点点。威尔登是新英格兰人[新英格兰是英属北美殖民地之一,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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