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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酌了几杯,酒至微醺,就寝时已经很晚了。威廉爵士对我说,他的前任,已故的老埃奇博罗的确走进了我的卧室。我当时听罢的确吃惊————但人在兴头上,心里其实并没脸上表现出来的那么害怕。

    ————塞缪尔·佩皮斯,166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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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有个男人,住在教堂附近……”对一个有待展开的故事来说,如此开篇有点意思。无论如何,爱德华·史蒂文斯也算住在教堂附近,这是对事实最平淡的描述。他家隔壁的德斯帕德庄园有一座小教堂,虽然庄园名声在外,可那座小教堂却算不上什么有名场所。

    像你我一样,爱德华·史蒂文斯也是一个普通人,混迹于尘世之中。此刻他正坐在火车的吸烟车厢里,火车将于6点48分抵达宽街站。爱德华·史蒂文斯现年三十二岁,在第四大街赫勒尔德父子出版社的编辑部谋了个不错的职位。他平常租住在东七十街,在费城郊外的克里斯彭镇还有间小屋,出于对乡村生活的热爱,他和妻子周末大多会去小屋度假。这是1929年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天气乍暖还寒,他正坐火车赶去小屋和妻子玛丽会合,随身的公文包里装着高丹·克罗斯关于谋杀案的新书书稿。这些描述虽然平平,但也都是事实。史蒂文斯现在也承认,人还是应该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打交道,那样心里才踏实。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事发当天,或者说当晚,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蹊跷之处。史蒂文斯也像你我一样循规蹈矩,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只是坐火车回家而已。他对工作、家中的妻子,以及顺风顺水的生活甚感满意。

    火车准点抵达了宽街站。史蒂文斯下了车,绕着车站活动筋骨时瞧见车站门上的时刻表写着,七分钟后有一班开往克里斯彭的火车,而且是特快车,停靠的首站是阿德莫尔。克里斯彭站则位于哈弗福德站和布林莫尔站之间,从哈弗福德站沿干线行驶大约三十分钟后即到。至于为何选择在克里斯彭停车,或者说为何要在那儿单设一站,这问题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毕竟克里斯彭仅有沿山而上、相隔甚远的六座房子。但在某种意义上,它们却自成一个社区,那里不但有邮局、药店,而且在那条蜿蜒直上、通向德斯帕德庄园的国王大道边,甚至有一家几乎藏身于紫叶山毛榉中的茶室。最让人意外的是,克里斯彭还有一家殡仪馆,虽然这看似不合常理,也没有太大意义。

    每次瞧见这个殡仪馆,史蒂文斯总感到莫名其妙。这儿为什么会有一家殡仪馆?会有生意吗?殡仪馆的窗户上印着“J. 阿特金森”这几个字,字体平平无奇,看上去就像名片上的那样。史蒂文斯从来没在殡仪馆的窗户后面瞧见过人,连个人影也没见过,只隐约瞧见过几个小小的奇形怪状的大理石瓶,应该是插花用的,还有挂在铜环上的齐腰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无论在哪儿,殡仪馆的生意都不会热火朝天,你也不会指望殡仪馆前人头攒动。不过,一般来说,殡仪馆的经营者大多善于交际,可史蒂文斯从没见过这位所谓的J. 阿特金森。正因如此,这家殡仪馆激发了他创作侦探小说的灵感。比如,殡仪馆的经营者其实是个连环杀手,所以这家店才会有足够多的生意。

    但是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刚刚撒手人寰,这没准给J. 阿特金森送去了生意。

    为什么会有克里斯彭镇?如果非要对这个问题刨根问底,那德斯帕德庄园也许是唯一的答案。这就不得不说到辉煌的1681年。在佩恩先生[威廉·佩恩(William Penn,1644——1718),北美殖民地时期重要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开拓者。]亲自出马,和生活在斯库尔基尔河[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部河流。]与特拉华河之间茂密丛林中的人达成和解之前,曾有四位专员奉命来此,为英属宾夕法尼亚殖民地[1681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赐给威廉·佩恩一块几乎与英格兰同等大小的土地,即宾夕法尼亚殖民地。国王这么做是为了偿还皇室拖欠佩恩家的16,000英镑的巨额债务。]建城选址,“克里斯彭”之名即源自其中一位专员的名字————威廉·克里斯彭。这位专员是威廉·佩恩先生的亲戚,在一次航行中不幸过世,而他的一位表亲————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德斯帕德这个姓氏原为法文,在经过一番稀奇古怪的拼写变化之后,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则获得了乡下大片土地的所有权,自此德斯帕德家族便定居于此,在庄园中繁衍生息。家族的一家之长,高贵优雅的浪子————老迈尔斯·德斯帕德,不到两周前刚刚过世。

    史蒂文斯一边等火车,一边漫不经心地想到了马克·德斯帕德————德斯帕德家族新晋的一家之长————不知道今晚他是否会像往常一样来家里聊天。史蒂文斯在郊外的小屋离德斯帕德庄园不远,两年前两人便成了朋友,不过老迈尔斯刚刚过世,今晚应该见不到马克或他妻子露西了。经过近四十年纸醉金迷的生活,老迈尔斯的胃黏膜早已变成了一团糨糊,他最终死于胃肠炎。由于老迈尔斯一生多在国外生活,与亲戚们联系得很少,所以亲戚们对他的死并没有感到太悲伤,只是得料理他的很多身后事。老迈尔斯终生未娶,马克、伊迪丝和奥格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想必都将继承一大笔遗产。史蒂文斯对这些事倒不怎么感兴趣。

    这时,月台的大门当啷一声开了,史蒂文斯晃着身子跳上干线列车,穿过众人一直向前,进了吸烟车厢。初春的夜色已由灰转黑,车上的顶灯灯光惨白,车厢内烟雾缭绕,味道呛鼻,但依然能隐约嗅到丝丝令整个乡下复苏的春的气息。史蒂文斯由此想到了玛丽,今晚她会开车到克里斯彭站接他。火车上尚有一多半空位,车厢里如往常般令人昏昏欲睡,乘客们一边哗啦啦翻阅报纸,一边吞云吐雾。史蒂文斯入了座,将公文包放在膝盖上。人一旦心满意足,就难免会想东想西,史蒂文斯也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今天碰到的两件怪事。他倒不是非要想个明白,那不符合他的性格,他只是任由心思驰骋,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

    哪两件怪事呢?嗯,比如说这一件。他公文包里装着他很想一睹为快的高丹·克罗斯新书的手稿。不过,有一点很不可思议,高丹·克罗斯这个奇怪的名字竟然是作者的真名。克罗斯是编辑部的头儿莫利发掘出来的作者,他似乎是个隐士,一门心思想要重现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谋杀案。这人虽没亲眼看见犯罪过程,却能把案件描述得活灵活现,而且文风如纪实一般触目惊心,让人读起来如同亲临犯罪现场,所以读者往往对其笔下的内容深信不疑。一位声名显赫的法官就曾经不小心闹过笑话,如此写道:“根据《陪审团绅士》一书对尼尔·克里姆案的生动描述可知,作者肯定参加了当时的庭审。”《纽约时报》则讽刺道:“克里姆一案发生在遥远的1892年,而克罗斯先生今年四十岁,换句话说,他当时一定是个特别早熟的孩子。”从为书做广告的角度来说,这种趣闻倒并非坏事。

    克罗斯之所以大受欢迎,除了其文风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对素材的选择。他的每本书会收录一到两个著名案件,多是过去令人称奇而现在却鲜为人知的案子,这些案子显然让现代的读者耳目一新。尽管书中有图片和文档为证,可内容太不寻常了,以至于一名批评家忍不住站出来,指责克罗斯笔下的案件子虚乌有,是他精心编造的骗局。一石激起千层浪,此话一时间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结果却变成对书的一种宣传,因为最终事实证明克罗斯书中所写的案件绝非虚构。引发争议的那本书记载的是18世纪发生在布鲁塞尔市的一起残暴罪行,该市市长对凶手印象非常深刻,因此写信给提出质疑的批评家,对批评家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愤慨。正因如此,高丹·克罗斯虽非国内畅销作家,也不是年度热门人物,却成了赫勒尔德父子出版社着力打造的作家之一。

    这个星期五的下午,编辑部的头儿莫利把史蒂文斯叫到自己那间安静的、铺着地毯的办公室。莫利坐在办公桌后,朝米色信封里摞得整整齐齐的一沓纸眨眨眼。

    “这是克罗斯刚写的书,”莫利道,“这个周末你带回家瞧瞧?我想让你在5月的销售会上谈谈这本书。是你感兴趣的题材。”

    “你已经读过了?”

    “是的。”莫利踌躇道,“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高丹·克罗斯迄今为止最棒的作品。”接着,他又面露犹豫之色,“当然,原来的书名必须得改。书名实在长得离谱,专业性又太强,肯定会影响书的销售,但这事儿我们以后再说。这次书里写的都是女投毒犯,内容够劲爆。”

    “听起来不错!”史蒂文斯真心称赞道。

    莫利环视四周,神情恍惚,显然心里有事。他问道:“你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不过有可能在办公室和他照过一两次面。”史蒂文斯只能如此回答,他努力在记忆中搜索,说不定在某个转角或者办公室门口,他们曾擦肩而过。

    “哦……他这人挺奇怪。我是说他对合同的要求。他非要在合同里单加一个条款,至于其他的,我觉得他根本不在乎,没准他都没好好地完整读过合同。加的那一条挺奇怪,他要求在每本书的封底印上他的大照片。”

    史蒂文斯闻言哼了一声。莫利办公室的墙上成排地摆着封面抢眼的书,史蒂文斯随手从中拿起克罗斯的《陪审团绅士》,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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