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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①钥匙的情况(F·B·1)(M·B·1)(参阅第一图)。★罪犯在外出前,从门内把钥匙插入钥匙孔,再把火筷子之类的东西插入钥匙底部的环状处,另一端绑着牢靠的丝线,然后垂下丝线,从门和地板之间的缝隙拉出门外。接着外出后关上门,把线拉到走廊,旋转火筷子上锁,火筷子就会自然落下。再用线从缝隙往外拉出火筷子,收进口袋后离开。若不用火筷子,只要用任何金属的棒子都可以。竹棒或木棒的重量不足,可能有无法顺利落下的疑虑,也可以用镊子。如果钥匙没有环形处,可以用镊子夹紧,压住钥匙底部扁平的地方也有相同的作用。要让这种状况的镊子掉下来,需要稍微用力拉扯。

    ★在小说中这个方法虽然有趣,可是实际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不用这么麻烦。只要准备用薄钢铁制成的镊子型器具,末梢不尖又薄,有锉刀齿目以免滑进内侧的工具即可。罪犯先在内侧的钥匙孔嵌入钥匙,外出关上门后,从外侧的钥匙孔悄悄插入这个工具的末梢,再往内掏取夹住从内侧嵌入的钥匙末端,使劲一转锁上即可。这个方法以小说而言一点也不有趣,但实际上好用多了。这个工具在美国等地的犯罪界广为人知,甚至有“oustiti”的名称[1]。

    ②插入锁的情况(F·B·3)(M·B·1)(参阅第二图)。★把镊子使劲扣入插入锁的底部,先确认稍微施力不会移动,再用长丝线绑在镊子底部。然后在插入锁移动方向的墙壁上,用力刺进大头针当作支点。把镊子的线挂在这根大头针上,下垂从门下的缝隙拉到外面,只要拉动这条线,插入锁就会正好扣入。更用力拉线,镊子就会脱落掉到地板上。然后再用线从缝隙拉出。可是,光是这样做,墙壁还会留下大头针变成线索,因此大头针的头也要事先用另一条丝线绑住,任务完成后再拉那条线,把大头针也从门下的缝隙拉到外面。此外还有各种做法,不过全都是应用这个原理。

    第二图

    ③门闩的情况(F·B·4)(M·B·1)(参阅第三图)。★门上有门闩,柱子上则有插闩处,或是相反的情况。门闩只要扣入插闩处,门就打不开了。这种情况下,要避免门闩扣进插闩处,把门闩稍微往上抬,在门闩根底与门板之间,用木头或纸都可以,先嵌进楔子(图示的黑色三角形是楔子)固定。然后用丝线绑住这个楔子,也一样从门下的缝隙把线拉到外面,再拉这条线把楔子拖出。这个装置的楔子脱落后,门闩就会自然扣上。

    ★这个楔子有时也会使用蜡烛与冰。关于冰的楔子我已经在其他章节“当作凶器的冰”的“密室与冰片”详细说明过,这里就省略不提;而蜡烛的装置是,把蜡烛夹在插闩处与门闩之间,点火等蜡烛烧完时,门闩就会锁上,但这么做就会有蜡残留在附近,提高了被发现的风险。★此外,某位知名的作家想出了从门外贴上强力磁铁移动门闩的方法,不过磁铁缺乏机智,不算什么太让人佩服的诡计。

    第三图

    ④以上是西式门的结构。★日本的玻璃格子门或玻璃窗门,通常都有旋入锁,因此日本的小偷想出了从外面把锁卸下的诡计。那就是把既薄又细齿的锯子,插进门与门的接缝,再用锯子的锯齿紧贴旋锁的旋转部分,有耐心地朝开锁方向移动锯子,就能把锁解开。写这种东西或许会被批评我教人犯罪手法,但这是小偷界众所周知的事,事已至此,就算没人教也是家喻户晓。比起小偷,被害人都不太知道这回事,因此我写这件事,是为了警告一般人,我想反而很有意义吧。日本的小偷虽然不会打造密室之类的,但若把这方法应用于密室,也算是一种诡计。

    旋入锁

    ⑤卸下门的铰链(F·B·2)(M·B·2)。★根据卡尔所述,这是西方的小孩要从上锁的小橱柜等地方偷点心时常用的方法。锁维持原样不动,用螺丝起子把门的铰链拆下,再从那里打开出入,然后再把铰链恢复原状。这个诡计无视锁头,完全着眼于其他地方,富于机智,很有意思。只不过门的铰链若不在外侧,这招当然就行不通了。这个谜题诡计从詹格威以来,侦探作家也常常书写。

    ⑥利用错觉的神速技法(F·B·5)(M·B·5)。★罪犯拿钥匙外出,从外把门上锁,再把钥匙放进口袋。然后,当罪犯化身为事件发现者之一,破门进入室内时,趁大家跑近尸体的空隙,再把口袋的钥匙悄悄插进门内侧的钥匙孔。通常检查门的时间都是在确认尸体后,此时人们就会误信门已经从内反锁。★这种情况,如果门上有一扇可以自由开关的换气窗,就不需如此麻烦,只要从换气窗(或者如果门下的缝隙够大,从门缝也可以)往室内扔进上锁的钥匙,基本上即可达成目的。可是,这么做并不像插进内侧钥匙孔,可以提供强而有力的证据。

    ⑦两把钥匙的诡计(F·M无)。★准备两把相同的钥匙,一把插入门的内侧再外出,关门后用第二把钥匙插入外面的钥匙孔,挤下内侧的第一把钥匙掉落室内。然后再直接从外面上锁就形成密室了。不过,这种情况也只能得到从换气窗扔进钥匙的类似效果。

    ?安装在窗户的机械装置。★窗户的诡计自从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以来,也有各种设计。坡的诡计秘密说白了,就是在内部折弯固定窗户的钉子,其实任谁都能开关,因此以密室诡计而言并不名符其实。日本的窗门常见的是旋入锁;而西式可以上下滑动的玻璃窗门,用的则是类似门闩的卡扣。只要能从外面关上这个门闩,就能形成密室。窗户也是使用细绳或铁丝,不过窗户不像门有方便的门缝,因此要让玻璃有孔洞,再从洞把细绳或铁丝穿出来,操作方式和门一样。★有些作品为了制造这个玻璃的洞,会事先朝玻璃开枪,目的就是穿孔。如此一来,那发枪击就会启人疑窦,又和真正犯罪的时间不一致,令谜团更加复杂,小说就更有趣了。把夸张的开枪当作得以构成密室的手段,有一种似非而是的趣味(以上F·M无)。

    ★也有不需细绳或铁丝的方法(M·B·3)(F·无)。那就是拆下一片窗户的玻璃,手从那里锁上卡扣,再把玻璃装回原样,然后涂上补土。只不过,这个方法的补土很新,提高了被发现的风险。

    ?抬起屋顶的诡计(F·M无)。★诡计的题材用尽后,作者想出了极端的方法。这个新奇的想法是,从门窗下手太温和了,何不直接把屋顶抬起来呢?三四年前入选奎因推理杂志比赛的“第五十一号密室”写的就是这个方法,门窗本来都是完全的密室,罪犯用千斤顶把部分屋顶抬起来,再从那个缝隙出入,之后再把屋顶放下恢复原状。我认为这个方法有可能因为屋顶的构造无法使用,而且即使放下屋顶也绝对无法恢复原状,但因为屋顶完全正中搜查的盲点,也不须担心有人会检查那种地方。这个想法应用在门上,就是不着手处理上锁的地方,反而选择拆掉铰链,移动整片门,从这个构想再延伸,具有一种出人意料的机智。

    ★然而,日本的某位作家倒是更进一步想出了难得的主意:不是抬起部分屋顶,而是用夹在大树树枝的老虎钳与绳索,像掀盖一样往上吊起组合小屋的整片屋顶,再从那里进出。这样一来,就没办法正经地写了,要是不用切斯特顿风格的幽默来看待,这个方法终究是失败。

    ★只不过,人上有人,两三年前我听双叶十三郎提过,美国的作家想出了更极端的方法。构想是先在野外杀了人,并在尸体的上面匆忙盖一间小屋,用来制造密室。如果是简单的小屋,一夜就能盖好,这也并非不可能。实在是异想天开的难得方案。

    2 假装犯罪时间在实际发生时间之后

    ?假音诡计(F·M无)。★凶手在杀人后,透过前述施行在门上的机械装置制造密室再离开。之后有第三者经过房间前面时,再隔着门传出已经被杀者讲话的声音。这样,即可制造这个时间被害人还活着的证人。另一方面,凶手在这个时间于其他地方和朋友之类的见面,制造不在场证明。于是,除了不可能的密室以外,被害人还活着的时候,凶手正在和朋友聊天,即可构成他一直没靠近现场的铁证。谜底揭晓————凶手瞒着被害人,事先把被害人说话的声音录进留声机的唱片,杀人之后,在密室内安设好唱片,并在适当的时间播放出来。★若用手枪杀人取代唱片,实际杀人时用的是消音手枪,然后在暖炉中安装烟火,并延长导火线,等到凶手在其他地方与第三者说话时,再让烟火起火燃烧,烟火声就会误导此时才是进行杀人的时间,而凶手则有确实的不在场证明,免于被怀疑。★还有方法是,用钝器殴打杀人,先在密室内设好让东西倒下或掉落的装置,在犯罪后间隔许久,响起这个响声时,就会让人以为此时才杀人。★此外,还有一招是凶手为腹语师,在制造密室之后,可以等门外有第三者经过,用腹语术模仿被害者说话,让别人听起来像门内传来的声音,假装人还活着。

    ?视觉欺骗(F·M无)。★前述为骗过耳朵,而这里所述的则是骗过眼睛。晚上有个靠在桌子的人影映在二楼的窗帘上,其实那是已经被手枪打死的尸体影子。庭院有一场烟火会,凶手利用了那扇窗户暴露在众人目光下的机会,改变了尸体的方向,并避免自己的影子映在上面。假装成还活着的人影,蒙混杀人的时间,而且又构成密室,凶手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还有许多其他诉诸视觉以蒙混犯罪时间的诡计,但大多无法简单写明白。无论哪一个,原理都和此方法相同。

    ?此外,也有一人分饰二角的诡计与密室诡计的组合(F·A·5为这个变形)(M·A·7)。罪犯或共犯在犯罪后,乔装成被害人出现在其他人面前,借以制造不在场证明。

    ?这种谜题诡计最出色的是勒胡的《黄色房间之谜》。(F·A·1)一名对罪犯有好感的女子,在卧室被罪犯殴打至重伤,但女子为了掩护罪犯,隐藏重伤,关在卧室闭门不出。之后过了一阵子,她在卧室从内反锁睡着的期间,做了噩梦从床铺掉下来,发出响声。在门外的人们吓了一跳敲门却没回应,破门而入后发现,女子倒在床上不省人事。检查发现她身上有严重的挫伤,那并非从床上掉下来会造成的伤痕。可是女子却绝口不说出被罪犯殴打的真相,只能判断为声响传出时,罪犯在室内,而破门时,他却从毫无出口的房间消失了,形成一起不可思议的密室事件。我这么写出来就不有趣了,但《黄色房间之谜》这个利用了心理盲点的诡计,是自古以来所有密室诡计当中,写得最出色的一个。

    3 假装犯罪时间在实际发生时间之前

    (M·A·8)(F无)这是密室中的神速杀人。关于这一项我已经在其他章节《意外的罪犯》的③“事件的发现者是罪犯”的部分详细说明过,这里就不再重复。

    4 最简单的密室诡计

    (M·C)这一项在劳森的主角马里尼的密室讲义中出现,卡尔的菲尔博士讲义则没有,虽然这是除了A、B以外另设C项的得意诡计,但其实是哄小孩的把戏。这方法是罪犯在犯罪后不离开房间,等着门被撬开。然后等门一打开,把身体藏在开启的门与墙壁之间,趁大家跑近尸体的空档,逃到室外。乍见下好像很愚蠢,但以实际状况来说,总觉得有意想不到成功的可能。

    5 火车与船的密室

    行进中的列车、航海中的船都与外界隔绝,因此列车或船本身就构成了密室。特别是西方火车的包厢,正是合适的密室舞台,因此小说经常使用。飞机也一样,但也许是很难设计诡计,我不知道有什么作品把客机用来当密室诡计的地点。这些作品都只是改变密室的舞台而已,诡计的原理与建筑物相同。

    C 犯罪时,被害人不在室内者

    (F·A·无编号)(M·A·9)

    密室事件中被害人不在室内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可能是★在其他地方被杀的尸体被带进这间房间构成密室,★或被害人受了重伤,再走到这间房间,因为某种理由从内反锁房门后死亡。那个理由可能是下列其中一个:为了掩护罪犯,或害怕伤害自己的敌人追过来。这些情况下若被害人断气了,旁人就会完全不明所以,成了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件。既然构成密室,就会怀疑是罪犯制造了密室,因此才更让人搞不懂。越熟悉密室诡计的人,越容易被这招骗。这算是密室小说的一种将计就计吧。★有位知名作家也属于这一项,他想出了投掷人体的新奇诡计:从已成密室的美术室高处窗户,扔进在室外杀害的尸体,再假装成在室内被杀的样子。

    D 逃脱密室诡计

    这一项有两种意思。★一是在高楼上,窗户开着的密室,罪犯在犯罪后,用走钢丝或其他杂技从高处的窗户逃脱的诡计(M·B·4)(F·无),以及★另一种是越狱的诡计(F·M无)。这是密室诡计的相反诡计,以诡计分类而言,似乎还是放进此项比较妥当。实际越狱有各种巧妙的手段。在怀表的发条加上像锯子的齿状物,坚持不懈地摩擦窗户的铁条,制造出逃脱的路;或一点一滴地积存狱中业余工作使用的材料,例如布或纸,再搓成长绳,用这条绳子从高处窗户垂吊而下。这些方法虽然有趣,但和侦探小说的谜题诡计性质不同。美国的胡迪尼这位伟大的魔术师,他巡游世界各国,表演逃脱监狱,也表演过被关进保险箱中,再逃脱出来。这当然是一种诡计,但很少能用来当作侦探小说的谜题诡计。胡迪尼传记中揭露了各种诡计的秘密,是非常有趣的魔术蓝本。★以越狱诡计而闻名的小说有卢布朗的《罗苹逃狱》、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的《逃出十三号牢房》(The Problem of Cell 13)、劳森的《无头女郎》(The Headless Lady)等等。罗苹的诡计是在单身牢房里装病长时间卧床,趁此时易容,拘提上法庭时,已经判若两人,让人以为是冒牌货,于是被释放。★福翠尔的主角是学者名侦探,为了测试能耐而入狱,他从牢里出现老鼠,推测出地下有不再使用的古老下水道通过。他有耐心地驯服老鼠,用衬衫拆下的线,绑在老鼠脚上,赶进地板的洞中与外界联络,结果外面为他送进了用来弄断窗户铁条的硝酸小瓶,这个诡计描写得十分巧妙,以小说而言非常有趣。《无头女郎》终于已经有日译本,但这个诡计我无法简单说明,这里就不谈谜底了。

    昭和三十一年(1956)五月,

    为了本书新写的内容

    * * *

    注释:

    [1]特指这种开锁工具,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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