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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弯道,一点点减速。
我起来倒了杯冰水,盘腿坐在窗台上,慢慢喝。
在恐高症好起来之前,我从不敢坐到这窗台上,哪怕明知外面有灯光璀璨的夜景,有远近错落的建筑描绘出这城市最性感的天际线——直到拓展训练那次,跃过断桥,悬在半空,被穆彦救下来,双脚落回实地那一刻开始,我对高处的恐惧消失了。
沈红伟接了话,“拼得这么狠啊,也真不容易,眼看着小安越来越厉害,你看看人家这叫什么追求,你就混日子。”他瞟方方一眼,虽是小两口说笑的语气,听在我耳朵里,也有点反感。自从孟绮说了他为正信牵线的事后,我对这人的感觉越来越差。
“存在感。”他笑了笑,若有感触。
闭上眼睛,仍能看见那张熟悉而英俊的脸,笑容仍晃动在眼前。
我想笑。
突然间有许多话,随着纷乱念头涌上来,抓不着头绪。
坐在出租车里,穿行于阳光下的长街,熟悉街景纷纷掠过,手中花束散发香气……经过一座桥,车行桥上,阳光照亮彼方,恍然有种错觉,像少年时赶赴约会的心境。
我无意中错过了璀璨处的那片灯火,错过了一个人。
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话,没有一个地方想去的时候,我想起那个总能给人安全和力量的人。
最刺耳是那句“你们老纪”,以及沈红伟充满暗示的眼神。
将冰凉水杯抵在额头,我蜷身靠着窗台转角,心里空空如也。
“以前你说,工作只是一个次要部分,还有很多事比工作更重要。”他突然说。
别人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有一个后顾无忧的出身,没有压力,就无需珍惜和努力。
他俩上了出租车,扬尘而去,我一个人站在满地梧桐落叶的街边,茫然不知该往街的哪一头走。站了好一阵,转身向右,茫然顺着大街走下去。
侍应生托着盘子过来,这家西餐厅装修浮华,做派十足,我和方方都不喜欢这种地方,但沈红伟很喜欢,他觉得高档。
“这份工作,不只是上班下班,它让我找到存在感,知道自己可以更好。”
我支吾说是。
终于可以坐在自家窗台上,惬意眺望夜色,只是没过多久,近处一栋摩天大厦从视野中拔地而起,遮挡了远处最好的景致,银灰钢架的冰冷反光替代了错落温暖的灯火。
“那么多的广告公司,不一定是你有接触的,也许不会认识。”
不管闭上眼睛,还是清醒地睁着,都有一部电影在脑海里循环回放,停不下来,对话和场景一遍又一遍重现。
天快亮的时候才有倦意,迷迷糊糊睡了会儿,被方云晓的电话吵醒。
睡不着。
“你养花吗?”我问他,“有没有看过一株花苗是怎么长出来的?”
一顿饭吃下来,我没怎么搭他的话,和方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八卦。
“咦,你这人,说你丑你都不会跳这么快,说你老板一句倒跳起来了。”方云晓挤兑我。
我真的拒绝了吗,拒绝一个喜欢过那么久的人?
不愿是我。
拖拖拉拉收拾出门,化妆也省了,到约好的餐厅,看见他俩早已到了。
方方看我兴致不高,以为是累的,便数落我,“你也悠着点,不要学你们那个工作狂的纪总,年纪轻轻熬成个病秧子。”我一愣,脱口反驳,“那叫积劳成疾,谁都有生病的时候,咳嗽咳嗽怎么就成了病秧子,你这嘴也太坏了。”
“那么,我还是会认识你。”
“嗯。”他目不转睛,静听我说下去。
“一开始老头子以为犯了毛病,找医生来检查我。”他嗤笑。
他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眼里有淡不可寻的伤感。
我忍着笑,“如果没出毛病,就是恋爱了。”
远方不可靠近,却又无从远离。
从冒出泥土、抽芽、抽枝,一天一个变化的长大,那种成长的声音,几乎能听见。
据说每个人的命运被一个个分叉点交织在一起,每当一次意外之门被推开,就进入另一段新的旅程,发生新的际遇——这个充满意外的晚上,险将发生的车祸、无辜被殴的出租车司机、跋扈的宝马车主,以及我和穆彦,我们的对话,像不可知的光斑掠过彼此命运的交集点。
路过一间叫绿野仙踪的花屋,芬芳香气捉住我的脚步,不由自主走进去,选好一捧花,付款的时候才注意到,是适合探访病人的花。
今夜月光出奇的好,照在身上,似水意泠泠,又似他用深潭一样的眼睛凝望着我。
这番话从沈红伟嘴里说出来,不意外,却闹心。
只听他问,“如果当时,没把你招进公司,你会做什么?”
抱着花走出花店,阴沉了一天的天空,从云絮里漏出几丝阳光。
不会是他。
“呜。”威震天嘟哝一声,往我身边拱了拱,难怪这么热,刚进十月,拥裘而眠太早了。
那次和纪远尧吃饭遇见杜菡,就那么一面,就是平平常常吃个饭……如果有心想要编排,编排出他们希望的内情,就算再平常的事也可以变得面目全非。
什么人扎什么堆,沈红伟刚跳槽过去的这家媒体一向水浑,贪婪势利是出了名的,不可否认,他们的影响力和炒作手段也够强悍。在这件事上与他们联手,利弊都很大。程奕也许是出于制度上的考虑,不愿涉及灰色层面太多,穆彦却不以为意。
我像听到定身咒,一时被定住。
我捏着手里餐叉,尽力放平语声,“是吗,怎么个关系?”
但我珍视这工作,它给我一份吸取养分的土壤,以使自己成长和强大。
那时我真傻,傻到把这种话对自己的上司说。
我站在病房门口,透过虚掩的门,看见一个静美如电影镜头的画面——有个穿白色长衬衫的男人,在露台上,笼罩着午后阳光,栏杆外嫣然盛放着藤花。
接下来风平浪静,我们吃饭、聊天、离开,在餐厅门口互道再见。
回去的路上,他挽起打架时掉了袖扣的衣袖,一边开车,一边随意说起七岁时第一次打架,打倒两个比他大的男孩,在大院里一战成名,从此三天一打五天一架,揍过多少人都记不起了。就这么为非作歹混到十七八岁,上了大学,叛逆的问题少年突然转了性子,彬彬有礼地扣起袖子,轻易不再动手了。
只是太迟了。
他缓缓说,“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简单的喜欢,不像现在,要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