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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枪!”一个又一个的什长声嘶力竭的大吼。
当两军相距距离,达到三里时,义纵下令:“全军听令,停止前进!”
踩着鼓点,羽林卫和虎贲卫的胸甲骑兵缓缓前行。
这种手弩,是墨苑与少府合作后的成果。
少年,想发财致富,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甚至封侯拜相吗?
这是羽林卫和虎贲卫如今的典型风格。
一个这样的人,不可怕。
于是,在汉军中央,一副副的铁甲,被一辆辆的战车,推到了中军大纛附近。
要知道,汉军中,从来都是看能力而非身份来决定地位的。
低头看着那些白纸上的计算结果,义纵心里,自然而然的就出现了许多副不同的画面。
“诺!”
但一万个这样的人,却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军团,而当他们有了组织和纪律后,这样的军队的可怕和恐怖,足以让任何与他们交手的人都胆战心惊,后怕不已。
没有跟折兰人交手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看上去粗狂疯狂的匈奴部族,究竟有多么可怕。
那就是威力跟射程,全部大大缩水,有效杀伤距离,只有三十步,最佳射程,更是只有不过十步。
此时,这两支拱卫长安的汉军主力,还不是元成之时,那些娇贵的老爷兵和少爷兵。
这对骑兵来说,至关重要。
不懂数学,那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实际上,任何稍微有经验都知道,这样的阵型,非常的科学。
作为羽林卫的都尉,义纵的数学成绩,也因此不断提高——不提高不行,万一下面的军官,比自己还强,这都尉的脸,往哪里放?
与此同时,对面的匈奴军阵,也开始前进。
义纵的脸上,无比严肃。
“折兰人最擅长白刃战!”义纵对着自己身边的汉军将校说道:“他们是匈奴人的脊梁骨!”
在汉军后方,由五辆战车运载的战鼓,在数十位大汉的敲击下,隆隆响起。
过去的所有演练,都证明了这个公式可靠性。
此时,汉军上下,也都知道,一个真理——军中自有颜如玉,军中自有黄金屋。
义纵,将自己的注意力,完全的集中在了对面的匈奴骑兵的运动和前行的阵列身上。
这可是一个哪怕落入重围,即使被人挑落下马,骨头都断了,也会疯狂的抱上任何靠近的人,一起在地上滚打和撕咬的可怕部族。
更有牙齿、拳头和双脚。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譬如……
在云中郡这些时间,他对这个部族的大名,可谓是如雷贯耳!
“擂鼓!”义纵策马下令。
远远的看上去,他们仿佛是悬在平原上的一些散兵游勇。
在左右两翼的是汉军的轻骑兵和弓骑兵,他们被分成大小十几个战团,彼此之间的距离,被统一在一百五十步。
但这样的阵型,在防御上来说,也很完美。
司马以上的军官,甚至人人都有一个数学家的老师了。
命令被一层层传递到单个士卒面前。
“甲部、丙部,居后策应!”
匈奴人列出来的这个阵型,让义纵学到了许多许多。
“折兰部族啊……”义纵抚摸着腰间的佩剑。
那本《强弩纪用》因此成为了武苑的教材。
“战车前移五百步……”义纵将最后一条命令下达。
当然,缺点也有。
闻言,他只是点点头,道:“命令:以南北两军为左右候,以胸甲骑兵为中军!”
这种大剑,用铁铸成,剑刃部分,锋利无比,在曾经的实验时,能轻松的斩断敌人的青铜武器,更能简单的劈开敌人身上的皮甲,将他的骨头砍断。
令旗挥动,汉军的阵列,也开始调整,从原先的松散队形,变成了更加紧密的作战队形。
顿时,战马嘶鸣,马蹄飞奔,卷起阵阵尘土。
义纵骑着马,远远的看着自己远方的敌人。
折兰部族的单于之鞭的名号,更是耳熟能详。
义纵先是观察了一下对面的匈奴骑兵的阵列,然后,感叹道:“果然是一个强敌!”
而且,马镫马鞍和马蹄铁的普及,更使得汉军的骑兵,能够解放自己的双手,去做更多的事情。
虎贲卫的程不识,曾经写了一本《胸甲纪用》的小册子,义纵自己也根据这本小册子,写了一本叫做《战阵实录》的练兵手册。
此刻,义纵的脑海中,其实是无数的数字在翻滚。
至于在中军,两千胸甲骑兵,紧密的结成了一个厚实的坚固阵列。
“我们若能将他们打断,那么,从今以后,我大汉就能让整个匈奴畏惧和害怕!”
长长的骑枪开始平举起来,锋利的枪头,一排排,在阳光下寒光闪烁。
因为,它的发明者是以程不识为首的虎贲卫将官,因此,在羽林卫和虎贲卫内部,被称为“虎贲定理”或者又称为“程氏定理”。
每一个战团之间的距离,敲到好处,每一个骑兵之间的距离,也刚刚好。
“北军乙屯,后撤五十步……”
虎贲卫和羽林卫出身的军官,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甚至有司马说道:“君候,请放心,吾等必将战胜!”
汉军的阵列,开始发生了复杂的变化。
“右候听令!”义纵此刻却来到了右侧的大阵,他拔剑前指:“南军左司马!北军右屯!出阵冲锋,游至匈奴阵前百步,以弓弩投射之!”
根据这条公式,大家发现,在战场上,尤其是冲阵的时候,进攻方在理论上的最大战损率,仅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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