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通货原理研究最新章节!

    如果承认上述观点是正确的,那么作为这些观点的合理推论,就肯定会看出,通货理论的整个基础是不牢固的。通货理论认为,如果通货完全是金属货币,则每次输出或输入多少金块,也就会如数减少或增加多少流通货币数量,这种看法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人们竟一直抱有这种看法,真叫人惊诧莫名。由此我们必然会得出结论说,以下看法也同样是错误的,这种看法认为,如果在通货学说提议的基础上管理纸币,即如果只允许一家银行发行纸币,如果以担保品作抵押只发行固定数量的纸币,如果超过这一数量,便可以用黄金兑换纸币,或用纸币兑换黄金,那么,公众手中纸币的数量和价值,便会随着输出或输入金块数量的变化或银行金库中金块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我不想歪曲通货学说;但从该学说拥护者的著作中和发钞银行委员会的调查中,可以列举出无数例子,说明它正是持有我们所说的那种看法;通货理论的拥护者提出了一些计算表,借以显示英格兰银行拥有的金块数量和它发行的银行券数量不一致,以此有时指责地方银行管理不善,有时指责英格兰银行管理不善。导致他们犯错误的一个原因是,他们想象,在他们所设想的只有一个银行发行纸币的情况下,为输出的黄金所支付的银行券必然取自在公众当中流通的银行券,而输入的黄金将被拿到英格兰银行兑换银行券,这些银行券将落入公众手中;他们认为,现在情况不是这样,是现行制度的耻辱。然而,假如我已把事情说明白了,人们肯定看得很清楚,在只有一家发钞银行的条件下,无论就哪种情况而言,都不一定或一般不会出现那种情形,或者更确切地说,很少会出现那种情形;除了在特别情况下,在一种制度之下和在另一种制度之下一样,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即使不是完全相同,也几乎是相同的。

    人们可能要问(在那些认为银行券是通过其数量起作用的人和那些不清楚通货和资本之间区别的人看来,问这个问题是极其自然的),英格兰银行或全体地方银行,如果不能缩减发行额(正如我坚持认为的,它们不能通过任何直接的 运作来缩减发行额),也不能通过缩减发行额影响商品价格,那怎么能认为它们能影响汇率呢?回答是,它们只有通过对自己拥有的证券采取强制性行动,才能影响汇率,从而制止金块外流或阻止过度的流入。对证券采取强制性行动,一方面意味着利率的大幅度上升,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利率的大幅度下跌。对利率作如此运作的理由是,这在前一种情况下会使可支配资本 短缺,在后一种情况下会使可支配资本充裕 ;在前一种情况中,它迫使资本从国外流入,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迫使资本流向国外。用这种方法吸收 或排出 金块是可靠的;实践中唯一的问题是道义上的、商业上的或政治上的考虑,它们可能会妨碍这种权力的充分运用。

    正如我已说明的,英格兰银行无论从哪一方向对其证券采取强制性行动,都不一定会对商品价格产生立即和直接的影响。即使能产生什么影响的话,这种影响也只能是通过信贷所产生的间接影响,并且还依赖于以前市场的状况。

    前面我谈到对地方银行家的调查时,曾提到发钞银行委员会的一些成员在提问时把通货和资本混淆在了一起。之所以会把这两者混淆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似乎一直抱有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是应当关注的焦点,认为它对物价和信用以及贸易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而不是像实际应该认为的那样————把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仅仅视为各方面情况造成的结果,或各方面情况的显示,正是各方面的情况召唤出并维持了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由于固执地信奉通货学说,而通货学说把银行券且仅仅把银行券视为我国货币制度中的原动力 ,因而发钞银行委员会几乎未探究利率变化的原因和结果,同时那些进行调查的主要成员又对这一问题抱有叫人不可思议的错误看法。他们似乎自始至终都认为,利率的变化只有在影响流通数量时才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在决定究竟是作某种修改而继续实行现在的制度,还是改而实行只允许一家政府和国家银行发行纸币的制度时,从重要性上说,利率的或大或小的可变性是仅次于纸币的可兑换性而应该加以考虑的因素。博赞基特先生在前面提及的那部著作中,过分夸大了利率的大幅度上升(他似乎把这看作是通货价值的变化)对国家商业活动的灾难性影响,以致在他提出的只允许一家银行或多家银行发行纸币的计划中,他根据与汇率相关联的某些规则,规定了强制性的最高和最低利率,最高利率为6%,最低利率为4%:为制止英格兰银行的金块外流,他不愿政府操作利率,而宁愿先暂时发行面额为1镑的银行券,如果这不足以制止金块外流,就暂停兑换纸币!任何一个不属于伯明翰学派而又见闻广博的人,怎么会认真地提议暂停支付现金,而不提议提高利率,使商业界遭受某种不便,他认为提高利率会使物价下跌,这真叫我感到惊诧莫名。他的这种看法可当作一个证据,表明某些人往往夸大操作利率所产生的影响,这与发钞银行委员会和鼓吹建立政府或国家发钞银行的人几乎不注意这个问题形成了鲜明对照。

    我不像博赞基特先生和吉尔巴特先生以及反对通货原理的其他人那样,夸大利率大幅度变化产生的影响,但我倾向于认为,除了纸币的可兑换性和银行的偿付能力(这两项是在并且应该在立法机关的最细心的保护范围之内)外,一种银行制度和另一种银行制度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利率或大或小的突然变化的倾向,在于一种银行制度下不同于另一种银行制度下的商业信用状况;仔细思考一下为贯彻通货原理而向公众提交的各种计划,便可证实我以前发表过的那种观点,即:若把发行职能和银行业务职能完全分离开来,则转变将比在现有制度下来得更加突然和剧烈,除非(在我看来,这是问题的关键)存款和银行业务部持有的储备金比我所见到的任何计划提出的数额都多得多。

    让我从一封已经发表的信件中摘录以下几段话,这几段话再鲜明不过地表明了两种银行制度之间的区别。此信是托伦斯上校寄给我的,讨论了我在以前的一本著作中就这个问题发表的看法。

    托伦斯上校说:“我们之间的分歧是,你认为,把银行的业务分为两个性质不同的部门,将会制止发行部门的过度交易,但不能制止存款部门的过度交易;而我却认为,这种拟议中的分离将同时制止两个部门的过度交易。下面的例子可以说明何以会产生这种双重作用。

    让我们假定,银行持有18 000 000镑的证券和9 000 000镑的金块,以抵付18 000 000镑已公开发行的银行券和9 000 000镑的存款,假设出现了逆汇兑,致使储户要求以金块的形式提取存款,其数量达到了3 000 000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行业务同存款业务混在一起的话,以金块的形式提取3 000 000镑的存款,除了减少3 000 000镑的存款和金块外,没有任何其它的作用,而银行券和证券的数量,以及证券到期时银行继续以从前的规模从事贴现业务的能力,不会减少和降低。但是假定发行部门和存款部门完全分开,那结果就完全不同了。

    一旦这两个部门分离开来,持有9 000 000镑存款和9 000 000镑证券的存款部门将不得不出售一部分证券,比如说三分之一,以应付储户的提款要求。那么,两部门的状况就会是这样:

    发行部门

    银行券发行额 —— —— —— 18 000 000镑

    证券 —— —— —— 9 000 000镑

    金块 —— —— —— 9 000 000镑

    存款部门

    存款 —— —— —— 9 000 000镑

    证券 —— —— —— 6 000 000镑

    银行券储备 —— —— —— 3 000 000镑

    在这种状况下,储户要求提取价值3 000 000镑的黄金将引起下述变化。存款部门持有的作为储备金的3 000 000镑银行券,将被储户提走,用来向发行部门兑换黄金,而存款部门的经理为了弥补相当于其三分之一存款的储备,将不得不出售持有的6 000 000镑证券中的2 000 000镑。结果是,发行部门的金块从9 000 000镑减少到6 000 000镑,发行额从18 000 000镑减少到15 000 000镑,存款部门的存款从9 000 000镑减少到6 000 000镑,证券从6 000 000镑减少到4 000 000镑,储备从3 000 000镑减少到2 000 000镑。不言而喻,这种变化不仅会减少银行券发行额,而且还会限制银行在贴现和放款方面进行过度交易的能力。”

    我愿意承认,这种说法基本上道出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分歧。在我看来,由于国际支付会发生变化,换句话说,贸易差额会发生变化,而有关国家的通货价值不会发生变化,因而可以作出这样的推测,在偶然流出4 000 000、5 000 000或6 000 000镑金块之后,过不了多久,完全相等数额的金块会流回来。这正是1828——1829年和1831——1832年间的情况,当时英格兰银行的金块减少了5 000 000或6 000 000镑,但该银行丝毫未变动其证券的数量或利率,减少的数额就得到了补充。若继续施行目前的制度,若英格兰银行经常持有大量的储备,这种流出和流入就可能再次发生,而对货币市场没有任何干扰,对公众手中银行券的数量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把发行部门和存款部门分离开来,如果这两个部门处于托伦斯上校所假设的情况,那么输出3 000 000镑的黄金会产生什么结果呢?对黄金的这种需求十之八九会完全落在存款部门头上。

    在这种情况下,存款部门的经理们便不能有片刻的犹豫,一旦出现提取黄金的要求,就得立即采取措施保持或恢复储备。他们必然出售证券,或听凭现有的短期证券流出,无情地拒绝所有要求贷款和贴现的申请。正像托伦斯上校所说的,这将限制银行在贴现和贷款方面进行过度交易的能力。这实际上会最有效地限制银行的能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会对信用状况产生强烈的影响,在我看来,托伦斯上校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就一个实际上并不精通贸易和银行业的作家来说,这是不足为奇的;但另一些赞成分离方案的人;却是正经八百的商人和银行家,竟也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倒确实使我吃惊。在从公众之间流通的数量中强制抽取2 000 000或3 000 000镑的银行券之前,对伦敦银行家们储备的压力必然是十分强大的。当然,他们会尽可能地收回贷款,并坚决拒绝进一步放款。 [1]

    虽然最近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但当任何一个商人、银行家、或货币兑换商面临这种情况时,他会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极端压力有片刻的怀疑吗?我深信,完全可以设想,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将不得不接受20%或20%以上的贴现率(假设银行的大门和经理的耳朵对所有的申请紧闭着),而且如果很大一部分货物是赊购的,货物会以更加亏本的价格抛售。况且最终还有这样一个问题,即英格兰银行出售其证券能否有效而及时地 恢复其储备以应付紧急需求。这完全取决于存款的性质。如果存款是严格见票即付的,同时导致证券外流的情况很紧急,那么伴随着强制出售证券的3 000 000镑的支付可能不能及时制止提款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发行部门仍然持有6 000 000镑的金块,但存款部门除了停止支付外别无其他选择。这是一种极其荒唐而灾难性的局面。但这太荒唐,后果太不堪设想了,以致人们不会听凭这种局面发展下去。即将发生这样的危机(公债利息到期的时候,最有可能发生这种危机)时,人们会紧急要求政府干预以制止这种荒唐然而又可悲的灾难。能够应付这种紧急情况的唯一干预,就是允许硬币从发行部门暂时转移到营业部门。

    事实是,单纯的存款银行不能承担政府职责,因为不管存款银行有其他什么业务活动,它的储备只有3 000 000镑,而政府的职责却涉及50 000 000镑的岁入和支出,有时收入不足,有时又收入过多。很难想象它在没有发行部门的支持下,怎么能提供所需要的巨大数额。但这个问题同本书论题无关。我要指出的只是,假设英格兰大量出售其证券是有效的,则毫无疑问,这会给公众带来很大的不便。所有这些不便也许完全是不必要的,是为通货原理所作的牺牲;因为对黄金的极大限度的需求,可以通过输出3 000 000镑或4 000 000镑黄金来满足,在发行部门和银行业务部门结合在一起的制度下,便可以做到这一点,譬如1828——1829年以及1831——1832年的情况就是如此,没有给公众造成丝毫不便。

    但人们可能会提出以下关键性问题,即假设对金块输出的需求很大,不是仅需要输出3 000 000镑或4 000 000镑,而是需要输出9 000 000镑或10 000 000镑才能满足这种需求,那么,不采取行动会带来什么结果?我的回答是,若黄金开始外流时英格兰银行的黄金储备不超过9 000 000镑,我就不对不采取行动的方案负责。1839年英格兰银行的黄金从9 336 000镑减少到5 119 000镑,直到此时,该银行仍不采取任何行动,那是错误的。当时所作的唯一努力是把利率逐步提高到了6%。 [2]

    这种努力是根本不够的;每年提高2%的贴现率,对于最高期限为60天的票据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英格兰银行采用这些方法不仅没有能减少其证券,反而实际上增加了其证券,只要贴现的大门是敞开的,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种情况。因此,由于进行亏绌垫款,证券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外流压力最大期间实际上增加了3 000 000镑或4 000 000镑。但借助于巴黎的贷款,还是阻止了黄金的外流;虽然采取最后这一着很不光彩,可却克服了危机,因而现行制度仍是有功的,它几乎没有带来商业上或金融上的痛苦和不便,就摆脱了险境。产品市场完全未受扰动,没有一家大商店、大工厂或大银行倒闭,公债价格也没有大幅度下跌;所以,造成的真正不便实际上不值一提。以上述方式在不遭受痛苦或严重不便的情况下阻止黄金外流,正像包括我...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