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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意义与真理的探究最新章节!

    在本章中,我想考虑某些出现在二阶语言和所有高阶语言,但并不出现在对象语言中的语词。所说的这些语词具有逻辑的特征。我尤其要考虑“真的”、“假的”、“并非”、“或者”和“所有”这几个语词。我们从逻辑学中得知,这些词项不可能全都被定义,但是根据哪些词项来定义另外哪些词项,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选择的问题。由于我们的问题属于知识论问题,所以相比较而言,我们更多地关心我们由之认识到这些词项在其中出现的那些命题的方式,而较少关心这些词项的定义。

    让我们从“真的”、“假的”和“并非”开始。没有必要同时拥有“假的”和“并非”这两个词,因为假如p是一个命题,“p是假的”和“并非p”严格说来是同义的。在实践上,二者的差别只是各自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假如你对对象感兴趣,你会说“并非p”;但是假如你对陈述感兴趣,你会说“p是假的”。假如你想要酥油,并且向橱柜里看了看,并且发现了奶油干酪,你将会说“这不是酥油”。但是假如牛奶房的人要出售一种标有“酥油”的物质,你发现这种东西是人造黄油,那么你就会说“你说这是酥油,但那是假的”,因为与他提供的货品相比,你更感兴趣于他的不道德。然而,这些修辞学方面的要旨与我们无关,而且我们可以安全地把“假的”和“并非”当作同义词。

    在二阶语言中,我们关心对象语言中的语词;它们并非仅仅作为某些声音或身体的运动(因为就此而言它们属于对象语言),而且是作为拥有意义的语词。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关心对象语词和对象语句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关心它们所称呼或断言的东西。“语词”不可能出现在对象语言中,但“对象语词”可以出现在二阶语言中。假定逻辑语词出现在二阶语言中,“逻辑语词”将首先出现在三阶语言中。假如“三阶语词”被定义为出现在三阶语言,但并不出现在初阶语言或二阶语言中的语词,那么“三阶语词”就属于四阶语言;如此等等。可以理解,每一种语言都包含所有相对低阶的语言。“语词”自身所属的阶是模糊的,因此它没有确定的意义;假如记不住这一点,就容易出现矛盾。比如说,以关于“异系性的”(heterological)这个词的矛盾为例。当一个谓词不能用来断言自身时,它就是“异系性的”。因此,“长的”是异系性的,因为它不是一个长的语词;但是“短的”是同系性的(homological)。 [1] 我们现在问:“异系性的”是异系性的吗?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回答,都将导致矛盾。为了避免这样的自相矛盾,语言的分层是必要的。

    “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语词,正如我们在本章中将要考虑的那样,将只应用于初阶语言中的语句。

    与在哲学中的情形相反,在实践中,我们只把“真的”和“假的”这两个词用于在我们拥有证据以便能够确定可以应用其中的哪一个之前就已听过、读过或思考过的那些陈述。有人告诉我们,马恩岛的猫没有尾巴;但是由于他先前告诉你,马恩岛的人有三条腿,所以你不相信他。当他把他的马恩岛猫带给你看时,你惊呼:“原来你说的是真的!”有一次,报纸说我去世了。但是经过仔细核对证据,我得出结论:这个报道是假的。当这个报道首先出现,并且证据随后出现时,就存在一个被称之为“证实”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了报道与证据的比较。就初阶语言中的陈述而言,证据必定是由一个可感经验或一组这样的经验组成的。我们已经考虑过描述经验的语句。一般说来,证实的过程可以表述如下:首先你听到、读到或思考一个句子S,然后你有一个经验E,再然后你又发现S是一个描述E的句子。假使如此,你会说S是“真的”。我并不认为这是“真的”这个词的一个定义,但是它描述了你由之认识到该词可以应用于特定的初阶语言中的语句的过程。“假的”这个语词要困难得多。但是在考虑这个词之前,关于“真的”这个词还有一些其他事情要说。

    首先,“真的”这个词可以应用于一次语句的说出、一个语句或者一个命题。作为同一个语句之实例的两次语句的说出,或者作为同一个命题之实例的两个语句,要么都是真的,要么都是假的。因此,在决定真或假时,只有命题才是相关的。

    其次,一个句子或命题,当它与一个经验拥有某种关系时,就被知道是“真的”。就“证实”而言,句子首先出现,经验随后而来,但从逻辑上说这是不重要的。假如经验首先出现,它就同样证明了这个句子是真的,只要这个句子“描述”了该经验。我们已经考虑过“描述”这个词的意义是什么;关于它,我眼下不再多说。

    再次,并非初阶语言中的所有句子都能正确地被说成描述了一个单个的经验。假如你发现了某种事物,并说“那是一条狗”,那么你就超出了当下所能看到的东西。一条狗有过去和未来,它有听觉的和嗅觉的特征,等等。所有这些都由“狗”这个词所暗示,该词是许多归纳的一个压缩。幸运的是,动物合于自然种类。假如你的狗接下来像猫一样咪咪地叫,并且产出了一窝小狗与小猫的混合动物,你就用错语词了。把盐错当成糖的人也在以类似的方式作出归纳:“看起来像这个事物的东西尝起来是甜的。”既然如此,这个归纳就是假的。假如他只是说“这是白的”,他就不会出错。甚至假如他说“这是灰的”,因为他用“灰的”来指其他人用“白的”所意指的东西,那么他也并非在犯一个知识上的错误,而只是在以一种不寻常的方式使用语言。只要一个人避免使用作为被压缩了的归纳的语词,并且把他自己限于能够描述单个经验的语词上,那么一个单个的经验就有可能表明他的语词是真的。

    当我说类似“狗”这样的语词体现了被压缩的归纳时,我并不是指这样的归纳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故意的。某些情况向你暗示着“狗”这个词,而且这些情况和这个词都唤起了某些期待。当你说出“那是一条狗”时,随后的事件也许会让你吃惊。但是当你说出“那是白的”时,在你的陈述中,没有什么东西能给你提供根据使你对随后发生的事情感到惊讶,或者使你设想在你说你所看到的东西是白的时你就是在出错。只要你的语词仅仅描述了当前的经验,唯一可能的错误只是语言学意义上的,而且这些错误仅仅包含着被社会所认定的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假。

    现在我来探讨假和否定,它们都带来了一些相当困难的问题。

    我们已经证明,当你做一件逻辑学家称之为“断言并非p”的事时,你就是在说“p是假的”。我眼下关心的问题是:经验如何能向你表明一个命题是假的?让我们举一些非常简单的否定为例,比如“这不是白的”。我们将假设,你是在和洗衣店的人讨论的过程中这么说的。“这是白的”这个短语在你的心里,这在你的眼前,而“这是灰的”是一个描述你的经验的语句。但“这不是白的”并不是描述你所看到的东西的句子。然而,根据你所看到的东西,你肯定它是真的;换句话说,“这是白的”是假的。也许有人会认为:你知道“灰的事物不是白的”这个一般命题,而由此命题出发,再加上“这是灰的”,你推断出“这不是白的”;或者也许有人会说:你可以把“白的”这个词与你所看见的东西进行比较,并且感到了一种不相容。在这两种看法中,每一种都有困难。

    先让我们弄清一个逻辑学的要点。从全都不包含“并非”这个词或“假的”这个词(或某种与其意义相当的词)的某些前提出发,在逻辑上不可能推论出任何包含该词的命题。因此,假如存在否定的经验命题,那么在基本命题中,一定要么存在着纯粹否定命题,比如“这不是白的”,要么存在着“p蕴涵并非q”这种形式的蕴涵式,比如“假如这是灰的,那么它不是白的”。逻辑学不承认第三种可能性。

    我们当然知道(尽管难以说明我们是如何知道的),两种不同的颜色不可能存在于一个视野内的同一个地点。视野内的位置是绝对的,而且它可以根据它和视野的中心点的关系,并通过我们可以称之为θ和φ的两个角坐标而得到定义。我是在说,我们知道如下这个命题:“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一个特定的视野内,假如颜色A处于θ和φ的位置,那么并不存在一种其他颜色B处于这个位置”。更简单地说:“这是红的”和“这是蓝的”是不相容的。

    这种不相容不是逻辑的。就像红与圆一样,红与蓝在逻辑上也是不相容的。这种不相容性也并非来自经验的概括。我并不认为我能证明它不是来自经验的概括,但是我认为这是相当明显的,以至于现在没有人会否认。有些人说这种不相容是语法上的。我并不否定这种说法,但我不确定这种说法意味着什么。

    还有其他一些成组的可感的性质,它们也具有颜色所具有的同一种不相容性。触到脚趾的感觉具有一种性质,这种性质能使我们将此感觉归于脚趾;触到胳膊的感觉也具有一种性质,这种性质同样能使我们将此感觉归于胳膊。这两种性质是不相容的。类似地,“热的”和“冷的”、“硬的”和“软的”以及“甜的”和“酸的”,当应用于可感的经验时,都是不相容的。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我们都“看见”了这种不相容性。既然情况如此,就需要作一些思考,来认清诸如“白的”和“黑的”之间所存在的那种不相容性并不是逻辑的。

    假如我们认为不相容性存在于基本命题之间,我们就得假设我们知道这种形式的一般基本命题:“对于x的所有可能的值来说,øx蕴涵并非ψx”。这里的“øx”可以是“x是蓝的”,而“ψx”可以是“x是红的”。既然如此,给定了知觉判断“这是蓝的”,我们就能推断“这不是红的”。因此我们获得了一个否定的经验命题,然而这是借助于一个非经验的一般命题而得到的。

    这并不是一种非常合理的或者说令人满意的理论;相反,我们可以说,每当我们感知到“这是蓝的”时,我们就能知道“这不是红的”这个基本命题。但是,我不能肯定这会对我们有很多的帮助。因为我们必须要问:我们是怎么知道我们能够知道这一点的?它几乎不像是一个归纳;它也不可能是一个逻辑的推论。因此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甚至比前者更复杂的基本命题,即“不论何人,如果看见了红色,并自问‘这是蓝的吗’,都知道答案是‘不是的’”。

    我将会回过头来讨论这个与基本命题有关的问题。眼下,我将不去解决它。

    现在我来讨论“或者”这个词,而且我又要关心在其中我们知道包含该词的命题,却又并不知道何种选择是正确的选择的情形。

    就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实践中,析取以选择的形式出现。你看到一个写有“去往牛津”的路标,并且现在你走到了一个没有路标的岔路口。那么你就会相信这个命题,即“去牛津或者是沿着右边的路走,或者是沿着左边的路走”。正是在这类情况下,析取才会在实践中出现。

    显然,析取并未“揭示”非语言的或者说非心理的世界中的任何东西。假设去往牛津事实上就是沿着右边的路走:这并不是某种语词的东西,而是一个地理学的事实,而且假如你往右边走,你就会到达那里。假如事实上牛津是在去往左边的路上,情况也一样。并不存在叫做“右边或者左边”的第三个可能的地点。事实就是事实,不存在含糊之处。假如一个析取“p或者q”是真的,那么它之所以是真的,是因为p是真的,或者是因为q是真的。假如p和q都属于初阶语言,那么“p或者q”是通过p所“表达”的事实或者通过q所“表达”的事实而成为真的。因此,“或者”居住于命题的世界中;而且,它也不能构成任何语言的一部分,假如在这种语言中,就像在初阶语言中一样,每个词都直接与作为自己的意义的一个对象或一组对象相关联。

    从心理学上说,“或者”对应于一种犹豫的状态。狗在岔路口会等待,以期弄明白你会往哪一条路上走。假如你把面包屑放在窗台上,你将发现小鸟会以下述语句所表达的方式做出它们的行动:“我应该冒险行动呢,还是要忍饥挨饿呢?”为了检验关于布里丹的驴子的故事,我曾经把一只猫放在它的两只幼仔的正中间,而两只幼仔都因为太小而无力走动:有一阵子,它发现析取使自己无法行动。我认为,处于犹豫状态中的动物,尽管并不使用语词,但仍然拥有某种或多或少类似于“命题态度”的东西;而且我认为,对“或者”这个词所作的任何有效的心理学解释,经过适当的修改之后,都必须能够应用于任何一种带有犹豫的行为。

    当我们感到两种不相容的冲动,而且二者之中没有一种足够强烈以致能压倒另一种时,犹豫就产生了。

    你躲过了一只熊,

    但是如果你身后是波涛汹涌的大海,

    你就只好硬着头皮朝着这只熊走过去。

    但是,假如大海的波涛不是非常巨大,你也许就会完全弄不清哪一种情况更糟糕。人们也许会说,你会在你的身体内部,而非仅仅在你的心灵里,拥有一种析取。 要记住,我们认为所有言语本质上都是祈使性的;也就是说,人们设计它们,是要它们在听者身上产生某种行为。动物可以经验到析取的状态;例如,当猎区的老虎被猎人包围时就会拥有这种经验。在同样的意义上,当“后面的人喊‘向前’,而前面的人喊‘向后’”时,在处于中间位置的那些人身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析取。确实不需要站在外围的人去喊“向前”或者“向后”。你自己就能够同时拥有这两种自发的冲动;而且,假如你要使用语词的话,这些冲动将会暗示你想起这两个词。那么,你就会拥有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语词的析取。无生命的事物,当遭遇两种同时发出的力量时,会依据平行四边形原理选择一条中间路线。但是动物极少这样做。在岔路口,任何一个汽车驾驶员都不会穿行中间地带。对汽车驾驶员来说,要么是一种冲动占据支配地位,要么是不做出行动;对于其他动物来说,情况也是如此。但是,这种不行动完全不同于一个处于静止状态的动物的不行动:它包含了一种冲突、张力和不适;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行动,而是在寻找达到决断的某种方式。

    一个析取是优柔寡断这种心理状态的语词表达;或者,假如这个析取不是优柔寡断,而是一个问题的话,它就是想达到决断的一种愿望。

    因而,当某人断言“p或者q”时,既不能认为p也不能认为q说出了关于这个世界的某种东西;当我们断言了二者必居其一的两种选择中的一种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考虑作出这个断言的人的状态。当我们断言p时,我们处于某种特定的状态之中;当我们断言q时,我们处于另外某种特定的状态之中;当我们断言“p或者q”时,我们处于一种从先前的两种状态中引申出来的状态,而且我们所表达的是这种状态,而非关于世界的某种东西。假如p是真的,我们的状态被称为“真的”;假如q是真的,我们的状态也被称为“真的”。但是,反过来却不然。然而,这是一种新的定义。

    但是,有人将会反对说:假如我们知道“p或者q”,那么我们难道不是确实知道了关于世界的某种东西吗?对于这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回答说“是的”,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回答说“不是的”。先说说为什么可以回答“不是的”:当我们试图说出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时,我们必须再次使用“或者”这个词。我们可以说:在一个世界中,如果p是真的,“p或者q”就是真的;而如果q是真的,“p或者q”也同样是真的。在我们关于岔路口的例子中,“这条道路通往牛津”可能表达一个地理事实,于是“这条道路或者那条道路通往牛津”就是真的;而如果那条道路通往牛津,它也同样是真的。但是,在非语言的世界中,并不存在任何一种当且仅当这条道路或者那条道路通往牛津时才可以被发现的状态。因而,直接的真理符合论在初阶语言中是有效的,但在涉及析取的地方就不再可用了。

    然而在这里,有一个必须加以考察的困难。这个困难给我们指出了对我们的问题作出相反的回答的理由。时常,一个单个的语词在逻辑上就等于一个析取。下述对话也许会出现在一个医学逻辑学家和他的妻子之间:“某某女士有孩子了吗?”“有了。”“是一个男孩或者还是一个女孩呢?”“是的。” [2] 最后的回答尽管从逻辑学上讲是无可挑剔的,却是令人气愤的。人们会说“一个小孩绝不是一个男孩或者女孩(a boy-or-girl),而只能是二者之一”。对于某些目的而言,在包含“孩子”这个词的某些命题中,如果将“孩子”替换为“男孩或者女孩”,那么替换前后的命题是等值的。但对于某些其他命题来说,替换前后的命题就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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