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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意义与真理的探究最新章节!

    现在,我来对“什么是语词”这个问题作一预备性的考虑。但是,我现在所必须说的话将会在以后的阶段中通过细节性的讨论得到补充。

    从最早的我们对其拥有历史记录的时代起,语词就已成为迷信恐惧的对象。知道敌人名字的人,通过这个名字,就可以获得对付敌人的魔力。我们仍然使用“以天道的名义”这类短语。人们容易同意“太初有言”这个说法。这种观点构成了柏拉图、卡尔纳普以及居于这两人之间的绝大多数哲学家的哲学的基础。

    在我们能够理解语言之前,我们必须剥去其神秘的及引起恐惧的属性。本章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做到这一点。

    在考虑词的意义之前,让我们首先把它们作为可感世界中的现象来考察。从这个观点来看,词有四种类型:说出的、听到的、写下的,以及读到的。设定一种关于物质对象的常识的观点将是无害的,因为我们总是能够在后来把用常识的词项所说的话翻译成我们可能更喜爱的任何一种哲学语言。因而,将写下的词和读到的词合并到一起是可能的,其方法就是用物质对象代替每一个词。这种物质对象就是纽拉特所说的一团油墨;视具体情况不同,它是一个写下的或印出的词。写和读之间的区别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几乎每一件关于这种区别所需要说的事情,都可以通过联系说和听之间的差别而得到表达。

    一个特定的词,比如说“狗”,可以被许多人在许多场合说出、听到、写下或阅读。我将把当人们说一个词时所发生的现象称为“语词的说出”,把当人们听到一个词时所发生的现象称为“语词的声音”,并将把那种构成了写下的或印出的词的物理对象称为“语词的形状”。当然,显而易见:由于其心理学的特征,即由于其拥有“企图”或者“意义”,语词的说出、声音及形状区别于其他东西的说出、声音及形状。但是,目前我希望尽可能地把这些特征放在一边,而只考虑作为感官世界之一部分的语词的地位。

    “狗”这个被说出的语词,并非是单个的存在体:它是发生在舌头、喉头以及喉道中的相似运动所组成的一个类。就像跳跃是由身体的运动所组成的一个类并且走动是由身体的运动所组成的另一个类一样,“狗”这个被说出的语词又是一个由身体的运动所组成的类。“狗”这个词是一个共相,这恰如狗是一个共相一样。在不严格的意义上,我们说我们能够在两个场合说出同一个词“狗”,但是事实上我们所说出的是同一种类事物中的两个实例,这恰如当我们看到两条狗时我们所看到的也是同类事物中的两个实例一样。因而,在狗和“狗”这个词之间,并不存在着逻辑地位上的差别:每一个都是一般的,并且仅仅存在于实例之中。“狗”这个词是由语词的说出所构成的某个类,这正如狗是由四足动物所构成的某个类一样。完全相似的论述也适用于听到的词以及写下的词。

    可能会有人认为,当我坚持语词是一个共相时,我过分地强调了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但是,每当我们不加小心时,就会有一种几乎是不可抑制的倾向把语词看成是一个事物,并主张当存在着许多狗时,“狗”这一个词就被应用于所有这些狗。因此,我们最终会认为,狗全都共同地具有某种狗类的本质,也就是“狗”这个词实际上意指的东西。这样,我们就回到了柏拉图,而那条狗则躺在天国中。然而,我们实际所拥有的东西,却是许多或多或少相似的声音;这些声音全都可以应用于许多或多或少相似的四足动物。

    当我们试图定义“狗”这个被说出的词时,我们发现,如果我们不把意图考虑在内,我们就无法做到这一点。有些人说“dawg”,但我们认识到他们意指“狗”(dog) [1] 。一个德国人习惯于说“dok” [2] ;假如我们听到他说“De dok vaks hiss tail ven pleasst” [3] ,我们就知道他已经说出了“狗”这个词的一个实例,尽管一个说出同一种声音的英国人此时说出了“码头”这个词的一个实例 [4] 。就写下的词而言,类似的考虑也适应于那些书法不好的人。因此,尽管与一种标准的声音或形状————即英国广播公司播音员的声音和字帖书写者的字体————相近似在界定一个词的实例时是必要的,但它是不充分的,而且也无法精确界定与那种标准的声音或形状相近似的必要程度。正像狗是一个家族一样,词实际上也是一个家族 [5] ;而且,正像在进化过程中一定存在着某些居于狗与狼之间的过渡物种一样,在词与词之间也存在着若干不容易确定其归属的居间的情形。

    在这方面,词的印刷体是最可取的。除非油墨褪色,对于一个视力正常的人来说,“狗”这个词是否印在一个特定的位置,几乎不会让人感到难以确定。实际上,印刷体是一种人工制品。人们把它设计出来,是为了满足我们分类的兴趣。字母A的两个实例是非常相似的,而且每一个都不同于字母B的实例。通过在白色的纸上使用黑色的印刷体,我们就在其背景之中十分鲜明地突出了每个字母。因此,一个印刷页就是由一组分离的并且容易辨认的形状构成的,从而它也就成了逻辑学家的天堂。但是,他一定不要自我欺骗地认为,书本外的世界同样地令人迷恋。

    由于拥有“意义”,听到的、写下的或说出的词,不同于由别的身体的运动、声音或形状所组成的类。许多词只是在适当的语境中才是有意义的,像“比”、“或者”、“然而”这类语词都不能单独出现。在对意义进行解释时,我们不能从这类语词开始,因为它们是以其他语词的存在为前提的。然而,有一些词,包括儿童最先学会的所有那些词,是可以单独使用的;它们是专名、常见的动物的种类的名称、颜色的名称,等等。我称这些词为“对象词”,它们构成了对象语言。在以后的一章中,我对于这种语言将有很多话要说。这些语词具有多种特性:首先,它们的意义是通过直接面对对象而学会的,或者说它们的意义能够在直接面对对象时被人学会。这些对象就是它们所意指的东西,或者它们所意指的东西的实例。其次,它们不以其他语词的存在为前提。再次,它们当中的每一个词都可以依靠自身去表达一个完整的命题。你可以惊叫一声“火!”,但是你大喊一声“比!”则是毫无意义的。显然,对“意义”所作的任何解释都必须从这类语词开始,因为像“真”和“假”一样,“意义”也拥有一个意义的层次系统。该等级系统对应于语言的层次系统。

    语词通过多种方式得到使用:叙述、请求、命令、想象,等等。但是,对象词的最基本的用途在于它的指示性功能;比如说,当一只狐狸出现时,大喊一声“狐狸”。几乎同样基本的另一种用途是它的呼唤功能:使用一个专名是为了表达一种愿望,即希望被提到名字的那个人出现在眼前。但是,这并不是对象词真正基本的用途,因为对象词的意义一定是在对象出现时才被学会的。(我排除了那些通过文字的定义而被学会的词,因为它们是以一种已经存在的语言为前提的。)

    显然,知道一种语言就在于能够适当地使用语词,并且在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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