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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政府片论最新章节!

    根据大量的论据(比如说我们的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我们可以判断出,我们的作者在试图证明英国宪法是一切可能存在的宪法中最好的这一过程中,是否遇到了任何困难,或者是否产生了其他的什么想法。关于这一方面,他的文段中有些地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但我们也是有必要自己来思考的。

    “让我们感到幸运的是,英国宪法已在这个岛上流传了很久,我也相信它还会永远流传下去。对于我们前面所分析出来的真理来说,它是一个永久的例外。因为,当我们把法律的行政权交给单独的一个人时,他就将具备一个极度专制国家中所存在的全部力量优势和指挥权。而且,由于这个王国的立法权被交托给了三个不同的掌权者————首先,是国王;其次,是宗教贵族和现世贵族,经历过虔诚度、出身、智慧、道德以及财富的考量后被挑选成为上议院的成员;最后,就是下议院,它们是从人民群体中自由选举出来的,这形成了一种民主性质。这个综合体系的运作是由不同的动机而驱使的,而且不同的部分追求着不同的利益,它们共同构成了英国议会,并且这个议会具有处理一切事务的最高权力。这三种权力分支都可以很方便地提出提议,而另外两方也可以对其表示反对;每一个权力分支都具有足够的否决权力,让它能够对抗任何它认为不恰当或过于危险的革新。”

    “因此,主权便被交予了英国议会,这对于社会来说将能带来最大的益处。这是因为,我们找不到其他任何形式能像英国议会这样————同时兼备这三种重大特性,并结合得如此紧密、和谐。如果最高权力仅被交予了这三个权力分支中的某一个,那么我们就将面临专制君主政体、贵族政体或民主政体各自固有的缺陷,并且,我们将缺乏另外两种政体所具有的优点,不论是仁慈、智慧,还是力量。如果最高权力被交予了其中的两个分支,比如国王和上议院,那么,就算我们也许可以做到卓有远见地制定法律,并很好地执行它,它也不会成为人民眼中的好东西。如果最高权力被交予了国王和下议院,那么我们将缺乏谨慎度和仲裁力————而这些正是贵族所具备的优势。如果最高权力被交予了两个议院,而且国王对他们的决议没有否决权,那么两议院就可能企图侵害王室的特权,或是废除国王设立的机构,使国王的行政权被削弱(如果不是被完全剥夺的话)。但是,这个岛国的立宪政府各分支之间结合得是如此合拍,让人不由得心生赞赏,同时,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之陷入危机或被破坏,除非其中的一个分支和另外两个分支之间的权力分配均衡程度遭到了破坏。原因是,一旦这种平衡发生了这种破坏,三个分支的任何一个都将丧失独立性,或是得屈服于另外两者的意见,那么,不出多久,我们的宪法也就走到了尽头。如果情况真成了这样,立法机关就会跟着发生变化:它在起初成立之时本是深得民心,并是以最基本的法令为根本的,但这样的变动却会立刻使它的政府约束力遭到全然瓦解,人们将退步到一种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于是,他们又将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一个新的立法机关。”

    在思考这两段中的第一段时,首先,我们要知道某种“行政权”在此前的文段中是从没有出现过的,但现在作者却让它在没有任何提醒或介绍的情况下突兀地亮相了。

    目前为止,作者一直在讲的唯一一种权力就是“立法权力”。他称这种权力为“最高权力”,而且他只对这种权力冠以了这个头衔。这种权力的不同分配方式形成了他所说的三种不同政府形式的特性。根据作者的说法,这些将立法权力分配给不同分支的分配方式与他所说的几种限制条件是相关的,正如“得到最高权力”所必备的条件一样,囊括了任何一种政府形式所可能具备的全部优点。接着讲到的是英国的政体,它具有卓越的性质,并最大程度地具备了立法机关的这些特性。正是由于它具有了“力量”这种特性,因此,它也就拥有了君主政体的优势。但是,按照作者的说法,它又是怎样具有“力量”这种特性的呢?它是通过了哪种分配以使自己得到了立法权力呢?这种立法权力应该交给单独的一个人吗,就像君主政体中的情况那样?不是的,而是交给一种全新的、突然安插进入的、我们此前尚未听闻、作者也未曾描述过的权力机构,它与立法机关不同,它是一种执行性质的权力机构。

    那么,这个执行权力是什么呢?我想,恐怕我们的作者会发现给我们解释清楚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反对者可能会问:“何尝不容易呢,难道它不被国王分散出去的国内额外立法权?”姑且就这样认为吧,那么这个难题暂时就算是被解决了,但又有几个问题涌现了,我们离解决问题还差很长一截路呢。这种权力,是否只是被国王独自掌有呢?或者,只是人们在嘴上认为他拥有这一种权力?是否只有国王才真正拥有它、执行它?又或者,只是人们说国王掌有这种权力,但他却从未去行使过这种权力,或不可行使这种权力呢?这种权力是否包含了司法权呢?如果包含,那它是否也包含制定特殊决议与命令的权力呢,比如制定一般性的、永久性的、自发性的司法程序————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一些由法官制定的章程呢?是否无论是在一般时期还是戒严时期,它都包含了最高军事力量呢?它是否包含了最高财政大权呢,而且,在通常情况下,这种权力可以延伸至管理公共货币及公共财产呢?它是否包含了给某项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权力,以及给公司颁发营业许可的权力呢?还有,制定地方公司法的最高权力是否也包含在其内了呢,或者说存在一种高于立法权的行政权?那么,这种行政权是否又包含了使用战争时期的法律来取代和平法的权力呢?或者与之相反,使用和平时期的法律取代战争时期的法律?它是否包含了限制国民与外国进行贸易的权力?它是否包含了(在有相关条约规定的情况下)把大批国民转移到外国进行审判的权力?假如那些反对者能懂得哪些权力是行政性质而非立法性质的,哪些权力是立法性质而非行政性质的,那么他也就能区分并描述出宪法中存在的不同种类的权力,并讲述出什么才是或什么才应该是一个国家的宪法,尤其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让他好好思考思考这些事吧。

    在后面,他又在一段插话中告诉我们(他认为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因此想当然地这样说):“立法机关的每一个分支都是独立的”,对,是“完全”地与另外两个分支独立的。然而事实上真是如此吗?有些人会考虑国王与诸多贵族对下议院议员的选举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国王在发出最终警告时废除任何一个议院的权力;还有些人会考虑到国王对两议院的影响,因为国王可能会使用其尊贵的权力随意地奖励两议院,或是剥夺两议院的利益;而另一方面,国王的花销又是依赖于两议院,尤其是下议院的;更何况其他还有很多方面也都可以通过这个视角来看待,那么,大家也就能看出来我们的作者如此信誓旦旦地说出的话究竟有多高的准确度了。他们还会对种种其他的情况提出相似的看法。他们将会判断出,在我们作者如此自信不疑的赞扬中,究竟有多少准确性。

    还有一句插话,这句插话应该算是插话中的插话。作者在此讲出了一个非常有趣、非常聪明的观念————对于这一点我们是非常感谢他的————“当下的贵族拥有完整而又真挚的美德”。凭借着他创造的、耍小聪明的方法,以及贵族们的头衔,他成功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观念。然而,作者是通过一个人的头衔来判断人的,而不仅仅是通过看他身上所具有的某些美德;作者也不是真的找得出证据证明他的确具有这些美德,而是认为只要这个人拥有贵族头衔,那就一定是具有这些美德的。当他发现某些人是主教时,他就认为这些人具有虔诚的美德;当他发现某些人是贵族时,他就认为他们是智慧、富有、英勇的。

    我们越是去思考他是怎样把关于三种政府形式的一般概念运用到我们的政府上的,我们就越是会发现我们从他书中所读到的东西其实与现实是大不相同的。对于我们自己的政府,作者发现它其实就是这三种形式的结合体。它拥有一个君主分支、一个贵族分支,以及一个民主分支。这个贵族分支便是我们的上议院,而民主分支则是下议院。我们的作者在学校里无疑是学到了很多东西的,他一定阅读过讲述斯巴达参议院的智慧与庄重的书;也可能读过一些关于威尼斯人的书,他可能是从孟德斯鸠的作品中看到的,也可能是从其他人的作品中看到的;而且,他一定阅读过讲述雅典暴民的狂暴与铺张浪费的书。由于他看了太多这类的作品,加之他总是太关注“智慧”(我们先跳过“正直”)这一方面,因此他受到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我们的作者毫不迟疑就对我们妄下论断:无论下议院在“正直”这方面做得多足,它始终只是一个不比上议院般“智慧”的议会。所以,当一个公爵的儿子成为了下议院的一员时,我们只需要把他视为一个最普通的雅典鞋匠之子就可以了。

    如果可以,我们就来探索一下这种看法————民主政体的成员缺乏智慧,而贵族政体的成员却个个如智囊————是怎么产生的吧。接着我们就能看到这种看法到底符合不符合我们两议院的实际情况了。

    民主政体的成员是尤为缺乏智慧的————为什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贫寒的人,由于没有受过教育,因此,当他们开始接手公务时,可能连字都不认识,所以他们是愚昧的。既然他们是愚昧的,也就是不聪明的,那么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不聪明的。为了谋生,他们只能靠着一些小买卖或体力活儿来挣点儿微薄的利润,他们成日都在工作台前或柜台边忙碌着,对于公务,他们只会在认为自己可从中谋到利益或自己有空暇时,才会去处理它们————但他们是没有空暇去思索的。他们的愚昧将持续下去————这种说法究竟与我们的下议院成员有多相符呢?

    另一方面,贵族政体的成员人数是很少的,而且个个富裕,也即————要么他们因为富裕而是贵族政体的成员,要么他们因为是贵族政体的成员而富裕。由于他们富裕,所以他们受到过教育;由于受到过教育,因此他们学识渊博;由于学识渊博,因此,他们总是明智的。他们有空暇去思索事务,就像他们也有空暇去处理事务一样。因此,他们可能会被人们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的知识是更丰富的,也就是以为他们是更聪明的。然而这种说法与上议院的实际情况有多相符呢?事实上,正如每个人都看见的,下议院的成员虽不会比上议院的成员拥有更多的空暇时间,但是,他们的时间却是花在了一些世俗事务上,让他们用更为世俗的视角来处理一些特殊的政府事务。我们能发现比职业律师更懂法律的人吗?同理,我们能发现比商人更懂贸易的人吗?

    可是我们的作者仍然冥顽不化,把更多的智慧分给了贵族政体,把更少的智慧分给了民主政体。他有自己的理由。那么,就让我们尽力去理解这个理由吧,然后再应用它,就像应用我们作者的其他观点一样。对于贵族政体,作者要我们明白:他们具有更多的经验,至少,很多成员是希望它能获取更多经验的。似乎这也与仿佛存在的意图相符。我们的作者说:“我们可以发现,贵族政体所具备的智慧比其他任何政体具备的都要多。”接着他又说:“它是由最有经验的市民们组成的,或者打算是由最有经验的市民们来组成的。”通过这一点,作者也就是想让我们想当然地认为,上议院的成员们比下议院的成员拥有更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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