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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玄义记卷第四
宋四明沙门知礼述
六、随章释二:初、标。
次解释者。
二、始从下,释三:初、且约十义释普门十:初、慈悲二:初、约次第三慈通释二:初、就人标列。
始从人天,乃至上地,皆有慈悲,此语乃通,不出众生,法缘无缘。
凡圣慈悲,三种摄尽。大经十四梵行品云:慈有三种:一、缘众生,二、缘于法,三者、无缘。众生缘者,缘一切众生如父母亲想;法缘者,见一切法皆从缘生;无缘者,不住法相及众生相。大论二十亦云:慈有三种,文意与涅槃大同。又论第五明悲亦有众生等。三辅行云:将三慈悲以对三谛,义甚显了。
二、若缘下,约法简判二:初、简生法不周。
若缘众生,众生差别,假名不同,因果苦乐有异,尚不得入于法缘之慈,何得称普耶?若法缘无人、无我、无众生,从假以入空,尚不得诸假名,何况是普?
次第生法,二种慈悲,藏通二教,及别住行。若众生缘,亦兼凡外,二有所缘,何得名普?
二、若无下,判无缘方普。
若无缘慈者,不缘二十五有假名,不缘二乘涅槃之法,不缘此二边。虽无所缘,而能双照空假,约此起慈,名无缘慈。慈通三谛,称之为普也。
别教十向,圆教初心,修此慈悲,至入地住,乃能分证。犹如明鑑不动而形,礠石无念而吸,此之慈悲,方得名普。
二、别释下,约圆顿三慈别释。三慈一念,不从不横,故大经云:慈若有无,非有非无,名如来慈。有即生缘,无即法缘,双非即无缘。佛心圆具,今修佛慈,故一一慈皆不思议。文分三:初、众生缘慈二:初、总示二:初、一心缘一界非普。
别释者,若修众生缘慈者,观一法界众生假名,可不名普。
二、今观下,一、心缘十界是普二:初、观众生三:初、法。
今观十法界众生假名,一一界各有十种性相,本末究竟等。十法界交互,即有百法界千种性相冥伏在心,虽不现前,宛然具足。
对下法缘毕竟空真,故今众生是难思俗。真实俗假,故曰假名,非独人我称为假名。十界性一,举一即十,故成百界。各有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等,故有千种。岂唯己千,生、佛各千,皆冥在性。二、喻
譬如人面,备休否相。庸人不知,相师善识。
三合
今众生性相一心具足,亦复如是。凡人多颠倒,少不颠倒,理具情迷;圣人知觉即识,如彼相师。
凡夫一心,具而不识;圆圣法眼,一念徧知。
二、知此下,起慈悲。
知此千种性相,皆是因缘生法。若是恶因缘生法,即有苦性相,乃至苦本末。既未解脱,观此苦而起大悲。若观善因缘生法,即有乐性相,乃至乐本末。观此而起大慈,具解如大本。
圆闻名字,学佛慈悲,即于一念,观百界生善恶因缘,苦乐本末,而起慈悲与拔之想也。大本十,如四类解释,一四趣,二人天,三二乘,四菩萨佛。若分苦乐者,应以四趣为苦,人天等为乐,或六凡为苦,四圣为乐,或九界为苦,佛界为乐。
二、今约下,委释二:初、明观法二:初、指初后两界。
今约初、后两界,中间可解。
狱是苦之尤,佛是乐之极。
二、地狱下,明一念千法二:初、明地狱具馀九界二:初、直明地狱十法二:初、明十法十:初、性。
地狱界如是性者,性名不改。如竹中有火性,若其无者,不应从竹求火、从地求水、从扇求风;心有地狱界性亦复如是。
二相。
地狱相者,揽而可别,名之为相。善观心者,即识地狱之相,如善相师,别相无谬,故名相也。
三体
体者,以心为体。心觉苦乐,故以当体。譬如钗、铛、环、钏之殊,终以银为体质。六道之色乃异,只是约心,故心为体也。
大本通取摧析色心为体,今取觉苦,故的指心。
四、乃至下,力。
乃至运御名力,缘山入火,皆是其力也。
堪任刀火,长劫不绝。
五作
作者为动曰作,已能有力,即有所作,或作善作恶也。
既堪受苦,必任作恶。
六因
因者,业是因也。
三、业动作成恶习因
七缘
缘者,假藉为缘也,如爱润业因缘合也。
假藉诸恶,我及我所,一切具度,助成习业。
八果
果者,习果也。如地狱人,前世多婬,生地狱中;还约多婬,见可爱境,即往亲附,名习果也。
因习婬欲,业既成就,果于苦具,见是欲境,如本深爱。
九报
报者,报果也。昔有婬罪,今堕地狱,受烧炙之苦,名报果也。
习果在心,境随心变,报因既满,即受烧然。
十、本末
本者,性德法也。末者,修德法也。究竟等者,揽修德即等有性德,揽性德即具有修德,初后相在,故言等也。
大本乃以初相后报而为本末,则修性皆尔。今欲彰于理事不二,故以修性而为本末。全修在性,全性成修,方得名为究竟等也。
二、地狱下,例九界。
地狱界十相,性既如此,馀九亦然。
若非十法,不成一界。
二、问当下,明具九界十法二:初、约佛法难具问。
问:当界有十性相可然,云何交互相有?馀界交互已难可信,云何地狱有佛性相本末耶?
界有法分,云何互具?佛法离染,顿出凡圣。云何地狱,具兹十法?
二、答大下,明凡心即佛。答二:初、正明地狱具佛十法十:初、佛性。
答:大经云:夫有心者,皆当得三菩提。如僊豫杀婆罗门,即有三念。又婆薮地狱人好高,刚柔等义,虽在地狱,佛性之理,究竟不失。故知地狱界,即有佛性。
僊豫大王欲化外道,十二秊中供养五百婆罗门众,后令归信大乘方等。其不归信,乃谤言无。僊豫闻谤,乃杀五百。五百堕狱,即生三念:一念此是何处,乃知地狱;二念从何处来,乃知人道;三念何因堕狱,知谤方等。因兹悔过,便生佛国,终获佛身。此乃僊豫知地狱人有佛性故,杀之令堕三念中发。婆薮过去杀生祭天,因堕地狱,于狱教化九十亿人,从地狱出,至方等会。佛言:婆者,好也;薮者,高也。好高之人,岂堕地狱?又言:婆者,刚也;薮者,柔也。刚柔之人,岂堕地狱?斯是大权示现恶相,显于地狱有佛性矣。
二,佛相。
佛相者,即是性德之相也。淨名经云:一切众生即菩提相,圣人鑑之,泠然可别也。
三、佛体
体者,即是地狱界心实相理也。
上品恶心,即中道故。
四,佛力。
力者,法性十力变通大用也。
性具大用,即八自在。
五,佛作。
作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如师子筋、师子乳也。
此云从无住本立一切法者,欲明顺修是佛界作也。九界因果,皆违本立。唯佛因果,顺本而作。以本觉性,元离住著,即无住本。若不顺本无住而作,则非佛界因缘果报,此是妙修。此修起时,豁然能绝七种方便智行之作。故喻师子筋絃,弹绝百兽筋絃。师子之乳,点化百兽之乳。须知地狱之心,本具佛界修性之性。如大本中,以相性体,为佛性三。力作以去,是佛界修。此之修性,凡心皆具。得此作意,则了诸修,皆顺性起。
六因者。
因者,正因也。
即是顺修所显之理,故曰正因。
七缘者。
缘者,性德缘了也。
即是顺修,能资智行,故曰缘了。而言性德者,以地狱心本具故也。
八果
果即般若菩提大果也。
九报
报,即大涅槃果果也。
即前缘了所剋二果,地狱之心无不具也。
十,佛本末究竟等。
本即性德末即修得等者,修得相貌在性德中,性德中亦具修得相貌,故言究竟等也。
约修性相,在释与前地狱不异。
二、大经下,以佛界况馀界十法。
大经云:雪山之中,有妙药王,亦有毒草。地狱一界,尚具佛果性相十法,何况馀界耶?
雪山者,极恶心地也。妙药毒草者,初后二界也。佛法超胜,地狱尚具,岂不能具馀八界耶?
二、地狱下馀九,皆即十界。
地狱互有九界,馀界互有亦如是。
地狱具九,已如上说,九界各各具,馀九界可以意得。
二、菩萨下,起慈悲二:初、约十界解释三:初、深观善恶境二:初、法。
菩萨深观十法界众生,千种性相,具在一心,还讨根源,照其性德之恶。性德之善,尚自泠然,何况不照,修得善恶耶?
菩萨修慈,只于一念徧观十界,修得善恶皆即性具,以性照修,尽善恶际。
二、如见下喻。
如见雪山,药王毒草,
二、以观下,广运与拔心。
以观性德恶毒,恻怆怜愍,起大悲心,欲拔其苦。以观性德善乐,爱念欢喜,起大慈心,欲与其乐。
观于九界七法因缘,及以所生二死果报,皆即性德,故起大悲,欲拔其苦。观于佛界七法因缘,及以所生二德果报,皆即性德,故起大慈,欲与其乐。问:性德善恶,及以苦乐,皆是法门,不生不灭,今何与拔?答:斯之妙谈,不可轻议。以三菩萨,观于苦乐,但谓修成,故存与拔之功,莫运无缘之力,是故慈悲,俱不名普。今知所生苦乐,及以能生因缘,皆是性德,故拔一切苦,不损毫釐,与一切乐,不增微末,方得慈悲广普,尘劫忘劳。此众生缘,与其无缘,无二无别。
三、此十下,结成慈悲普。
此十法界,收一切众生,罄无不尽。缘此众生,假名修慈,岂非众生慈普耶?
二、问地下,就地狱料简二:初、约重苦妨乐问。
问:地狱界重苦未拔,云何言与乐耶?
二、约乘机代苦答二:初、答众下,乘机示因。
答:众生入地狱时,多起三念,菩萨承机,即与乐因,故言与乐也。
以第三念,忆知先罪,必有悔心。大圣承机,现身说法,或密警发,令起善心,即乐因也。或即得乐,如婆罗门;或后得乐,如婆薮所化。
二、又善下,代苦与乐。
又菩萨能大悲代受苦,令其休息馀界苦,轻与乐义可解。
请观音云:或游戏地狱,大悲代受苦。
二、法缘慈者,前众生缘,若缘六界,但生死俗,不得名普。圆观十界,二乘即真,菩萨是俗,佛是中谛。既在一念,即非次第,况复互融而成百界,弥显一假一切假也。此众生缘,安得不普?今明法缘,即于此境而观于空,二乘空俗,菩萨空真,佛空二谛。既约百界,即一空一切空,名毕竟空。具足言之,三千即空,名今法缘,安得不普?初、明观境三:初、深观性空三:初、观千法空。
二、法缘慈者,观十法界性相,一切善恶悉皆虗空。
十界必百,性相有千,观此皆空,毕竟无相。
二十法下,观三千空。
十法界假名,假名皆空;十法界色、受、想、行、识,行、识皆空;十法界处所,处所皆空;
上之千法,于假于实,及于依报,即成三千。
三、无我下,观二取空。
无我、无我所,皆不可得。
无能观我,无我所观,无智无得,离二取相。
二、如幻下,举喻本空。
如幻如化,无有真实。
不但俗幻,真中亦幻,方是圆家法缘之喻。
三、常寂下,引证圆空。
常寂灭相,终归于空。
三千荡相,即是今教,终归于空。
二、众生下,起慈悲三:初、正示慈悲二:初、明所与拔相。
众生云何强计为实?良以众生不觉不知,为苦为恼,不得无为寂灭之乐。
生死涅槃,本无二相,以不觉故,唯苦无乐。
二、拔其下,明能与拔法。
拔其此苦而起大悲,欲与其此乐故起大慈。
即以三谛,如幻慈悲,拔与十界,如幻苦乐。
二、淨名下,引证真实。
淨名云:能为众生说如此法,即真实慈也。
说三谛空,慈即真实。
三、若缘下,结成圆普,可解。
若缘一法界法起慈者,可不名普;今缘十法界法,岂非普耶?是名法缘慈普也。
三、无缘慈者,中观之别名也。中则绝待,有缘非中。问:慈悲须对众生苦乐,若其无缘,何能与拔?答:大乘所说同体慈悲,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圆名字位,学即心佛,慈度即心众生。众生既同体,苦乐元性具,故无能缘、所缘,亦无可拔、可与。如此慈悲,尽未来际,拔一切苦与究竟乐。圆谈不独无缘若此,生法亦然。何者?生缘假名,三谛俱假;法缘空寂,三谛俱空;无缘即中,三谛绝待;三慈皆照,圆融三谛。岂可二慈非同体邪?但随宜乐,故立三门:宜取门者,故说生缘;宜捨门者,故说法缘;宜不取不捨门者,故说无缘。释此为二:初、约三观示慈悲二:初、明修相二:初、约双遮明观法。
三、无缘慈者,若缘十法界性相等差别假名,此假则非假;十法界如幻如化,空则非空。非假故不缘十法界性相,非空故不缘十法界之真。既遮此二边,无住无著,名为中道,亦无中可缘,毕竟清淨。
若缘六界假名,此假定假,即有所缘;既缘十界,假不定假,故缘即不缘。若缘六界如幻,此空定空,即有所缘;既缘十界,空不定空,缘即无缘。故云不缘十界性相,不缘十界之真。即边是中,故遮二边。既是即边,复何中道?中边绝迹,不可思议,强谓无缘。二、如是下,约双照辩慈悲三:初、法。
如是观时,虽不缘于空假,任运双照二边,起无缘慈悲,拔二死之苦与中道之乐。
心无所寄,自在双照。无拔徧拔,拔一切苦。不与徧与,与究竟乐。
二、如礠下,喻。
如礠石吸铁,无有教者,自然相应。
不教喻无缘,相应喻与拔。
三、无缘下,合。
无缘慈悲,吸三谛机,更无差忒,不须作念,故言无缘慈悲也。
二、行者下,明入位二:初、约位辩有证。
行者始于凡地修此慈悲,即得入于五品弟子观行,无缘慈悲进入十信位,相似无缘慈悲入于十住,方是分证无缘慈悲乃至等觉,邻极慈悲熏众生。
应知理性,具三慈悲。全性起修,成三观智。虽则六位,无缘不殊。必在证悟,方彰与拔。
二、不动下,引喻显无缘。
不动如明镜,无念如礠石。任运吸铁故,名无缘慈悲。
明镜如慈体,现像即与乐。礠石如悲能,吸铁即拔苦。
二、三谛下,约三谛明普门。
三谛具足,名之为普;通至中道,故称为门也。
三谛名普,即是能通。复云通至中道者,约证为所通也。又即一而三为能通,即三而一为所通,所通绝待,强名中道耳。
二、誓愿普二:初、释名。
二、弘誓普者,弘名为广,誓名为制,愿名要求。是故制御其心,广求胜法,故名弘誓也。
二、弘誓下,明义二:初、通明誓相三:初、明四誓功用二:初、通明誓成慈悲。
弘誓本成慈悲,慈悲既缘苦乐,弘誓亦约四谛。
苦、集二谛,苦因果也;道、灭二谛,乐因果也。
二、若见下,别明誓之与拔四:初、愿度苦果。
若见苦谛逼迫,楚毒辛酸,缘此起誓,故言未度令度也。
二、若见下,愿解集因。
若见集谛,颠倒流转,迷惑繫缚,生死浩然而无涯畔,甚可哀伤。约此起誓,故言未解令解也。
三、清淨下,愿安淨道。
清淨之道,众生不识。行此道者,能出生死,至安乐地。欲示众生立于此道,故言未安令安。
四、灭烦下,愿得涅槃。
灭烦恼处,名为涅槃。子果缚断,获二涅槃。约此起誓,故云未得涅槃,令得涅槃。
二、生死下,明四誓铨次二:初、通示因果前后。
生死因难识,苦果易知,故先果后因;涅槃理妙,须方便善,故先因后果。
拔苦二愿,约知难易,易必居前;与乐二愿,先修后证,而为次也。
二、大经下,别证由道获灭。
大经云:不解鑽摇,浆犹难得,况复生酥醍醐?
鑽摇喻道品,浆喻有漏善,酪等四味喻四教灭。道品不调,失方便善,况四灭果?不云酪及熟酥者,文略。
三、明四誓总要二:初、明四谛依一心。
如此四意,但一往耳。只迷心起业,业即感果。欲识果源,知果因集,制心息业,则生死轮坏,烦恼调伏,名之为道。修行不懈,苦忍明发,子果俱断,证尽无生,名之为灭。虽有四别,终是一念,更非异法。
世出世间二种因果,事类非一,原其总要,不出自心。何者?集是四心,苦是三受,道是定慧,灭是证智,岂非四谛皆是一心耶?
二、以四谛例四弘
四谛既尔,弘誓亦然。
二、次明下,明普不普二:初、大师约偏圆拣二:初、偏誓不普三:初、凡夫。
次明普、不普者,若凡夫即厌下攀上,约此立誓,是不名普。
厌下等者,即六行观也。谓厌下苦麤障,攀上胜妙出,故四无量。约此与拔,虗伪浅狭,何普之有?
二、二乘者:
二乘见三界火宅,畏此修道,此乃见分段四谛,亦不名普。
须兼两教也。不言菩萨者,与拔分齐,只在界内,故斥二乘,见彼不普。
三、别教
若别教,先约分段,次约变易,此亦非普。
以次第故,初心不普。
二、若圆下,圆誓能普三:初、一念圆照明普意。
若圆教菩萨,于一心中照一切苦、集、灭、道。
十界苦集,四教道灭,即于一念,圆顿而观。
二、偏知下,四谛偏知明普相四:初、集普三:初、知凡夫集。
徧知凡夫见爱,即有作之集。
摄大乘师称有为缘集体,是见爱也。
二、二乘下,知二乘集三:初、示集名。
二乘著空,即无作之集。
摄大乘师称无为缘集,体是无明也。
二、淨名证。
故淨名云:法名无染,若染于法,是名染法,非求法也。又云:结习未尽,华则著身。即是变易之惑,全未除也。
不染生死,而染涅槃。结习者,结使之馀习也。以小教中未说声闻别惑正使,且寄通惑馀习言之。
三、大经证
大经云:汝诸比丘,于此大乘,未为正法,除诸结使,即无作集也。
二乘道品,以大望之,是邪非正。
三、乃至下,知圆集。
乃至顺道法爱生,亦是无作集也,是名徧知集。
住前似爱,住上真爱亦是等者,即无为缘集,通至等觉也。若摄大乘师立四种缘集,前二集上更加自体及以法界。今家正意,但立二种,以自体、法界不殊无为,悉是障中无明故也。若约无为分出二种,是亦无失,即以第十地为自体,等觉为法界。广如淨名疏记。
二、徧知苦下,苦普。
徧知苦者,以有集故,即能招苦报。有作之集,招分段苦,无作之集,招变易苦,即知苦谛也。
以因对果,知之不谬。
三、徧知对下,道普二:初、徧知偏道不普。
徧知对治苦、集之道,灭从五戒、十善、不动,不出二乘、四谛、十二因缘,通至有馀、无馀涅槃。通教亦尔,别教历别、通至常住,不能于一道有无量道,不名普道。
人天例立道灭之名,道不动惑,灭不出界,有名无义;三教道灭,虽能动出,普义不成。
二、圆教下,知圆教中道普。
圆教中道,即是实相。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修如此道,名为圆因,称为普道。
三千皆中,即名实相;不动而运,方曰大乘;以此为因,故称普道。
四、故所下,灭普。
故所得涅槃即是究竟常住,一切烦恼永无遗馀,譬如劫火无复遗烬,故名普灭。
三千实相,究竟显处,名为圆灭。劫火譬中智,遗烬喻无明。
三、所观下,依谛徧周起普誓。
所观四谛既周,缘谛起誓,何得不徧?故称弘誓普也。
二、私用下章安用修性判
私用观十法界性德,修得善恶,而起弘誓论。普不普,自是一节大义,与四谛语异。故逭用之,亦应善也。
菩萨起誓,欲断十界众生之恶,欲生十界众生之善。观此善恶,若但修成,不知性具者,此誓不普。何以故?修必次第,或少或多,那得普邪?观此善恶,是性具者,此誓乃普。何以故?性既圆融,事必徧摄。如别教人,不知性九,故十唯十;圆知性九,故十即百。岂唯界界徧摄,亦复性相互收,故得一如而收十界。以如收界,以界收如,一一无边,重重莫尽。此之界如,不出善恶,誓断此恶,何恶不断?誓生此善,何善不生?故知观性,誓愿方普。章安私简,以师之义,成师之说,令前偏圆,显然可见。故云语异,不言义别。逭者,迭也。以性十界,与圆四谛,迭相显殃也。
三、修行普。
三明修行普,先明次第修行,次明不次第修行,具在大本行妙中。
指行妙者,彼约大经五行,明次不次。且次第五行者:一、圣行,谓戒、定、慧;二、梵行,谓慈、悲、喜、捨。此二皆是地前修因行也。三、天行,谓初地已上,证第一义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故名天行。四、婴儿行,谓示同三乘七方便人所修之行也。五、病行,谓示为九道之身,现有三障之相。此二皆是从果起应之行也。不次第五行者,即大经云:复有一行,名如来行,所谓大乘、大般涅槃。大乘是圆因,涅槃是圆果。今文虽示次第,意在不次。以如来行是修行普
四、断惑普二:初、明二观断不普。
四、明断惑普者。若从假入空,止断四住惑,华犹著身,未为正法除诸结使,但离虗妄,非一切解脱。若从空入假,止除尘沙,不依根本而断,亦不名普。
藏、通三乘及别住行,皆二观摄;十向圆修,属后中观。
二、若空下,明中观断方普。
若空假不二,正观中道,根本既倾,枝条自去,如覆大地,草木悉碎,故名断惑普也。
圆人初心,体于见思,即是中道。正破无明,名拔根本。根本既动,枝叶先摧,观障即德,名翻大地。既观中道,二观自成,三观圆修,无惑不破,故得名普。
五、入法门普二:初、明偏小不普。
五、入法门普者,二乘若入一法门,不能入二,何况众多?若修历别之行,阶差浅深,我唯知此一法门,馀不能知者,此亦非普。
修不称性,证乃阶差。我唯知等者,华严善财寻善知识,历百一十城,所见知识,皆云我唯知此一法门。新经至第五十见弥勒,第五十三见文殊、普贤,则不复云唯知一法。故知即是前渐后顿。
二、若入下,约圆顿明普三:初、法。
若入王三昧,一切悉入其中。
大经明二十五王三昧,破二十五有,显于我性。三昧者,此云调直定。而言王者,妙玄云:空假调直,不得为王。所以二乘入空,菩萨出假,不名法王;中道调直,故得称王。
二喻。
譬如王来,必有营从,营从复有营从。
三合
王三昧亦如是,入此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所谓:三谛三昧、三谛三昧。复有无量法门而为眷属,亦皆悉入王三昧中,故名:入法门普。
三谛之下,理定之外,各有种种助道禅定,名为眷属。
六、神通普。神通有六,谓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漏尽。皆名神通者,璎珞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彻照无碍,故名神通。今文略举天眼以例馀五:初、明天眼二:初、偏教非普。
六、神通普者,若大罗汉天眼见大千,支佛见百佛土,菩萨见恒沙佛土,皆是限量之通,故不名普。何以故?缘境既狭,发通亦小。
大罗汉见大千者,准大论第五云:大罗汉少用心见二千界,大用心见三千大千世界。辟支佛亦尔。今言见百佛土者,大部文句亦云:支佛见百佛世界,不以风轮为碍,亦无己他界隔。前同罗汉,人属三藏,此必在通。菩萨见?河沙佛土者,正唯别教,义兼于通。应知此等天眼见土,皆约同居淨秽言之,以有馀土,体质是一故。
二、今圆下,圆教是普。
今圆教菩萨,缘十法界境发通,徧见十法界而无限极,三乘尚不知其名,何况见其境界?
缘十法界等者。圆真天眼,具足五眼:见六道即肉、天二眼,见二乘即慧眼,见菩萨即法眼,见佛界即佛眼。若尔,与佛眼何别?答:淨名疏云:见十法界麤细之色,名真天眼;见三谛无二,名为佛眼。
二、眼见下,例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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