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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法华经科拾最新章节!

纵未得觐。亦种未来得度之因。所兴之供。变成宝帐。覆诸佛上者。不独示将来。有由因趣果之兆。且示现前身虽远。心却能近之敬。古以此段。开为二种。今合为一。

    于时下。第十神力也。三世四方。各有分限。今由神力所加。一切藩篱。撤令无碍。如一佛土。此即六根清净。得证圆融宝觉。依正一如之兆也。已上神力。即地持经七种无上中。第六神力无上也。

    △二举要付嘱。

    尔时佛告上行等(至)诸佛于此而般涅槃。

    等字合该持品之众。而不言者。以久被化。而该近益者也。初明以希有神力。不能说尽。以要下。正举要也。一切法。即佛所有理行果法。自在神力。即化物神通秘要之藏。即久而后说甚深之事。惟佛佛始知。皆是此经宣显。

    是故下。劝修也。

    所在下。劝供也。凡所在处。命起塔供养者。以法身从此生故。又法身观照文字三种般若。即三即一故。故令文字外。求少法不可得。况果性全不离乎因性。

    佛出世惟生处。得道处。转法轮。般涅槃。四处起塔。皆约生身。故但有四。今约法身。故令所在皆应起塔供养。

    △二颂文二。初颂神力。二颂劝持。

    今初。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诸佛救世者(至)周闻十方国地皆六种动。

    △二颂劝持三。初总标。二别显。三结劝。

    今初。

    以佛灭度后(至)如十方虚空不可得边际。

    人以法重。故蒙诸佛叹美。

    △二别显。

    能持是经者(至)教无量菩萨毕竟住一乘。

    初颂半。以经卷是力持身摄。由一即一切故。持之于心念是。则为已见本尊等。此约所持。准为能见自利创成矣。

    次二颂。复广前德。准为见佛供佛。令佛生喜等功德。即含利他意。以显能持者。则具二利妙德。

    诸佛下。约能持略颂四要。兼明得佛三密。初明所得秘要即意密。

    次三颂甚深事义。即得佛口密。以说法慧光。除无明暗也。

    斯人下。以身业威仪。教住一乘。乃身密也。

    △三结劝。

    是故有智者(至)是人于佛道决定无有疑。

    由持经之心。能与妙法。契合为因。故与当来所得佛果。生决定心。无有疑惑。纵闻菩提广大。万行难修。转依难证。决不退屈。

    △二神力付嘱。

    嘱累品第二十二

    前品。如来以希有神力。劝持既竟。今从法座起。复现神力。而为嘱付。嘱付者。略如古云。嘱是如来金口所烛。累是菩萨丹心顶荷。乃以授受合论。故云嘱累。又如来躬从座起。申手摩顶。授以难得之法大众曲躬合掌。如世尊来当具奉行。殷勤顶受。故云嘱付等。

    △文三。初普遍付嘱。二举佛释成。三委示报恩。

    今初。

    尔时释迦牟尼佛(至)令一切众生普得闻知。

    世尊从多宝塔中法座起。现大神力。以一手。遍摩多人顶者。盖缘将用口轮付嘱。故以身轮。先示妙法流通之相。而为加被。谓以不可思议方便妙用之手。握诸法实相之印。而置于诸大士之顶。普令其心。如莲华开。权实双融。然后乃可弘通大法。而使佛种不断。又以一手。于一时。即遍摩众顶者。乃从即根本法之身轮。垂能同之业用。于所同内。引归于圆进证德相也。

    又佛手下。垂诸大士。以顶上承。固因果交彻之相。亦一多无碍门中事也。

    而作下。正明付烛。告曰。我自曩劫。修习是难得之法。今以付烛汝等。汝等应当受持等。然付之以无上菩提。而曰受持读诵。普得闻之。由无上菩提。不在文字般若外。此教之所以载理行果也。有定谓拈花。而付正法眼藏。惟在迦叶。何如此中付嘱之为广大。

    △二举佛释成。

    所以者何如来有大慈悲(至)如来之法勿生悭吝。

    徴辞谓。众生根行不一。何能普令闻之。

    如来下。即举佛为例以释之。谓如来有大慈故。遇有智者。则为尽与。无诸悭吝。速令受乐。有大悲故。值无智者。则念念拔济。不生畏惮。必令脱苦。然后等与佛慧。佛之智慧。即一切智。能知一切内法内名。外法外名。如来智慧。即道种智。能用诸佛一切道法。发起众生一切善种。自然智慧。即一切种智。谓由诸法各各皆具天然内慧。以一种智。知一切道及一切种。由我能断诸法中恶。独无所畏。故能以此三智普与一切众生。上是引例。汝等亦应下。正劝学佛。普令广闻也。

    △三委示报恩。

    于未来世若有善男子(至)则为已报诸佛之恩。

    遇利根者。则为直说佛慧。遇钝根者。须先引置余深法中。然后开显。言余深者。望前小教。能为破小显大曰深。未如今经直明佛慧。而犹带权说实曰余。若能如是引接。则为已报诸佛之恩矣。

    △三大众领受。

    时诸菩萨摩诃萨(至)唯然世尊愿不有虑。

    三反发声奉来者。答上三摩付嘱之至意。世尊降灵。为化一类由小之大之机。本致既畅。今又得人流通矣。纵有余蕴。不过捃拾而已。

    △四事毕唱散。

    尔时释迦牟尼佛(至)多宝佛塔还可如故。

    多宝为证经故来。今法事既毕。故令塔门仍闭。分身为开塔故来。今事亦毕。故令还归。而释尊亦还归于灵鹫。故此经有二处三会之说。多宝佛塔。为赞证诸大士。弘通法式。虽闭塔门。尚未去归。

    △五时众欢喜。

    说是语时十方无量(至)闻佛所说皆大欢喜。

    言皆喜者。诸佛利他事毕故喜。大众得闻希有法故喜。而曰大喜者。果人此后无复余事。因位定知将来必得无上妙果。故皆大生欢喜。

    △四弘经轨式六。初以苦行弘经。二以往来弘经。三以普门弘经。四以咒护弘经。五以转邪弘经。六以劝发弘经。

    今初。

    药王菩萨本事品第二十三

    药王以下。不区区在读诵章句。始名弘经。何则。诸大士。久远弘经。妙观湛然。身口意等即人即法。此外毫无别法。名句文等即法即人。此外亦无有人。故宗镜云。色法华。受想行识皆法华。惟其人法双融。举一全收。故药王等。得以身轮之苦行。妙音得以身业之来往。观音得以普门圆照法界。直令火宅化作清凉。俾奉此芳规者。拂彼尘劳。出在不久第恐恋宅。诸魔宫殿被摧。妒汝出界。损彼眷属。佥来生扰。便成退屈。故劳药王勇施等诸大神王。同以密咒护持。令不得便。此固外难荡矣。复恐内障相仍。倘一念有差。便如庄严王。万善俱失。故古注引庄严之往缘。经说知识之极接。警令转邪。以扫意地之微细。此则内外俱寂。惟弘通之是务。方感普贤遥临。请问四法。令得是经。而结其局。齐赴道场。

    今于芳规之初。先明苦行者。以娑婆国中。人多獘恶。设不先忘身见。了苦如幻。虽擅多行。未轻与议。是故首举。使有仿效。

    △文四。初菩萨请问。二如来解说。三闻众护益。四古佛称善。

    今初。

    尔时宿王华菩萨(至)及此声闻众闻皆欢喜。

    菩萨号宿王华者。宿乃星光所止之舍。宿中王。即月轮也。以能映夺众星之光。故以王称。华有结果之能。合显此菩萨。能如宿王。破众生长夜黑暗。更赐清凉之妙行为因。而感果法也。

    药王昔名星光。因于尊者日藏前。闻说佛慧。以雪山上药。供养众僧。誓曰。愿我未来。能治众生身心两病。举世欢喜。故号药王。

    今欲明药王本事。故假宿王华发问。问意谓。我闻药王。久持此经。游化娑婆。而不知以何身游。又此界中。我见最重。于毫末内。尚生贪着。而况于身。大士为摄此辈。自有无量对治妙行。荡彼执情。愿少解说。令诸闻者。猛发亡身为法之志。而以流通正法。为急务。

    △二如来解说二。初说本事。二叹妙经。初中三。初本事。二结会。三劝修。初又二初事佛闻法。二得定修供。

    今初。

    尔时佛告宿王华菩萨(至)诸声闻众说法华经。

    既无女人。应皆一变化生。一箭道者。须知。彼中依正。既总优于娑婆。何得以此校彼。乃以彼时之量。而校彼时之数耳。以喜见为当机者。则喜见亦如身子。皆由权入实之人也。

    △二得定修供二。初得定。二修供。

    今初。

    是一切众生喜见菩萨(至)得现一切色身三昧。

    上为当机说法。今令顿证三昧。论此大士。因地多从权小中。信根成熟。方蒙彼佛开显。入住证实。特缘经中。自具顿超妙旨。所以不立僧祇。止消万二之修习。即断现色不相应染。便登八地。护色自在。而得普现色身三昧。遂有内现外现。内外同时现之妙用。问。何以知大士。从权小来。答。以从闻经后始有所证。自与燃灯。因妙光说法。互相激扬者。不同也。

    △二修供二。初现在供。二未来供。初二。初神力供。二燃身供。

    今初。

    得此三昧已心大欢喜(至)价直娑婆世界以供养佛。

    由得生喜。溯源报恩。入定而雨者。由因断染于色法中。大得自在。故令所出花香。皆具实用。以为供养。二十四铢为一两。六铢乃一两中。四分之一也。

    △二燃身供三。初然身。二佛叹。三供时。

    今初。

    作是供养已从三昧起(至)八十亿恒河沙世界。

    不如身供者。由神力以身为所依。方有妙用。故以根本作供。乃名上报。未供之前。于千二百岁中。服香饮油者。以当下幻躯。未得即名法供。是以外藉服饮之缘。内运定慧之力。共相薰淘。令十二处。转为五分。否则不堪致敬。复又外以忍辱缠身。内以弘通立愿。乃从中道妙观。发智慧火。自然其身。故有妙光。照彻此彼恒沙国土。

    薰陆香树。出大乘国。叶似棠梨。兜楼婆出鬼神国。此云香草。又云白茅香。毕力迦或云丁香。胶即白胶香也。

    △二佛叹。

    其中诸佛同时赞言(至)作是语已而各默然。

    问。弘经轨式甚多。何今先用苦行。答。由上安乐行中。未暇言及故。苟不融会。终成别见。所以首举。良以。苦乐二行。敌体相违。故喜见于得三昧后。欲摄苦行。同名安乐。遂以然身之行。昭廓其式。否则弘通行海。何独乏此鸿波。思之。

    精进言真者。缘喜见于然身时。内运妙观。观蕴界处。缘生如幻。人法俱空。苦乐双遣。当体即是实相。安住行处。惟进无退。念念流入萨婆若海。故佛赞曰。是真精进。殊非不达妙行无住者可比也。法言真供者。诸佛观彼正然身时。妙止湛然。于实际中。求觅能生此身颠倒之因。及现前之生灭。未来之退转。了不可得。三际平等。故究竟如虚空。故遂令生身。即同法身。能所烧相。与能所供相。悉皆寂然。即人即法。顿成法供。始蒙以真法供之赞。诚非国城妻子等供可及。最为尊上。赞已默然者。正纳受意也。

    然烧一行。为小乘律所严禁者。为欲具足僧宝尊重之相故。又以未如大乘人。知法如幻故。彼具缚凡夫。正在苦中。能所未亡。奚能以苦为法界。当其烧时。渠且忍苦不遑。安能内运观想。而伸供养之诚。诸佛见之。正愍其愚妄。更何赞之有哉。是以制止。

    △三供时。

    其身火然千二百岁过是已后其身乃尽。

    五叠六根。各各性具千二百功德。故历千二之久。以伸供养。

    △二未来供六。初化生王家。二自说本事。三复觐本佛。四本佛付嘱。五奉命任持。六然臂供养。

    今初。

    一切众生喜见菩萨(至)结加趺坐忽然化生。

    复来生于本国者。以上供之愿。犹未满故。正见然身之机。犹未成熟。得利益故。

    △二自说本事。

    即为其父而说偈言。

    大王今当知(至)勤行大精进舍所爱之身。

    经本六句。不得擅加后二句。

    △三复觐本佛。

    说是偈已而白父言(至)世尊犹故在世。

    此供佛已。得陀罗尼。复闻多经。与前得三昧处。分明是两番闻经。两番得益事。若不尔者。直使然身法供。返成无益。故知此中。我先供佛已一句。言虽总指前生。而意则别。要叙出然身时。于观心中。感得闻经得益事。以示于人。亦如不轻临终。得虚空开口事相等。此则然身之功。庶不唐捐。惟智者详之。况初得之三昧。属色自在。今语言陀罗尼。似属心自在。居然有浅深之别。得解语言者。谓菩萨获大智慧。于大小乘一切道法。及世间种种语言文字。悉能通达。照了无碍。是为道法无碍。又云。善能宣说一切语言。于一字中。说一切字。了一切字。同于一字。甄迦罗。乃俱舍六十大数中之第十六。频婆罗第十八。阿閦婆第二十数也。或云。那由它是百万亿。甄迦罗是千千万亿。频婆罗是百千千万亿。阿閦婆是万千千万亿。犹故在世者。知能感之因。及应火之缘将尽。故发此问。

    △四本佛付嘱。

    尔时日月净明德佛(至)于夜后分入于涅槃。

    以能化之佛法。及所化之依正。悉付与者。由喜见仗持经力。德位并臻于诸人之上。乃堪付嘱。托以大事。溥被未来。

    △五奉命弘经。

    尔时一切众生喜见菩萨(至)垂诸幡盖悬众宝铃。

    应化之身。法应非灭现灭。正法眼清明人之所熟谙。而复示以悲恋者。欲令法会同生渴仰。深种善根意也。瞻部在海。居妙高之南。故云海此岸。多出旃檀。今积之为??。??是聚意。

    △六然臂供养三。初供养益物。二两臂还复。三地动众喜。

    今初。

    尔时一切众生喜见菩萨(至)住现一切色身三昧。

    诫一心念者。非一心。即不能缘一乘境。亦不能引三权同归一实。住色身三昧。非历七万之久。亦不能令念者之根。至成熟故。

    △二两臂还复。

    尔时诸菩萨天人(至)福德智慧淳厚所致。

    心自在故。色逾自在。是故空尘。随乘愿力。集还两臂。由斯下十二字。乃释尊赞断辞也。

    △三地动众喜。

    当尔之时三千大千世界(至)一切人天得未曾有。

    △二结会。

    佛告宿王华菩萨(至)百千万亿那由它数。

    △三劝修。

    宿王华若有发心(至)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贪爱重者。拔一毛利天下。尚且不为。而况以身作供。夫欲作此供者。必须真知妙法难逢。多生罕遇。身受为招苦之本。顷归无常。方可作此舍身微因。而求常乐之果。

    △二叹妙经二。初叹全经。二叹本品。初中三。初能持人胜。二所持法胜。三例示多福。

    今初。

    若复有人以七宝(至)一四句偈其福最多。

    广多七宝。非寻常物。四皆圣者。非寻常人。能供所供。可名极尊极贵。而所得福。不及持一偈转胜者。以财不及法也。盖法是圣师。能生能养。能成能荣故。今以人能弘道故。先叹人胜。

    △二所持法胜二。初显体。二显用。

    今初。

    宿王华譬如一切(至)亦复如是诸经中王。

    此下十番约喻。用显此经体胜。初约大海。谓川流江河。并皆浅小。不及海之深大。如此妙经。校诸大乘。不惟破小。且能深彻底蕴。横该俗谛。不违实相。二约须弥。谓土黑诸山。体皆卑微。故令须弥在上。如余诸经诠理。多含未伸。今则一极唱高。迥出众典之上。

    三约月天。谓星光虽众。惟被一月夺彩显照。今校诸经所演。不止掩蔽权理。又能彰硕孤照。

    四约日天。谓大明丽天。诸暗尽破。能依此经作观者。校依余经所发实智。不惟消烁我法重昏。即生相积闇。亦并破矣。

    五约轮王。谓诸国王。纵王群黎。不得称圣。惟转轮王。福相齐具。方堪称仰。如诸大乘。虽名说实。实体不足。今则纯谈实相。妙理圆满。而为众典之所尊重。

    六约帝释。谓地居诸天。虽名天子。仍被帝释所辖。如诸权乘。虽名为大。仍为此经一实所统。

    七约梵王。谓俗呼梵王。是众生父。此经亦然。能生实智。为诸二乘。及发心者之父。

    八约辟支。谓诸声闻。皆藉修断证果。惟有辟支。无师自悟。彼果中所说。及因位所说。未如此经。不假方便。但说无上者。逊揖居次。能持亦胜者。以所乘乘胜故。

    九约菩萨。谓二乘圣。未若菩萨二利兼优。校诸教中。未如今经。不但开近。复能显远。

    十约法王。谓佛尊称诸法中王。如此妙经。于破小显大法门。及带权说实。带实明权。??权赞实等法门中。若废若立。若开若显。若会若归。俱得自在。故得称为诸经中王。此上十节。以从下至上。从夜至昼。从地至天。从凡至圣。从因至果。五对十只。居然有次。井井不紊。

    △二显用。

    宿王华此经能救(至)能解一切生死之缚。

    先法次喻。初中一切众生。该尽九界。令离二死之苦。复满所愿。

    如清下。更约喻以彰胜用。所以重重引喻者。正见胜用无穷处。又以无缘悲。不因有求拔苦。以同体慈。不负有感。即与其乐。一切苦。乃在二死果中。病痛即果上之报障。缚即能感果之惑业。

    △三例示福多。

    若人得闻此法华经(至)所得功德亦复无量。

    实相妙法。本超乎数。以人法不二。故持之者。亦与之等。佛智难筹者。甚言其大也。

    △二叹本品四。初通明闻者功德。二别举女人受持。三例明随喜赞善。四嘱累一品流通。

    今初。

    宿王华若有人(至)亦得无量无边功德。

    持此一品。所得之福。便如全持者。以药王首用亡身法式。而扩安乐妙行。俾达苦乐一揆。导物之功甚鸿故也。

    △二别举女人受持。

    若有女人(至)成就如是功德智慧之力。

    别举女子者。以爱不深。不生娑婆。情不重。不堕女身。今于如来座下。而服闻经法药。即得转染成净。身心两病皆除。更不复受女身。

    若如下。复言后五百岁。以佛灭后。世逾下而障逾重。苟能于此受持。身虽女流。犹胜雄猛丈夫。以在烦恼大海。能翻身故。故能舍此极苦极秽之身土。而得极乐极净之依正。固因法行之精专。更见经功匹测不复下。谓昔在娑婆。全以贪嗔诸垢为力。今则不更为所恼。且令得通得忍。得无漏法性之六根。俾六根之妙用。过前所得之报。百千万倍。眼根既然。余岂不尔。言菩萨无与等者。私谓。此指一类持余经生净者言。非指旧住补出诸大士言也。

    △三例明随喜赞善。

    若有人闻是药王菩萨(至)所得功德如上所说。

    身口皆香。得报于现世。乃转染之前相也。

    △四嘱累一品流通。

    是故宿王华以此药王菩萨(至)应当如是生恭敬心。

    △三闻众获益。

    说是药王菩萨(至)得解一切众生语言陀罗尼。

    语言即是心声。诸大士虽得弘通法式。倘不先解语言。则不识彼病源所在。药将谁投。故因闻品之力。先得用药之诀。于游化时。自能契机契理矣。

    △四古佛称善。

    多宝如来于宝塔中(至)利益无量一切众生。

    诸菩萨现前所得之益。及未来世所得之益。皆因一问而有。故感古佛连连赞善。

    妙法莲华经科拾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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