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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法华经文句辅正记最新章节!

复简其大少,又不云法华为归本法论,此则是他分,非自立。

    若其然者,则成法华,却归华严之本,故不可也。

    后接归本者,谓法华也。

    二、言相乖者,华严本即成末,法华末却成本故。

    枝本不立者,以本不立,枝无从生,则成法华,亦无可接。

    接归方一者,一即法华也。

    一为根本者,若法华为根本,则华严二名为枝条。

    入法华本圆者,开华藏别,入法华一圆;开华藏实,入法华远本。若尔下,判也。

    会本归本者,会华严本,归法华本。何者?华严中圆既同方等般若,此既被会华严,岂不然耶?

    会枝归枝者,此即能破也,即纵破也。何者?即立华严为本,则成法华是枝。今华严本,既同方等般若成枝,复许法华名为接末。法华名为接末,法华既接方等般若之枝,华严之枝,岂不被接大

    本师所师者,涅槃五味判教,元是本师所师之法。既归心于师,先章须改也。嘉祥者,寺名,在会稽王义之舍宅所置,名吉藏。胡乡所生,世称学海。心包难伏之慧,口写如流之辨。著述章疏,领徒盛化。大师初至陈都,有沙弥法盛,造席数关,法师无对。法盛时年十七,身小声大。法师嘲曰:你那不摧声补体?法盛应声对曰:法师何不削鼻项眸?吉藏良久,咽更调曰:汝好好问阇梨,好好为汝答。法盛曰:野干和上,着在经文。胡作阇梨,出何典据?吉藏位谓曰:尺水计无文波。法盛曰:余水虽不能沾于鲸鹢,亦足淹于蚁蜂。吉藏又问:谁为汝师?汝谁弟子?法盛曰:宿王种觉天人众中,广说法华,是我等师,我是弟子。讲散,乃舍山水,纳一领,用奉大师。遂即伏膺,请讲法华。身为肉隥,用登高座。后因借章安义记,乃弥达浅深。体解口钳,身踊心醉。废讲散众,投足天台。餐禀法华,誓愿弘演。顶戴永永,岂生异彻?旧章乃有流行者,并是其时收不尽者(云云)。

    疏云:名大巧方便者,论自释云:依此法门,成大菩提已,为众生说天、人、声闻、辟支佛等者,善法云善巧。移二乘小门,令入大乘者,此属方等,则是对菩萨说。云二乘尚入于大乘方便,菩萨何为不入耶?

    有言不出千如百界者,亦云有言不出五时八教也。又应知说权等四句皆言教,故得四句皆以释于方便品矣。

    且以入证对说为实者,以一一文中皆先举说,如初文云如来巧说等,不取说边,但取入证为第二句耳。故知四句一一皆兼于说,但得为今方便品也。又用此四句通贯下十双,使下十文无非三谛三智故也。

    尚互接互破者,一权、一切权等互接也。如实云何所不破,即互破也,以接外无法故。余三句亦尔。

    况复余法者,纵立四句外,有法亦为此四接破也。

    如此方成今经破立者,废权故是今经破,开权等是今经立,故云一权一切权等。

    诸权诸实者,只是不识今家四句,及以十双权实耳。

    互推迷实者,如前诸师,附傍五时,及约谛智以明二慧等,但是互相推耳。而复自迷其所立之实,不知为属何教方便矣。

    不思圣化者,谓不思实即权,不思权即实等,而各自保一支一流而已。

    佛说之权,尚须入实者:一、为众生入实故说;二、文字即解脱,故解脱即实也。

    法遍者,以三智、三谛遍接偏圆法故,由机受成法故云也。

    理遍者,一理接一切理也。

    事遍者,谓化仪、神通等事,故经云诸佛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即事遍也。

    由内三德等者,谓三德为所依,以三德只是三谛耳。三谛满故,名为三身。

    外用横竖等者,华严、方等、般若、二教、四教、三教、八教、八教四门、四门四悉等,横也。鹿苑则以显密相对为横,经历五味过现当入为竖,秘密可知。

    为成今经至意者。今经用不思议境,三智、三德、三身,遍开诸法,而为破立也。

    以对昔至四句者,今立四句,具其二意:一、为破昔四句,须立此四;二、今经方便具四句故,故须立之自证。

    以对自证实智说之者,自证之实为实,称实而说,被机为权,即是今经方便品也。

    尚非通方者,以四句各在体,不相收,故非通方也。

    随立者,随立一句,即立诸句也。

    随接者,一句接诸句也。

    随破者,一破一切破也,既立皆破,则能所俱亡。

    随亡取舍者,立接二句为取,破亡二句为舍也。

    升出暗滞者,文中合字释,若更分字释者,升出滞故高,升出暗故明也。

    若作悬字可知者,只于一句悬照观察,无非法性,遍具诸法,故云可知。

    开施者,开谓法华,施谓施权,出谓方等出四,般若出三,华严出二,鹿苑为没,行为盈,藏为缩,只是用之则行,舍之则藏,通机称会,以赴物宜耳。

    若行、解兼论者,行即自行,解即他,故云合说也。

    以法性至法者,以法性体遍故,不违诸法,在逆在顺,而无增减,故云一权一切权等。

    不受诸法者,以法性如虚空故,遍一切处无彼此故,无能染污,故云一实一切实等。

    不住诸法者,以法性体无住故。

    不入诸法者。谓无能入,无所入。又谓法不属诸法。故净名云:遍入诸方,不入诸方。即其意也。一一名字下。揽前诸句,以成观心。一一名字,不出心法。心即能观能缘心,法即所观所缘之法。于念念中,成句成偈。偈即是教,依教立行。行名为因,因成获果等。

    其义可成者,如上自在可成,今经四句以释方便品也。

    若本若末者,事理为本,乃至悉檀为末也。

    各有所归者,实即权故,归权句;权即实故,归第二实句。

    相即之两亦者,只是亦权亦实一句。体能相即,复能接三,方名方便。

    接三之两亦者,只第三句是能接余三句之两亦耳。

    方便之理者双非,只是第三句理矣。

    理收三句者,理具诸法,即收初句理;体一真实,即收第二句;理体双照,收第三句理;理体双亡,即收第四句理也。

    还以此旨而为观境者,还以说默为境。

    单浅[住/尺]独者,与而为言。于今三释,但得方法一释而已。浅者,但在权教,不至法华故。[住/尺]者,于四门中,或得一门而已。独者,或得一教耳。

    三说所无者,若法华同于诸味,已今当说,其言徒施,故云何在?

    不同光宅者,上序中光宅以惟忖五句,初后二句通于本门是。

    复以三种释品者,且如事、理。事属三权,理属真实,即成方法释也。三权为能通,真实为所通,即成第二释。三权即真实,则成第三释。余九双皆尔。

    故论云至因果相者,明今经五佛开权,皆云种种因缘譬喻,皆至一切种智故,即其相也。

    因义浅狭者,但成三教因耳。

    果用粗近者,三教之用为粗,中间今日迹用为近,今经本门果用为妙为远。

    以教为因者,慈恩释方便品初云:诸佛智慧等两句为果门,其智慧门等两句为因门,即属教名之为因,即云二深。先唱云:

    不同他三四者,光宅云:昔三为权,今经四一为实。不知今经权实具足,是故破之。

    疏云:从无住本者,如文殊问净名云: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又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又问:欲贪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本。又问:颠倒相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又问:无住孰为本?答曰:无住即无本,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故今释云:无住者,理也。理无所是,不可言其有住;有本无所是,故云能遍诸法,故云一切法也。

    疏云:体用故有渐顿者,体是能生,用是所生之事,有于胜事,方施渐顿之化身。

    及以能所者,后五是化他能所也。

    皆穷至要者,以一一双皆穷今经实相,以为至要也。

    因缘只是往昔方便者,于大通佛所十六之子系珠之方便,今日但是示以衣珠之方便耳。

    一代教门至便识者。以一代教门,意在显真如之理,故云便识。

    共成一法者,自他因果,共显实相一法故。

    投足有地者,修行有地故。

    疏云:起净不净者,未入不退位,或升或沉故。

    疏云:心、意、识等者,等取余尘及以界、入也。

    集起名心者,谓第八识,集诸种子,起现行故。思量名意,谓第七识,恒审思量故。了别(下列反)名识,谓前六识,于六别境,无粗动间断,了别转故。故入楞伽经云:藏识说名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诸境相,是说名为识。准瑜伽论,各为通别二释。论云:集起以解心,第八识独名心。缘虑以解心,八识总名心。缘虑以解心,八识总名。思量以解意,第七独名意等。无问以解意,八识总名意。了别(音同上)以解识,前六触名识。了别(变列反)以解识,八识总名识。各能了别所缘境故。若小乘,但于第六识上,起事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俱属第六。

    彼教为迷者,彼教为迷,真如之人,分别识生死,却其覆,方现其理耳。

    知之者寡者,前三教初发心,并不即观常住之理。别人初心虽知,未即观故,所以俱属寡知之人。

    虽缘净者,更属当上大小二乘,俱属于事。何者?小乘六识全属有漏,大乘八识虽缘第八识中净分,亦属于事。以彼教中不可说此净即是性德涅槃。

    权实之名,非一处得者,权实遍于十双,故云也。

    诠行教小别者,由行真似不同,令教亦真似不等,故云小别。教虽诠于真似不等,真似之教常定,故云自分。

    何所证耶者,只由如来内证方便,故能随机曲巧,顺行设教,以利于人。若不自证,无以化他。

    尚自违理者,何况藏通耶。

    遍通一切者,始从事理,终至悉檀通故。

    且约法示相者,且借璎珞别教地前二观对于地上,以示今经住前住上显实相妙因果也。

    此果至之用者。文中以体用合举,故云住。出理而言之,只此分果,即有百界之用。良由入住菩萨,能于一界之身,复现十界,故成百也。

    疏云:用即立一切者,五时、八教不同也。

    疏云:非地无以生者,言略,应云非地无以生芽,非芽无以显地。

    自他俱有渐顿者,自行用圆教为顿,用七方便为渐;化他虽用自行法,约五味明圆为顿,三教人天为渐。

    义兼权实者,只是文中作渐顿、权实二释,故云兼也。

    又利他权实者,圆佛界为实,九法界为权,权有入妙之功,故渐为方便。

    不废小故者,以不废故,名为不合。

    疏云:常益道长者,然一实之位难行,虽一生可阶,其位长远,复难契当。如诸声闻大通,佛所以结大缘,尔后流转,今方入实,故云也。

    今半通后者,始从鹿苑,方等、般若俱属于半,以对法华独满,故云后也。

    疏云:亘一切法者,教为能诠,法为所诠,故云同也。

    疏云三悉是世间者,前教俱属三悉所接故。

    未足辨今者,只将二乘之如,未能得显今经之理,故云也。

    真俗二理者,此即不思议二谛也。

    若无性者者,若无三乘性者,为说人天法也。

    以有今昔因缘者,昔日四味八教之因缘,今经则以实开显之因缘也。

    见六道用者,四眼所见也。

    疏云:种种欲者,引文略。经云:种种性、种种欲,此证世界;种种行,双证为人、对治;二、悉行,能生善,又能生善,又能破恶;种种忆相分别,证第一义。所发似解,未为入真,犹属念想之观。

    所知所诠者,所知即知,所诠即教下之理。此二对教,俱属所诠,故云悉名为理也。

    故难解字更分属下者,前文所牒难解之言,俱是叹门深妙,所以更分此文,属今缚、脱双矣。

    次所以下,释上者,经中从所以者何下,释上难解难入。

    引证教行者,是彼释上文耳。

    正取成字者,既云佛佛,即知此果必酬于因故也。

    若将此文对下者,对下结权实文,俱属体内权实也。

    与论小别者,本论对此十双有小别,故论中阙二双,复长有五甚深,故云小别也。

    疏云:无上甚深者,谓证大菩提。论中转释甚深者,谓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来所证阿耨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声闻、辟支佛所不能知故。疏中??无上两字,则是论中将大菩提通释五甚深耳,不须云用大字释无上矣。

    上句证理者,诸佛智慧句也;下句者,其智慧门句也。今理通因者,今疏释理通因故。

    门是教智者,教即是门,智则属果,此即教为果智门。

    此正是解脱意者,此举声闻不知而显于知,知即今经解脱也。

    今合论三,共为体用者,无上甚深,入甚深证体,快妙事证用。

    一者、初住成就者,论云:如经如来成就种种方便故,从兜率天退,乃至示现入涅槃故。二者、教化成就者,如经种种知见者,示现染净诸因故。余与论不同者,即余功德也。论云:三者、巧德毕竟成就,如经种种念观故。种种念观者,以设彼法成就因缘,如是法相应故。四者、说成就,如经种种言词者,以四无碍,依何等名字章句(云云)。

    故二成行者,上文亲近及精进二行也。

    法身妙境者,如来位居极果,极果位之中,妙境事理具足也。

    法无增减者,只此十法,施亦不增,会亦不减耳。

    先通后别者,从别结者下,别释也,束通释成别耳。

    即自十他十者。问:只应以前五为自行,后五为化他,何以自他各具十耶?答:由自行满,有后五用故,属于自行亦尔。

    表不定故者,由来多小不同故。

    故自他一,或无本数者,此明自他合句,无有别体。何者?只是以自十共于他十,合为第三一双。则此一双,更无别法,全是单自单他之法耳。

    或百六十者,一教皆三十双权实。言一教三十者,一准涅槃经,二依道理经。既云离本位自他共为一双道理,则他中??实,自中??权,用此权实以为一双,由法体定故,是则自他合成二十双权实矣。兼单自单他成四十,约于四教成百六十。

    恐一教内者,意云束十法为四二四者,以法体克定别故,不复同前自十他十,自他合十,恐同彼故,故以分于四二四别,对于三句,良由此也,相对为句。

    一切不成者。此取广释方便品,初立四句,与今立四句,以辨同异。何者?前立四句,四句互接,故云一权一切权等。今之四句,权自是权,实自是实等,互不相收,如何亦云一切法耶?若其然者,一切不成。答意者。若未开显,则一切不成,容可未得为今品目。若开显意,与前不殊,故得借前一切之言,成今四句矣。

    四句并通诸教者,如三藏中,自十为实,他十为权,权实双取,即两亦双,非即当教理通别亦尔。

    初、入实本意者,明如来自行入实本意,故说自证以化众生,令他入实,则是佛之本意也。

    自证望说者,意云:以有说故,得权实名,说即权也。

    醍醐置之者,法华即权而实,实外无余,故云置也。

    疏云:圆因即是自行者,通于五品、六根,别则唯在初住,名圆因。

    圆及所入者,前教为所待之分,粗圆及所待之妙。虽圆及所入,名为真实,望今法华,是兼带故。第三释方名秘妙,即由此也。

    开之与判者,若至第三,开之与判同在其中,以法华具二妙故。

    疏云:前既通、别等者,此先与前结权实释品辨异也。通即牒前通释,别则牒前别释,结束即牒上别释,对上可见。

    明前是教别等者,此与通中通辨异也。前从若通以十种下,及若当分下,俱名教别,以四教不同故。

    法有总别者,通释:法总不分十为四,教当分下法别分十为四,二四别故,故云法有总别也。

    今是教总者,通束四教,成随情等三故。

    而法别者,四教各各三十,法不同故。

    此又三重者,初重中阙圆三十种,为随自也;第二重中既以藏、通为他,应以别教三十为自他,文中亦阙,故记云由他不定等,即其事也。

    仍是别相自他者,准诸文,只应三教为他,圆教为自,相对为自他,如今第三重耳,即是通途三相,故前二重自他。

    进退不定者,由属别相矣。

    不无粗妙者,前二释圆及所入为妙,三权为粗;第三秘妙,一切俱妙也。

    又辨生法不同者,法身菩萨道理自知,二乘之人本是我子,所以不须云未曾向法身菩萨说也。

    疏云:并酪明苏者,以鹿苑三乘人至方等时,冥得通益,而二乘不知,及新得小果者,由自保证,故云并也。明苏者,菩萨从鹿苑来,显露成通,二乘密得生苏之益,故云明苏也。

    疏云:狭生而熟者,从方等入般若为熟,新得通益者名狭生。

    疏云:取与者,自行为取,化他为与,出内亦尔。

    疏云:付以家业等者,先所知,即家业也;授记作佛,即定天性也。

    通论教等者,取时、法、人也。

    教、行、理三。前或以会者,始自色心,终乎种智。融通之教,已说行者,始自色心,终智乎种,一一法上,皆修十八空观,及以性相二空,融通自在。会理者,已说大理小理,融通遍入,其体无二,俱二乘人。尔前自执,谓己无分,故云但不会入矣。

    节节无不具有四句者,如云:中间自有本迹俱本、本迹俱迹、中间本迹各有本迹、俱不思议,一也。则成中间节节皆具四句。

    应云本迹俱本者,此约本迹通途相望为四句也。最初实证为本,从体起用第一番施化为迹,故云俱本也。从第二番已后讫至今日复有本迹,施化俱为迹也。本时自有本迹,迹中有本迹为第三句,俱不思议为第四句。又复应知中间今日既开迹已,所以四句迹中之本皆指最初之本,更无二本之别,故云各有本迹也。

    即初两句是者,如前则本中四句皆本句,迹中四句皆迹句也。皆本者,本时狭少之化迹为妙;皆迹者,化缘多广亦为粗,以近成故也,故云具如玄文。

    疏云:若从引入圆因自行者,只是师弟皆用化他权、自行实二门,引众生入实。

    说后四至密者,彼解云:十波罗蜜中,前五波罗蜜因时加行智,第六般若波罗蜜为根本智,以能观用智断惑证真故;后四波罗蜜依体起用,名后得智。又若只明六波罗蜜根本、后得,俱在第六般若波罗蜜中。

    我今以根本者,他人云我也。

    若取所依者,权依于实故。

    况唯说四者,说则俱说,但说结四,故曰无体也。

    疏云:若不厝者,置也。

    五瑞等时者,除说法也。若除入定,但有四瑞,以从定起,即说法故。

    经云:从三昧安详而起者。生公云:圣人说轨,顺感而起,实地而发言,言必真常,故受者之心自然笃矣。此释能彰于四悉所表之相。

    或为发起生灭者,身子四果已前,俱是发起四行;四果已后,方能起法轮,故着或言。

    本论者,法华论也。

    所作事故者,四智中之一智也。今为开显,授以佛说,方名已办耳。

    三、令无怯弱者,声闻之人新入佛境,若不先,恐生怯弱故。

    五、令不起者,不起声闻心,即入佛知见也。

    谓废会者,破三显一,正破三情而显一智。昔若初赞佛乘,众生没在苦,不能信是法等,诸佛法久后等,废三显一。此正废教,虽破其情,若不废教,树想还生,执教生惑,引经正直舍方便等。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开三显一。正就于理,傍得约教。约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真,今教明三人得佛也。约理者,只是二乘真空,自有实相,昔方便不深,不能妙见,今开此空,即是实相,故言决了声闻法等,开方便门等,会三显一。正就于行,汝等所行等,低头举手等,渐渐修学等,住一显一。就佛本意,本以实智化物,佛平等说,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等,虽说种种道等,住三显一。就佛权智方便化物,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乃至为五比丘说,更以异方便等,住非三非一。显一,或约理,或约事。约理者,是法住法位,乃至佛种从缘起无性,即非三非一;从缘起,即三缘显一,令会非三非一。约事者,即是人天乘乘,此乘非三非一,常以此乘引入于大低头举手等。若我遇众生等,覆三显一。就权巧多端,前权前废,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不除故,拟化后缘,机息则覆,机兴则用。若不信此法,于余深法中示教利喜,住三用一。就法身妙应眷属前,住三显一是师门,今是弟子门。如富楼那等,实是法身现为声闻,示住于三而常显一。饶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就本誓愿,如华光佛愿说三乘而非恶世,今佛亦于宝藏佛所,愿于恶世说此三乘。

    若尔,四悉总释前二者,应云:无忤故,令他欢喜;无忤故,能生他善;无忤故,能破他恶;无忤故,令他入理。文中但约自在以明四悉耳。是则二名之上,有四悉之益也。

    疏云:不与外道共者,以外人或蹲踞等。

    疏又能生至道者,能生三乘菩提故。

    今文分在前、在面者,论中在面只是一意,今则义开耳。

    疏云:根深等者,根深譬竖中有横,源远等譬横中有竖。

    若智慧即门者,谓因智当体是门,如上圆因自行入实也。此门难解难入,故即持业释也。

    智慧之门者,亦是自行权智,为果智之门。欲以此法令众生入,故先叹之。

    言智慧者,决断名智,简择称慧。智慧体是一,约义有殊。又智慧门者,准玄文第二释云:诸法者,是所照境广也。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者,明能照智深,穷边尽底也。其智慧门,难解难入者,叹境妙也。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者,智与境相称也。依主释,即是境与能通之门也。然疏中释,约智有能,进趣显理。

    以十地为道前者,谓第十地已下至初住,俱为道前也。

    除真如外者,初住已上并证真如,依真如而修定慧以为庄严,皆属于权故也。

    疏云:难解者,约教也;难入者,约行也。

    因位始末者,始初住末,十地等觉也。

    疏云:中间难示等者,谓初十行难示已示,十向难悟已悟。

    事用为权者,真位事用也。

    对:闻、思、修三者,难见故无闻,难觉故无思,难知故无修矣。

    疏:瞽者只是盲,聩者只是聋。又不云鹿苑者,二乘所知,故不云也。

    光宅至全然者,意云大师破其太甚,彼所立门,其言由通,故须与夺而释。

    应广分能、所者,遍历四教,以明能入、所入。何者?前二真为所入,后二中为所入,教教四门为能入,门门方便不同。又三教为能入,圆为所入。若至今经,能、所唯一知门,即名为识。以责光宅,故云夺也。

    进否者,称宜得入者为进,非宜不得入者为否也。

    具如止观门者,于圆四门三门置之,约空无生门明生无生观,故云圆观门也。又道智,智通行,行通理,理则遍通,并门义也。

    故上说圆因者,即上因果一双也,应总指前五双也。

    一者期心有在者,初发弘誓,期心念念无间,专为度生,因行证果,亦令他人亦得名为精进也。

    恐未尽理者,若无精进名称,岂得普闻?亦以普闻用释权智,未尽权智之体,故须精进以释权智也。

    不得以精进释实智者,破古也。

    化城无实者,来至今经,方废化城,故云无实也。

    四、意趣者,欠别义意趣。别义意趣者,若但如闻照见了义如来意者,婴儿凡夫亦能觉了。是故如来意云何?谓此觉了非闻得成,若人已事恒沙数佛方成就,及云解义在地上,证法非地前,前闻教方觉了,是名别义意也。

    别时意者,如无垢净光经云:若有人持此咒,若千遍当得须陀洹,若千遍得三四果等。又念佛人当生净土,可释别时也。随情所乐名意乐,佛性理一名为平等意趣。

    不可以他佛替此者,不可以释迦之化,云是弥陀之迹。若言平等意趣,只可云十力、无畏等同,不可云化事同也。别时至记者。他人云:授声闻记,正当别时意趣。何以知然?如记:舍利弗!汝于未来世,过无量劫,当得作佛。即别时也。

    真如真谛者,通于四教,无生无灭,唯衍门义通小理。

    地前地上者,若地前伏别惑,地上断别惑,即当别教义;若地前伏通惑,地上方断通惑,即借别名通义;地前无伏惑位,但列十地,即通教义。

    法身者,通于五分、三德二种也。

    化身者,通四教说,后二即无记化化,别前由未得无记化化故,如前四句中说也。

    以因权用权者,明叹、释、结、权、智三同异也。何者?前叹、释二文皆从因位而释,今结文中即从果上用权以释,故云称机适会也。

    以用权中复通因果者,只是因位俱有权用故也。

    至双结中,至因者,于后文也。以彼叹、释二文,皆从果上权实以释结文。

    在因者,意明三文须通因果,俱得权名故尔。

    分文前却者,用今叹实文为叹权等,则成却也。

    得本迹至他者,斥古也。今家叹云有于开合等,悉表于同,故不同也。

    疏云:三种化他权实者,于自行权实,别取于权以化他;他及以自他,皆取权实以化于他,故云三种也。

    此譬观俗者,观身如芭蕉,三如电,四如水泡,五如空中云等,是俗谛观;缘于真理,即真谛观也。

    各立事譬者,只是立各事譬,及观真谛为譬耳。

    玄文亦以至于小者,玄文或时约渐教后而为五味:从牛出乳对鹿苑三藏,从乳出酪对般若,从酪出生苏对方等,从生苏出熟苏对般若,从熟苏出醍醐对法华、涅槃。为共般若二味俱有,故将对于第二酪味。

    疏云:说静十善者,此兼四无量心,从十善静十恶故。

    事遍理底者,应更云:自行从因至果,故穷理底;化他遍逗,故彻事边。又权即实,故到理底;实即权,故达事遍。

    斥彼接法不同者,斥彼权教也。以权教中不能横周竖穷,故对斥彼。此约释疑说,非开显已,更置斯言也。今且从自能入,约自行从因入边说,非谓化他称无量也。

    又与一切相即说者,此之四辩,未云相即,验知须通四教以释,在今须云开显一一相即,旋转无穷,方称今意耳。

    疏云:如甲土方地者,大经云:尔时世尊取地小土,置于爪上,告迦叶言:是土多耶?十方世界地土多耶?迦叶答言:爪上之土,不比十方。佛言:有舍人身,还得人身。有三恶而得人身,如爪上土;其不得者,如十方土。今借用此通、别,意亦可知。

    亦穷八解之源者,只于小乘八解,即达实相,故云穷源也。

    以息此见者,疏文述此殷勤,息世慢故。

    答:众心乃以得实为悦者,须历五味以简来至,今经方名为悦。

    今佛化仪者,施权为始,显实为终,终即法华也。

    望他仍同者,谓诸佛及以释迦,虽即先实后权、先权后实之异,异体本同。何者?实即权故,权即实故,故云从实而舒权等。不同古人,异则定异,故云仍同。又只是释迦权实虽有先后,望于诸佛亦是同。

    独为一句者,只取要言之一句两句释之,前独属实,今冠二文也。

    言兼二字者,只止字是,止叹故也。

    次释一句以释止意者,从设慈悲为说下是。

    预分两端者,止叹二端,对于钦慕五千是。

    以初一文者,从今明此法深寂,乃至止而叹之文是。

    修得之言等者,始从理境,乃至位妙,皆名修得,即自行因也。若自行究竟,唯在极果,已满化他,故云化他。今文化他,局在果佛,故云也。

    始终者,始即发心,终即极果,逆即严王、调达等,须即发人天心已来,今文境界,唯在果佛境界也。

    及诸权者,不成就等四,是因是权故。

    诸教之端首者,如文云:我若赞佛乘,众生没在苦。事不获已,于一佛乘而施诸教,施已即开,还归一实,故云端首也。

    释义之关键者,实相如关如键。夫释义者,若不依理,开合无从。

    发心之凭枝者,以十如是不思议境,依境发心。若不依此佛道法门,断惑利生,一切不边。

    权谋之用体者,若外道、世间、逆顺二乘、菩萨、佛等,皆依此体而用不同。今文即空中为体,千如为用故也。

    果德之理本者,究竟极界,亦以此理为根本故。

    一、化之周穷者,此明佛出世意,始终最初说离三途之法,乃至开显,无不皆依此理收接开会,成入一如,故云周穷。

    五时之终卒者,虽施五时次第,意在归今醍醐,故与一化有异也。

    真云对等者,他人俱作数对解释而已,如权实对等。

    蹊径者,谓理境为诸教所涉,所趣之道,皆先理具一切,故曰条流。以自化他,若智若断,若因若果,不出百界千如,三千世间,空假中等。若迷此法,如来一化,于慈并亡。

    五百所集者,婆沙论也。论中广明三藏、三乘、三祇菩萨,世人全弃,何不送还五天之国?

    疏云:必尔成三者,同智内照,必成三乘之性也。

    各得十界至小分者,光宅于十界中,但三权一实,只成四界;北师既云三乘,但得三界;畅师约佛,只得一界;光宅三圣但得五如,佛但得四;北师及畅三乘及佛,又不互具,不语六道、十如,故云小分。

    光宅虽似者,三圣但得五,佛但得四,故云似也。

    十界是所照者,理性佛界及初地佛界,俱为究竟佛界所照也。

    界如之体者,空中是也。

    体外尚遣九五者,光宅若准一乘但亦四,如云外又阙于五,佛界不接九,故云也。

    达磨者,有二十卷。诸经杂集

    疏云:开通方便者,只是通于初相,以至究竟,故对本末也。

    义兼于离者,合必有离,离出渐顿,合即法华,遍会诸法,故云义兼也。

    三德极理者,七方便人,自法华前,非但不能知他三德,亦乃不知己身自具。

    诸位法尔者,修性三德之位,法尔而具也。

    若自者,自佛界十如故。若他者,自九界十如故。以九望自,故得他名。若因者,始从发心,终至等觉,俱属因故。若果者,即极果故。

    不可以一说者,一即多故,谓百界、千如等。

    不可以多说者,唯在一念故。

    不可以权说者,权中有实故,实即佛界也。

    不可以实说者,实中有权故,权即九界也。不可以因说者,相即在未故。不可以果者,未即在相故。不可以善说者,善即三善,善中有四恶趣等故。不可以恶说者,恶中有三善四圣等故。不可以二乘空说者,六道菩萨佛假中故。不可以有说者,有具空中故。大即菩萨,小即二乘,皆互具故。凡圣亦尔。不可以渐说者,十界十如只是一心故。不以顿说者,顿中有渐故。以心无并虑,必次第开,只是百界千如等。合只是一念,谓不可作合说,三千宛然故。心者不可作一心说,三智三谛无谬故。法者境法也,不可作境说,全所观即能观智故。依正互具亦尔。

    一多自在者,一自在者,心同法界故;多自在者,三千宛然,若依若正,重重无尽故。

    惑果事者,意云:由理具故,故得果时,容融法界,一多相即,并是如来果上之用,用果事也。世人多迷,但高推圣位,故今斥之。

    反资小脱者,唯求小脱而以自资,即以下释上。

    及因者,圆初住真因也。

    在迷在因者,此通深浅也。

    通悟者,自发心来,皆名为悟,亦通深浅,通果亦然。

    不通因迷者,若尔,应通悟耶?答:双迷成悟,悟有浅深,今唯极果,无有悟名,故不通。

    三德至之说者。于流通门不出衣、坐、室三,而求此法也。

    法界根性者,应云十界根性,照之无非三谛法界,故易流通。

    疏云:虽无量一,而非一非无量者合,而无量者开也。

    疏云:二乘迷闷者,为尘沙无明所覆故。

    疏云:菩萨则尘抗未明者,大经云:如持戒比丘,观无虫水而见虫相,即作是念:此中动者,为是虫耶?是尘土耶?久视不已,虽知是尘,亦明了。十住菩萨于己身中见如来性,亦复如是不明了。

    故以修性对论者,与前佛界十如辨异也。前佛界十如,一一皆具修性。如云佛相非相非不相,即性德也;而名如是相,即修得也。余九皆尔。

    疏云位位皆有者,十法界,法界皆具三德耳。

    为成教相者,只是说于修性以成教相耳。

    乃以真助至因缘者。乃用初住真位,缘乃助发于正,则成三因具足,故云因缘也。

    究竟等者,彻三德理,名为究竟;三德体一,故名为等。

    疏云:在恶而不沉者,沉谓沉没,没即失也,谓三德虽在于恶,而无失没也。

    疏云:权实开合者,开即九界不同,合即唯一佛界,狭者彼但约十法界而已。

    因必具果者,彼在因,今通因果;因通浅深,果在究竟。

    论云成就不可说尽者,此即预说十如是不可思议之境,故云说不可尽。

    实相者下,释实相也。经云下,释十如也。

    何体法者,无二体;无二体故,故无量乘唯一佛乘;无二乘故,引论从略耳。

    三乘相者,只开三乘,即实相故。

    对六道法者,并一实道,十界具足。

    支佛对余者,亦十界足。

    八界悉无常故者,应云六界悉无常,声闻、缘觉观破无常故,今以界外望之,故云悉也。

    三相者,生、住、灭三也。

    谓可见相者,只是前无常、有为、因缘等法耳。

    能取者,只是所取,谓六道二乘苦集为所取也。

    又五阴者,六道、二乘等皆属苦、集,菩萨属道谛,以观五阴即四念等故。

    成初苦集者,只成第三重释初何似法句也,故知六道三乘不出苦集矣,乃至第五句亦尔。

    全是定慧者,无非道谛也。

    明权实至不同者,昔权今实故。

    以次释既约苦集,若集对道者,苦集对理性三德,道谛对如是力等七如属修,故与约位释同。

    若其属能者,不思议境本体具足,不由行有;若因行有,体不名体故。

    疏云名不决定者,疏是不可以空、假、中思,只是一念故;不可以权思,权即实故;不可以十界思,即百界、千如等故;不可以迹思,迹即本故;不可以本思,本即迹故等(云云)。

    疏云:不以败坏色者,观色无常,名为败坏。

    不异亦尔者,应云观色不异,不异即常,常必具四,具四只是心,故云亦尔。

    疏云:如彼月光者,日夜二空譬无明,日月譬法性。月譬即法性之无明理性,日譬即无明之法性明明也。

    方名常在者,应知暗全是明,明全是暗,是故全转闇为明,方云常在耳。

    疏:所尽者,谓烦恼;所度者,谓生死。显佛永尽五住之结,度二死之海。

    教多说故者,以诸教中多说佛不可思议故,今不更广说。又佛或可同前真谛,以佛色心俱具理故,故可同前。

    非小乘所知者,验此文,佛于阿含中以弹斥小乘,但于方等中方始弹斥,有义谓道谛,有饶益谓灭谛也。

    自尔力者,只自尔之言,即是因缘业力所咸耳。

    疏云:尔许至出雨者,若念恶出雨,则粗暴损物;念善出雨,则和通益物。

    疏云:人能令火焚薪者,非但能于木中出火,只于好清水中亦无出火。

    疏云:表化缘异者,只是机宜权实不等,故设化不同。

    双[住/尺]者,长行八双偈中,[住/尺]长行,则人法俱举,故云其智慧门,乃至声闻、辟支佛等。今偈但云诸天及人耳。

    被物时异者,只是用权实不同耳。

    此别仍合者,明偈中但云人总,未辨偈中权实之法犹别。何者?以偈中权实之法亦各叹故。虽然,各据不分,于二佛各有叹、释、结三,此别犹名为合。

    但对自因名化他者,只是自行从因至果之外起用,亦是同体之权法也。

    疏云:但举后者,意表唯一心,故初、后互举。

    大妙相望为六句者,如此经云佛自住大乘涅槃,云大般涅槃微妙经典,是初大妙相,即为一双。大品云色非深非妙,此经云无大无小,此是第二大妙相,破为一双。如大罗汉犹修于妙,如灭止妙离文修于大,即第三相,修为一双,即六句也。

    如意珠者,彼文正譬不思议境,境即实相,实相无漏,二文意一,故指彼文。彼文云:如如意珠,状如芥粟,有大功能,称意丰俭,降雨攘攘,不添不尽,乃至具于净妙五欲,七宝琳琅,非内蓄,非外入,不谋前后,不择多少,不作粗妙。盖是色法,尚能如此,况心神灵妙,宁不具一切法耶?故名不可思议。彼记中广合此譬。

    经云:了达诸义趣者,意轮善巧也;又能善说法者,口轮开道也。

    经云:一心以妙智者,心与智有何差别?楞伽经云:大慧,彼生灭者是识,不生灭者是智。又观一切法通达自在名慧,缚境界为心,觉想一字为智也。

    疏云:即实而权者,权即开也。

    疏云将非魔作佛者,前疑昔因,既闻法得果,昔应是佛,今应是魔矣。

    疏云将明二乘之非者,谓方是明二乘非也。经云当生大信力者,劝合于大信。

    经云:佛说一解脱义下,执昔疑今。此疑由二量生:佛说一解脱义者,即是言量;我等亦得此法者,即是证量。此二量故生疑也。由佛昔说声闻解脱与我解脱不异,故佛命迦叶共坐,迦叶不肯。佛言:吾有四禅等,汝亦尔等,自以漏尽智证得涅槃。即证量也。

    已得三德中之一脱者,慈恩大般涅槃有其三事:摩诃般若解脱、法身解脱。虽同般若法身,即是佛之智慧性相、一乘果体。彼所未得,四众不解,所以生疑。应引下,但离虚妄广破。

    疏云:三请、二止者,并前三止、四请。何者?今师与瑶龙意同品,初止舍利弗不须复说,乃至第一希有难解之法,唯佛与佛乃能究尽。一止自他求决者,经云我自昔来未曾从佛闻如是说,今者四众咸皆有疑,即是腾众疑请也。为惊疑不信者,经云一切世间诸天及人皆当惊疑,故二止也。久殖必解者,经云曾见诸佛诸根猛利,第二请也。必谤堕恶者,经云增上慢比丘将坠于火坑,即第三止也。利根得益者,经云世世已曾从佛受化,必能敬信,多诸饶益,即第三请也。广开三文,初如来诸说,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愿乐欲闻。即第四请也。

    今师对三周者,初请既陈三乘之疑,及欲闻具足道初周法说,创施三权之由显一实,是致破疑生信,故可初请以拟初周。次请云智慧明了,闻佛所说则能敬信,譬说云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故可疑第二周。第三请世世已曾从佛受化,可以拟于宿世思缘周也。身子既是应化声闻,上辅释尊接道,下为实行发起,理必备语请首末,宁妨三请以表三周之说。

    已知显益、欲知冥利者,于法说上根显益、中下冥利耳。

    经云:为是所行道者,疑昔日所得,为是因,为是果耶?

    经云止止者,嘉祥云:大论明喜之至也,重云善哉;今止之极也,再云止止。又二乘解故一止,天人不解故再止,故云诸天及人皆当惊疑等。复次,止止法妙下,止止理深。法妙理深,子请难解,故再止也。又止止俱知下,止止。佛之知见,小智不闻,闻即惊疑,不须说也。

    经云:将坠于大坑者,三别:一、谤法邪见坑,二、谤法恶业坑,此二为因;三、无间坑,此一为果。如来将说,故云将坠也。

    经云:两足尊者。大经云:一切众生,无足、二足、四足、多足之中,佛为最上。然但云两足者,佛居人间,化物唯二足,故偏举二足。有云:定慧足称为两足。有云:福智具足。有云:折伏接受具足。有云:自行化他具足。

    经云:长子者,智慧第一,称长子也。

    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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