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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太虚大师全书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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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新春在汉口律师公会讲──</P>

    今天因罗会长、张会长等相邀,得以参观贵会,并参与贵会会员新年团拜盛典,在此欢欣鼓舞之中,得与各位相聚,诚使我生无限的欢喜庆快之心!</P>

    适间罗会长论法与佛学的关系,在佛学之哲理中,确有法学原理。如日本法学博士笕克彦所著法学原理,往往引用佛学,可见佛学与法学本是一贯的。诸位都是法律专家,对于法学自然是有很深切的研究!法学是社会科学之一种,凡一学问必有其根本原理,法律学的根本原理,就是法律哲学。但在中国研究各种的学术,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以及生物、心理等一切学术,能够从根本原理上推求到佛学的还不多;因向来对于佛学有了错误的观念,以为佛学是不足研究的。这种误会,在旧的观念上,以为佛学是虚无寂灭的,非人生的,非伦理的;有了这种误会,故对于代表佛教的出家僧众,认为他们是向虚无寂灭方面去的,与人生社会无关的。其实佛教不是如此。佛法固然有时讲到空无寂灭,因为人生世界本来不全美善,所以对于其中不美不善部分,要离掉它,要除掉它,但是在离掉除掉之后,还要实现出美善的来,并不是只破坏就算了的。譬如革命,是先要经过破坏的,但是他把原有各种不好的制度和现象破坏了之后,还是要建设出一种新的制度来;一般人初见他破坏的过程,就以为他是消极的,其实不然。中国人对于佛学旧有的误会,亦是如此。到了今日,一般人对于佛法又有了新的误会:其一、以为佛法与革命性是相反的,遂不愿研究佛法,殊不知事实上佛法正是革命的。假使革命只破坏而不建设,那末、亦可以说佛法不是革命的;但革命是破坏了不好的之后,还要建设好的,而佛法正是如此。且可以说:佛法是一种澈底的革命,澈底的破坏和建设。因为、佛法是破迷而成觉的,破妄而成真的,破染而成净;所以佛法是破除种种不美的、不善的,来建设美的、善的,而使一切人民以及众生得到究竟安乐的。故可以说:佛法是革命的,而且是革命最澈底的。</P>

    其二、以为佛教是迷信的,因为在社会的风俗习惯上见到一些拜神、度鬼等情形。这些情形,似乎与佛教有很大的关系,其实、这不过是一般通俗的现象,绝不能拿来代表佛教。我们要研究佛之经典,方知佛教之所在。这种通俗的现象之发生,其原因由于中国旧时分两种阶级:其一、为读书人,所谓读孔孟之书;其二、为不读书人,如农工妇女等。以不读书故,一切行为无所规范,为政者应其需要,于是有神道设教,施行之于通俗社会,积习相沿,真义寖失,仪式所存,遂为近来一般稍有国民常识的人认为迷信,而自佛法真理上观之,更应认为迷信。故真正研究佛法者,就应当把这种通俗的迷信,逐渐破除掉。</P>

    既将以上的误会解除,才可讲到佛法的法理上来。法之一字,其中本含有法律的意义。但在佛典上用这法字的意义,还要扩大得多,其意就是说:每一事每一物都有其自具的体性,在他的自性上各能表现其式相、作用;凡事物皆一方面自有其体性,一方面又能表出其相用以使人了知,由此事事物物都叫作法。梵文中之达摩,此译为法,即谓各各事物各有自体相用的意思。佛的道理,就是明了这一切法。佛、梵语具云佛陀,译言觉者。就是由不觉之中,打破种种不觉而得到究竟的觉悟,即是对于一切法本来的真象,皆能澈底觉悟,是名为佛。所谓‘法尔如是’,即是在法的本相上不加一点、不减一点、而觉悟之而讲明之。是以佛在当日说法,自谓并未说法。诚以法之为本,本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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