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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维摩经无我疏最新章节!

; 何谓有慧方便解。谓离诸贪欲瞋恚邪见等诸烦恼。而殖众德本。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有慧方便解。

    前方便先而慧后。今方便后而慧先。同是通教菩萨根大解巧之行。亦准上可知。此约界内二教说之如此。若界外二教说之。则前之言失。当在别教。后之言得。当在圆教。或可后之言得。同在后之三教。对前三藏。通名为拙。部属方等。教理宜然。能了天台判教规则。解一千从矣。

    ○二结成。

    文殊师利。彼有疾菩萨。应如是观诸法。

    既曰有疾菩萨。正应约解行位中明之。若曰位登七住。方名为得。即是无疾菩萨矣。

    ○三重释二。初第一释。

    又复观身无常苦空非我。是名为慧。虽身有疾。常在生死。饶益一切。而不厌倦。是名方便。

    ○二第二释。

    又复观身。身不离病。病不离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为慧。设身有疾。而不永灭。是名方便。

    肇公曰。新故之名。出于先后。然离身无病。离病无身。众缘所成。谁后谁先。既无先后。则无新故。新故既无。即入实相。故名慧也。既有此慧。而与彼同疾不取涅槃。谓之方便自调。

    灯曰。准今重释。则慧与方便。皆在初心。不必约入位说也。若果入位。方名为得。则后学初心。此经绝分矣。

    ○二约双非空假明调伏二。初双约空有结前生后二。初标。

    文殊师利。有疾菩萨。应如是调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复不住不调伏心。

    应如是调伏。则不住有。不住其中。则不住空。下句祗亦不住有耳。不住空有。中道之义则已彰。于前章。即空有明调伏中矣。

    ○二释。

    所以者何。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闻法。

    ○二双非空假正明中道之行。凡夫本即是佛。所多者在于缘尘分别。二乘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滞寂沉空。菩萨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根本无明。今明菩萨中道之行。须异凡夫二乘。住调伏。与住不调伏。正行中道。所以破根本无明。是故下明三十一行。皆就中道双非言之。修圆因而证佛果。文为三十一。初以调伏不调伏明中道。

    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伏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

    住于调伏。则沉于空。住于不调伏。则滞于有。离此二法。则正行中道。故为大乘菩萨法也。

    ○二约离生死涅槃以明中道。

    在于生死。不为污行。住于涅槃。不永灭度。是菩萨行。

    不住不调伏。故在生死不为污。不住调伏。故虽住涅槃不永灭。

    ○三约离凡夫圣贤以明中道。

    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

    在于生死不为污。故非凡夫。住于涅槃不永灭。故非贤圣。

    ○四约离垢行净行以明中道。

    非垢行。非净行。是菩萨行。

    非凡夫行。故非垢。非圣贤行。故非净。

    ○五约过魔降魔以明中道。

    虽过魔行。而现降伏魔。是菩萨行。

    凡有魔之可降者。于将过魔界未过魔界之时。而魔来娆之。俾不出境。故菩萨有降魔之事。若已过魔界之行。则魔不能娆。又何有魔之可降。今菩萨虽过魔行。而不妨示现降魔。是则不滞于有。不滞于空。方为中道之行。

    ○六约离时非时以明中道。

    求一切智。无非时求。是菩萨行。

    一切智有二。一二乘一切智。以空为果者也。二佛果一切智。以中道圆满为果者也。二乘匇匇取证。名非时求。

    ○七约离不生不入以明中道。

    虽观诸法不生。而不入正位。是菩萨行。

    诸法理本无生。菩萨顺理恒观。然而无生。未始不生。菩萨观之。生化两冥。故不同二乘观无生而入偏空之正位也。

    ○八约离缘起邪见以明中道。

    虽观十二缘起。而入诸邪见。是菩萨行。

    外道迷诸法因缘所生。而执为自然。能观缘起。则不入邪见矣。然而菩萨悟六十二见为如来种。乃炽然入之。以求诸佛解脱。故曰入诸邪见。夫观缘起而入。岂同邪见者哉。

    ○九约离摄生爱见以明中道。

    虽摄一切众生。而不爱着。是菩萨行。

    菩萨以四摄法。而摄受众生。似近于爱见。然而终不落于爱见。所以成中道之行也。

    ○十约离远离及尽以明中道。

    虽乐远离。而不依身心尽。是菩萨行。

    二乘厌此身心。为生死大累。故修空无相无作远离之行。必远离之。斯为究竟。菩萨岂不异凡夫以修远离。然而身心尽处。而炽然求生以度生。故曰因灭无明。得炽然三菩提灯。

    ○十一约即三界法性以明中道。

    虽行三界。而不坏法性。是菩萨行。

    凡夫行三界。则坏法性。二乘证法性。则不行三界。菩萨异乎是。故行中道之行。

    ○十二约即行空而殖众德以明中道。

    虽行于空。而殖众德本。是菩萨行。

    行于空。从假以入空也。植德本。从空以出假也。方入空而出假。方出假以入空。已能双遮。又复双照。

    ○十三约即无相而度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相。而度众生。是菩萨行。

    义与前同。第植德专于己。度生专于人异耳。合而归之。不同而同也。

    ○十四约即无作而受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

    二乘行无作。则永不受生。菩萨为度众生。故行无作。以尽己生。己生既尽。则正当受生以毕志愿。必不匇匇而入正位也。

    ○十五约即无起而行善行以明中道。

    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

    若行无起。而心永不起。沉于空矣。今菩萨从无起而起。异二乘。从起而无起。异凡夫。故为菩萨之行。

    ○十六约即行度而知生心数以明中道。

    虽行六波罗蜜。而遍知众生心心数法。是菩萨行。

    什公曰。六度是自行法。自行既足。然后化人。化人乃知众生心。今虽自行。而已能知彼。复次第六度观法无相。不以无相为碍。亦能知众生心也。

    肇公曰。六度无相行也。无相则无知。而方遍知众生心行。

    ○十七约六通不尽漏以明中道。

    虽行六通。而不尽漏。是菩萨行。

    二乘虽得六通必尽诸漏出三界。而不现身度生。菩萨异乎此。故虽行六通。而不尽漏。言不尽者。非若凡夫之不尽。秪示现受生。令不知者谓菩萨实有漏耳。

    ○十八约行四心不生梵天以明中道。

    虽行四无量心。而不贪着生于梵世。是菩萨行。

    有凡夫之四无量心。菩萨之四无量心。如来之四无量心。凡夫四无量心。必报生梵天。今是菩萨之四无量心。报在成佛。故不贪着生于梵世。

    ○十九约行禅等而不随禅以明中道。

    虽行禅定解脱三昧。而不随禅生。是菩萨行。

    什公曰。禅。四禅也。定。四空也。解脱。八解脱也。三昧。空无相无作也。

    灯曰。大小法相。大抵相同。惟观其用心何如耳。是以天台圆教所用名相。不局谛缘度法之所摄属。如大有福人。瓦砾草木。信手持来。无非是宝。与此经所明菩萨之行。甚相符合。苟必离此。方为圆顿。何异但中称为佛性乎。

    ○二十约四念处即即而离以明中道。

    虽行四念处。而不毕竟永离身受心法。是菩萨行。

    凡夫外道。于身受心法。执之以为常乐我净。故如来谓之四倒。二乘又观此四。以为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于此外虽谓之正。于如来亦谓之倒。盖凡外因四荣谓之倒。二乘因四枯谓之倒。惟如来妙观中道。非荣非枯。离乎八倒。于其中间以般涅槃。今云虽行四念处。则异乎荣。而不毕竟。示离身受心法。则异乎枯。非荣非枯。是菩萨行也。

    ○二十一约四正勤不舍身心精进以明中道。

    虽行四正勤。而不舍身心精进。是菩萨行。

    二乘于空无相无作。虽勇于正勤。而于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无有一念好乐之心。则犹称懈怠。菩萨异此。故是中道。

    ○二十二约四如意足得自在神通以明中道。

    虽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四如意足。固能得小乘之作意神通也。岂若菩萨之修大乘如意足。以得不作意之自在神通乎。

    ○二十三约五根分别众生以明中道。

    虽行五根。而分别众生诸根利钝。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五根。志在于无分别。故信进念定慧。一归于无分别。苟涉分别。则信不得其真。念不得其一矣。今菩萨妙行中道。故虽五根行离诸缘尘。而于众生妙有法门。能炽然分别。故是中道也。

    ○二十四约五力求佛力以明中道。

    虽行五力。而乐求佛十力。是菩萨行。

    二乘行五根。生五力。惟拔出分段生死。开空无相无作七觉华。结八正果而已。菩萨之行五力。而乐求佛之十力。拔出二种生死。开如来七菩提华。结善逝八正觉果。故是中道行也。

    ○二十五约觉支佛智以明中道。

    虽行七觉分。而分别佛之智慧。是菩萨行。

    二乘行七觉支。不过分别偏空之法。菩萨之七觉支。则异乎是。乃分别佛之中道智慧者也。

    ○二十六约八正道行佛道以明中道。

    虽行八正道。而乐行无量佛道。是菩萨行。

    菩萨亦行八正之道。第其所名之正虽同。而所行之道则不同。正以空不空异竟不竟殊也。

    ○二十七约止观不堕寂灭以明中道。

    虽行止观助道之法。而不毕竟堕于寂灭。是菩萨行。

    制心一处。寂然不动。谓之止。智慧照了。历历不昧。谓之观。二乘亦修止观。以为助道。然而但止见思分别之动。而观见思愚痴之昏。归于寂灭而已。菩萨之修止观。三惑分别之动无不止。三惑愚痴之昏无不观。故不堕于寂灭也。

    ○二十八约诸法不生相好庄严以明中道。

    虽行诸法不生不灭。而以相好庄严其身。是菩萨行。

    行诸法不生不灭者法身也。相好庄严者报身也。法非报不严。报非法不成。法报相资。方成佛道。

    ○二十九约现二乘不舍佛法以明中道。

    虽现声闻辟支佛威仪。而不舍佛法。是菩萨行。

    或菩萨之修持。或应身之所示现。岂以二乘之小而弃之不行。是故形虽比丘。而心恒佛道。所谓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

    ○三十约究竟应身以明中道。

    虽随诸法究竟净相。而随所应为现其身。是菩萨行。

    肇公曰。究竟净相。理无形象。而随彼所应。现若干像也。

    ○三十一约空寂现土以明中道。

    虽观诸佛国土永寂如空。而现种种清净佛土。是菩萨行。

    诸佛国土。本自离染清净。故永寂如空。惟其清净。而性具之土。方炳然发现。故能随机所宜。现种种法。净佛国土也。

    ○三十二约带果行因以明中道。

    虽得佛道转于法轮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是菩萨行。

    成道说法入寂。乃菩萨究竟之大果。菩萨修因所克。毕于是矣。然而众生无尽。僧那亦无有尽。岂即于是而取泥洹。要当带果行因。以行菩萨之道。如观音文殊之为然。否则非菩萨道也。

    ○四闻法获益。

    说是语时。文殊师利所将大众。其中八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判教者。此经说在方等。虽曰弹偏斥小叹大褒圆。而正意在斥小处多。是则无慧方便。无方便慧。爱见大悲。正斥三藏事六度菩萨不断惑而度生或断惑而灰智也。若曰弹偏。则不特小。即通别二教皆得言之。即圆教名字位人观行未成。五住未伏。岂能即免无慧方便无方便慧及爱见大悲。是以圆人初心方便及慧二种之行。不可须臾而离。言方便。则不惟度生善巧及六度行。即四威仪中折旋俯仰。无非圆人之方便。而此方便。不可无空慧而统御之。或慧先而方便佐之。或方便先而慧佐之。如是之行。无非中道双遮双照之方便。寄语行者。勤而习之。但大师释缨络三观之后。又明一心中三观。引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秪一观而三观。观于一谛而三谛。故名一心三观。类如一心而有生住灭。如此三相。在一心中。此观成时。证一心三智。亦名一切种智寂灭相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也。寂灭相者。是双亡之力。种种相貌皆知者。双照之力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即此意也。此观微妙。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一观一切观。一切观一观。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观。摄一切观也。须知此品所示观法。而有顿渐二门。文殊维摩初番问答往复明室空之旨。顿观也。三番明调伏其心。渐观也。然而非顿无以融渐。非渐无以开顿。顿渐合行。是今圆观。此又与大师所示。不约而符。或者疑曰。顿观虽圆。宛有三相。今维摩所示。惟是一空。云何相合。答曰。此正圆顿三观。一空一切空之旨。如趣举空观。则非惟但空俗谛。而中真亦空。名大空观。今文所示。正是大空。亦名顿空圆空。自非此空。安令室容广座称不思议。智者解一千从。无劳拟议也。

    观解者。三心即空。一一推检。所具五阴。谁受病者。此其中间。身亦无我。是故于心不应生着。即破人假入空。调伏其心也。又观五阴之中。起惟法起。灭惟法灭。又此法者。各不相知。不言我起我灭。又观此法。亦是颠倒。我应离之。离我我所。不念内外。行于平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唯有空病。空病亦空。即破法假入空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虽然即空。亦复即假。诸法宛然。以即假故。不妨于无所受而受诸受。不灭受而取证于空。愍自心沉沦生死。而愍于他。生大悲心。虽除假病而不除法。心心生起。以观教之令断苦。教导断除攀缘。设诸方便而化余心。虽化余心。而不离空慧。即从空出假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中道。双即空假。有方便及慧。慧及方便二相辅颊恒不舍离。双非空有。非调伏。非不调伏。非生死。非涅槃。乃至带果行因。一一称性观之。即从空假入中道观调伏其心也。

    ○六释不思议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第六

    什公曰。法身大士。身心无倦。声闻结业之形。心虽乐法。身有疲厌。故发息止之想。身子于弟子中。年耆体劣。故先发念。不用现其累迹。又以维摩必悬得其心。故直念而不言也。寻下言诸大人当于何坐。似是推己之疲以察众人之体。恐其须故。发念之也。

    肇公曰。床坐独寝。旨现于此。舍利弗。默领玄机。故扣其兴端。净名将辩无求之道。故因而诘之也。

    灯曰。失发千寻之丝。先于微绪。开万华之谷。首于初阳。是以身子所发之念。所缘之事极小。而维摩能鉴之心。所现之迹极大。机教相扣。砧椎相应。大士固不可思议。身子亦不可思议也。

    ○二释经文四。初略寄借座明不思议三。初欲座兴念。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二知意呵斥五。初维摩泛问。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二身子实答。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三正事呵斥五。初以为法不贪躯命斥。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

    ○二以求法非有三科三界斥。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

    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是为三科。欲色无色是为三界。夫有三科。即在三界。苟在三界。不免三科。身子一念床座。则生死之法备矣。

    ○三以求法不着三宝求斥。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着佛求。不着法求。不着众求。

    夫求出三科三界者。要以归依三宝为之始。第三宝为世舟航。渡河虽用筏。到岸不须舟。故不可以不求。又不可以着心而求之可也。身子答云。我为法来。是着法而求。法因佛说。法假僧弘。故相因言之。然以着心求者。是非为真求。而于无求中。我而求之。

    ○四以求法无修四谛求斥二。初以举四谛斥。

    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

    ○二明所以斥。

    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肇公曰。有求则戏论。戏论则非求。所以知真求之无求也。

    ○五以求法无用八义求斥。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着。非求法也。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

    此科经有八段。一以法身名为寂灭。不可以生灭求斥。乃至法身名无为。不可以有为求斥。一一在文可见。

    ○四结成正意。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

    言应无所求者。乃以无求之心而求。非一向不求。所谓于无可求中吾故求之。是也。

    ○五闻法获益。

    说是语时。五百天子。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法眼净。位在圆教八九十信。别在十行。若小乘法眼净。非此中意。

    观解者。观一念识心。具足众德。了无诸相。即法身非有躯命三科。虽即三宝。不应着之。虽即四谛。无四谛相。了不见生灭之相。乃至无见无为。即大士所示义也。

    ○三借座与坐十三。初维摩问何处座好。

    尔时长者维摩诘。问文殊师利言。仁者游于无量千万亿阿僧祗国。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之座。

    什公曰。自知而问者。欲令众信也。借座彼国。其义有二。一者欲现诸佛严净功德致殊胜之座。令始行菩萨深其志愿也。二者欲因往返之迹使化流一国也。

    ○二文殊答座好之处。

    文殊师利言居士。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有世界名须弥相。其佛号须弥灯王。今现在彼。佛身长八万四千由旬。其师子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

    肇公曰。由旬天竺里数名也。上由旬六十里。中由旬五十里。下由旬四十里也。

    ○三维摩诘现通借座。

    于是长者维摩诘现神通力。

    ○四灯王佛遣座与之。

    即时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之座高广严净。来入维摩诘室。

    ○五座室小大相容。

    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见。其室广博。悉皆包容三万二千师子之座。无所妨碍。于毗耶离城及阎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见如故。

    ○六维摩诘命各就座。

    尔时维摩诘。语文殊师利。就师子座。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

    ○七诸菩萨变形就座。

    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

    ○八余众皆不能升。

    诸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

    ○九问身子何不就座。

    尔时维摩诘语舍利弗。就师子座。舍利弗言。居士。此座高广。吾不能升。

    ○十命身子礼佛可升。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

    ○十一依命礼佛得升。

    于是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即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便得坐师子座。

    ○十二身子赞叹希有。

    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广之座。于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于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

    ○十三维摩诘示不可思议。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

    肇公曰。夫有不思议之迹显于外。必有不思议之德著于内。覆寻其本。权智而已乎。何则。智无幽而不烛。权无德而不修。无幽不烛。故理无不极。无德不修。故功无不就。功就在于不就。故一以成之。理极存于不极。故虚以通之。所以智周万物而无照。权积众德而无功。冥漠无为而无所不为。此不思议之极也。巨细相容。殊形并应。此盖耳目之粗迹。遽足以言乎。然将因末以示本。托粗以表微。故因借座略显其事耳。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载大乘之道。无非不思议法者也。故嘱累云。此经名不思议解脱法门。当奉持之。此品因现外迹。故别受名耳。解脱者。自在心法也。得此解脱。则凡所作为。内行外应。自在无碍。此非二乘所能议也。七住法身已上。乃得此解脱也。别本云。神足三昧解脱。

    灯曰。肇公第知覆寻不思议之本权智而已。未知权智之所施设者迹也。若覆寻其本。则又有实智在焉。盖诸佛菩萨果上妙用。依实智之体。以起权智之用。正以实智不可思议。致令权智亦不可思议。又权实二智能照之智也。不有所照之境。焉发能照之智。是故智有权实。境亦同之。不有所照之境。安发能照之智。不有能照之智。安显所照之境。是则权实二智之不可思议。又因权实二境之不可思议。故法华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此叹实智妙也。又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此叹权智妙也。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叹权实二智俱不可思议。以释妙名也。又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能究尽者。乃权实二智。所究尽者。乃权实二境。天台大师云。诸法不思议。权境也。实相不思议。实境也。即诸法而实相。乃即权而实。即实相而诸法。乃即实而权。权实实权。俱不可思议。乃诸佛所究尽之境。又云诸法者。即华严能随染缘具造十法界也。每一界各有十如是。故经云。所谓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又准仁王经与智论。每一界具假名实法国土。界界三法。法法十如。每一界有三十如是。十界则三百如是。每界互具十界。则成百界。界十如是。故成三千如是。此三千法。又有真妄具造不同。盖始由真如不变之体法尔具足三千性相。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始既即不变而随缘。终则即随缘而不变。言不变者。虽随净缘具造佛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种法界。即性体清净。不染纤毫。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毫无亏次。即随染缘。具造九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界。即性体清净。毫无染污。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亦毫无亏欠。惟其在真如随缘不变。故随缘所造。若佛法。若众生法。若心法。莫非不变之体。而彼性具性体性量不阙纤毫。故诸佛菩萨悟中。证此三法。若正报。若依报。若大。若小。若多。若少。无非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者以此。故法智大师云。良由法界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一尘法界不小。刹海法界不大。惟其如此。故能室容广座。亦容多众。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毛内大海。不娆鱼鳖。以至如来无碍神通。菩萨三十二应。皆本于此。不则何异作意神通。焉称无作妙用耶。或问曰。若如所云。岂肇公不思议权智之说非耶。对曰。肇公之说。非一向不是。盖覆求其迹。原是不思议权智。第肇公。但知其迹。不究其本。又不知权实二智同居一体谓之同体权实。权实所依。在于诸法实相。权实二境。以依同体之境。故有同体之智。是故诸佛菩萨。果地施设。种种不思议权智。此权即实。智即是境。故如来于法华会上。从三昧安详而起。先叹权实二智。次叹权实二境。以明出世间一大事因缘。深有所以也。大师净名疏亦云。今解华严经。明一微尘有大千经卷。观众生一念无明心即是如来心。若见此心。则能以须弥入芥子无相妨也。下诸不思议事。穷劫说不能尽。皆是此意耳。所以然者。此经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观众生心行。得诸佛解脱。住此解脱。则能现如是种种不思议事也。所以然者。诸方便教。明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脱。是思议解脱。如得玻璃珠不能雨宝。大乘圆教。明菩萨中道圆真真性解脱。即是不思议解脱。如得如意珠能雨大千宝也。见众生心行真性。得芥子须弥真性。一如无二如。若得芥子真性之小。能容须弥之大。得须弥真性。则须弥之大。不碍芥子之小。举此一意。可以例下诸事。如是解脱。正贯摄此意也。

    ○二广举众事明不思议十二。初须弥内芥四。初牒解脱之本。

    若菩萨住是解脱者。

    ○二示不思议相。

    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

    ○三明机见不同。

    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

    ○四结成法门。

    是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

    不思议解脱之本。始既性具三法。能不变以随缘。是故终则随缘而不变。在相言之。虽有山芥大小之不同。在性言之。须弥一法界也。芥子亦一法界也。彼此各各相容。犹如因陀罗网。今乃以芥子为主。以须弥为宾。芥子之主。则隐相而现性。须弥之宾。则隐性而现相。性能内相。是故芥子内须弥中。此为小中现大。亦是依中现依。

    ○二毛入大海。

    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诸龙鬼神阿修罗等。不觉不知己之所入。于此众生。亦无所娆。

    释义准前。名为正中现依。楞严云。于一毛端现宝王刹义同。

    ○三断界远掷。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断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轮。着右掌中。掷过恒沙世界之外。其中众生。不觉不知己之所往。又复还置本处。都不使人有往来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

    虽因神通之力不可思议。实由性具之法转变自在。

    ○四演日为劫。

    又舍利弗。或有众生。乐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萨即演七日以为一劫。令彼众生谓之一劫。

    时之延促。皆众生情谓所计。无论证无生忍者。不见有近久之殊。即冥心玄览。实无去来今相之可得。今菩萨为众生乐久住世而得度者。即演日为劫。其若乐久住。存寿者相。如神仙之流。菩萨下文所示。又则促劫为日也。

    ○五促劫为日。

    或有众生。不乐久住而可度者。菩萨即促一劫以为七日。令彼众生谓之七日。

    前乐久住世而可度。乃菩萨根人。愿于末劫弘经。如南岳思大禅师之为心者也。今不乐久住。乃厌世无常。去无常以趣真常。此有两种。一二乘根性。一菩萨乐生无量寿佛国。乐集一切功德人也。

    ○六以佛土示众。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一切佛土严饰之事。集在一国。示于众生。

    ○七擎土不动。

    又菩萨以一佛土众生。置之右掌。飞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动本处。

    ○八毛见供具。

    又舍利弗。十方众生。供养诸佛之具。菩萨于一毛孔。皆令得见。

    ○九毛见日月。

    又十方国土。所有日月星宿。于一毛孔。普使见之。

    ○十口吸诸风。

    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诸风。菩萨悉能吸着口中。而身无损。外诸树木。亦不摧折。

    性风真空。理已如是。菩萨合如来藏。示现神变。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十一腹内劫烧。

    又十方世界。劫尽烧时。以一切火。内于腹中。火事如故。而不为害。

    ○十二取土过界。

    又于下方。过恒河沙等诸佛世界。取一佛土。举着上方。过恒河沙无数世界。如持针锋举一枣叶。而无所娆。

    已上皆于依报。明不可思议。下文则于正报。明不可思议。

    ○三广举现身明不可思议三。初神通现身。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能以神通。现作佛身。或现辟支佛身。或现声闻身。或现帝释身。或现梵王身。或现世主身。或现转轮圣王身。

    性具十界。究竟现前。随机所扣。如鉴现形。普门之业。法尔如斯。

    ○二变声演法。

    又十方世界所有众声。上中下音。皆能变之。令作佛声。演出无常苦空无我之音。及十方诸佛所说种种之法。皆于其中。普令得闻。

    普门示现。则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今则变一切众音。令作佛声。演出法音。普令得闻。以显解脱不可思议也。

    ○三总结不思议之力。

    舍利弗。我今略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之力。若广说者。穷劫不尽。

    ○四总明智慧方便之门四。初迦叶赞叹自鄙五。初赞法门希有。

    是时大迦叶。闻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叹未曾有。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众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不能解了。为若此也。智者闻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二鄙小乘绝分。

    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此大乘。已如败种。

    ○三显声闻应泣。

    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三千大千世界。

    肇公曰。所乖处重。故假言应号泣耳。二乘忧悲永除。尚无微泣。况震三千乎。

    灯曰。非也。须知。二乘虽断见思无界内忧悲。不无界外见思忧悲。下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畏生死故。五欲得便是也。二乘自鄙无分。应是十二年中。小乘执教未忘。谓断见思。已如败种。未知见思若尽种当发现。大士法雨。正启其根。号泣三千。乃发厥萌芽之初也。

    ○四显菩萨自在。

    一切菩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

    肇公曰。迦叶将明大小之殊抑扬时听。故非分者。宜致绝望之泣。已分者。宜怀顶受之欢也。

    ○五显魔无如之何。

    若有菩萨。信解不可思议解脱法门者。一切魔众。无如之何。

    ○二天子闻赞发心。

    大迦叶说是语时。三万二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三大士叹显菩萨三。初明菩萨多作魔王。

    尔时维摩诘。语大迦叶。仁者。十方无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故。教化众生。现作魔王。

    肇公曰。因迦叶云信解不可思议者魔不能娆。而十方亦有信解菩萨为魔所娆者。将明不思议大士所为自在。欲进始学故现为魔王。非魔力之所能也。此亦明不思议。亦成迦叶言意。

    ○二明菩萨多现恶乞。

    又迦叶。十方无量菩萨。或有人从乞手足耳鼻头目髓脑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马车乘。金银琉璃砗磲码瑙珊瑚琥珀真珠珂贝。衣服饮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而往试之。令其坚固。

    什公曰。结业菩萨。于施度将尽而未极。是以不思议菩萨。强从求索。令其无惜心尽具足坚固。亦令众生知其坚固。亦便其自知坚固。

    ○三明菩萨方便本心二。初明有威德力。

    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诸众生。

    ○二叹是为难事二。初法说。

    如是难事。凡夫下劣。无有力势。不能如是逼迫菩萨。

    ○二譬说。

    譬如龙象蹴踏非驴所堪。

    肇公曰。截人手足。离人妻子。强索国财。生其忧悲。虽有目前小苦。而致永劫大安。是由深观人根。轻重相权。见近不及远者。非其所能为也。

    什公曰。众生若有真实定相者。则不思议大士。不应徒行逼试令其受苦。以非真实。易可成就。故行恼逼也。

    ○四结成解脱法门。

    是名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智方便之门。

    肇公曰。智慧远通。方便近导。异迹所以形。众遮所以成。物无不由。而莫之能测。故权智二门。为不思议之本也。

    约教判不思议解脱法门者。的在圆教登初住菩萨。至于等觉。分破无明。分证三德。邻于妙觉。乃能究竟。亦兼得别教登地菩萨。然别登初地。已同圆教初住。虽曰兼别。实乃纯圆。若如什肇诸公所释。谓七住菩萨能具是力。不知七住是何教位次。若曰圆位。则初住已得。不待至七。若曰别教。七住方尽思惑。始学出假。亦未有此证。据关中释义。多附通理。其所指七住。应是诸大乘经借别明通之位。与已办地齐。虽能游戏神通净佛国土。亦未有如此不思议解脱也。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三千。即性体性量。一界现起。九界冥伏。一法现起。三千九百九十九法冥伏。或根尘依正。各各现起冥伏。一为主。余为宾。主能摄宾。宾来归主。或小中现大大中现小等。是为不思议解脱法门。于一心中具足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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