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得到启迪,这是值得赞赏的,有的人是为了愉悦,这也无可厚非,但是也有不少人读书是出于习惯,在我看来,这既不算无可厚非,也不值得赞赏。可悲的是,我就属于最后那种人。跟人聊天,我会感到无聊,玩游戏会让我厌烦。有人说,自己思考问题可以给一个有头脑的人提供永不枯竭的思想源泉,可是我的思想眼看就要枯竭了。所以我只好跑去找我的书了,就像一个鸦片鬼去找他的烟枪一样。如果手头没有可读的书,哪怕读读百货公司的购物目录,要不翻翻旅行指南,我也会感觉好受些,而且我的确经常花好几个钟头津津有味地读这些目录和指南。有一阵子,我要是兜里不揣上一本旧书店的售书单,就不会出门。我只知道这样读书味道最好。当然,出于习惯读书同染上鸦片瘾一样该受谴责,所以我一直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读书很多的人会因为自己读书很多而傲慢地瞧不起不读书的人。从人世永恒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活一生究竟是读一千本书好,还是犁一千道田沟好呢?我们不必否认,读书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戒不掉的瘾——有这种瘾的人谁不知道?要是有很长时间没有书读,我们总会七上八下,想要发火、骂人,而只要翻开书页就会大松一口气——所以,我们也大可不必那么扬扬自得,还以为自己比那些个瘾君子或酒鬼能好到哪里去。

    一个瘾君子不带足他的催命烟膏是不肯四处奔波的,我也一样,不带足了可以读的书是不敢出远门的。书是我离不开的必需品,坐火车时看到同车厢的人没有带一本书就出门,我会感到揪心地难受。可是每次我要动身出远门前,问题就大了。我吃过苦头。有一次,我因生病在爪哇岛的一个小山城被困了三个月,我看完了带去的每一本书,因为我不懂荷兰语,就只好去买当地学校的法语和德语课本来读,我相信聪明的爪哇人就是用这些课本来学法语和德语的。就这样,我又重读了二十五年前就读过的歌德的乏味剧作,拉·封丹的寓言以及温和而严谨的拉辛的悲剧。我最欣赏的是拉辛,不过我得承认一本接一本读他的剧作对一个患有结肠炎的人来说是有些艰难的。打那以后,我每次外出总会特意带上一个最大的袋子放换洗衣服,在边上塞满适合在各种不同场合和不同心情下读的书。这个袋子重得很,身强力壮的行李员背着它走不动路,海关官员用狐疑的眼光看着它,当我告诉他们那里面装的只是书时,他们吓呆了。麻烦的是,每次我突然想要读的那本书总是放在最底下,我必须把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倒在地板上才有可能找得到。不过,要不是这样,我或许永远也听不到奥莉芙·哈代的奇异故事了。

    那时我在马来亚四处游荡,如果所到之处有招待所或旅馆,我就住上一两个星期,有时也会因盛情难却而到某个橡胶园主或地区官员的家里住上一两天。后来我碰巧来到了槟榔岛,这是一个很温馨的岛上小城,岛上有一家我一直很喜欢的旅馆,不过外来的人在这里没什么事可做,我手里有大把的时间不好打发。有一天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写信的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马克·费瑟斯通,是英国政府派驻当地一个叫登加拉的地区的行政官。当地的苏丹要举行一种泼水节,费瑟斯通觉得我可能会感兴趣。他说欢迎我去参加,也可以在他那里住上几天。我发电报告诉他我会去,第二天我就坐上火车去登加拉了。费瑟斯通在火车站接我。他三十五岁上下,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眼睛很好看,神情坚定而严肃。他上唇留着一绺铁丝般的胡子,眉毛浓密。他看上去不那么像政府官员,倒更像一个军人。他身穿白色帆布背带裤,头戴白色遮阳帽,显得非常精神。看得出来他是很讲究自己的穿戴风度的。他有点儿羞涩,这对一个身材高大、举止坚定的人来说有些怪异,不过我估摸这只是因为他还不习惯同作家这样的稀有动物打交道。我希望能尽量跟他和平相处。

    “我的人会帮你拿行李的。”他说,“我们直接去俱乐部,把你的房间钥匙给他们,我们回到你的房间之前他们就会把你的行李整好的。”

    我告诉他,我的行李可不少,我觉得不如都寄存在车站,我只拿上特别需要的东西就行了。可他不听我的。

    “一点儿都不麻烦的。放在我家里安全些。行李总是留在身边才好。”

    “好吧。”

    我把房间钥匙与我的行李箱和书袋的取件票交给了站在费瑟斯通身边的一个华人男仆。车站外有一辆汽车在等着我们。我们上了车。

    “你玩桥牌吗?”费瑟斯通问。

    “玩的。”

    “我以为大多数作家都不玩的。”

    “是的。”我说,“作家圈子里的人都认为打牌是不够聪明的表现。”

    俱乐部是一座平房,挺舒适,但不张扬,有一间很大的阅览室,一间弹子房里只摆着一张球台,还有一间不大的棋牌室。我们到达时,那里只有两三个人在读英语周报,我们穿过网球场,有两组对手在球场上打球,有些人坐在游廊上观看,一边抽烟,一边喝酒。费瑟斯通把我介绍给其中的一两个人。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他们很快就连球也看不见了。费瑟斯通问刚介绍给我认识的一个人想不想打一盘桥牌。那个人说可以。费瑟斯通又去找第四个牌友。他看见了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愣了一下,然后向那个人走去。他们两人说了几句话,便朝我们这边走来。我们一起走进了棋牌室。我们开始打牌,玩得很开心。我没有太关注那两位牌友。他们请我喝酒,我是这个俱乐部的新客,自然也回请了他们。我们喝的是威士忌,量很小,所以在打牌的两小时内,每个人都表现得慷慨大方,但大家都没喝多。过了两小时后,大家决定打最后一局,这时我们把威士忌换成了杜松子酒。最后一局打完了。费瑟斯通叫来记账的,把每个人的输赢都记下来。其中一人站起身说:

    “我该走了。”

    “回家?”费瑟斯通问。

    “是的。”他点点头,然后转身对我说:“你明天还会在这里吗?”

    “希望还在吧。”

    他转身离去。

    “我也该接上老婆回家吃饭了。”另一个人说。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走了?”费瑟斯通说。

    “我没问题,你说什么时候走都行。”我回答说。

    我们上车,朝他的住处开去。路上开的时间不算短。在昏暗的夜色下,我没看到什么景色,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我们开上了一个很陡的高坡。我们到达了他的官邸。

    在那里度过的晚上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挺愉快,但也完全没有令人兴奋的事,像这样的场合我已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我并不期待这会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费瑟斯通把我领进客厅,客厅看上去很舒适,但也毫不奢华。有几把铺着印花棉布的大藤椅,墙上挂着很多装在镜框里的相片,桌子上乱糟糟地放着很多报纸、杂志和文件,还有烟斗、装在黄色铁盒里的香烟和装在粉色铁盒里的烟丝。一排书架上很不整齐地摆着不少书,书脊上有潮湿的斑迹和白蚁啃过的痕迹。费瑟斯通领我走进了我住的房间,离开前问我:

    “你可以在十分钟内收拾好,然后下来喝一杯杜松子酒吗?”

    “没问题。”我说。

    我洗了个澡,换好衣服,便下楼去了。我噔噔地走下木板楼梯时,费瑟斯通已经比我先梳洗停当,在那里调酒了。我们吃饭、聊天,我被邀请参加的那个泼水节要过一天才举行,不过费瑟斯通说他已经安排好那位苏丹,会在节日前一天接见我。

    “他是个很有趣的老头儿。”他说,“他的宫殿可气派了,值得一看。”

    晚饭后我们聊了会儿,费瑟斯通放了唱片,我们又一起看了刚从英国送来的插图报纸。然后各自休息。费瑟斯通来我的房间问我,是不是需要的东西都有了。

    “我想你可能没带书吧。”他说,“我这里没有什么可读的书。”

    “书?”我大声说。

    我指了指我的那个书袋。书袋立在那儿,鼓鼓囊囊的,形状有些奇怪,活像一个喝醉了的驼背土地神。

    “你那里装的都是书?我还以为是脏衣服或露营床什么的。有可以借给我看的书吗?”

    “你自己找吧。”

    费瑟斯通的家仆已经打开了袋子上的锁,但是看到了袋子里的壮观景象后他们望而生畏,没有再做什么。我凭着长期的经验,知道怎么把袋子里的书拿出来。我把袋子横倒在地板上,抓住皮的袋底,后退几步,把袋子拉走,一大堆书哗啦啦地散落在地板上。费瑟斯通的脸上露出惊呆了的神情。

    “你难道每次外出都要带这么多的书?我的老天,这也太多了吧!”

    他弯下腰,一本本拿起来快速翻阅。有各种各样的书。诗歌集、小说、哲学书、评论集(据说出版评论集不赚钱,但是这些书评读起来倒挺有意思的)、传记、历史书等。有的书适合生病时读;有的适合脑子特别清醒、只想跟自己较劲儿的时候读;有的书是你一直想要读,但在家里匆匆度日,总也找不到时间读;有的书适合坐在小轮船上穿越窄小的海域时读;有的适合在天气恶劣、船舱吱嘎作响、你只好死死攀住小木床才不会掉下来的时候读;有的书被选中纯粹是因为其篇幅长,方便在长途旅行不好带太多行李的时候带上;还有的书适合在你根本读不进任何其他书的时候读。最后费瑟斯通拿起了刚出版不久的《拜伦传记》。

    “哇噢,这本怎么样?”他说,“我前不久刚读过书评。”

    “我相信写得不错。”我回答说,“不过我还没读过。”

    “我可以拿去看看吗?好歹今晚我有事可做了。”

    “当然可以。你可以随便拿。”

    “不用了,这一本就够了,晚安。八点半吃早饭。”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时,领班男仆告诉我费瑟斯通六点开始一直在工作,要过会儿才来吃早饭。我一边等他,一边浏览他的书架。

    “我看到你书架上有好多关于桥牌的书。”我们坐下来用早餐时我对他说。

    “是的,每出一本我都会买。我特别喜欢。”

    “昨天跟我们打牌的那个人牌技很好。”

    “哪个?蒂姆·哈代?”

    “我不知道。不是那个说要去接老婆的。是另一个。”

    “对,那就是蒂姆·哈代。所以我才找他来打牌的。他平时不常来俱乐部的。”

    “我希望他今晚还会来。”

    “我说不准他会不会来。他住在三十英里外的一个橡胶园上,如果只是为了打一盘桥牌专程过来,路还是远了点儿。”

    “他结婚了吗?”

    “没有。啊,不对,他结婚了。不过他的妻子在英国。”

    “独自住在橡胶园上的男人一定孤独得不行吧。”我说。

    “哦,他倒不像有些人那样糟糕。我觉得他并不怎么愿意跟人打交道。我想他就算回到伦敦也会一样独来独往的。”

    费瑟斯通说这些话的语气让我感觉有些怪怪的,我只能把这种语气形容成遮遮掩掩。他好像突然从我身边走开了,又好像一个人夜里在街上走着走着便停下了脚步,透过一扇亮着灯的窗户看见了一个舒适的房间,这时突然有人拉下了百叶窗。他平常跟人说话时总会坦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可这会儿他却躲开了我的眼睛,我感觉我在他的脸上读到了一丝痛苦的表情,这不是我的胡思乱想,有一阵子,他的脸上甚至像神经痛似的抽搐了一下。我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费瑟斯通也不说话了。我意识到他的思绪已经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在聊的话题,进入了一个我不知道的情境。不一会儿,他轻叹一声,声音很小,但明确无误,似乎要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我吃完早饭马上要去办公。”他说,“你打算做什么?”

    “哦,你不用管我。我会随便四处走走,看看这个城市。”

    “没什么可看的。”

    “那更好。我不喜欢看风景。”

    我发现上午待在费瑟斯通官邸的游廊上就够有意思了。在那儿观赏到的景色是我在马来联邦见到过的最迷人的。官邸建造在一座小山顶上,那儿有一个精心打理的大花园,树木繁茂,看上去非常像一个英国的公园。在宽广的大草坪上,有一些皮肤黝黑、瘦骨伶仃的泰米尔人在精心犁地,他们的动作非常优雅。小山下有一片茂密的树林,树林边上有一条宽阔蜿蜒的大河,水流很急。极目远眺,在河的对岸,登加拉郁郁葱葱的山岗绵延不绝。草坪修剪得很平整,让人感觉很像是英国的草坪,与四周野蛮生长的丛林形成有趣的对照,令人浮想联翩。我坐下读书、抽烟。对各种各样的人好奇是我的职业本能,我在心里问自己,这里的景色显得如此安宁,却又处处隐藏着躁动不安的阴沉沉的意味,这会给常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费瑟斯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个环境无论怎样变化他都熟悉:黎明晨霭从河上缓缓升起,仿佛是在河面上笼罩了一层幽灵般的迷雾;中午艳阳高照;夕阳西下后,黄昏的影子从丛林中缓缓地爬出来,就像一支军队在一个陌生国度里小心翼翼地行进,很快就把四周绿茵茵的草地、鲜花绽放的大树和威严的肉桂树全都裹进了沉寂的浓浓夜色中。我有些纳闷,或许他也不知道自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看似到处一片温柔的景色,却时时透露出诡异而邪恶的意味,这种生存环境是否会令他神经绷紧,时常陷入孤独之中,给他的生活抹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以致他偶尔会感到自己在这里的生活——也就是一个年富力强的行政官、一个热爱运动的男人和一个品行端正的谦谦君子的生活——似乎并不那么真实呢?我有这样的奇思怪想,连自己都觉得好笑,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们聊过天,我肯定没有看出他的内心有任何的躁动不安。我认为他是个好人。他上过牛津大学,也是伦敦一个高级俱乐部的会员。他似乎特别看重社会等级。他是一位绅士,隐隐相信自己的社会等级要比他在生活中交往的大多数英国人更优越。我从他家餐厅里琳琅满目摆着的各式银奖杯推断出,他有出色的运动才华,他打网球和台球。每次度假他都会去打猎,因为担心身体发胖,他很注意饮食。他谈了很多他退休后想要做的事。

    他热衷于过一个乡村绅士的生活。在莱斯特郡买一幢小房子,跟几个猎人或邻居一起打打牌。他退休后可以领养老金,自己也攒了一些钱。不过现在他仍努力工作,他的工作能力即便不算特别出众,肯定也是相当称职的。我毫不怀疑,在他的上司眼中,他一定是一位可靠的官员。他这种类型的性格我再熟悉不过了,也就引不起我的兴趣。他就像一部写得四平八稳的小说,故事也算质朴,文笔也通畅易懂,然而却没有什么特色,以致你会觉得这样的故事早就读过了,你会漫不经心地翻阅一下,心里知道它永远都不能给你惊喜,也不能让你感动。

    可是人类是不可捉摸的,如果有人自称能洞察人心,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个傻瓜。

    下午,费瑟斯通带我去见了苏丹。苏丹的一个儿子接待了我们,那是一个满脸笑容的羞涩青年,他同时充当苏丹的私人秘书。他身穿笔挺的蓝色西装,可是腰上缠着一条黄底白花的纱笼,头戴一顶红色圆顶帽,脚上穿一双美国名牌皮鞋。苏丹的宫殿是一座摩尔式建筑,很像一座巨大的玩具房子,粉刷成皇家专用的鲜黄色。我们被领进了一个十分宽敞的大厅,里面摆放着很像英国海边旅店里常见的那种家具,只是椅子上铺了黄色绸缎。地板上铺的是布鲁塞尔地毯,墙上挂着苏丹在各种国事活动中的照片,都镶在特别气派的镀金镜框里。一个柜子里摆放着完全用钩针编织的各种水果,琳琅满目。苏丹进来了,后面跟着几位随从。他五十来岁,身材矮壮,穿着长裤和黄白格子的上衣,腰间围着一条非常漂亮的黄色纱笼,头戴白色圆顶帽。他有一双很好看的大眼睛,目光友善。他请我们喝咖啡,吃甜点,抽雪茄。

    他非常随和,同他聊天一点儿都不费劲。他告诉我,他从来没去看过戏,也没打过牌,因为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他有四个妻子,二十四个孩子。他追求幸福生活的唯一准则似乎就是要遵循常规礼仪,必须在他四个妻子中间平均分配时间。他说跟某个妻子在一起待一个钟头就像待了一个月,而跟另一个就像只待了五分钟。

    我告诉他,爱因斯坦教授——是不是伯格森呢?——在时间的问题上也说过类似的话,他的观点的确引起了世人很多的深思。我们很快就告辞了,苏丹送给我几张漂亮的马六甲黑白风景照。

    傍晚,我们去了俱乐部,刚一进门,前一天跟我们一起打过牌的一个人马上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来一盘?”他说。

    “还缺一位吧?”我说。

    “这里有人愿意玩的。”

    “昨天跟我们打牌的那个人呢?”我忘记他的名字了。

    “蒂姆·哈代?他没来。”

    “没必要等他。”费瑟斯通说。

    “他很少来俱乐部的。昨晚他来我都没想到。”

    这两个人说的话很平常,可是我不知为什么似乎听出这些话的背后有一种奇怪的尴尬。蒂姆·哈代这个人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我甚至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他本来就只是跟我们临时凑成一桌的牌友而已,可是我感觉他们两个人对他怀有不满。这不关我的事,谁跟我们一起打牌我都不在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这次打牌比平时更开心。对桌的人不停地互相调侃。我们没有很认真打牌。我们有说有笑。我不知道原因何在,只是因为他们对一个偶然凑在一起打牌的陌生人感到不那么害羞呢,还是因为我提到了蒂姆使他们两个人感到有些别扭?八点半我们散场了,我和费瑟斯通回到他的住宅吃饭。

    晚饭后,我们坐在扶手椅上闲聊、抽雪茄。不知为什么,我们的交谈不那么顺畅。我换了一个又一个话题,似乎哪一个话题都没法引起费瑟斯通的兴趣。我不由得想到他是不是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我感到扫兴,便不再说话。我们一直沉默下去。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感到这沉默的背后隐藏着某种我没有捕捉到的含义。我略感忐忑不安。这种怪异的感觉很像有时我们独自坐在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却分明感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屋里。不一会儿,我意识到费瑟斯通在直勾勾地盯着我看。那会儿我坐在一盏灯旁,他的脸在阴影中,我看不清他面部表情的变化。可是他有一双很大很亮的眼睛,在昏暗的阴影中发出亮光,就像靴子上的新扣子在发出反光似的。我很纳闷他为什么会这样看着我。我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我淡然一笑。

    “昨晚你借给我的那本书很有意思。”他突然打破沉默说道,我禁不住觉得他的声音很不自然,好像每一个字都是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从双唇间推出来似的。

    “哦,那本《拜伦传记》?”我用轻快的语气问道,“你已经读完了?”

    “这么大一本书。我一直读到三点钟。”

    “我听说写得很好的。我一直不觉得我对拜伦有多大兴趣。他身上有很多东西特别低劣,让人很不舒服。”

    “你觉得他和他姐姐的事是真的吗?”

    “奥古斯塔·李?我也不太清楚。我从没读过《阿斯塔特》。”

    “你觉得他们是真的彼此相爱吗?”

    “也许吧。大家不都认为这个女人是他唯一的真爱吗?”

    “你能理解吗?”

    “我不太能理解。但是这倒也不是让我特别震惊。我只是觉得这似乎太不合常理了。或许‘不合常理’这个说法也不很贴切。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是不可理解的。我无法想象在怎样的情境下才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事。你知道吗,一个作家就是这样来认识自己所描写的人物的,也就是设身处地去领悟他们的内心感受。”

    我知道自己表达得不够清楚,但我是想要描述一种感知,一种潜意识的活动,这种心理活动从经验来说是我很熟悉的,但是我找不到贴切的词语把它说清楚。我继续说:

    “虽然他们只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但我还是认为,正如习惯会扼杀爱情一样,习惯也会阻止爱情的发生。我很难想象,两个朝夕相处生活在一起的人,彼此那么熟悉,怎么会,或者为什么会,突然迸发出爱情的火花。更可能的是,他们是因为彼此产生了亲情而走到了一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亲情更与爱情格格不入的。”

    我一眼瞥见了坐在阴暗中的这位老兄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隐约可见的微笑,他的脸色本来很沉重,可不知为何这会儿在我看来有些阴郁。

    “你只相信一见钟情?”

    “嗯,我觉得是这样的,不过前提是,有的人可能会相遇二十次才会彼此‘一见’。所谓‘一见’,有主动,也有被动的。我们平时遇见的大多数人都不会真的引起我们的注意。我们只会隐约记得他们留给我们的印象。”

    “可是,我们常常听说两个人相识很多年,谁都没有想到过他们彼此有什么特殊的情意,可是这两个人突然就结婚了。这样的事你怎么解释?”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这么咄咄逼人地跟我讲逻辑,非要我说得滴水不漏,那我只能说,爱情是一个特别的东西。一时冲动的激情毕竟不是促成婚姻的唯一因素,甚至可能也不是最好的因素。两个人结婚可能是因为他们太孤独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是好朋友,很方便。虽然我说过亲情是爱情的最大敌人,但我从不否认,建立在亲情基础上的婚姻未必不是最幸福的。”

    “你觉得蒂姆·哈代怎么样?”

    这个问题让我感到惊讶,因为我觉得这似乎跟我们在交谈的这个话题毫无关系。

    “我对这个人没有很多印象。我感觉他是个挺好的人吧。你为什么要问?”

    “你觉得他跟所有人都差不多?”

    “是的。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吗?如果你提前跟我说过,我会对他更注意一些。”

    “他很少说话,是不是?我想所有不了解他的人都不会去注意他。”

    我试图回想起他的长相。在我们打牌的时候他唯一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他的手长得很好看。我不经意地想到过这双手不是我心里所想象的橡胶园主会有的。至于橡胶园主为什么会有跟别人不一样的手,我没有顾得上问自己。他的手很大,但形状很好看,手指格外长,连指甲的形状都令人赞叹。这双手很有阳刚之气,但又显得灵敏纤巧,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我留意到了这些特征,但没有多想。一个作家可以凭着本能和多年养成的习惯积累起一些自己意识不到的印象。这些印象当然并不一定与事实相符,比方说,你可能会在潜意识里记住一个女人的形象是皮肤很黑,身材高大,长着一对大眼睛,而事实上她可能身材娇小,肤色也很普通。但这并不重要。潜意识里的印象也很可能比事实更准确。现在,我竭力从自己的记忆深处唤起对这个人的印象,可是我感到我的记忆模糊不清。我只记得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是鸭蛋形的,但不瘦,因长期在热带地区晒太阳,他脸上的肤色黑里透白,隐约能看出他本来的肤色好像特别白。他的五官不是很清晰,不知道是我真的记住了还是这会儿我临时想象出来的,他那圆圆的下巴好像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他有一头浓密的棕色头发,刚开始出现花白,额头上有一绺长发不停地挂落下来。他会时不时地随手把这绺头发往后一抹,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他有一双褐色的大眼睛,眼神温和,或许还有点儿忧伤,我可以想象这双眼睛有时会含情脉脉,动人心魄。

    费瑟斯通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

    “我竟然会在这里与多年不见的蒂姆·哈代不期而遇,说来也真的是一件怪事。不过在马来联邦就是这样的。这里的人到处搬来搬去,你可能会刚到一个新的地方就遇见了你多年前在另一个地方认识的人。我最早认识蒂姆的时候,他还在希布库那一带经营一个橡胶园。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在哪儿?”

    “哦,是在北边,往暹罗的方向。那地方不值得去。跟马来联邦的每一个地方都一个样。不过倒也挺不错的。有一个特别热闹的小俱乐部,也有几个很体面的人。有一个是中学校长,还有一个警察局长,一个医生,一个政府官员,一个工程师。就那样的一帮人,你也知道的,还有一些橡胶园主,三四个女人。我在那里做地区行政长官的助理。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蒂姆·哈代在二十五英里开外经营一个橡胶园。他跟他姐姐一起生活。他们自己有点儿钱,所以买下了这个橡胶园。那时橡胶生意好做,他干得不赖。我们彼此混得很熟了。当然,橡胶园主里头什么样的人都有,要碰运气。有些是非常好的人,但也有一些人并不那么……”他想要找到一个听上去不那么势利的词语,“嗯,这么说吧,他们不是你在家乡可能会碰上的。蒂姆和奥莉芙是同一类人,希望你能听懂我的意思。”

    “奥莉芙是他的姐姐?”

    “是的。他们过去日子过得挺惨的。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吧,他们的父母就离异了,母亲带走了奥莉芙,父亲带走了蒂姆。蒂姆去了克利夫顿,他们是西部地区的人。只在节假日回来。他的父亲是个退役海军军官,住在佛维伊镇上。可是奥莉芙跟她母亲去了意大利,她在佛罗伦萨接受教育,说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也会说法语。在那些年里,蒂姆和奥莉芙从没见过面,但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他们小的时候感情很好,就我所能看明白的,他们当年在一起生活时家里常常闹个天翻地覆,你也知道的,如果两个人结了婚,却不能和睦相处,就会出现这种事情。就这样,他们只好各自谋生,很多事情都只能靠自己打理。母亲去世后,奥莉芙回到了英国,跟她父亲一起生活。那年她十八岁,蒂姆十七岁。一年后战争爆发,蒂姆入伍打仗去了,那时他父亲已经年过半百,在朴次茅斯找了份工作。据我所知,他喝酒太多,肝不好。战争结束前,他就垮掉了,因久病不愈而一命呜呼。他们家好像也没有什么亲友。他们是一个传统家族的最后一代,在多塞特郡有一座传了好几代的家族老宅,可是他们没有足够的财力住进那座老宅里去生活,所以那座宅子一直都是出租的。我记得我见过几张那座宅子的照片,是一座祖传老宅,灰石建筑,很气派,大门和格栅窗上镶着家族纹章。他们的志向就是挣到足够的钱可以住进这座老宅里去。他们常常谈起这座祖传老宅。他们从来不说自己日后会结婚成家,听他们的日常交谈,仿佛他们会永远生活在一起,这早已是一个不用说的定论似的。想想他们还都这么年轻,总让人听了感觉很奇怪。”

    “他们那时多大了?”我问。

    “我估摸那时蒂姆大概二十五六岁,他姐姐比他大一岁。我刚到希布库时,他们对我特别热情。他们很快就对我有了好感。你也知道吧,我们比那儿的人有更多共同语言。我想他们姐弟俩都很乐意跟我交往。他们在那儿并不特别有人缘。”

    “为什么没有人缘?”

    “他们挺独来独往的,谁都能看出来他们更喜欢自己在一起,不太喜欢跟别人交往。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这种做法好像总会让别人很恼火。有的人总不喜欢看到别人不需要他们就能过得很好。”

    “挺烦人的,是不是?”

    “让别的橡胶园主耿耿于怀的是蒂姆总是我行我素,什么都按自己的来。别人只能开一辆破福特车出行,而蒂姆却有一辆真正的好车。蒂姆和奥莉芙来俱乐部时对大家都很热情,他们平时也跟大家打网球比赛,也会参加别的什么活动。但是他们总给人一种感觉,好像随时都巴不得回家。他们也会跟别人出去吃饭,跟大伙儿在一起也很开心,可是很明显可以看出,他们宁可待在自己家里。只要你是讲道理的,你就不能责怪他们。我不知道你是否经常去橡胶园主的家。这些人的家大都比较沉闷。总有很多华而不实的家具啦,银器装饰品啦,还铺一些老虎皮。他们的饭菜难吃死了。可是蒂姆的家弄得挺像样的。虽然没有什么豪华的东西,但是简朴、舒适,像一个家。他们家的客厅很像英国乡村人家的堂屋。你能感觉得到他们家的东西对他们都有特殊的意义,都是世代传下来的。住在这所房子里感觉挺畅快。房子位于橡胶园的中央位置,建在一个小山坡上,从屋里就可以看到一片橡胶树,还可以眺望远处的大海。奥莉芙花很多工夫料理他们家的花园,花园里树木繁茂。我从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美人蕉。我以前常在周末去他们家。从他们家开车到海边也就半个钟头,我们会带上午餐去海边,在海里游泳,驾船出海。蒂姆在那里有一条小船。那些日子太棒了。我从来不知道还有比这更开心的日子。海滩漂亮极了,真的是好浪漫啊!晚上我们会玩玩牌、下下棋,或听听唱片。饭菜也好吃极了。都是我们平时吃不到的。奥莉芙教会了他们家的厨子做各种意大利饭菜,我们常常能吃到特别美味的意大利面和意大利烩饭什么的。我很羡慕他们的生活。那么宁静,那么其乐融融,每次他们谈起回到英国定居后要做什么的时候,我总会告诉他们,他们要是回国一定会留恋这里的生活。

    “‘我们在这里是过得很幸福。’奥莉芙说。

    “她看蒂姆的眼神很特别,总是从她长长的睫毛下缓缓地斜瞟一眼,挺勾人的。

    “他们在自己家里时跟在外面时表现截然不同。他们之间非常亲密,无拘无束的。每个人都这样说,我还不能不说大家都喜欢去他们家。他们经常在家里请客。他们很善于让客人感到可以像在自己家里一样随便。去他们家是很开心的事,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当然,谁都看得很清楚,他们俩的关系亲密无间。无论别人怎么说他们孤傲也好,自我中心也好,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被他们之间的亲情所感动。谁都说他们简直就像两口子一样亲密。当我们见过一些夫妻如何相处后,我们就不得不感到,跟他们相比,很多婚姻关系实在太平淡乏味了。他们似乎总会在同一个时间想到同样的事。他们有时会讲一些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笑话,然后笑得像孩子一样。他们彼此吸引,眼里只有对方,总是那么开心快活,使得别人跟他们在一起时也会感受到像是受了一种精神的洗礼。我实在不知道还能用别的什么说法去描绘这种感觉。当你在那所房子里住了两三天后离开时,你会感到自己吸收了一些他们的安静和温馨。就好像你的灵魂被清凉干净的水洗涤了。你会神奇地感到自己的身心更纯净了。”

    听费瑟斯通用这种近乎高谈阔论的腔调侃侃而谈是很别致的。他穿着那件合身的白色短外套显得精神抖擞,嘴唇上的胡子修剪得那么利索,浓密的鬈发梳得纹丝不乱,因此在那一刻,他那高调的语言多少使我感觉有些别扭。可是我心里知道,他是在用一种笨拙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

    “奥莉芙·哈代是个怎样的人?”

    “我让你看看。我有不少她的相片。”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一个架子上拿给我一本很大的相册。这些照片没什么特别的,有的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合影,一个个面无表情,单调得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有的人穿着泳衣,有的人穿着短裤或网球服,大多时候脸是扭曲的,因为阳光晃得他们睁不开眼,或者一个个笑得脸都皱了起来。我认出了蒂姆,十年前的他跟现在没什么不同,照样还是有一绺头发挂落在额头上。看了这些照片后我对他的记忆更清晰了些。他在这些照片上显得年轻、清秀、俊朗。他脸上有一种灵动的表情,挺迷人的,这是我见到他的时候丝毫没有留意到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对生活的渴望,在渐渐褪色的相片上闪烁着,舞动着。我看了几张他姐姐的照片。从她穿泳衣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身材很好,体态匀称而苗条,双腿细长。

    “他们俩长得还挺像的。”我说。

    “虽然姐姐比他大一岁,但他们简直像是双胞胎一样,长得太像了。他们都有鸭蛋形的脸,肤色都很白,脸颊上几乎没有血色,两个人都有一双淡棕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很迷人,这样的眼睛会让你感觉,无论他们做什么,你都一点儿不会生气。他们俩都有一种漫不经心的优雅气质,因此他们不管穿什么,不管怎样不打扮,都很有吸引力。他可能现在已经没有了这种气质,但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肯定是有的。他们总是会让我想起《第十二夜》里的那对孪生兄妹。你一定知道我在说谁。”

    “塞巴斯蒂安和薇奥拉。”

    “他们似乎从来都不属于现在。他们身上有一种伊丽莎白时代的气质。我认为并不只是因为我还年轻才不由自主地感到他们不知为什么特别浪漫。我好像看到了他们生活在历史上的伊利里亚。”

    我又看了一眼这些照片。

    “这个姐姐看上去好像要比她的弟弟有性格得多。”我说。

    “是的。我不知道你会不会说奥莉芙很漂亮,但是她真的太有魅力了。她身上有一种像诗歌一样的东西,可以说是一种很抒情的东西,使得她的一言一行,她的一切表现都有了丰富的色彩,也似乎使她超脱了一切世俗的烦扰。她的表情非常真诚,她的举止充满勇气,她的性格非常独立,所以——啊,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的这种气质使得单纯的美貌显得单调乏味。”

    “我听你这么说,感觉好像你爱上了她。”我打断了他。

    “我当然爱过她。我就知道你会立刻猜出来的。我爱她爱得发狂了。”

    “是一见钟情吗?”我微笑着问。

    “是的,我认为是的,不过一开始差不多有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并不知道。当我有一天突然领悟到了我对她的感情时——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说得清楚了——那是一种说不清楚的震撼,影响了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那是,那就是爱,我知道这种感情一直在我心中。不只是她的长相,虽然她长得太有魅力了,她的皮肤那么白,那么细腻,她的头发披在额头上是那么飘逸,她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流露着甜蜜的温情,又是那么坚定,远不止这些,跟她在一起会有一种美满的感觉,你可以完全放松,很自然,再也不需要装模作样。你会感觉到她是一个绝不会小里小气的人。你根本不可能想象她会去嫉妒别人,会耍弄心计。她的灵魂中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大度。你可以每次跟她待在一起一个钟头,一句话不说,却仍能感觉到这个钟头过得很愉快。”

    “这种天赋难能可贵。”我说。

    “跟她交往太开心了。只要你提出要做什么事,她总会高高兴兴地接受。她是我所见过的最随和的女人。你总可以在最后一分钟告诉她不能赴约,她虽然很失望,但也不会真的往心里去,下次你见到她时,她又跟往常一样亲切、恬静了。”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

    费瑟斯通的雪茄灭了,他把抽剩的烟头随手扔掉,不慌不忙地又点着了一根。他一时没有作答。生活在高度文明社会里的人听到一个陌生人问这么私密的问题可能会觉得奇怪,可是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我已经习以为常。如此孤单地生活在天涯海角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极可能此生再也不会见到的人说说心里话,把或许多年日日夜夜憋在心里的故事一吐为快,未尝不是一种释怀。我心里隐约感觉到,别人会因为你是一个作家而信任你,他们会以为他们告诉你的事情会引起你不带个人色彩的兴趣,使他们更容易袒露自己的心灵世界。再说,我们每个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也都知道,谈论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件索然无味的事。

    “你为什么不娶她呢?”我又问了一遍。

    “我心里可想呢。”费瑟斯通终于回答了,“可我对她说不出口。虽然她对我那么好,她又是很随和的人,我们交情那么深,可我总是感觉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虽然她是那么简单,那么坦率和自然,可你始终会不由自主地感觉到她内心有一层孤傲的内核,仿佛她守护着心灵深处的什么东西,不是秘密,而是一种不能让任何一个活在俗世的人知道的灵魂的隐私。我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

    “我觉得说清楚了。”

    “我揣摩这应该跟她的身世有关。他们从来没说起他们的母亲,可是我不知怎么有一个印象,他们的母亲是个多愁善感而又神经质的女人,她一手毁掉了他们的幸福,每一个跟他们家沾亲带故的人都讨厌她。我猜想她在佛罗伦萨过着乱七八糟的生活,我认为奥莉芙的优雅恬静是她凭着自我意志的约束形成的,她的孤傲是她筑起的一座城堡,可以保护自己的各种羞愧之事不让任何人知道。不过,这种孤傲实在太令人神往了。想想看,如果她爱上了你,如果你跟她结了婚,你就可以直接深入这个不可捉摸的内心世界去一探究竟,这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又令人激动的事啊!你会感到,如果你能跟她分享这个内心世界,那仿佛就是你一生的所有渴求都得到了升华。那个世界里并没有天堂。你知道吗,我心里感觉的这个世界就像蓝胡子公爵的妻子心里惦记着城堡中那个不准进入的房间一样。每一个房间对我都是开着的,可是只要我还没有走进最后一个紧锁着的房间,我就总是不得安宁。”

    忽然有一个动静吸引了我的目光,是一只大脑袋的褐色小壁虎出现在墙顶上。壁虎是一种友善的小动物,在屋子里见到壁虎是好事。只见它停下一动不动,注视着一只苍蝇,然后突然向前扑去,苍蝇忽地飞走了,壁虎抽动了一下退了回去,很奇怪地又一动不动了。

    “我一直犹豫不决还有另一个原因。如果我向她求婚,万一她拒绝我,以后不让我再去她家,我会受不了的。我可不喜欢出现那样的结果,我太喜欢去她家了。只要能跟她在一起我就开心得不行。可是你也知道,有些事是自己都控制不住的。最后我还是跟她说了,不过那几乎是阴错阳差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就我和她两个人坐在阳台上,我抓住了她的手,可她立刻抽了回去。

    “‘为什么不行?’我问她。

    “‘我不太喜欢有人碰我。’她说着,把脸侧了一下,微微一笑,又说:‘你不高兴啦?你可别在意,我就有这么个怪...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