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有一段日子,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喜欢彼得·美尔罗斯。他出版了一本小说,在那些随时在寻找新天才的、无聊却有身价的人士中间引起了一定的轰动。一些除了参加午餐会便无所事事的上了岁数的老绅士,以少女般的热情夸赞这部小说,有些与丈夫关系不好的干瘦硬朗的女人也认为这部作品颇有前途。我读了几篇书评,评论家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的认为作者凭这部处女作便已可跻身英国一流小说家的行列,有的则对这部作品嗤之以鼻。我没有读这部小说。经验告诉我,如果一本书引起了轰动,那就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读。最后你会惊讶地发现有那么多书其实根本没必要去读,但事有凑巧,有一天我遇到了彼得·美尔罗斯。有人邀请我出席一个雪利酒会,我本想推辞,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接受了邀请。酒会是在布鲁姆斯伯里一座改造过的楼房的顶层公寓里举办。我费劲地爬上四层楼梯到达那里时,已经有些喘不过气来。招待我的两位女主人已步入中年,身材远比一般女人高大。这类女人总是对汽车的内部构造无所不知,喜欢在雨中漫步逗留。即便如此,她们仍有十足的女人味,喜欢吃装在纸袋子里的简餐。她们管自己家的客厅叫“我们的工作室”,虽然这“工作室”是个独立的房间,却并不意味着有人在这里做过哪怕一件工作。客厅宽敞,空荡荡的,只摆着几把不锈钢椅子,这些椅子看上去很难支撑得住主人的非凡体重;此外,还有几张玻璃面的桌子,一张巨大的沙发上覆盖着斑马皮。墙上有书柜,还挂着几幅临摹塞尚、布拉克和毕加索的画作,都出自英国比较著名的临摹者之手。书柜里除了几本十八世纪的“奇书”(色情作品是不朽的)之外,只有一些在世作家的作品,大多都是初版。说实在的,我应邀出席这个酒会就是要给我的一些作品签名。

    出席酒会的人不多。只有一位女宾,也许是女主人的妹妹,虽然也体格粗壮,但没有那么粗壮;虽然个子也高大,但没有那么高大;虽然也热情,但没有那么热情。我没听清她的名字。除了我以外,唯一的男宾就是彼得·美尔罗斯。他很年轻,也就二十二三岁,中等身材,但是身材很难看,看上去总像是蹲着似的。他脸色发红,皮肤似乎紧紧地绷在脸上,他虽然不是犹太人,却长着一个闪米特人的大鼻子,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警觉的绿色眼睛。棕色头发剪得很短,满是头屑。他身穿褐色的诺福克夹克衫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就是那些通常不戴帽子在伦敦切尔西区国王大道上闲逛的艺术系学生的打扮。他是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他的言谈举止也没有多少引人注目之处。他自以为是,喜欢争论,不能容忍别人的意见。他兴致勃勃地表达对同行作家由衷的蔑视,眉飞色舞地抨击一个个名人,这倒是令我满意的,因为这些人在我看来也的确是徒有虚名。但我还是谨慎地保持沉默,而且我暗自相信,只要我一转身,他也会一样把我贬得一钱不值,这样一想我也就满意不起来了。他颇健谈,谈吐也有趣,有时甚至很机智。要不是三位女士没来由地被他的俏皮话逗得捧腹大笑,我应该会更容易被他的风趣逗笑的。只要他一开口,不管他说的话是否好笑,是否得体,三个女人都会纵声大笑。他讲了很多蠢话,因为他一直说个不停,不过有些话也说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观点,尽管粗糙,更不像他本人认为的那样富有新意,但还是真诚的。不过,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随时会迸发出来的活力,仿佛有一团无法忍受的怒火在他身上燃烧,这火焰的光甚至也会照到他身边的人。这小子有点儿名堂,也就因为这个感觉,我辞别后心里仍有几分好奇,想知道他将来会有什么出息。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写作才华,很多年轻人都能写出一部聪明的小说——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像他这种类型的人,到了三十岁,岁月就会磨平他的棱角,阅历则会告诉他,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聪明。那样,他就可能会变成一个有趣的、让人愉快的家伙。不过,我应该不会再见到他了。

    谁料,两三天后,我就收到了他寄来的一本小说,扉页上题写了充满溢美之意的献词。我读了一遍,小说显然带有自传性质。背景是萨塞克斯郡的一个小镇,人物来自中上流社会,他们收入并不丰厚,但又竭力保持脸面。小说中的幽默笔调毫不留情,而且用词粗俗,书中不厌其烦地对年老贫弱者大加嘲弄,这使我越读越生气。彼得·美尔罗斯不懂得要承受生活的那些不幸是多么艰难的事,也不懂得人们为应对生活苦难而奋力拼搏是值得同情,而不是可以讥笑的。不过书中对某些地方的描写,对挂在屋里的一些并不起眼的画作,以及乡村印象的描绘,都非常出彩,表现出了作者的温情和他对物质事物中蕴含的精神美的感受。故事写得轻松,无雕琢造作之气,用词的声调铿锵有力,有余音绕梁的美感。究竟是什么东西给了这部小说些许不同寻常的魅力,也让我理解了它为什么能吸引读者,其实就是构成整部小说情节的那样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中始终跳跃着的激情脉动。小说写得不只是有点儿粗糙,这是现代小说的时髦做法,故事结尾写得很模糊,没有任何具体的结局,所以故事的发展基本上是开头如何,结尾仍是如何。但你还是能强烈感受到青春恋情的力量,充满理想色彩,又激荡着难以摆脱的性爱冲动。故事写得生动至极,深深地牵动着读者的心,你会感到透不过气来,仿佛生命的脉搏就在书页上跳动。没有一丝含蓄,只有荒诞,令人不齿,却很美,就好像充满了大自然的力量。无疑,这就是激情。我在哪儿都没有体验到过如此感人、如此令人敬畏的东西。

    我给彼得·美尔罗斯写了封信,告诉了他我对他的小说的看法,还建议一起吃顿午饭。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我们就约定了见面。

    我们在一家餐馆面对面坐下来后,我才发现他有些羞涩,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我请他喝了一杯鸡尾酒。他还算健谈,可我还是看出了他有些不安。我产生了一种印象,他是故意摆出一副自信的姿态,为了掩饰——或许是对自己掩饰——在内心折磨着他的不自信。他的举止一惊一乍的,很不自然。他会说出一句粗鲁的话,然后神经质地大笑几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虽然装出自信十足的样子,但每时每刻都希望从别人那里获得认可。他会故意激怒你,说一些他认为会让你生气的话,尽管说得很隐晦,却明显是要迫使你承认他的确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优秀。他希望自己可以鄙视同行的意见,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重要的了。我觉得他是个挺招人讨厌的年轻人,不过我对此并不介意。头脑聪明的年轻人招人讨厌是很自然的事。他们认为自己天生有才,只是没找到用武之地。他们为自己怀才不遇而大为恼怒。他们有东西可以奉献出来,可是没有人伸手来接。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成名,认为自己是当之无愧的。没错,我并不介意让人讨厌的年轻人,倒是年轻人显得魅力十足时,我才会关上我的同情之门。

    彼得·美尔罗斯对待自己的作品态度极为谦虚。我告诉他小说中有哪些地方我认为写得很好,他肤色发红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极为谦卑地接受我提出的批评意见,谦卑得让我不好意思。他写这部小说没有挣到多少钱,他的出版商在支付给他下一部作品的稿酬之前,每月付给他一笔微薄的补贴。下一部作品他刚开始写,但他希望能去一个清净的地方专心写作。他知道我住在里维埃拉,就问我能不能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游泳,而且房租便宜。我提出他可以先到我那里住上几天,四处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他听到我的建议后,绿色的眼睛闪出光来,脸一下子更红了。

    “不会给你添麻烦吧?”

    “不会的,我有自己的事要做。我只能为你提供一日三餐和一个睡觉的房间。日子会非常单调,不过,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听起来很棒!如果我决定要过来住,可以告诉你吗?”

    “当然可以。”

    我们分了手,一两周后,我回家了。那是五月份。六月初,我收到了彼得·美尔罗斯的一封来信,他在信中问,如果我邀请他过来住几天是认真的,他可否在某月某日就过来。瞧瞧,当时我说的是认真的,可现在过了一个月后,我只记得他是个傲慢鲁莽、缺乏教养的年轻人,我只跟他见过两次面,对他一点儿都不感兴趣,我不再把当时的提议当真了。我感到,他住在我这里很可能会无聊至极。我过的是很平静的生活,平时也不怎么见人。我心想,如果他像我猜想的那样是个粗鲁的人,那么我就会不堪其烦,而他是我邀请来的客人,我势必不能对他随便发脾气。我似乎已经看到自己忍无可忍,按铃叫人来给他卷好行李,叫车开过来,半小时内把他送走。不过我也不能这么办事。让他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毕竟可以帮他省下食宿费用,而且,如果像他信中说的那样,他现在身心俱疲,心情不好,那么住在我这里也可以让他散散心。我给他发了封电报,不久,他就过来了。

    我在火车站接到他时,他穿着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显得又热又邋遢。不过,他跳进池里游了个泳后,换上了白色短裤和干净的衬衣,又显得不可思议地年轻了。他以前从没走出过英格兰,到了我这里很兴奋。看到他如此快乐我很有感触。在这个新的生活环境里,他似乎变了个人,变得单纯、谦逊,孩子气十足。我感到惊讶,并为此欣喜。晚上吃过晚餐后,我们坐在花园里,周围一片静谧,只能听到小青蛙呱呱的叫声。他跟我谈起了他的小说。他写的是一个年轻作家和一个女歌星的浪漫故事,这个题材会让人想起奥维达的作品。我根本没有想到这个不懂感情的年轻人会去写这样的故事,我被逗笑了。时尚总是循环反复,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变化之后,又回到了原来的主题,真是不可思议!我毫不怀疑彼得·美尔罗斯会用现代方式来处理这个故事,这明显就是八十年代把多愁善感的读者迷得神魂颠倒的那些三卷本小说[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通常定义为1837—1901年),因印刷出版的成本及迎合读者趣味等原因,英国长篇小说通常以三卷本形式出版,这种三卷本小说与文学类别的三部曲小说有所不同,大多情节复杂,以大圆满为结局,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特别流行。从十九世纪末开始,尤其是进入爱德华时代后,这类小说不再受欢迎,逐渐被篇幅较短的小说取代。2 爱德华时代指1901—1910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在位的时期。爱德华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中后期被认为是大英帝国的黄金时代。]中描写的同类故事。可他提出要把故事背景放在爱德华时代2的初期,而这个时代在当时的年轻读者看来早已逝去,只留在人们的想象之中。他不停地说着他的想法。听他说话并不让人感到不快。他没有意识到他是在把自己的白日梦写进小说里,也就是一个非常平庸、默默无闻的年轻人整天做着滑稽可笑却又让人感慨良多的白日梦,相信自己被一个美丽无比、声名显赫的高贵女人爱上,简直全世界的人都对他艳羡不已。我一直喜欢奥维达的小说,彼得·美尔罗斯的想法一点儿也没有让我不快。我知道他有高超的描写才能,对物质的事物,什么布料啦,家具啦,墙壁啦,树木花草啦,都有独到的眼光和生动的描绘,他也有很强的能力表现生命的激情、爱的激情,这些激情流动在他粗笨的身体里,牵动着他的每一个细胞。因此我隐约感到,他或许完全可以写出一部生气勃勃、荒诞而又富有诗意的作品来。但我还是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认识什么女歌星吗?”

    “不认识,但是我读了所有我能找到的自传和回忆录,我做了很深入的研究,不只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情,你知道,我还到处搜寻了各种边边角角的内容,去发现每一件逸闻趣事背后的含义。”

    “你找到想要的东西了吗?”

    “我想是的。”

    他开始向我描述他要写的女主角。她年轻漂亮,有些任性,脾气暴躁,但很大度。她是个气场强大的女人,她深爱音乐,不仅嗓子里有音乐,她的每一个姿势、她心灵深处的感受,无不透露出音乐的魅力。她没有嫉妒之心,只有对艺术的追求,如果有哪个歌手伤害了她,只要听到这个歌手在台上唱得优美,她就会原谅他。她为人热心慷慨,如果有人遭遇了不幸,她柔软的心肠就会被打动,她会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出来。她也是一个了不起的爱人,愿意为所爱的男人牺牲一切。她也很聪明,读书很多。她温柔、无私、公正。说真的,她太完美了,简直不像是真的。

    “我想你最好见见哪个女歌星。”最后我说道。

    “怎么见呢?”

    “你听说过福特罗娜夫人吗?”

    “当然听说过,我读过她的回忆录。”

    “她就住在海边,我给她打个电话,请她过来吃饭。”

    “真的吗?那太好了!”

    “如果你发现她跟你想的不一样,可不要责怪我啊。”

    “我只想了解事实。”

    每个人都听说过福特罗娜夫人,澳大利亚大歌星梅尔巴也没有她出名。她现在不再唱歌剧了,但嗓音依然美妙动人。不论她到世界上的哪个地方开音乐会,都能让剧场爆满。每年冬天,她都要去各地巡演,夏天就在海滨别墅休养。在里维埃拉,方圆三十英里内的人都是邻居。有几年,我常常见到福特罗娜夫人。她性格热情,她不仅是个有名的歌手,她的风流韵事也一样有名。她并不介意谈论自己的恋情,我经常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听她眉飞色舞地大讲她被王公贵族或大富豪追求的奇闻趣事,听得心醉神迷。她讲这些故事时谈吐幽默,我实在没有想到她的性格中竟然也有幽默的一面。让我感到满意的是,她讲的故事起码不是完全虚构的。她结过三四次婚,每次持续的时间都不长。其中一次是嫁给一位那不勒斯王子。她认为自己的称呼福特罗娜夫人比什么头衔都更响亮,所以她没有用这位王子的姓氏(事实上她也很快就没有这个权利了,因为她跟王子离婚后马上又跟别人结婚了)。不过她使用的银器和刀叉餐具什么的,都装饰着王族盾徽和王冠,她的仆人一律称呼她为王妃夫人。她自称是匈牙利人,但她的英语说得很地道。有时(也就是她想起来的时候),她会故意说得有点儿口音,曾有人告诉我,她说话的腔调很像堪萨斯人。对此她解释说,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因政治原因流亡,逃到了美国,但她说不清楚她父亲到底是一个杰出科学家,因自由主义言论惹了祸,还是一个上层匈牙利人,因与一位大公夫人私通而招来了王室的愤怒。这要看她是跟什么人在一起交谈,身边是一群艺术家时她就是一位艺术家,与出身高贵的人交往时,她便成了贵族夫人。

    跟我在一起时,她总显得不太自然,即便尽力想要表现得自然些,她也根本做不到,不过在我面前她要比跟别人在一起时更坦率些。她瞧不起艺术,而且表达得很自然,也很在理。她真诚地把艺术全看作装腔作势唬人的东西,发自内心地认为那些居然能用艺术来蒙骗公众的人都可笑又可怜。我要承认,我怀着看笑话的窃喜期待彼得·美尔罗斯和福特罗娜夫人的会面。

    她喜欢过来跟我一起吃饭,因为她知道在我这里可以吃上一顿好吃的。她一天就吃这一顿饭,她要精心保持自己的身材,不过她希望吃的这顿饭要可口而丰盛。我请她九点过来,我知道只有到这个时间她才会想到要吃东西。我订了九点半的饭菜。她九点四十五才到。她穿一身苹果绿的缎子长裙,前面的领口开得很低,整个后背都裸露着。脖子上戴着一串巨大的珍珠项链,手上戴着好几枚看上去价格不菲的戒指,左胳膊上从手腕到肘部戴满了钻石和翡翠的手链,其中两三条肯定是真的。乌黑的头发上套着一圈细细的钻石饰环。就算在早些年她去参加斯塔福宫的舞会,也不过穿戴得这么璀璨耀眼。我和彼得·美尔罗斯穿的是白色背带裤。

    “你太隆重啦,”我说,“我跟你说了,这不是晚会。”

    她那动人的黑眼睛朝彼得眨了眨。

    “当然是晚会了。你跟我说了,你的朋友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而我只是个唱歌的。”她用一根手指在亮闪闪的手链上划了一下,“这是我对创作艺术家表达敬意。”

    我差点儿脱口骂出一句脏话,可好歹还是咽了下去,我请她喝我知道她最喜欢的鸡尾酒。我被特许称呼她玛丽亚,而她总称我“大师”。她这样称呼我是有原因的,一则是因为她知道这个称呼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傻瓜;二则是因为,虽然她实际上仅比我小两三岁,但这样称呼我,就可以表明她跟我不是同一代人。然而,她有时也会称我为“你这头脏猪”。从她今天晚上的模样来看,她肯定早已过了三十五岁。她的五官挺大的,不知为何似乎显不出她的年龄。在舞台上,她是个漂亮女人;即使在个人生活中,尽管她鼻子和嘴巴都很大,脸上肉也多,但还是很好看的。她擦了棕色的粉,涂了深色胭脂,嘴唇猩红,很生动。她看起来很像是西班牙人,我猜想到了,也感觉到了,因为晚餐刚开始时,她说话的口音很像塞维利亚人。我希望她多说话,这样彼得的钱就不会白花,而我知道她能谈论的话题只有一个。事实上,她是个愚蠢的女人,只是掌握了能说会道的本事,让初次见到她的人会以为,看她这么能说会道,自然也该是个有才气的女人。其实这不过是她的表演罢了,你很快就会发现,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而且对自己所说的也毫无兴趣。我认为她这辈子从来就没有读过一本书,她对世界上发生的事情的了解仅仅来源于她能搜集到的插图书籍中的图片。她热爱音乐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有一次,我跟她一起去听音乐会,在演奏贝多芬《第五交响曲》时,她竟一直在睡觉,然后在幕间休息时,我又饶有兴致地听到她在跟别人说,贝多芬的音乐对她震撼太大了,她都常常犹豫要不要来听了,因为这些辉煌的乐章会久久萦绕在她的脑子里,也就是说,她一夜都不能入睡。我完全相信她会一夜无眠,因为她在演奏交响曲时这么酣睡了一大觉,夜里怎么还可能睡得着?

    不过,有一个话题她从来不会失去兴趣...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