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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毛姆短篇小说全集最新章节!

    贝特曼·亨特睡得不踏实。从塔希提岛坐船到旧金山的两个星期航程中,他一直在思考他不得不讲的故事,而在随后三天的火车旅途中,他又反复推敲自己该用怎样的措辞来讲述这个故事。现在,再过几个钟头他就要到芝加哥了,他突然心生疑虑。他生性敏感,此时此刻,他感到良心不安。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一向真心诚意地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愿意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心血。让他感到良心不安的是:在一件多少触及他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然见利忘义了。在他的想象中,自我牺牲是特别美好的事,因而未能做到自我牺牲简直让他产生了一种幻灭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善心为穷人建造公益住宅,结果发现自己竟从中赚了钱。本来是扔到水里的面包居然带来了百分之十的回报,这样的满足感他无法抵挡,但是这又多少使他济世救贫的美德偏离了方向,他心里感觉不是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内心是清白的,但是他不能确定,要是他把这个故事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了之后,他将要如何坚强地去承受她那双冷静的灰色眼睛的审视。那是一双深邃而又充满智慧的眼睛。她总是以自己一丝不苟的正直来衡量别人的言谈举止,对于不符合她的严苛准则的行为,她就用冷眼和沉默来表示不满,再没有比她的这种审视更让人胆寒的了。她的裁决不容申辩,因为她做出了决定就不会改变。但是贝特曼并不希望她变成不同的人。他不仅爱她外表的美,她亭亭玉立的身材,昂首挺胸的自豪仪态,他还爱她灵魂的美。在他眼里,她求真务实,具有一丝不苟的荣誉感和无所畏惧的道德观念,她的身上似乎聚集了他本国的女子最令人钦佩的全部优点。不过他还从她身上看到了更多的美德,胜过任何一个完美的美国女子。他觉得这个女人的优雅应该与她的生活环境有特殊的关系,而且他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芝加哥,再没有哪个城市能够造就出她这样一个女人。一想到自己不得不给她的自尊心带来如此沉重的打击,他不禁感到心如刀绞,再想到爱德华·巴纳德,他心中顿时又燃起满腔怒火。

    不过,当火车终于吭哧吭哧地驶进了芝加哥,他看到了长长的街道两旁的灰色楼房时,他便感到万分欣喜。他想到了国家大道和沃巴什街,人行道上人流拥挤,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到处人声鼎沸,他的心情迫不及待。他到家了!他为自己出生在这个美国最重要的城市而欣慰。旧金山有些乡里乡气,纽约已不复往日辉煌,美国的前途就在发展经济实力,而芝加哥经济地位显著,其市民精力充沛,注定要成为美国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一定能活到亲眼见证它成为世界上最大城市的那一天。”贝特曼迈步走上月台时自言自语道。

    他的父亲到车站来接他。父子俩同样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五官端正,嘴唇很薄,一脸不苟言笑的神情。两人亲热握手后,一起走出了火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他们,他们上了车。亨特先生一眼看到了儿子用骄傲而欣慰的眼神不时地望着街上。

    “回家了,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是觉得挺高兴的。”贝特曼说。

    他瞪大了眼睛注视着热热闹闹的街景。

    “我猜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们那个南太平洋岛上多一些吧?”亨特先生大声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还是想回芝加哥。”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他那英俊而敏感的脸上顿时显得神色黯然。

    “我不想说他,爸爸。”他终于说了一句。

    “那就不说他,我的儿子。我想你妈妈今天一定会很开心的。”

    他们穿过了熙熙攘攘的卢普区,然后沿湖行驶到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前停下。这所房子是亨特先生几年前自己建造的,完全仿造法国卢瓦尔河畔的豪华别墅。当贝特曼一个人走进自己的房间后,他马上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一听到对方接电话的声音,他心跳加快了。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兴冲冲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能听出是我的声音?”

    “上次听到你的声音也没过多久啊。再说,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什么时候可以见你?”

    “要是今晚你没有更好的事要做的话,就来我家一起吃晚饭吧。”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好的事要做。”

    “我想你一定带来了很多新闻吧?”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不祥的预兆。

    “是的。”他答道。

    “那你晚上一定要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就是她的性格,即便是她特别想要知道的事,她也不会急巴巴地打听,宁可毫无必要地耐心等上几个小时。在贝特曼看来,她这种自我约束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性。

    除了他和伊莎贝尔,一起吃晚饭的只有伊莎贝尔的父母。他看着伊莎贝尔故意把话题引导到礼节性的拉家常,这让他脑海中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仿佛是看到了一位很快就要上断头台的女侯爵,明知道自己不会有明天了,却仍在泰然自若地处理今天的事务。她面容娇柔,短短的上嘴唇显得颇有贵族气质,一头浓密的金发,这副模样再一次让他联想到她是一位女侯爵。想必她的血管里流淌着全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这即便算不上众人皆知,也是很容易看出来的。这间餐厅的格局与她的娇美非常相配,她家的房子是模仿威尼斯大运河畔的一座宫殿建造的,家具布置是伊莎贝尔请一位英国设计师按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精心打造的,而室内优雅的装潢与这位风流君主的名声相得益彰,既增添了她的可爱,同时也使这所住宅具有了更深沉的意义。伊莎贝尔知识渊博,哪怕平常随便聊天也从不会是三言两语的。现在她谈到了她和母亲下午去欣赏的音乐剧,谈到了一位英国诗人在大礼堂做的讲演,谈到了政治局势,谈到了她父亲最近在纽约花五万美元买下的一幅古典大师的名画。贝特曼听到她这样的谈话颇感舒心。他感到自己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和上流社会生活的中心,心里一直难以平息的某些烦扰的声音现在终于平静下来了。

    “啊哈,太好啦,终于又回到芝加哥了。”他说。

    晚餐终于结束了。他们走出餐厅时,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房间。我们有不少话要说。”

    “好的,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聊完后,可以到杜巴利夫人房间来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领着年轻人上了楼,带他走进了那间给他留下太多美好回忆的房间。虽然这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可他还是禁不住欣喜地感叹,他每次来这里都要这样惊叹一番。伊莎贝尔面带微笑地环顾四周。

    “我认为这里的设计是成功的。”她说,“重要的是路子正确,就连一只烟灰缸都不能不是那个时代的风格。”

    “我想妙就妙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总是无比正确的。”

    他们在烧着木柴的壁炉前坐下,伊莎贝尔用平静、冷峻的目光看着他。

    “好了,你有什么要说给我听的?”她问。

    “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了。”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会。”

    在长长的一阵沉默之后贝特曼才重新开口,两人在沉默中都想了很多。这是一个难以启齿的故事,其中有不少内容会冒犯伊莎贝尔敏感的耳朵,他实在不忍心说出来,但是为了对她公平,同样也就是对他自己公平,他还是要把全部真相说出来。

    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都还在读大学,两人在一次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圈而举办的茶会上一起遇到了她。他们俩都在伊莎贝尔小小年纪时就认识她了,那时他们自己也都还是刚开始长个儿的小男孩儿。后来她去欧洲读了两年书,等她学成归国时,他们又有幸与这位可爱的姑娘重续旧交,这让他们感到惊喜万分。两个小伙子都死心塌地爱上了她,但是贝特曼很快就看出她的眼里只有爱德华。出于对朋友的忠诚,贝特曼主动让位,默默做起了一个知心朋友。他时常为此感到内心痛苦,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值得有此好运。他特别珍惜他们之间的友情,决不允许这份情谊受到任何伤害,所以他总是谨言慎行,从不流露一丝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半年后,这对年轻人订婚了,但是由于他俩都还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爱德华毕业后他们才能结婚。他们就只好再等上一年。贝特曼记得在一年后的冬天快要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就要举行婚礼了;那个冬天他们经常举办舞会,一起看戏剧,还有各种非正式的娱乐活动,每次他都会出席,陪伴他们,但始终是个“局外人”。他对伊莎贝尔的爱并没有因为她即将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减少;她的笑容,她冷不丁向他抛来的一句开心的话,她偶尔对他表露的关心,始终都会让他感到满心喜悦;他也多少有些扬扬自得地庆幸自己并不妒忌他们的幸福。就在这时,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家大银行倒闭了,引起交易所一片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诉妻子说他已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了。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面色苍白、疲惫不堪地找到伊莎贝尔,请求她解除婚约。她的回答只是搂住了他的脖子,痛哭流涕。

    “别再让我为难了,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还能求你嫁给我?没有任何希望了。你父亲绝不会同意的。我已身无分文。”

    “我什么都不在乎。我爱你。”

    爱德华给她讲了自己的打算。他必须马上设法挣钱,他家的世交乔治·布伦施密特提出爱德华可以去他的公司就职。这人在南太平洋经商,他的公司在南太平洋各地的岛屿上有很多办事处。他建议爱德华先到塔希提岛去干上一两年,那里的办事处有非常出色的经理,爱德华可以跟他们学会经营贸易的各类门道。他还答应,在那里干完一两年后就把他调到芝加哥任职。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听了他的这一番解释后,伊莎贝尔又满面笑容了。

    “你真傻,为什么不早说,故意让我难过呢?”

    听她这么说,爱德华脸上重现出喜色,双眼放光。

    “伊莎贝尔,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会等我?”

    “你不认为自己值得我等吗?”她微笑着说。

    “哎呀,这个时候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请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上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和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不喜欢办事拖拖拉拉的,他告诉爱德华,如果接受他提供的职位,那就必须在一周内从旧金山坐船出发。爱德华动身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在伊莎贝尔家吃过晚饭,朗斯塔夫先生说要跟他谈一谈,然后把他领进了吸烟室。那时朗斯塔夫先生已经欣然同意了他女儿告诉他的这个婚约安排,爱德华想象不出现在他还有什么神秘的事要跟他谈。他看到主人神情有些尴尬,感到迷惑不解。朗斯塔夫先生说话吞吞吐吐的。他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琐事,最后才把憋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我想你一定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爱德华一眼。

    爱德华有些迟疑。他特别想要否认他所了解的事,但他天性诚实不会说谎,只能硬着头皮承认。

    “是的,我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我也没太注意。”

    “在芝加哥很少有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没好气地说,“就算没听说过,也不难找到乐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这我知道。”

    “当然啦,我们已经很多年不和他来往了。当年他一逮着机会就离开了这个国家,我想他也不会再回到这个国家来了。据我们所知,他现在就住在塔希提岛。我要劝告你,离这个人远一点儿,不过你要是听到了什么有关他的消息,我和我太太都希望你能告诉我们。”

    “当然可以。”

    “我要跟你说的就是这事儿。现在我想你一定愿意去跟她们聊聊了。”

    差不多每一个家庭都会出一个败家子,所有家人都乐意把他忘掉,只是恐怕邻居们总是不肯忘掉他。倘若过了一两代之后,这个人当年的种种荒唐行为被蒙上了一层浪漫的色彩,这个家庭就算万幸了。不过这个人在世的时候,如果他的怪诞行为已经不属于那种可以用一句无关痛痒的话纵容过去的,比如“他没有跟别人作对,只是自己不成器”,也就是说,这个人的劣迹只不过是喝酒太多,或者爱拈花惹草,没有什么危险,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朗斯塔夫夫妇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就是这个做法。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过去住过的那条街他们也从来不去。他们心地善良,不忍心看到他的妻子儿女因他的行为不端而连带受罪,所以多年来一直在扶持他们,不过彼此有个默契,就是他们要在欧洲生活。他们尽一切所能抹去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是心里却非常明白,如同他当年丑闻暴露时曾让所有人目瞪口呆一样,如今人们对他的往事仍记忆犹新。像阿诺德·杰克逊这样的败家子,无论出在哪个家庭都会连累家人跟着倒霉的。他原本是个阔绰的银行家,在自己的教会也颇有声望,还是一个慈善家,一个大家都敬重的人物,不仅是因为他的社会背景(他有着芝加哥名门望族的血统),也因为他是个品行正直的人。有一天他突然因欺诈罪而被捕,据法庭审判揭示,他的欺诈行为并不是那种可以解释为突然受到诱惑的一时失足,而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罪行。阿诺德·杰克逊就是个恶棍。当他被判了七年入狱服刑时,不少人都认为这太便宜他了。

    在他临行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这对情侣分别时少不了一番海誓山盟。伊莎贝尔泪流满面,但她确信爱德华对自己一片深情,心中还是感到了些许慰藉。她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她为不得不与他分离而感到万分伤心,同时又为他深爱自己而感到幸福。

    那是两年多以前的事了。

    分别后,他就不停地给她写信,因为邮轮一个月只送一趟邮件,他便一趟不落一共写了24封。他写的信跟任何情书都没什么不同,柔情绵绵,情深意切,有时幽默风趣,特别是后来写的那几封,字里行间温情脉脉。从他最初写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很思念故乡,一再表示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而伊莎贝尔则有些担忧,便回信恳求他千万要忍耐。她担心他会错失一个大好机会,急匆匆地打道回府。她不希望自己的爱人缺乏毅力,于是在信中给他引用了下面的诗句:

    <em>    倘若我不珍视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情爱你。

    </em>

    但是没过多久他似乎就安定下来了。伊莎贝尔发现他越来越有兴致把美国人的行事方式推广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她为此感到非常欣慰。但是她是了解他的,到了年底,他在塔希提岛上停留的期限很快就要过去,她预料到自己不得不施展出全部的影响力来劝他不要回来。他还是要学好本事完全精通业务才好,既然他们已经等了一年,她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上一年。这件事她跟贝特曼·亨特好好谈过——贝特曼始终是一个最慷慨的朋友(在爱德华离开后的最初几天,要是没有贝特曼,她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他们的决定是,爱德华的前程是最重要的。使她感到如释重负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爱德华不再提回来的事了。

    “他太有出息了,难道不是吗?”她对贝特曼大声说。

    “他就是完美无瑕的。”

    “从他来信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来,他很讨厌生活在那个地方,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

    她脸上泛起一抹红晕,贝特曼露出庄重的微笑,笑得很有魅力,接着把她的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我为此感到很自卑。”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无可挑剔。”

    不过,第二年也慢慢过去了,伊莎贝尔仍然每个月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但是不久她就发现事情有些奇怪,他竟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了。从他信中写的内容来看,他好像已经在塔希提岛定居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在那里过得很舒适。伊莎贝尔感到大为惊讶,于是又把他的全部来信找出来重新读了几遍,真正在字里行间细读,结果读出了一个变化,她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之前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他后来写的几封信虽然跟最初写的一样柔情款款,但语气却不一样了。信中的幽默词语让她隐约生疑,出于女性本能的猜疑心理,她难以相信这个人怎么突然没来由地变得幽默了,她甚至从这些信中读出了一丝轻佻浮躁的意味,这更让她感到困惑不解。她不敢确定给他写信的这个爱德华和她熟知的那个爱德华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有一天下午,就在前一天她刚接到了从塔希提岛寄来的信,她和贝特曼开车走在路上,贝特曼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跟你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他提都没提。我还以为他跟你说过什么呢。”

    “只字未提。”

    “你也知道爱德华是怎样的人。”她大声笑着说,“他没有时间概念。你下次写信时要是想到的话,不妨问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得漫不经心,但是感觉敏锐的贝特曼听得出她提了一个非常急切的要求。他轻轻地笑了一声。

    “好的,我来问问他。我难以想象他都在想些什么。”

    几天后他们又见面了,她注意到他有什么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她和贝特曼经常在一起;他们俩都很关心爱德华,不管谁想要谈谈这位远在异乡的人,另一个总会洗耳倾听。这样一来,伊莎贝尔也就熟悉了贝特曼脸上的每一个表情,眼下他再三否认也没有用,她凭自己敏锐的天性早就一眼看穿了他是在掩饰。她从贝特曼的神情中看出了他的烦恼是跟爱德华有关的,她为此感到不安,便逼着他说出真相。

    “是这样的。”他终于道出原委,“我拐弯抹角地听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伦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找了个机会问了布伦施密特先生本人。”

    “有这样的事?”

    “爱德华离开他们公司快一年了。”

    “简直不可思议,他居然从来没说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会儿,但是话已经说到这儿了,他也就只好全部说出来了。他为此感到非常尴尬。

    “他是被解雇的。”

    “天哪,为什么啊?”

    “他们好像对他提出过一两次警告,最后还是叫他走人了。他们说他懒惰而又无能。”

    “爱德华吗?”

    他们陷入了一阵沉默,接着他看到伊莎贝尔哭了。他本能地抓住了她的手。

    “啊,亲爱的,别哭,别哭。”他说,“你这样我可受不了。”

    她心慌意乱,也就顾不上把手抽回来。贝特曼尽力安慰她。

    “简直不可理解,是吧?爱德华可不是这样的人。我还是认为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吞吞吐吐地开了口。

    “你有没有感觉到他最近写的信有些奇怪?”她问道,头扭向一边,眼睛里泪光闪烁。

    他一时拿不准该如何回答。

    “我是留意到有些变化。”他如实说出心里的想法,“以前他身上有一种我特别钦佩的严肃态度,现在好像完全不见了。甚至让我感觉到,生活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怎么说呢,他都不当一回事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不知为什么有些心神不宁。

    “也许他下次给你写回信的时候会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也只能等他的音讯了。”

    爱德华又分别给他们寄来了一封信,但是信里仍然没有提他回来的事;不过他写信时可能还没有收到贝特曼询问的信,下一封信应该就会有答复了。下一封信寄到了,贝特曼把他刚收到的信带来给伊莎贝尔看,但是她只瞟了一眼贝特曼的脸色就看出了他的心绪不安。她把信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抿紧了嘴唇,又看了一遍。

    “这封信写得太奇怪了。”她说,“我都看不懂。”

    “我觉得他是在跟我寻开心。”贝特曼说,脸涨得通红。

    “看这封信是会有这种感觉,可我不相信这是他的本意。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说的话。”

    “他还是只字不提他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情充满信心,我甚至会以为——我都不知道我会以为什么了。”

    就在这时,贝特曼试探着提出了当天下午在他脑子里自己冒出来的一个方案。他父亲创建的汽车公司要在檀香山、悉尼和惠灵顿等地设立经销处,他已是这家公司的合伙人,本来公司已经提名要派一个经理去处理此事,但贝特曼提出他要自己去,这样他从惠灵顿回来时,必须途经塔希提岛,他就可以见到爱德华了。

    “事情有些蹊跷,我要自己去解开这个谜团。只有这么做了。”

    “哦,贝特曼,你真是个好心肠的人!”她惊叫道。

    “你也知道,在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你的幸福对我更重要的了,伊莎贝尔。”

    她注视着他,向他伸出双手。

    “你真是太好了,贝特曼。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像你这么好心的人。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不需要你的感谢。我只要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了眼睛,脸上泛出一道红晕。她和贝特曼太熟悉了,甚至忘记了他是那么英俊。他和爱德华一样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皮肤黝黑,脸色有些苍白,而爱德华面色红润。她当然知道贝特曼一直在爱着她。她心里为之感动,对他有一种亲切的感情。

    现在贝特曼·亨特已经从塔希提岛回来了。

    要办的公事花费的时间超出了他的预计,所以他有很多时间来细细思考这两位朋友的事。他得出了一个结论,爱德华迟迟不想回来实在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原因,或许他只是出于自尊心而决意要在有所成就后再回来迎娶他深爱的新娘,不过这样的自尊心是大可不必的,这个道理务必让他明白。伊莎贝尔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他一起回芝加哥,并且马上跟伊莎贝尔结婚。他可以在亨特汽车公司给他安排一个职位。贝特曼的心在滴血,但他想到自己做出牺牲就能为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两个人带来幸福,又不禁感到欣喜。他是永远不打算结婚了。等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以后有了孩子,他就当孩子的教父。多年后,等他们两人都离开了人世,他就会告诉伊莎贝尔的女儿,在很久以前,他曾深深地爱过她的母亲。当贝特曼的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时,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要给爱德华一个惊喜,所以没有提前发电报通知他。在塔希提岛上岸后,他让一个年轻人带他去鲜花旅馆——这个年轻人自称是旅馆业主的儿子。他想到了他的朋友看到自己这个不速之客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禁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跟你打听一下。”走在路上时他问那个年轻人,“你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

    “巴纳德?”年轻人说,“这个名字我好像知道。”

    “他是个美国人。高个儿,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已经两年多了。”

    “没错。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是说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想我们说的不是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

    他大为吃惊。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显然声名狼藉的阿诺德·杰克逊居然还用他被判罪时的名字生活在这里!但是贝特曼想象不出这个冒充他侄子的人到底是谁。朗斯塔夫太太是他唯一的妹妹,他根本没有兄弟。走在他身边的年轻人流利地说着带有外国腔调的英语。贝特曼瞟了他一眼,发现自己刚才没有注意到这个人身上有明显的土著血统。他的神态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一丝傲慢。到达旅馆后,贝特曼安排好了房间,随即打听到了布伦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公司在海岸边,面对环礁湖。他在海上航行了八天,现在总算又踏上了坚实的土地,他感到高兴。他走在洒满阳光的路上,信步朝海边踱去。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叫人递进去一张名片给经理,接着就有人领着他穿过一间像是谷仓似的高高的屋子,一半是店面,一半是仓库,走进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矮胖秃顶男人。

    “请问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据我所知,他在这间办公室工作过一段日子。”

    “他是在这里干过。但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想他当初是布伦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来这里工作的。我和布伦施密特先生很熟。”

    这个胖男人用精明、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贝特曼,然后朝着在仓库里干活的伙计大声喊叫。

    “嘿,亨利,你知道巴纳德去哪儿了吗?”

    “我想他是去卡梅隆商店干了。”有个声音传来,说话的人根本懒得走过来。

    胖子点了点头。

    “你出门向左拐,三分钟就到卡梅隆商店了。”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听说他离开了布伦施密特公司,实在太惊讶了。”

    胖子的两个眼珠子越来越小,最后缩成了针尖那么大,这双小眼睛死死盯着贝特曼。贝特曼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不觉面红耳赤了。

    “我猜想是布伦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看法不一致。”他回答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个人的态度,于是不失尊严地站起身来,说了声“抱歉打扰”便告辞了。他离开这个地方时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刚才见到的这个人想必了解很多内情,只是有意不告诉他。他按照那人指点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找到了卡梅隆商店。这是一家贸易商开的杂货店,他一路走来经过了六七家这样的商店。他刚踏进店门就一眼看到了爱德华,只见他穿着衬衫,正在量一块棉布。看到他在做这么卑微的工作,贝特曼着实大吃一惊。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爱德华一抬头就看见了他,惊喜地大叫起来。

    “贝特曼!我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他从柜台后面伸出手来紧紧握住了贝特曼的手。他的举止中没有一丝的尴尬,感到难堪的只是贝特曼。

    “稍等一下,我把这块布包好。”

    他极为熟练地剪下一块布料,叠起来包好,递给一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银处付钱。”

    他随即转过身来笑嘻嘻地看着贝特曼,眼睛闪闪发亮。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哇,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朋友,别拘束。”

    “我们不能在这儿谈话啊。到我的旅馆去吧。我想你离开一会儿没事吧?”

    他说最后这句话时颇有一些顾虑。

    “当然可以。我们在塔希提做事没那么讲规矩。”他朝对面柜台后的一个华人喊道,“阿林,见到老板的话,跟他说一声,我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我跟他出去喝一杯。”

    “没问题。”那个华人咧嘴笑着说。

    爱德华披上外套,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了店门。贝特曼试图用开玩笑的口吻跟他谈一谈。

    “我可没想到你会在这儿做这样的事,扯几尺破布卖给脏乎乎的人。”他大声笑着说。

    “布伦施密特把我辞了,你知道吗,可我觉得干什么都一样。”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感到吃惊,但是他觉得眼下追问这个话题未免有些唐突。

    “看你现在干的这个营生挣不了几个钱吧。”他用多少有些干涩的语气说。

    “是挣不了多少。但是维持温饱足够了,我很满足啦。”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满足的。”

    “年岁增长了,人总会越活越明白的嘛。”爱德华欢快地回答说。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身肮脏破旧的白色帆布工装,头戴一顶本地土制的大草帽。他比以前瘦了,皮肤晒得很黑,但看上去分明比过去更精神了。只是他的神情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让贝特曼略感不安。他走起路来脚步非常轻快,这是过去没有的,他的举止显得漫不经心,似乎无论什么平常的事都能让他乐滋滋的。这当然不是贝特曼可以指责的事,但他为此困惑不解。

    “鬼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这么欢天喜地的。”他暗自思忖道。

    他们到了旅馆,在阳台上坐下。一个华人侍者给他们端来了鸡尾酒。爱德华急不可待地想知道有关芝加哥的一切消息,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问题。他流露出的兴趣自然而真挚。但令人奇怪的是,他对这么多的话题都有着同等程度的兴趣。他急于想知道伊莎贝尔在做什么,又同样关心贝特曼父亲的近况。他谈到伊莎贝尔时一点儿都没有不好意思的神情,好像是在谈论他的姐妹而不是未婚妻。贝特曼还没来得及细细琢磨出爱德华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最近新建的楼房上了。他决意把话题拉回到伊莎贝尔身上,正在寻找时机,却看到爱德华亲热地挥了挥手。有个人在阳台上朝他们走来,但是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个人。

    “过来坐一会儿啊。”爱德华欢快地说。

    这人走到了他们身边。是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身穿白色帆布工装,有一头好看的白色鬈发。他的脸也是瘦瘦的,很长,有一只高耸的鹰钩鼻,口形漂亮,表情丰富。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讲过他。”爱德华说,嘴角上又一次浮现出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过去认识你的父亲。”

    这个陌生人很友好地伸出手来有力地握住了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说出他的姓名。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顿时脸色煞白,他感到两手冰冷。这就是那个诈骗犯,那个被判过刑的人,这就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竭力掩饰自己的慌乱。阿诺德·杰克逊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我敢说我的名字你是熟悉的。”

    贝特曼拿不定自己究竟应该承认还是否认,而让他感到更狼狈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两个人好像都觉得他的窘态很有趣。让他被迫与这个岛上他唯一避之不及的人相见,已经够不舒服的了,让他更受不了的是,他还看出来这两人分明是在拿他寻开心。不过,或许他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他听到杰克逊紧接着又说:

    “我知道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往很多。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妹妹。”

    这时,贝特曼暗暗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阿诺德·杰克逊真的以为他对这件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一无所知呢?只见杰克逊这时用一只手搭在了爱德华的肩上。

    “我不能坐了,特迪[爱德华的昵称。]。”他说,“我有点儿忙。不过你们两个小伙子最好晚上到我那儿吃饭吧。”

    “太好了。”爱德华说。

    “多谢你的好意,杰克逊先生。”贝特曼不冷不热地说,“可是我在这里只能停留很短时间,明天我就要坐船走了。请你原谅,今晚我不去了。”

    “哪儿的话。我要请你吃本地风味。我妻子的厨艺可棒了。特迪带你过来。早点儿过来看看落日。要是你们愿意,也可以在我那里过夜。”

    “我们一定去。”爱德华说,“晚上船一到,旅馆里就吵得要死,在你家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天。”

    “你可不能不来啊,亨特先生。”杰克逊无比亲切地继续说道,“我也很想听你聊聊芝加哥的事,还有玛丽的近况。”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经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我们在塔希提是不拒绝人的。”爱德华大声笑着说,“再说了,你会吃到这岛上最美味的晚餐。”

    “我不太明白他刚才怎么会说他的妻子厨艺很棒?我碰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一个妻子是不会离开丈夫这么远的吧?”爱德华说,“他们都好久没见面了。他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啦。”

    贝特曼许久没有说话。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不过当他抬头看见了爱德华喜悦的眼神时,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谁都讨厌的无赖。”

    “我相信你说得对。”爱德华笑眯眯地说。

    “我不明白,一个正经人怎么会跟他有来往。”

    “也许我不是个正经人。”

    “你跟他经常来往吗,爱德华?”

    “是的,交往很多。他认我做他的侄子了。”

    贝特曼向前倾身,目不转睛地打量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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