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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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呢?”
“他们中间最好的。”
“哦,这似乎太寻常、太平淡了。要是我有时间考虑,我想不如说‘最优良的年轻人’。但你读过书,有学问,你应该知道。”
“妈妈,罗莎应该知道什么啦?”弗莱德先生接口道,原来母女俩埋头做针线,没发现他已从半掩的门中溜进屋子。现在他向壁炉走去,背对着它,站在那里烤暖他的拖鞋底。
“是不是最好说‘最优良的年轻人’。”文西太太回答,一边按铃。
“对,如今有不少优良的茶叶,优良的砂糖。优良已成了商店老板的口头禅。”
“怎么,你现在也反对惯用语了吗?”罗莎蒙德说,带有一点指责的意味。
“我只反对坏的一类。其实用什么词都是习惯。某一类人用某一类习惯语。”
“但也有纯正的英语,那不是市井的俗语。”
“请你原谅,所谓纯正的英语只是学究的惯用语,他们用它写历史和论文罢了。最有表现力的俗语就是诗人的语言。”
“你反正不计一切,只要能证明你的观点就成,弗莱德。”
“那么,你说说看,把公牛称作罗圈腿,这是俗语还是诗?”
“当然,你要说它是诗也可以。”
“啊哈,罗莎小姐,你连荷马的诗跟俗语也分不清。我要发明一种新的游戏,把俚语和诗写在许多小纸条上,让你来辨别。”
“哎哟,听这些年轻人讲话,多有意思!”文西太太说,显得心悦诚服,非常高兴。
弗莱德在餐桌边转了一圈,打量着火腿、罐头牛肉和其他吃剩的冷菜,看样子心里有些不满,但又碍于礼貌,克制了一切厌恶的表示。这时,他看到仆人把咖啡和黄油烤面包端来,便说道:“普里查德,我的早餐就这些东西?”
“少爷,您想吃鸡蛋吗?”
“鸡蛋?不要!给我来一块烤牛排。”
“说真的,弗莱德,”罗莎蒙德等仆人走后,说道,“你如果早饭要吃热菜,我看最好早一点下楼。你想打猎的时候,六点钟就起床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别的日子早一点起身就这么困难。”
“那是因为你缺乏理解能力,罗莎。我打猎能够早起,是因为我喜欢打猎。”
“要是我比谁都迟到两个钟头,还要叫人给我吃烤牛排,你会觉得我怎么样?”
“我会觉得你是一个非常贪睡的小姐。”弗莱德说,泰然自若地吃他的烤面包。
“我不明白,为什么男孩子不能像女孩子那样,非要弄得人家讨厌他不可。”
“不是我把自己弄得讨厌,是你觉得我讨厌。讨厌这个词只是形容你的感觉,不是形容我的行为的。”
“我觉得它可以形容烤牛排的气味。”
“根本不对。它只能形容你那个小鼻子的感觉,因为它受过莱蒙太太的学校的熏陶,所以才变得娇滴滴的,受不了这种气味。你瞧我的妈妈,她对任何东西,从来不嫌它们不好,除非这是她自己做的。妈妈才是我心目中和蔼可亲的妇女。”
“谢谢你们两个别斗嘴了吧,”文西太太说,露出一副做母亲的那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喂,弗莱德,你给我们讲讲那个新大夫。你的姨父喜欢不喜欢他?”
“据我看,非常喜欢。他向利德盖特提出了各种问题,听他回答的时候还皱紧了眉头,好像它们把他的脚趾都夹痛了。这是他的习惯。啊,我的烤牛排来了。”
“但你怎么那么迟才回家,亲爱的?你说你只是到姨父家里去一下。”
“哦,我在普利姆但尔那里吃了饭。我们打惠斯特牌来着。利德盖特也在那儿。”
“你觉得他怎么样?我想,他应该很有绅士气派。据说,他是上等人家出身,他的亲戚都是郡里有地位的人。”
“一点不错,”弗莱德说,“在圣约翰学院,也有一个人姓利德盖特,钱多得花不了。我发现,这人与他还是远房兄弟。不过远房兄弟也可能有穷有富,大不一样。”
“但是不论贫富,总是大人家出身。”罗莎蒙德说,口气斩钉截铁的,这说明她对这问题已考虑成熟。罗莎蒙德认为,如果她不是米德尔马契大商人的女儿,她可能更幸福。任何事,凡是使她想起她的外公是旅馆老板的,都叫她讨厌。不用说,了解底细的人会意识到,文西太太的言谈举止有点像非常漂亮又非常和气的老板娘,她们见惯了各种脾气古怪的先生,以致对一切都不以为奇了。
“我总觉得他的名字有些特别,怎么叫泰第乌斯,”显得还很年轻的主妇说,“不过当然,这是上等人家用的名字。好吧,你讲讲看,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哦,身材高高的,皮肤黑黑的,也很聪明,谈吐不俗……不过我觉得,他有点自命不凡的样子。”
“我可不懂,你这‘自命不凡的样子’是指怎么一副样子。”罗莎蒙德说。
“就是说,处处都要表示自己另有看法。”
“原来这样,亲爱的,医生给人看病当然得提出自己的看法,”文西太太说,“要不,还要医生干什么?”
“对,妈妈,医生是靠诊断病情挣钱的。不过这些书呆子夸夸其谈,他们的意见是分文不取,白白奉送的。”
“我想,玛丽·高思见了利德盖特先生,一定会另眼相看。”罗莎蒙德说,带一点言外之意。
“这我可不知道,”弗莱德说,有些不高兴,一边离开餐桌,拿起他带下来的一本小说,朝扶手椅上一坐,“如果你要吃醋,你不妨多到斯通大院走走,有你在那里,她自然只得甘拜下风了。”
“我希望你不要这么庸俗,弗莱德。如果你已经吃完,请你按一下铃。”
文西太太等仆人收拾好餐桌走了以后,说道:“不过那也是实在的————我是指你哥哥讲的话,罗莎蒙德。你总是不耐烦,不肯常去看望你的姨父,这太可惜了,他一向夸奖你,希望你住在他那儿。谁知道呢,他一高兴,说不定会给你,也给弗莱德留下点什么的。上帝知道,我喜欢你待在家里陪我,但为了孩子们的利益,我是愿意跟他们分开的。可现在只得让玛丽·高思占便宜了,照情理看,你们的姨父是会给她一些好处的。”
“玛丽·高思乐意待在斯通大院,因为那总比当家庭教师强一些,”罗莎蒙德说,一边把绣花活儿折叠整齐,“如果为了得到一点什么,要我受那份罪,跟我姨父的咳嗽,以及他那些讨厌的亲戚打交道,我宁可他什么也不留给我。”
“他活不久了,亲爱的。我并不指望他早死,但是气喘,加上心脏有病,我们只得说,他在另一个世界也许更快活一些。我对玛丽·高思也没有坏心思,但事情总应该公平。费瑟斯通先生的第一个妻子跟我的姊姊不同,没有带给他什么钱。在遗产问题上,对这两家的子女自然不能平等看待。何况我得说,玛丽·高思生得那么难看,一点不讨人喜欢,本来只配当家庭教师。”
“妈妈,在这一点上,谁也不会同意你的话。”弗莱德说,他好像能够一边看书一边听人谈话似的。
“好吧,亲爱的,”文西太太说,巧妙地改变了态度,“但愿她能得到一点什么,一个男子娶的实际是妻子的亲戚,何况高思家这么穷,日子过得这么寒碜。现在,亲爱的,我让你安心读书,我得上街买东西了。”
“弗莱德读书是装门面的,”罗莎蒙德说,随着妈妈站了起来,“他只是在看闲书。”
“好啦,好啦,他慢慢会读拉丁文这类书的,”文西太太用安慰的口吻说,一边抚摩着儿子的头,“吸烟室里生着火,是专门为你准备的。弗莱德,亲爱的,要知道那是你父亲的希望,我总是劝他放心,说你会上进,重新回学院参加学位考试的。”
弗莱德把母亲的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但没说什么。
“我想,你今天不去骑马吧?”罗莎蒙德故意留在后面,等妈妈出去以后问道。
“不去,做什么?”
“爸爸说,我现在可以骑那匹栗色马了。”
“如果你想骑马,可以明天跟我去。不过别忘记,我是要上斯通大院的。”
“我非常想骑马,至于上哪儿,我无所谓。”其实罗莎蒙德最希望去的,正是斯通大院。
“喂,等一下,罗莎,”弗莱德看她快走出屋子,喊住了她,“如果你要弹钢琴,我跟你一起去,我给你吹笛子。”
“今天早上别来纠缠我。”
“为什么今天早上不成?”
“说实话,弗莱德,我希望你不要再吹笛子。一个男人吹笛子,那副傻乎乎的样子多难看。何况你老是走调。”
“等以后有人向你求婚的时候,罗莎蒙德小姐,我一定告诉他,你多么和气,总是照顾别人。”
“为什么我非得照顾你,听你吹笛子不可,你却不能照顾我,让我别听你吹笛子?”
“那你为什么要我带你去骑马呢?”
这个问题打中了要害,因为罗莎蒙德已打定主意,明天非骑马不可。
于是弗莱德如愿以偿,对着《长笛吹奏法》,练习了将近一个钟头笛子,吹了《通宵达旦》与《堤岸和溪边》 [81] 等等心爱的曲子。在吹奏音乐方面,他兴致勃勃,寄托着无限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