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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只有失去了对未来的好奇心,才到了写自传的年纪。

    我最近对多年前读过的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产生了兴趣,又重新拾了起来再次阅读。(顺便提一下,我猜想现代的评论家若是没头没脑地听到我这句话,肯定会这样评价作者:“银吊灯里的白炽灯散发的柔和的光芒捕获了我们杯中闪过的泡泡”。)这本书第一版的结尾,是十六页关于1895年的当红小说家的广告。他们被各大报纸用奢侈的语言赞美,很少有人给予我的职业生涯那样的评价,但是如今,他们都被人们彻底忘记了。似乎我在时间机器上轻轻一跃,便见识到我眼前时下所有的颂扬最后都将消失殆尽。

    我渴望能借时间机器一用————就是那个有鞍有石英条的装置,它仅仅是对自行车的一个平淡的赞美而已。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用这种神奇的机器去窥视未来,实在是太浪费了,未来也会因此变得枯燥无味!如果我在这个鞍上面,我会向后行驶,穿过几个(不超过三十个)世纪,静静地徘徊,这将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满足。甚至在我自己短暂的一生中,随着记忆的衰退,那些日渐疏远的起源和经历使我越来越想拥有这样一台装置。

    一

    我父亲在中年时逐渐丧失了左耳的听力。他过去曾认为这种痛苦是由于他在很多年前与索美塞志愿者们在营地里潮湿的地面上睡觉而造成的,而当我到了同样的年纪,我左耳的听力也在同样地丧失。我把这归咎于遗传。

    奥斯伯特·西特韦尔爵士用他的双手给他的宏伟的自传命名。其左手显示了我们从出生就具有的特性,右手则给我们随后的生活经验和成就打分。童年时代,左手引领着我们;成年后我们似乎完全用右手掌握着自己的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仅是虚弱,我们的一些小弱点和癖性也会使我们想起我们的父母。了解了自己是从何处起源的,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对自己和我们的祖先进行类比。但是作为众多不同影响因素的结合体,我们的任何特质都是可以用这些术语来解答的。就容貌来说,有六七种不同外形的鼻子、嘴唇,不同颜色的头发、眼睛,不同结构的头盖骨、颧骨或者下巴。脸庞不论美丑,都有着一些能从家族肖像中辨认出来的细微的成分,才能和性格亦是如此。从祖先那里继承下的东西逐渐变得含糊,他们的任何一点特征都有可能成为我们身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依然顽固地对家谱有着很强的好奇心,至少对一个人的过去很感兴趣,而这正是传记作家唯一关注的。

    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人发现他们很难对年轻人感兴趣,或者,如果不认识年轻人的父母,他们甚至连年轻人的名字都记不住。对生物学最新理论的无知使得我们依旧像祖先留心星宿一样留心遗传的问题,认为性格是遗传而得来的。当一个年轻人行为不端的时候,我们会想,“她跟她可怜的叔叔多像”;当他显露才华的时候,我们会问,“他的才华是从谁那里遗传到的?”直觉不断支持着我们的推断。

    我的祖先们没有一个杰出的人,因此如果我按照旧的观念,以一些祖先的历史来开始我自己的历史,也能够为自己开脱自负与虚荣的罪名。

    我的八个高曾祖父中,有三个英国人,两个苏格兰人,一个爱尔兰人,一个威尔士人,以及唯一一个有着异域情调的,胡格诺教派的人,归入了汉普郡已经一个世纪了。他们中三个是律师,两个军人,一个牧师,一个数学家,一个画家。这些人中,只有四个保存下来了公认的性格,其他的就只是留下了名字而已。S·P·毕晓普,在十九世纪前三十年的大多数局部战争中服过役,去世时是孟加拉军队的中校,留下了很多孩子;托马斯·拉本在加尔各答当过律师;约翰·塞米斯在布里德波特当过律师。第四个,我猜他是军人,但是不能确定。他英年早逝,大概是在印度。他在罗斯康芒郡斯特罗克镇的马洪家族有着较好的名声。马洪家族当时在整个联邦里有着杰出的地位(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贵族死于精神病,而且没有子女)。1847年,家族首领丹尼斯·马洪被谋杀,马洪家族也因此而闻名于世。我的高曾祖父属于家族里较早的一代,也许他就是丹尼斯的叔叔,但是1922年都柏林档案的破坏,留下了很多关于他有着爱尔兰血统的推测。我曾祖母的洗礼名是西奥多西娅,她是一世男爵的妹妹。据推测她年幼时被遗弃成为孤儿,很可能被她父亲的老战友,巴斯城的普莱斯将军抚养长大。他在印度度过了一生,于是我的曾祖母被送到了印度成家。在那里她和我的曾祖父结了婚。我的曾祖父是东印度公司军队的少校,在我祖父出生不久他就因霍乱去世了。

    关于西奥多西娅,说起来就有一点小小的神秘了。她在家族里面不经常被提起。我有一个她的微型画像,是在她短暂的守寡日子里画的。她身着黑天鹅绒的露肩装,带着黑玉项链和黑网手套,有着深色的鬈发和白皙的皮肤。她对丈夫的离去并没有深感痛心,而是带着自满的微笑,诱人的慧眼,没过多久她就有了第二任丈夫。

    由于她和我的直系祖先都是天主教教徒,所以我对她比较感兴趣。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在一个英国爱尔兰新教徒的家族中,这是非常少有的。她并不是近来狂热地改变了信仰,也许她的第二任丈夫戴维尼斯是天主教教徒。也正是因为她改变了信仰,她的表妹在她再婚的时候将我的祖父接走抚养。我母亲在给我讲述天主教会的诡诈特点的时候,能够清楚地记起她的这些姑姥姥们。据说我祖父被带回英国很多年之后,人们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保留的念珠,他偷偷地藏起来并且在人们发现前他的念珠一直陪他入睡。这念珠也许并不是祈祷用的,而是被他当做一个纪念他失去母亲的信物。西奥多西娅的第二次婚姻也有了另外的孩子,但我祖父却不被允许与他天主教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们见面。

    关于上面提到的约翰·塞米斯有一段稀奇的经历。一天夜晚,一个异常的召唤命令他道:“起床啦!你快去朗塞斯顿吧。”像通常遇到这种状况一样,他表示怀疑,直到命令再三才动身。布里德波特距朗塞斯顿大约有八十英里,但上帝却准备了一个船夫,彻夜守候,摆渡过河。此外还有一辆停在客栈的马车,向导早已坐进车内准备出发。他到达朗塞斯顿,正赶上巡回法庭开庭,他认出了法庭上因谋杀罪而受审的囚犯,正是他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在普利茅斯说过话的一名水手。正是如此,这名囚犯得以被宣告无罪。这是我的曾祖母,他的女儿曾经讲过的一个故事。我的一个姑姑将这个故事写了下来。不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抑或是虚构的,从中可以窥见出他朦胧模糊的性格。然而,它却并没有太多地预示出一些能够传递下来的天赋或缺点。

    塞米斯家族在前苏丹总督斯图尔特·塞米斯爵士去世后就渐渐灭绝了。他唯一的儿子在1944年的一次行动中被杀,因此他比儿子活得长。

    另外的四个祖先们都受到了传记作家和肖像画家的关注。

    亚历山大·沃牧师(1754——1827),神学博士,是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一名牧师。这个教会成立于1733年,大部分由分散在各地的自耕农和劳工组成。他们认为在1690年辛苦建立起来的长老制,由于松弛的教条以及接受了赞助商在教堂中的委任,背叛了约翰·诺克斯的变革意图。

    亚历山大·沃的父亲托马斯加入了分离教会。他像他前面的四代或者四代以上的祖先一样,一直固守在贝里克郡格林劳附近的东戈登的一块相当荒凉的高地农场上。但是他是家族中最后一个这样做的人了。因为他的长子小托马斯在接管农场以后,就将其全部卖掉,并在梅尔罗斯附近的特威德河河畔买了一个更大的农场,这里的气候要比高地那边好得多。小托马斯的儿子移民到了澳大利亚。

    我的高曾祖父所受的教育是要把他培养成一名在爱丁堡和阿伯丁的牧师。1782年,当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他被送到伦敦牛津大街另一侧的威尔士街小教堂,他在这儿一直待到去世,而这个教堂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成为当时最重要的非国教牧师,并且在其他公共活动中,他协助成立了伦敦传教者协会以及坐落在米尔希尔的非国教徒文法学校。

    他的传记是由两名同事编纂的,有着相当大的知名度。这是一部纯粹为教诲而设计的作品,包含了从他的布道、书信和日记中摘录的部分,以及许多仰慕者的证言。我无法想象当今社会如果不是受到孝道的驱使,有谁会去读这本书。但是通过书中未加修饰的颂歌以及感情横溢的布道辞,我还是能够看出他那令人钦佩而又不失可爱的性格。

    这个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没有一点让人觉得沉闷的。他很高很帅,年轻时非常强壮,但论年龄已是家长了。人们一说起他都觉得他是个和蔼可亲、热情好客、慷慨幽默、感情丰富、谨慎但却宽厚的人。他拉小提琴,喜欢葡萄酒和太阳浴,在旅行中他是一个敏锐的游客。他广泛阅读经典作品以及他自己所从事的神学领域的作品。在亚眠和约期间,他在巴黎待了几周,在那里他似乎可以毫不困难地用法语与人交流。他始终坚定不移地忠诚于自己教派的信条,毫无怨恨。他为自己的牧师工作呕心沥血,据估算他一共布道七千七百零六场,私人祈祷更是宵衣旰食、满腔热忱。

    他的会众来自伦敦的各个地方,大多数是那些处在简陋环境下的新来移民。这些人由于工作的原因而无法在白天见到,他便定期地去他们家里拜访他们,在晚上踏过一条条的街道,从一家到另一家。他的布道和演讲都是使用纯正的英语,但私下里他常乐于使用他年轻时候的方言,在他漫长的流放生活中一直保持着他热情的苏格兰风格。几乎每年他都会乘船重返故乡。他在伦敦的住宅位于索尔兹伯里,这里是外来移民的聚集中心。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不仅仅是他们的宗教导师,更担当着银行家、职业介绍人、施赈员以及东道主的角色。据传记记录,他的一个女儿在唯一一次带有讽刺暗示的回忆中说道:“对我父亲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习惯于热情好客了,有时候美德的施与既不必要也不方便。虽然他的住宅很小,几乎还不够满足他自己家庭的需要,但对他的教友特别是那些来自苏格兰他自己教派的人们来说,他的房子是永远敞开着的。尤其是他一获悉这些人是专程来伦敦拜访的时候,哪怕会与家里之前已有的安排有冲突,(而且他对这一点并不怎么讲究,)他也会立即对他们发出一种绝对不会被误会的真诚的邀请,在他家里给他们提供住宿。虽然他奔忙的嗜好常常会在大白天把他叫出家门,可他自己却很少能够享受到教众们的快乐,有时深夜归家后也未能够细心照料他们,但他好客的热情丝毫不减。”

    为了招待这些粗俗茫然的分离教会移民,他花费了多少单调乏味的日子,都能在这本小小的清晰的记录中找到。

    他的薪金很少,但他有一个无儿无女的表弟,名叫约翰·尼尔,也是苏格兰人。尼尔和他差不多同时来的伦敦,在斯特兰德的萨里大街开了一家粮谷店,生意不错。他的传记作家曾描述过尼尔“常常无微不至地悉心照料,确保他生活的安逸”。对此,我的高曾祖父心存感激。尼尔对表侄子、侄女们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信任,在去世的时候将他十五万英镑的资产全部留给了他们。在这之后的一百年时间里,这项遗产又被多次划分,直到分光为止。但是对于家族的第一代人来说,这些钱的确为“生活的安逸”做出了可观的贡献。

    苏格兰的美景令沃博士痴迷不已。他几乎在所有公开场合讲话都要对这个话题大肆抒发一番情怀。除了一个儿子以外,其他的儿子都被他送到苏格兰的学校和大学去学习了,但他们全都没有返回家乡的农场,只有一个儿子做了牧师但却早早地去世了,剩下的三个儿子都变得英国化了,而且都娶了英国女人为妻。本书稍后会提及的我的曾祖父,他成为了英国国教会的一名牧师,他的兄弟们进入了商界,非常成功。其中有一个受过医学教育,看准了药剂学能够挣到更多的钱,于是在摄政街开了间大药店。他在肯辛顿有一处寓所,在莱瑟黑德有一处乡间别墅,那里住着他三个漂亮的女儿,一个嫁给了雕塑家托马斯·沃尔纳,另两个先后嫁给了霍尔曼·亨特,其中小女儿的婚姻因为重婚而违反英国法律。在戴安娜·霍尔曼·亨特也就是卡斯伯特夫人那本颇受欢迎的回忆录《我和我的祖母》中对她守寡的事情有一些记载。我不知道曾祖父的另一个兄弟是做什么生意的,但可以肯定他一定是一个可靠的市民,因为他在1849年是裁缝公司的主管。

    我只知道有关这位高曾祖父的一件事情,极不寻常且令人汗颜。年少时他曾经启用过一枚徽章,很难想象这枚徽章的使用权和他有任何关系。它几乎和沃科普家族的一样,只是把鲻鱼替换成了六角星。这枚徽章被他的后人多次非法展出,直到我父亲那时候,经过细微的修改它的用途才被规范化。

    托马斯·卡莱尔于1824年第一次来到伦敦,那时我高曾祖父已经是年老体弱了。四十年后他在给祝贺托马斯·伍尔纳订婚的信中写道:“早先我经常听到许多关于沃博士的事情,人们称他是所有在陌生伦敦城里的苏格兰人的神使,异教者经常谈起他,称他是一个优秀的、通情达理而又可靠的人。我至今仍这样认为。”

    我高曾祖父从没想过要搬出他所在的社区;他是一个平凡世界里非常显要的人。那些对他的学识和教养作证的人也并不是虚伪的。然而与我的另两位显要的祖先相比,他就显得不那么出众了。这两位祖先是威廉·摩尔根和亨利·科伯恩。

    早在沃博士来到伦敦前的十年,威廉·摩尔根,皇家学会会员(1750——1833)就在这里定居了,并且在沃博士做牧师的岁月里一直居住在这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俩从没见过面,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摩尔根是一位论派教徒,也许从心底是一个无神论者。亚历山大·沃不归属于任何政治团体,但是他憎恨法国大革命,并且在他的日记中将罗伯斯庇尔描述成为“一个最可恶血腥的怪兽”;摩尔根对雅各宾派的同情使得他臭名昭著,并且在1794年险些被检举为叛国罪。他与弗朗西丝·伯迪脱以及汤姆·潘恩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将霍恩·图克的雕有“改良俱乐部”的纽扣作为非常庄严的遗物留给了他的后人,这些纽扣现在被我收藏着。

    他的脚是畸形足,但他却很聪明。劳伦斯在画他的全脸画像时将他最好的容貌展现了出来,给他画上了一种沉思的,甚至几乎是诗人般的气质。但是他的一个象牙雕侧面像却显示出他有长鼻子,突出的下嘴唇,以及一张带有轻蔑表情的脸。

    他来自一个古老但贫穷的威尔士上流家庭,有着戴徽章的资格,当年在布里真德附近有着几处小的房地产,其中一个叫泰勒克的地方后来发现了煤,也因此使后面的两代人能给他们的后代留下持久性的开采权。他的家谱扩展到了传奇。顺着家族的名册往下看,出现了一位英雄,卡杜根·佛尔,他曾于1294年带领一支部队对抗吉尔伯特·德·克莱尔伯爵。在他们击败这些用武力侵略英国的人,并把他们的残留势力赶走后,他的同伴们纷纷安定下来庆祝胜利。但是卡杜根·佛尔没有这样,因为他已做好了更多的准备。他对自己的一个随从命令道:“hoeg fy mywall”,英语的意思是“磨快我的斧子”。后来家族将这句话定为家族箴言。正如格拉摩根希尔郡的系谱专家乔治·克拉克所说,“威尔士的家谱从不妄求细节的准确”,泰勒克的摩尔根家族的家谱跟大多数家族的差不多,但随着他们家族在遥远山谷里的逐渐衰败,在卡杜根·佛尔之后的五个世纪里,家谱确实起到了维持他们自尊的作用,直到威廉和他的兄弟乔治·摩尔根来到伦敦并且在高等学术圈中有了自己的地位。

    乔治·卡多根·摩尔根也有着革命的观点,摧毁巴士底狱的时候他就在巴黎。他通过电学讲座得到广泛关注,但后来由于在化学实验中吸入了有毒气体而早早地离世了。

    威廉·摩尔根曾研究并从事医学,后来转向数学和物理学。他的第一篇皇家学会的论文描述了一个电学实验《证明绝对真空的不传导性》,但是他却在五年后以一个数学家的身份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了公义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并以此为生。

    在摩尔根之前,保险如同赌博一样,许多公司因此破产。摩尔根是最早将科学运用到偶然事件计算中的人之一。公义保险公司也因此在摩尔根指导下的五十六年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薪水在当时非常的高,每年两千英镑,并且在他退休后依然不变。比他小十三岁的诗人塞缪尔·罗杰斯进入上流社会之前一直是他的密友,他的儿子娶了罗杰斯的侄女玛丽亚·托古德。托利党的周报《约翰牛》特别对他们的结合表示庆祝,贺词是这样的:

    山姆喊道,“人的生命是脆弱的,

    即使我的也不会长久。

    为了避免突然失去生命,

    我要赶快投保。”

    山姆来到摩尔根的办公室;

    想都没想就自作主张;

    “走吧!”害怕的摩尔根叫道,

    “鬼我可不能给上保险。”(暗指罗杰斯那张极其惨白的脸)

    “咄!是我的诗,又不是我的脸;

    我来念,你来写。”

    摩尔根答道:“你还是去别的地方找,

    我可没法给你保。”

    威廉·摩尔根担任着皇家学会理事会的理事,发表过大量财政方面的论文。他在进步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圈子里很出名,但却因为性格的刻薄疏远了许多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他都记得住自己的方言,有一次晚饭后他即兴地把一首威尔士民谣翻译成了所谓的“优美的英国诗句”。

    科伯恩勋爵(1779——1854)来自边境的一个家族,是兰顿的科伯恩家族中较小的一个分支。没有凯尔特人,但却有着撒克逊-诺曼人的起源。雷伯恩为他所画的中年肖像被看作是他民族的典型,后来被用在了苏格兰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上面。他写的《纪念我的时代》对有着“北方雅典”之称的爱丁堡社会的描写堪称经典,但却避开了个人启示。

    他的父亲是中洛锡安郡的治安官,也是苏格兰财务法庭的男爵,一个坚定的托利党人。我的高曾祖父转而加入了辉格党,这一变节使他年轻时失去了从他叔叔亨利·邓达斯和托利党的独裁者梅尔维尔勋爵那里获得升迁的机会。他是一个精明的政治家,并且凭借自己雄辩的口才登上了法官的位置,在刑事法庭获得成功。1837年他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对几乎所有的公共政策都发表意见。他是长老会教徒,但并不特别虔诚,是少数的持异议的法官中的一个,坚持国家掌控教会的意见,也因此退出了后来的苏格兰自由教会的组建,但他并不依附于长老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被送到爱丁堡郊外一个漂亮的仿造城堡里去学习连长课程。在那里我注意到彩色玻璃窗上科伯恩的徽章。我了解到这就是博纳利塔,是科伯恩勋爵效仿阿伯茨福德建造的。

    1857年1月的《爱丁堡评论》将他描述为“有些低于中等高度,结实,强壮有力,习惯于各类运动,游泳健将,滑冰高手,强烈地喜爱天堂的清劲风。他的面容英俊,充满智慧;秃顶使得他宽阔的额头更加明显,更有光泽;宁静而非忧郁的眼睛,当被活力或者智慧唤起的时候会像鹰眼一样闪烁”。

    “他的性格是怪癖与独创的结合。谨慎细致的穿着,有教养的人,他却蔑视时装的优雅。他总是戴最差的帽子,穿他自己修补的鞋子,这鞋子可谓是爱丁堡最不得体的鞋子了。”

    关于他鞋袜的怪癖穿法是从他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姥姥口中得到证实的。八岁的时候她正住在博纳利,当时沃森·戈登正在创作科伯恩的肖像,这幅肖像现在陈列在苏格兰国家肖像馆。当画家向她询问对画像的意见的时候,她经过漫长而严肃的思考后说:“嗯,这真是太像他的靴子了。”

    卡莱尔形容他是个小而结实,真诚,比威尔逊更加健康的“产品”,威尔逊(布莱克伍德杂志里的“克里斯多佛·诺斯”)差不多和他同时去世;一个聪明的、有着令人愉快声音和红褐色眼睛的人;讲着富有逻辑和洞察力的苏格兰方言;同时也非常真诚。应该说他是一个完美的苏格兰式的绅士,这样的人非常独特,而他也许是最后一个这样的人了。

    他的藏书室在1854年的一次五日拍卖中被弄得散乱了,但里面除了一些普通的古典集合,依然珍藏有一套珍贵的有关苏格兰历史、古迹的著作,十个从斯特灵城堡宴会厅上取下的十六世纪的橡木雕塑。对于他获得这些皇室财产的方式人们无从知晓。

    托马斯·戈斯(1765——1844)是另一个我能够勾勒出较为清晰印象的高曾祖父,他是一位流动的肖像画家。他的家族是在废除南特敕令时从法国来的,在一个世纪以内靠着在汉普郡灵伍德镇的服装生意一直保持着家族的兴旺。但后来随着经济重心的北移,南部的纺织商纷纷破产。当时家里的第十一个儿子托马斯正在伦敦的皇家艺术院学习绘画,他也受到了这次财运转变所带来的影响,在舒适环境中长大的他也突然需要靠雕刻自食其力。但是在1790年7月22日这天,他在由彰思礼道向舰队街拐弯时,脑子里一直在思索着自己生意的艰难,就在这时他眼前浮现出一幅耶稣复活的画面,耶稣向他保证他的正直已经被接收到天堂了。

    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深受这次经历的感动,沉思许久。在他之后的生命里一直都显示着对自己最终救赎的信心,也因此使得他对自己以及之后对自己家人世俗的成功漠不关心。他没有加入任何教派,而是更愿意信赖自己直接的灵感。在他的旅途中,每逢周日只要他觉得合宜他都会当众礼拜。他的儿子菲利普·亨利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他成了普利茅斯弟兄会的修士,并且回忆自己的父亲在老年时经常带着“碎面包”去教堂。他的这个儿子就是埃德蒙·戈斯所著的《父与子》一书中的主人公。

    托马斯·戈斯总是不断地四处奔波迁移,通常是徒步在各家各个城镇间游走,给别人画肖像。一般是用水彩颜料在象牙上作画,但偶尔一两次也会用油画颜料,每幅画能挣几个几尼。一次给一个牙医画了幅小画像,得到的报酬是一副假牙。

    在四十二岁的时候他迎娶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名叫汉纳·百斯特。托马斯在伍斯特镇受雇给人作画,汉纳在家中的地位比女佣略高,却要比“伴侣”的地位略低。他习惯于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留在家里很长一段时间,而自己则在农村到处漂泊,寻找不同的风俗。六十多岁时他从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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