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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法术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够恰当使用的话,同样会有奇效。何况法师们的法术数量本来就不多,很多时候,多几个一环法术,或许就是胜负和生死的差别。所以那个半食人魔术士对这枚戒指非常的眼热,提出想要和潘龙交易。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潘龙当然没意见,然后就用这枚戒指换到了一大堆的战利品。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潘龙无语。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到时候再说吧。”
都来自于想要讨伐这群半食人魔的冒险者们的“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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