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兄弟,抽口混沌之气?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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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耀越想越觉的浪费。
神灵炼器的确不像林云一般,像炒个菜一样,一个时辰就能搞定,神的躯体本就强大,要祭练成神兵,花费的时间太长了。
早知道还不如只借一天呢!
林云能看到他的心思,自然也是知道原因的。
林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梦的时候,身边已经演绎出了一出修罗场大戏。
当然,神并非不死,灭其神念,毁其神境,也就是神灵创造的小世界,自然就可以杀死神。
玉璇当初说不要吸取太阳之力,林云也就没有好好修炼他传授的功法。
等等,我管她出生没有!
东方耀的一天过得非常枯燥无味,林云本以为这等神灵修行,也应该是动辄闭关几年,然而,东方耀的日子过得很有规律,早上一大早开始修炼,采食太阳之力。
“莫非,我已经突破到了新的境界?”
上午看女人跳舞,中午在侍女的伺候下吃中饭,下午看女人打架,修炼完了吃晚饭,晚上又看女人跳舞,看了就睡觉。
只不过东方耀吸的是太阳之力,这可能一般人吸不了。
既然如此,那就吸吧,多吸点,也算是给未来自己本体修炼积累经验。
月神的混沌珠借了十天,这才过去了四天,剩下的几天如果都用来炼器的话,这不等于浪费么?
东方耀只在清晨和黄昏修行,这个时候的太阳能量比较温和,更好吸收。
他今天是要去杀神的。
于是,他也没多关注,继续去找小伙伴了。
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小说,动辄打爆日月星辰的大能,林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的神灵都太Low了一点。
看来,他跟东方耀的缘分还真是不浅。
嗯,等等,怎么开始吸太阳之力了?
但战争真的能让一个族群灭种吗?
本来就对神灵没有太多的敬畏心,林云现在又多了几分嫌弃。
总体来说,大雾不是东方耀的对手,只不过,若是往常,东方耀也很难杀死大雾,大雾的能力就在于他灵活性强,机敏巧变。
这不就像是买了个房子还得听物业安排一个道理么?
神也好,魔也罢,所以芊芊说的,神魔之战导致神魔皆死,只有素娥还在人间,少量神躲到了幽冥,这个说法一定不对。
此时他正开开心心地在日神的体内玩耍,日神的所有血液,都已经被他接管了,以至于林云很快就接管了日神的五脏六腑。
虽然说芊芊的信息没有太大的用处,好歹也算是帮忙排除了错误答案吧!
他也不能够拿着混沌珠到处去跟人打架,之所以杀了大雾,还是因为之前就结下了仇,他要是敢无差别到处找茬,也怕被别的神灵联合起来针对。
如此说来,他的运气也的确算是不错,睡着了,别人顾念他是个病号,总不至于对他动手,但若是醒着,一屋子人齐聚一堂,若是让他分出个高低上下来,这手心手背都是肉,委屈了谁都不好。
神灵之战,有时候就跟古惑仔抢地盘似的,砍完收工。
这家伙的定力,我不如他!
东方耀修行了三日,林云就看他修行了三日,看得他脑瓜疼,修炼能不能好好修炼,还挑时间,一天就修炼两个时辰,也不好好修行神术。
这是修了几辈子的孽缘?
“要不,吸一口混沌之气?”
林云畅快地吸收起了天地灵气,东方耀倒是也没有多想,神人之躯,自动吸纳天地灵气也很正常。
林云还记得自己以前在进入鬼雾林秘境的时候,看到过关于大雾的描述,说什么和日神大战了许久,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鏖战数月,终于还是因为日神奸诈,又有风神帮忙,才最终不敌被杀。
他可是日神,身为被天下封为第一的神灵,他内心当然是骄傲的,他压根就不会去想可能存在的危险,只当自己是修为更上一层楼了。
素娥毕竟是禁欲系女神,身材方面并不突出。
身为日神,掌握太阳神格,修炼的时候还要看太阳脸色,这……
混沌珠借到手里第四天,东方耀终于出宫了,他再不出宫,林云都要在他心里念叨了。
而这次东方耀做了十足的准备。
混沌珠,太阳圣火,还有风神协助,这一场神战,没有任何悬念。
东方耀拿到了大雾的尸体,尸体中蕴含了大部分的大雾神力,大雾的尸体也可以祭练成一件顶级的神器,大雾的战斗力不强,但在隐匿和变化这方面十分厉害,东方耀有信心弄出一件顶级神器出来。
而东方耀,他喜欢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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