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神兵有缘者居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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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行,我还有小金!
林云走到洞口,看到剩下的五根冰锥子,一并砍了下来。
就是搬运起来不太舒服,怪冻人的。
“这样啊……那万一他没死咋办?”
如果不是没穿衣服,他可能会更帅。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算了,就我这运气,再到处转转,下一个宝贝说不定就有了。”
看他这么急切地想让自己去拔枪,林云知道,他急了。
一家子冰锥,都整整齐齐的。
现在抚摸着枪身上的纹路,便有了玩枪的想法。
不过,林云拿着耍了几下,虎虎生风,忽然感觉自己帅的一批。
这肯定也是好宝贝,先戴手上,男人戴玉镯虽然有些娘气,但林云肤白貌美,若是穿上女装,戴着玉镯就不显得娘了!
淦,有点像是山寨货。
显然,这魔心态不怎么好,大概是等了一万多年,也没怎么跟人交流过,之前又被林云整的特无语,这会儿脑子也没转过来。
远程法师就是要保持远程才对。
这最后的一步,是绝对不能跨越的。
林云暂时没练,将画戟扛在肩膀上,又看了一眼张敬武的尸体,想了想,还是没给他火化。
那个惊怒的声音响起,伴随着阵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哀嚎,林云默默补了一道雷霆。
神兵中也有三十六式绝技,名为天罡三十六击。
反正他也不用非得走到十步,万一走过去被蛊惑了怎么办呢?
他又不是没见过魔族,像胡玉玲那样的,一开始很嚣张,电一下就老实了。
林云:“……”
只见一颗心脏被一杆长枪扎在地上,心脏上还套了个圈圈,尽管如此,那颗心脏仍然在跳动,只是有点慢。
显然,那颗心脏就是魔族了。
林云在张敬武的尸体不远处等了约莫十多分钟,火终于灭了,但林云还是不那么放心。
花仙子说过,她拿到裂天的时候,自动就认主了,林云却没什么感觉,像是只拿到了一把普通的长枪一般。
又来了一波大火洗地。
“你……功德神火,你是什么人,啊……”
已经有一只魔族女仆了,这个魔连个人样都没有,还是算了吧!
林云捡起了那杆枪,还有地上的圈圈,这圈圈成淡蓝色,变小之后有点像一个玉镯子,拿在手里,温润如玉,带着些许寒意。
它现在已经是林云的神兵了。
“小青,取我火来!”
所以,北地枪王拿着就是枪,林云拿着就成了方天画戟。
留在这里也挺好,至少这里冰冻,只要雪山不倒,他的仪容还能保持完整。
这以前的骗子,水平也不咋的啊!
被火烧了那么久不化,莫非这是万年玄冰?
在林云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对方又一次沉默了。
林云想着,又拿起了那杆银白色的长枪,一时间也是爱不释手,之前林云都是练剑的,但刚才和冰人打斗,耍了一会儿枪,感觉还真不错。
就这还想骗我啊!
前方是一片深邃的黑暗,林云的火把都照不|穿,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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