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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我曾赤诚天真爱过你最新章节!

;   知行,我信有轮回转世存在,下次轮回里,你若还要在风中行走,我就做尘埃吧。

    这些都是过去的我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如果……不是因为遇见你。

    你轻描淡写地洗牌、发牌,语气里听不出任何的傲慢,“我前两年走了四十几个国家,之前用的相机是Canon 1D Mark Ⅲ,在印度的时候被抢了,连同笔记本、护照和现金一起。”

    其实,你我之间没有故事,我们只是遇见了,然后分别了。

    在拉萨的日子我们很默契地从不提起唐庆苏,也不提起你,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就好像某些事情在我的生命里从未存在过。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在一处极不显眼的细小空白处,写上了你的名字:知行,你不是我的理想,你是美好甚于我理想千万倍的存在。

    那碗牛肉面很好吃,我看得出你是真的饿了,可我不是。

    但……

    真相是某天无意中被揭晓的,你发来短信叫我去斗地主,我握着手机感到局促又忐忑,蔻蔻看不惯我这么个矫情做作的模样,硬是把我赶到你那儿去了。

    或许一切都不过是我心中单向的美好,如你所说:别人都看我喝着最低劣的烧酒,而我却在风中行走。

    那天的夜幕降临时,满城人潮涌动,车辆鸣笛的声音几乎刺穿我的耳膜,我站在城市中央,提着那些包装考究的纸袋,霎时之间,觉得自己被弄丢了。

    知行,我信有轮回转世存在,下次轮回里,你若还要在风中行走,我就做尘埃吧。

    许知行,以前我总觉得自己很笨,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后来我很努力地去学习一些事情,渐渐地我发现其实我都可以的。

    有人跑过来拍我肩膀,指着某处一堆人说:“美女,过来喝一杯,交个朋友。”

    所以我决定走了,趁还来得及,趁我还没有失态,趁美好都还在。

    完美到我把自己打包免费送给他,都觉得是他的累赘。

    你拉住我,又强调了一遍,那是在L城的石板路上,距离我搭乘的航班起飞时间还有五个小时,我看上了一对来自印度的耳环。

    我从未这样耐心地听一个人讲述一件与我的生活完全无关的事情,那一刻我想我应该是为你折服了,你把照片摆在桌上,并没有发现我的眼睛里有异样的光芒。

    我当然只能说没什么,我总不能说,你怎么懂这么多?

    古人说,不破则不立。蔻蔻就是这样干的,她订了机票,陪我旅行,飞机起飞的时候她拉开遮阳板对我说:“磬舟,去他的唐庆苏,不要再想他了。”

    有人说,爱情最开始源于征服。

    我看着你,慢慢地,我们都笑了。

    我跟着那些皮肤黝黑的藏民们一起转寺,沉默不语,蔻蔻挽着我,也随我一同沉默。

    所以我自欺欺人,所以我明知道他确实喜欢我但并不只是喜欢我,我也没有勇气去结束那段苟延残喘的感情。

    这么多人从我身边穿行而过,但是没有他,没有唐庆苏。

    知行,你已经来过三次西藏,我想你不会有兴趣来第四次,滇藏线、川藏线、青藏线你都走过,即使你心血来潮还想走一次新藏线,也未必会住我住的这间青旅,就算那么恰巧你住了我住的这间青旅,我不相信缘分会善待我到你看到这行字的程度。

    一个人一生能有多少次爱情?这个问题因人而异。

    知行,你知道吗,《小王子》是我这么多年来最喜欢的一本童话,即使我知道接下来的路途遥远漫长,即使我可以连平日里最要紧的护肤品都不带以减少行囊的重量,却依然还是将它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不想说得太夸张,不过,诚实地说,他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

    “这呢?”我又指了一张狮子张开血盆大口的照片。

    说起来,在某些事情上,我的记性可能太好了一点。

    我来到拉萨,站在大昭寺门口看见那些藏民虔诚而肃穆地磕长头,大昭寺是藏民们磕长头的终点,因为这里供奉了文成公主从中原带来的释迦牟尼的佛像。

    我推托说不舒服,下去透透气,坐在木质长椅上,思绪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一截烟灰掉下来,险些烫坏新买的裙子。

    我一点也不怪蔻蔻多管闲事,在当事人自己下不了决心做个了断时,就只能借助外界的力量来将混沌的局面打破。

    那对耳环在我离开L城最后五个小时之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电话找来快递,寄回了C城,在电话中我对帮我查收快递的朋友反复强调:“一定要妥善保管!”

    我说:“摄影。”

    唯有蔻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凑到我耳边轻轻地问:“要不要把他叫来?”

    据说有一种关系是比朋友亲密一些,比爱人又疏远一点,我想我与你之间大概就是那样的关系。

    请原谅我的不够勇敢,在我意识到我又要爱上一个不可能牢牢抓在手心里的人时,我选择了后退,是为了自己,也为了你。

    但我心里很明白事实是怎样,也许因为我不难看,也许因为我不讨厌,也许因为你知道我迟早都要离开的,所以暂时与我为伴。

    你的脸上露出饶有兴致的模样,一边洗牌一边问我:“那你平时做什么?”

    就像一个在冰天雪地中裸足行走的人,忽然遇到了一堆炽烈的火焰。

    那些手帕后来通通都被束之高阁,真的,买来有什么用呢?就像蔻蔻说的那样,它的实用价值甚至比不上一块从便利店里买来的洗碗布。

    比如时隔六年,我依然可以很肯定地说,这篇小说是我在拉萨一家青年旅社里写的,那是我第一次去西藏,除了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我对那里一无所知。

    你把原本是小五的字体调成初号,慢慢地读:“程、磬、舟。”

    如果可以预知,我就不会理会蔻蔻提出晚上去喝酒的要求,我就不会坐在离你最近的那个位置,我就不会一抬头恰好撞上你看向我的眼。

    她做出呕吐状,拿起毛巾转身进了浴室,没多久,里面就传来了哗啦哗啦的水声。

    但是那些没有拿到金牌的运动员们,真的甘心吗?那些洒在地毯上的汗水,那些辛勤的训练,真的能够那么云淡风轻地抹去吗?

    心是会痛的,是会的,只是那种痛,我连最好的朋友都不会讲的。

    我从未想象住在青旅跟很多人挤在同一个房间,闭上眼睛能听到对面床铺上的人打鼾,洗澡要去公共浴室,忍受那狭窄的空间和忽冷忽烫的出水,我没想到两个包子也能打发一顿,没想到一碗普通的面条也能让我吃得心满意足。

    席间众人嘻嘻哈哈,我把帽檐拉了又拉,生怕被人看到我通红的双眼,不知道是谁给我夹了一筷子菜,又是谁高声劝我“磬舟,难过什么,喝酒喝酒”……

    我疑惑地看着你,你淡淡地笑了,你说:“你没听错,磬舟,送给你。”

    在机场时,我不敢要那个离别的拥抱,因为我害怕我抱了,就舍不得再放开手。

    你的朋友看着我们,“我靠,你们到底认识多久了啊?你不知道她不会斗地主,她不知道你是哪里人。”

    那天下午我们把全城的商场都逛遍了,我丧失理智般地买了一大堆华而不实的东西,限量版的手帕多贵啊,我居然每种花色都拿了一条。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还是表现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知行,我必须要走,再在你身边多待一天,恐怕我理智就不能再约束感情,遇见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爱上你。

    城市的夜店里司空见惯的伎俩,原本只是逢场作戏的小事情,喝杯酒,敷衍地聊上几句就可以起身离开,但这晚的我却有说不出的别扭,怎么都不肯去。

    愿赌不服输还不算丢脸的,最丢脸的是我居然对你说:“虽然我没带钱,但是我可以给你们拍照啊。”

    可是飞机起飞的时候,蔻蔻把纸巾塞进我的手里,即使我的帽檐拉得再低,她也知道,我确实流泪了。

    没有用,我发起疯来,没有人挡得住我。

    我想以你对中文的了解程度,一定知道那个成语是什么。

    蔻蔻气急败坏地想要阻止我,“你疯了啊?买这么多干什么?你以为是洗碗布啊?”

    输了就输了,反正我没带钱。

    这是我写在拉萨一家青旅墙壁上的句子。在我写的这句话的旁边,还有很多很多的留言,大多数都是写给自己爱的人,和自己想要忘记的人。

    我是那样魂不守舍地过着,像一具行尸走肉一般,蔻蔻偶尔来陪我,看到日渐消瘦的我不禁开始担心我的状态,在某次我喝完他最喜欢的那个牌子的橙汁忽然开始哭时,蔻蔻终于忍不住拿起我的手机,顾不得我的阻止,摁下快捷键,电话一通就开始骂:“唐庆苏你是不是人?你知不知道磬舟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忙?有多忙?你是什么大人物啊?GDP靠你一个撑着啊……你少废话了,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你以前没珍惜磬舟,以后想珍惜也没机会了……”

    我承认我的历史不够好,只能硬着头皮问你,为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蔻蔻倒是兴高采烈地替我应了下来,转过来对我说:“去啊,这证明你有魅力啊。”

    我懒得同她解释这其中原委,只是告诉她,是一个重要的朋友送的,接下来的路途漫长而艰辛,我怕弄坏了。

    我点点头,好的,不去想了。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我们这些不够幸运的人必须折断翅膀,在陆地上开始学着步行。

    你说,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人没有精密的仪器,没有先进的科技,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头脑完成了一件那么伟大的事情,真了不起。

    我是飞鸿踏雪泥,你是云深不知处。

    笑完之后你的朋友终于正色对我说:“你先达到他的水平再说吧。”

    只是或许,我需要一段长长、长长的时光而已。

    听筒那端传来戏谑的笑声,我忽然之间觉得十分疲乏,便匆匆挂断了。

    写下这句话,只是想记录此刻我的心情……你知道,人类记忆所能承载的分量是有限的,你必定不是那个陪着我走完漫长一生的人,你是我此刻恋慕却最终必须要忘却的那个部分。

    我不会斗地主,你和你的朋友瞪大眼睛看着我,一副匪夷所思的模样,“不会斗地主?那你平时打麻将?”

    如果骑车、打字、游泳、写字、摄影这些事情我都可以……那么放下你,我肯定也可以。

    那个时候是我们认识的第三天,你教会了我斗地主并且请我吃了一顿饭,我终于知道原来你是ABC,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却不认识太多笔画复杂的中文汉字。

    “我应该要悬崖勒马。”这是第二天早上阳光洒进房间,我睁开眼睛对蔻蔻说的第一句话。

    我只是知道,我做不到,我是一个哪怕看侦探小说都要提前翻到最后一页去看看到底谁是凶手的人,我是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结果的人。

    对方觉得奇怪,“一对耳环而已,又不是蒂凡尼、卡地亚,至于紧张成这样吗?”

    我不记得我读了多少遍《小王子》,我恨极了那只小狐狸,我恨它的洒脱,我恨它在小王子要离开的时候还能洒脱地说:“没有必要把什么都牢牢地抓在手心里。”

    还有那些明星,一天一天过去,这个完全是吃青春饭的行业,忍受了天寒地冻,忍受了炎炎酷暑,忍受了无数攻击和谩骂,甚至还有屈辱的潜规则,最后关头败北时,真的能够那么豁达吗?

    温暖,光明,爱情,这都是极大的诱惑。

    你的眼睛那么亮,并且笑意盈盈,你的朋友指着墙壁上那琳琅满目的照片问:“有这个水平吗?”

    她一贯是言行夸张的女生,所以我对她说的话并不以为然。

    没什么,我笑着说。

    我回过头回敬了她一个白眼,“你这萝卜干一样的人,怎么会懂得我柔情似水的灵魂?”

    我们是这样不咸不淡地相处,你从未有过任何暧昧的言语,我没脸没皮地跟着你四处混吃混喝,人人都卖你的面子,当我是你女朋友,甚至蔻蔻都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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