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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清代八股文最新章节!

    本书书名《清代八股文》,而清代八股文是继承明代而来的。清初进关在北京建立政权不久,即开科取士,一切都依照明代旧制。这时虽然政权是清代的,八股文基本上还是明代的。经历顺治、康熙初年之后,清代八股文从法定体制上,到各种形式及作者文风上,逐渐形成了清代自己的八股文,与明代八股文比较,自有其独特的地方,但从文风上比较,在今天说来,比较难以理解,只能从表面上说些特征。

    一是由顺治二年开始,即规定了八股文的字数,定为每篇不得过五百五十字。这当然是为了考试需要,因当时考试,不同于现在高考时间,语文只二小时。那时考秀才天不亮进场,天黑才出来。举人、进士考试三场,每场头天进场,第二天才出来。时间较长,不限字数,才气大的只要有时间写成洋洋数千字长文,那试官阅卷,就无法看了。所以要限制字数,最少下限,最多上限,均有规定。康熙二十年,因考虑五百五十字,似乎过少,作者词意未尽,就草草结束,影响文章内容,因增至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又明确规定乡试、会试四书文字数为七百。即:百字为完篇,文章在三百字以上,七百字以下,给参试者以较大字数上的自由,这样写起来较为方便。《制义丛话》中总结说:“长短得中,至今遵守,间不可易之定式也。”这一字数限制,大概到废八股文时,也还执行着。至于前选袁昶文,篇幅过长,那是特殊例子,或因系拟作,自持才大,不受科场限制,随意写长,也未可知。

    二是明代制义有大结,即在文章结束后,作者又作总结性的发挥,词句较多,可抒发作者见解。清代八股没有“大结”。梁章钜《制义丛话》引其祖父《书香堂笔记》并加按语补充道:

    “前明制义,每篇之后,多有大结。本朝陆清献亦尝论大结之不可无,汉唐以下之事,皆可借题立论,随题可以缀入。明之中叶,每以此为关节,后因文日加长,此调渐废,至我朝康熙六十年,始悬之禁令。乾隆十二年,编修杨述曾,忽有复用大结之请。大学士张廷玉等奏驳:以为若用大结,未见有益,而弊窦愈起,断不可行。其议遂寝,至今遵守。”

    所说陆清献,是陆陇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进士,为著名清廉官,学宗朱子。因反对捐官被夺职。康熙三十一年卒,是康熙前期著名学者。乾隆元年,特追谥“清献”。主张应有“借题立论”之大结。此处称其“谥号”,故曰“陆清献”,其实他官并不大。编修杨述曾字企三,江南阳湖人,乾隆七年壬戌进士。张廷玉字衡臣,安徽桐城人,大学士张英次子,康熙三十九年进士,是康熙后期、雍正一代最重要的汉大臣。雍正临终与鄂尔泰同为顾命大臣,奏驳“用大结断不可行”时,已七十多岁。按“大结”之争议,亦因利弊着眼点各不同。主张有“大结”的人,以八股文是据《四书》命题,只强调代圣人立言,全是孔、孟口气,那汉、唐以后的史事、各种观点就无人说起,不能借题立论,就不能表现作者对汉唐以后各盛世的知识,也不足以知作者的见解。而反对有“大结”的人,则因明代常有人以“大结”内容通节,如与考试官、阅卷官约好在“大结”中汉代文、景之治史实、或贞观之治史论以及其他具体汉、唐种种故事,这样作为暗号,便可取中。弊端容易孳生,所以悬为禁令,不能再用大结。再有满洲入主中华,处处防止文人在诗文言论上用正面或侧面的种种讽刺语言来反对,所以大兴文字狱,用各种办法压制言论。科场科试制度极严,也数为科场案兴大狱。因此在八股文考试上,也限制极严,把内容也严格局限在入孔、孟圣人口气、“代圣人立言”上,决不允许考生发挥自己议论,借题发挥说其他话,那就更不允许。如不遵守,弄不好,要丢脑袋了。

    梁章钜本人意见如何呢?他是主张有“大结”的。但他不正面表态,却引唐彪(字翼修)《读书作文谱》中的话来代替他说话。唐文先讲有人评文谓某文后幅“圣人口气未完,不当入子游口气”等等是误解了作者。接着说《左传》、《史记》等书篇末多有断语。又说皇上经筵讲书,“每讲一书毕,必证以三代以后事,或证以当日时事,以为实据。令人主知书与事合一之理,庶几不至书自书,事自事也。”最后总结说:

    “宋时王安石经艺体裁,后幅必入实事作证,如此为文,方显得士人实学。夫制艺为排偶词章,称为帖括也久矣。后幅略入学人口气,以为证据,犹能使学人留心实学,考究经史。且前半破承以断语起,后竟不能以断语相应,有头无尾,成何体裁。今必使作文者皆顺口气到底,今无学者得以文其空疏浅陋,不惟不知古今文之体裁,且使学人竟不必多读书矣。国家用人,亦何贵此无实学之士子哉?”

    梁章钜引用唐文之后,又加按语说:“按唐氏此文显与功令相违,而其理则甚足。唐氏所辑《读书作文谱》,全书皆不免兔园册陋习。惟此条典实可取,言人所不能言,因附登之。”显然梁氏虽然说他违功令,却十分同意他的意见,赞赏其“言人所不能言”了。“兔园册子”是鄙视世俗八股文书籍的叫法,用《五代史·刘岳传》嘲笑冯道的故事,即乡间三家村塾、冬烘陋儒教田夫村童所诵之书。明清鄙视闱墨八股文等选本,常用“高头讲章”、“兔园册子”等词语。

    三是所谓“临文不讳”,就是在考场中,写八股文时,没有什么忌讳,不管吉祥与不吉祥的字眼都可使用。这在明代情况如何,未作研究,先不必说。而在清代,却是下了上谕的。梁章钜《制艺丛话》引康熙五十二年上谕云:

    “《四书》、‘五经’,皆圣人讲理明道之书,贯始彻终,无非精意。近见乡会试,俱择取冠冕吉祥语出题,每多宿构幸获。致读书通经之士渐少,今后闱中题目,应不拘忌讳,庶难预作揣摩。实学自出,钦此。”

    这是因为《四书》中不吉利的话是很多的,如《论语》中“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见《里仁》。“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见《雍也》。“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表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见《子罕》。《孟子》、《大学》中类似这样的句子也有不少。如要以冠冕吉祥话命题,像这一类的词句就都不能出作题目了,命题范围更小,参试者更容易预猜题目,所以下了这样的“上谕”,“临场不讳”也成为科场惯例了。这种实际例子也不少,如《制艺丛话》记乾隆时彭文勤公(名启丰,字翰文,江南长洲人,即今苏州。雍正五年会试、殿试皆第一。)任浙江学政,视学浙江各府时,喜触景生情出题,有一次府试时,监场教职(即教喻,清代各县管文庙、童生的官)二人因乡间某官宦人家办丧事,要去行礼,临时请假。这位学政便出了五道试题:一是“伯牛有疾”,二是“康子馈药”,三是“子路请祷”,四是“充虞路问”,五是“右师往吊”。按照南方话说,这全是触霉头的话语,可是这位学政就出了这样一连串“触霉头”试题,可见其没有什么忌讳了。不过也看具体情况,有时试官倒霉,出一般题目,忽被人认为讽刺时政,构成文字狱的,如著名的查嗣庭案。据戴菔塘《石鼓斋杂录》记:

    “雍正丙午,查嗣庭、俞鸿图典江西试,查为主考,以《君子不以言举人》二句、及《山径之蹊闲》一节命题,其时方行保举,或劾其有意讥刺,茅塞于心,更不知何所措,因搜其笔札诗草,语多悖逆,遂伏诛。并兄慎行、嗣栗遣戍有差。因停浙人丁未会试。俞鸿图以副考自辨系出《日省月试》题,得免罪,旋出学差,以不知检束,亦论死。”

    试看彭启丰乱出触景生情题,如像查嗣庭一样,被人检举,再遇上皇帝发怒之际,不也要出乱子,断送头颅吗。清后期俞曲园任河南学政,出《君夫人、阳货欲》截搭题,正是西太后垂帘听政,聚敛财货之时,被人检举有意讥讽,为此虽未断送头颅,却被革职。后来讲了一辈子书,再未作官。所以这“临场不讳”的尺度,也要灵活掌握的。

    四是明文规定《四书》出题时各书的次序。明代科举考试,只规定从《四书》中命题,并未规定出那种书,因为《四书》是《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四种书的总名,题目过分集中在某一种书,不免影响考试成绩。据记载明代不管这些。洪武二十年丁卯应天乡试,首题《老者安之……》三句,次题《兴于诗……》三句,三题《克己复礼为仁……》三句。三题全出自《论语》。清代顺治二年一开始就改变明朝含混办法,而明确规定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首题《论语》,次题《中庸》,三题《孟子》。第二种首题《大学》,次题《论语》,三题《孟子》。规定载于清代《科场条例》中,乡、会试各届考试官,均按此规定出题。如有违反,便要担处分。法式善《清秘述闻》、王家相等人《清秘述闻续》、徐沅等《清秘述闻再续》诸书,把清代自顺治二年起,至光绪三十年甲辰恩科会试止,把清代二百六十多年中乡、会试一百十二科的考试官姓名阙里、解元及三鼎甲姓名、所有试题、包括文题、诗题,都作了记录,题目次序,都是按照《科场条例》规定各书次序出的。据《制艺丛话》记载:道光庚子山西乡试,首题《德润身心广体胖》、次题《体群臣也,子庶民也》,两题并用《大学》、《中庸》而无《论语》题,实与《科场条例》不符,旋经主考检举,监临奏参,部议“照违制律”,拟革职留任。梁章钜说:“亦可谓宽典矣。”按是科据钱维福《清秘述闻续》卷五记载,为道光二十年恩科乡试,山西主考官为侍读李棠阶、字文园,河南河内人,壬午进士。副考官为户部郎中有庆字余庆,汉军正白旗人,丁丑进士。三题除上记《大学》、《中庸》二题外,尚有《孟子》题《既竭心思》二句:诗题为《赋得“淡烟楼阁数声钟”,得“钟”字》,解元卫德玉,闻喜人。据此可知清代科举出题严格规定,三题中《论语》、《孟子》一定要有。《大学》、《中庸》可任出一题。

    五是明文规定可以出截搭题。据《制艺丛话》卷二十二记载:

    “乾隆三年,议准考试命题,固取发明义理,而亦以展才思。遇有人文最盛之区。若命题专取官冕,士子蹈常袭故,或无从濬发巧思。间出截搭题,则旁见侧出,亦足以觇文心之变化,第必须意义联属,血脉贯通。若上下绝不相蒙,恣意穿凿,割裂语气,殊属伤雅。嗣后学正出题,宜以明白正大为主,即间出长搭题,亦必求文义之关通,毋蹈割裂之陋习,则既不诡于义理,而亦不问其性灵,庶文章之能事曲尽,而课士之法亦周详矣。”

    这就是八股文中大量截搭题的依据,但是出的太怪了,又引起争论:乾隆四十年又因四川乡试试题《又日新·康诰曰》六字,连上牵下,全无义理,不足以见学问、书卷。而稍知机法者,便可侥幸获售。为此请部议禁止。不过这种禁止,并不能禁绝,出“截搭”怪题以及其他怪题的情况仍时发生。据明代邱琼山《大学衍义补》中云:“典文者设心欲窘举子以所不知,用显己能。其初场出经书题,往往深求隐僻,强截句读,破碎经文。于所不当连而连,不当断而断,遂使学者无所依据。”可见“强截句读”的截搭题在明代已有了。只是没有法定依据,清代则经“部议议准’,成了合法的了。

    写截搭题八股文,要把两句或两个半句无关的连在一起,成为有机的结合,这中间有手法,有窍门。即前面说的“稍知机法者”,“机法”便是窍门,如前举《曲园课孙草》范文,《皆雅言也·叶公》,在破题中“明圣训之有常,而楚大夫又可记矣”,只一句话便把无关系的两个半句连在一起,便成有关系、可理解,可发挥的了。梁章钜《制艺丛话》记举人喻世钦的一个写截搭题的例子,也十分有趣。文云:

    “喻孝廉世钦,为诸生时,应试得截搭题《乃是人而可以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隔舍生作承题云:‘夫人不如鸟,则真可耻矣。,因转不到下截,将此二句,再三吟之,喻闻而生憎曰:‘耻之、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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