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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进入状态。果然,那几个姑娘鬼鬼祟祟好像对暗号那样嘀咕了一阵(凭老子的唇语功底,居然硬是没看懂——夏TT),又有人邪恶地举起了手机。夏明朗眼明手快地上前一步,一把握住。
“我我……我什么也没拍到。”姑娘被吓着了。
这楼里的隔音做得不好,楼下传来喧闹的乐声,夏明朗摸了摸陆臻的脑袋,笑着问道:“走吗?”
“废话。”陆臻表示不屑。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夏明朗抖擞精神正想杀开一条血路,一个依稀瞧着面熟的小子鬼鬼祟祟地挤过来猛招手:“这边这边。”夏明朗看到陆臻转身,不及细想,拔腿就跟了过去。那小子带着他们三一两绕,居然闪进了一扇门里,他把大门一关,拍着胸口笑道:“太牛逼了,我操,你们太牛逼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不搭的一群人,陆臻却喜欢得不得了,因为单纯,单纯得好像天地一片纯白,于是毫无顾虑的开心。
“哎,兄弟哎,我送你个伴奏!”主音吉它仗着有音响撑腰,强势性地把话送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乐声响起时所有人都疯了:大花轿!居然?!
……
夏明朗迷惑不解,心想懂啥?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我靠!什么人啊,这是?!
陆臻看着他连说带笑地打完电话,他说得又快,口齿不清,嘈嘈切切的方言陆臻一句没听懂。可是,电话一丢,这哥们儿居然马上扑过来掐他脖子,咬牙切齿地笑骂着:“嫉妒死哥哥了,一大堆妞缠着阿豹在打听你,听说有几个超正点!”
“哎呀呀,谦虚了吧?谦虚了!”主音兴奋地挥着手,一边掏出手机拨号,一边指着陆臻说道:“别走啊,一会儿消夜!”
是啊!夏明朗忽然意识到,怎么能只有陆臻在亲他呢?他得亲回去啊!必须必啊!!
“我操,男的啊!”主音吉它惊叹了一声,台下黑乎乎一片,夏明朗的脸被陆臻挡住,他是真没看清楚。
就这样,一行人提着乐器走在午夜的街道上,天气很好,夜空晴朗,不冷也不热。
“呃?那你?”陆臻大惊。
“真是就真是呗,有什么好得意的。”主音莫名其妙而又不屑地瞥了陆臻一眼:“不就是Gay嘛!老子也睡过男人啊!”
人们的尖叫和欢呼差点把屋顶掀飞,路上的行人纷纷挤进来看热闹。主音吉它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喃喃自语:“哎呀,真啃啊!”但是很快的,他又激动起来,真啃啊!太带劲儿了!他一边大吼着:“我操,牛逼!”随手拨出一个超炫的和弦。
“没事儿。”主音挥着手,非常宽宏大量的模样。
陆臻感觉他越说越不着调,迟疑不决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Gay啊!”
呃,这个,这是什么状况?这是哪国语言?夏明朗后背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他敢肯定,百八十个全装壮汉拦在他面前,都不带这么吓人的。
夏明朗微微笑着,缓慢而又坚定地从她手里抽走“凶器”。他用一只手轻松压制住对方微弱的反抗,退回到文件夹里查看照片。夏明朗的力量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简直是无底的,就像石雕铁铸那样,坚硬得让人绝望。
主音吉它吓了一跳,笑容僵在脸上:“啊?咋了,兄弟?”
夏明朗犹豫起来,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小子。这是个浑人,当然的,就是这小子放肆浑来,让他们尴尬无比,被众人围观,差点儿逃生无门……可是,凭良心讲,这能怨人家吗?你真的不乐意吗?你真的不开心吗?
“正妞啊!阿豹说正那是一定正啊!”主音瞪着眼睛:“我不管啊,等会儿一起消夜……你一个人也用不了这么多吧,分几个给兄弟们。”
“我不喜欢这个。”夏明朗低下头,很认真地看向对方的眼睛,他明白怎么对付女孩子,尤其制造那种萍水相逢时第一眼的惊艳。
呃??夏明朗一愣,糊里糊涂地听到陆臻高声在喊:“让让啊,别挡着我入洞房呀!”这他妈也……夏明朗一阵郁闷,却惊讶地发现那些如狼似虎的姑娘们居然当真往后让开了。必须嘛,遇上这么配合又爱演的主,围观群众也是知道什么叫识趣的。
“哦。”夏明朗反应过来:“那就是句实话嘛。”
真的,帅哥啊!
这他妈,是没见过帅哥么?夏明朗扯住陆臻扭头想跑……围观群众很快发现了他的企图,一层层堵上来:跑什么跑啊……不亲不让走啊!
“对不起!”姑娘愧疚得都快哭了。
“就那句啊!那个……他一个劲儿地向我推销姑娘时那句。”陆臻居然在这时候羞涩起来。
夏明朗吻了吻他的额头:“那就再玩一会儿。”
陆臻锁住了他的脖子和下颚,在这一片声色流丽的喧嚣中激烈地纠缠着他的嘴唇,舌头撬开牙齿,勾住他的舌头,拖到自己口中吮吸。这是真的吗?不能吧?夏明朗感觉自己晕透了,身边有人在鼓掌,有人在尖叫,拥挤的人流把他们挤得跌跌撞撞,陆臻的牙齿磕破了他的嘴唇,却不肯放开他。
可是,这又真的……太像一场婚礼了,夏明朗不自觉地恍惚起来:当新郎亲吻新郎时,所有的宾客都在大笑着叫好!
夏明朗面沉如水,默默暴了一圈血管:老婆你的个头!
夏明朗连忙堆上满脸的笑:“没事没事,我就是刚刚没认出来。”
“好好好。”陆臻败下阵来:“是兄弟孤陋寡闻,但……非常不巧的,我还真是。”
没想到主音同志诡异归诡异,眼色还是有的,看见夏明朗脸上变色,马上打着哈哈笑道:“哎呀,不要这样嘛,大家都是男人,你也懂的。”
“这,没什么牛逼的啊!”陆臻自觉受之有愧,当时气氛那么好,不亲一个简直后悔终生。他要能忍住了不亲下去,那才叫真牛逼。
起哄神马的,大家最喜欢了。远处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这种情绪带动,兴奋地附和着,很快的,“亲一个”的声浪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夏明朗无比迷茫地抬起头,感觉有些奇幻。
“啊?为什么?”主音大奇,眼珠子一转帮陆臻想到了理由,他瞅着夏明朗说道:“也对,你老婆也在,这是不大好。”
夏明朗暗自猜度,要是陆臻把他的中校礼服穿上,绷起脸一本正经地给他放一个立正,会不会直接吓死这小子?
“这有什么可嫉妒的。”陆臻乐了。
贝斯是一个略显沉默的小伙子,挑染着诡异的发色;主唱则是个风骚青年,烫爆炸头,比主音还要能侃,当这两人同时开腔,你需要气沉丹田先吼一声,才能把自己的声音挤到他们中间。陆臻感觉贝斯的沉默完全是被这两个话唠给逼出来的,所以不惜染了一个蓝紫色的鸡冠头以示抗议。
正所谓“性、毒品、摇滚乐”,三位一体,不可分割……要比乱,人家是专业的,虽然比国外那帮子差点,也可以代表社会主义的最高水平了。
“我不喜欢被人参观,像猴子一样,被人拍来拍去。”夏明朗对自己产生的效果很满意,这些年,为了勾住陆臻那个浑小子,他还是下过苦工的。
是的,起哄神马的,人民群众最爱了,管他是男是女啊,先起了哄再说嘛!
萌死了啦!
“阿豹有几个女朋友?”陆臻似笑非笑地低声问道。
夏明朗站稳脚跟,双手握到陆臻脸上正想回吻……可是,当他的意识回来,气场放开,四周挥舞的手掌中那些黑乎乎的小盒子立刻引起了他的警觉。
总之,缘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