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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前面一个车夫是个身材细长、像条直线的人,两个肩膀往下溜得厉害,后背平得跟木板一样。他把身子挺得笔直,好像在行军,或者吞下了一管尺子似的。他的胳膊并不甩来甩去,却跟两条直木棒那样下垂着。他迈步的时候两条腿如同木头,那样子像是玩具兵,差不多膝头也没弯,可是尽量把步子迈大;老头儿或者那个生着海绵样的瘤子的人每迈两步,他只要迈一步就行了,所以看起来他好像比他们走得慢,落在后面似的。他脸上绑着一块破布,脑袋上有个东西高起来,看上去像是修士的尖顶软帽。他上身穿乌克兰式的短上衣,满是补丁,下身穿深蓝色的肥裤子,散着裤腿,脚上一双树皮鞋。

    那些远在前面的车夫,叶戈鲁什卡就看不清了。他伏在车上,在羊毛捆上挖个小洞,闲着没事做,抽出羊毛来编线玩。在他下面走路的老头儿却原来并不像人家凭他的脸色所想象的那么冷峻和严肃。他一开口讲话,就停不住嘴了。

    “你上哪儿去啊?”他顿着脚,问。

    “上学去。”叶戈鲁什卡回答。

    “上学去?嗯……好吧,求圣母保佑你。不错。一个脑筋固然行,可是两个更好。上帝给这人一个脑筋,给那人两个脑筋,甚至给另一个人三个脑筋……给另一个人三个脑筋,这是实在的……一个脑筋天生就有,另一个脑筋是念书得来的,再一个是从好生活里来的。所以你瞧,小兄弟,要是一个人能有三个脑筋,那可不错。那种人不但活得舒服,死得也自在。死得也自在……我们大家将来全要死的。”

    老头儿搔一搔脑门子,抬起他的红眼睛瞧一瞧叶戈鲁什卡,接着说:

    “去年从斯拉维扬诺塞尔布斯克来的老爷玛克辛·尼古拉伊奇,也带着他的小小子去上学。不知道他在那儿书念得怎么样了,不过那小子挺不错,挺好……求上帝保佑他们,那些好老爷。对了,他也送孩子去上学……斯拉维扬诺塞尔布斯克一定没有念书的学堂。没有……不过那个城挺不错,挺好……给老百姓念书的普通学堂倒是有的,讲到求大学问的学堂,那儿就没有了……没有了,这是实在的。你叫什么名字?”

    “叶戈鲁什卡。”

    “那么,正名是叶戈里……神圣的殉教徒,胜利者叶戈里,他的节日是四月二十三日。我的教名是潘捷列……潘捷列·扎哈罗夫·霍洛多夫……我们是霍洛多夫家……我是库尔斯克省契木城的人,那地方你也许听说过吧。我的弟兄们学了手艺,在城里干活儿,不过我是个庄稼汉……我一直是庄稼汉。大概七年前,我上那儿去过……那是说,我回家里去过。乡下去了,城里也去了……我是说,去过契木。那时候,谢天谢地,他们大伙儿都还活着,挺硬朗,可现在我就不知道了……有人也许死了……也到了该死的时候,因为大伙儿都老了,有些人比我还老。死也没什么,死了也挺好,不过,当然,没行忏悔礼可死不得。再也没有比来不及行忏悔礼横死更糟的了。横死只有魔鬼才喜欢。要是你想行完忏悔礼再死,免得不能进入主的大殿,那就向殉教徒瓦尔瓦拉祷告好了。她替人说情。她是那样的人,这是实在的……因为上帝指定她在天上占这么一个地位,就是说,人人都有充分的权利向她祷告,要求行忏悔礼。”

    潘捷列只顾自己唠叨,明明不管叶戈鲁什卡在不在听。他懒洋洋地讲着,自言自语,既不抬高声音,也不压低声音,可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却能够讲出许多事情来。他讲的话全是由零碎的片断合成的,彼此很少联系,叶戈鲁什卡听着觉得一点趣味也没有。他所以讲这些话,也许只是因为沉默地度过了一夜以后,如今到了早晨,需要检查一下自己的思想,看它们是不是全在罢了。他讲完忏悔礼以后,又讲起那个斯拉维扬诺塞尔布斯克城的玛克辛·尼古拉伊奇。

    “对了,他带着小小子……他带着,这是实在的……”

    有一个车夫本来远远地在前面走,忽然离开他原来的地方,跑到一边去,拿鞭子抽一下地面。他是个身材高大、肩膀很宽的汉子,年纪三十岁左右,生着卷曲的金黄色头发,显然很有力气,身体结实。凭他的肩膀和鞭子的动作来看,凭他的姿势所表现的那种恶狠狠的样子来看,他所打的是个活东西。另外有个车夫跑到他那儿去了,这是一个矮胖的小个子,长着又大又密的黑胡子,穿一件坎肩和一件衬衫,衬衫的底襟没有掖在裤腰里。这个车夫用低沉的、像咳嗽一样的声音哈哈大笑起来,叫道:

    “哥儿们,德莫夫打死了一条毒蛇!真的!”

    有些人,单凭他们的语声和笑声就可以正确地判断他们的智慧。这个生着黑胡子的汉子正好就是这类幸运的人。从他的语声和笑声,听得出他笨极了。生着金色头发的德莫夫打完了,就拿鞭子从地面上挑起一根像绳子样的东西,哈哈笑着,把它扔在车子旁边。

    “这不是毒蛇,是草蛇!”有人嚷道。

    那个走路像木头、脸上绑着破布的人快步走到死蛇那儿,看一眼,举起他那像木棍样的胳膊,双手一拍。

    “你这囚犯!”他用低沉的、悲痛的声音叫道,“你干吗打死这条小蛇呀?它碍了你什么事,你这该死的?瞧,他打死了一条小蛇!要是有人照这样打你,你怎么样?”

    “不该打死草蛇,这是实在的……”潘捷列平心静气地唠叨着,“不该打死……又不是毒蛇嘛。它那样子虽然像蛇,其实是个性子温和、不会害人的东西……它喜欢人……草蛇是这样的……”

    德莫夫和那生着黑胡子的人大概觉得难为情,因为他们大声笑着,不回答人家的抱怨,懒洋洋地走回自己的货车那儿去了。等到后面一辆货车驶到死蛇躺着的地方,脸上绑着破布的人就凑近草蛇弯下腰去,转身对潘捷列用含泪的声音问道:

    “老大爷,他干吗打死这草蛇呀?”

    这时候叶戈鲁什卡才看见他的眼睛挺小,暗淡无光,脸色灰白,带着病容,也好像暗淡无光,下巴挺红,好像肿得厉害。

    “老大爷,他干吗打死它呀?”他跟潘捷列并排走着,又说一遍。

    “他是个蠢人,手发痒,所以才打死它,”老头儿回答说,“不过不应该打死草蛇……这是实在的……德莫夫是个捣蛋鬼,大家都知道,碰见什么就打死什么,基留哈也不拦住他。他原该出头拦住他,可是他倒‘哈哈哈’‘嗬嗬嗬’的……不过,你呢,瓦夏,也别生气……何必生气呢?打死就算了,随他去好啦……德莫夫是捣蛋鬼,基留哈因为头脑糊涂才会那样……没什么……他们是不懂事的蠢人,随他们去吧。叶美里扬就从来也不碰不该碰的东西……他从来也不碰,这是实在的……因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们呢,蠢……叶美里扬不同……他就不碰。”

    那个穿土红色大衣、长着海绵样的瘤子的车夫,本来在指挥一个肉眼看不见的唱诗班,这时候听见人家提起他的名字,就站住,等着潘捷列和瓦夏走过来,跟他们并排往前。

    “你们在谈什么?”他用嘶哑的、透不出气的声音问道。

    “喏,瓦夏在这儿生气,”潘捷列说,“所以,我就跟他讲话,好让他消消气……哎哟,我这双挨过冻的脚好痛哟!哎哟,哎哟!就因为今天是礼拜天,主的节日,脚才痛得更厉害了!”

    “那是走出来的。”瓦夏说。

    “不,小伙子,不是的……不是走出来的,走路的时候倒还舒服点。等我一躺下,一暖和,那才要命哟。走路在我倒还轻松点。”

    穿着土红色大衣的叶美里扬夹在潘捷列和瓦夏当中走着,挥动胳膊,仿佛他们打算唱歌似的。挥了不大工夫,他放下胳膊,绝望地干咳一声。

    “我的嗓子坏了!”他说,“真是倒霉!昨天一晚上,今天一上午,我老是想着我们先前在马利诺夫斯基家婚礼上唱的《求主怜悯》这首三部合唱的圣歌;它就在我的脑子里,就在我的喉咙口……仿佛要唱出来似的,可是真要唱吧,却又唱不出来!我的嗓子坏了!”

    他沉默了一分钟,想到什么,又说下去:

    “我在唱诗班里唱过十五年,在整个卢甘斯克工厂里也许没有一个人的嗓子及得上我。可是,见鬼,前年我在顿涅茨河里洗了个澡,从那以后,我就连一个音符也唱不准了。喉咙受凉了。我没有了嗓子,就跟工人没有了手一样。”

    “这是实在的。”潘捷列同意。

    “说到我自己,我明白自己已经是个没希望的人,完了。”

    这当儿,瓦夏凑巧看见叶戈鲁什卡。他的眼睛就变得油亮,比先前更小了。

    “原来有位少爷跟我们一块儿走!”他拿衣袖遮住鼻子,仿佛害臊似的。“好一个尊贵的车夫!留下来跟我们一块儿干吧,你也赶车子、运羊毛好了。”

    他想到一个人同时是少爷,又是车夫,大概觉得很稀奇,很有趣,因为他嘿嘿地大笑起来,继续发挥他这种想法。叶美里扬也抬头看看叶戈鲁什卡,可是只随意看一眼,目光冷淡。他在想自己的心事,要不是瓦夏谈起,大概就不会留意到有叶戈鲁什卡这么个人了。还没过上五分钟,他又挥动胳膊,然后向他的同伴们描摹他晚上想起来的婚歌《求主怜悯》的美妙。他把鞭子夹在胳肢窝底下,挥动两条胳膊。

    货车队在离村子一俄里远一个安着取水吊杆的水井旁边停住。黑胡子基留哈把水桶放进井里,肚子贴着井壁,伏在上面,把头发蓬松的脑袋、肩膀、一部分胸脯,伸进那黑洞里去,因此叶戈鲁什卡只看得见他那两条几乎不挨地的短腿了。他看见深深的井底水面上映着他脑袋的影子,高兴起来,发出低沉的傻笑声,井里也发出同样的回声应和着。等到他站起来,他的脸和脖子红得跟红布一样。第一个跑过去喝水的是德莫夫。他一面笑一面喝水,常常从水桶那儿扭过头来对基留哈讲些好笑的事,然后他回转身,放开嗓门说出五个难听的词儿,那声音响得整个草原都听得见。叶戈鲁什卡听不懂这类词儿的意思,可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这些词很恶劣。他知道他的亲戚和熟人对这些词默默地抱着恶感。不知什么缘故,他自己也有那种感觉,而且素来认为只有喝醉的和粗野的人才享有大声说出这些词的特权。他听着德莫夫的笑声,想起草蛇惨遭毒手,就对这人感到一种近似痛恨的感情。事有凑巧,德莫夫偏偏在这当儿看见了叶戈鲁什卡,叶戈鲁什卡已经从车上爬下来,往水井走去。他哈哈大笑,叫道:

    “哥儿们,老头儿昨天晚上生了个男孩子!”

    基留哈用他的男低音笑起来,笑得直咳嗽。还有个人也笑。叶戈鲁什卡涨红了脸,从此断定德莫夫是个很坏的人。

    德莫夫生着金色的鬈发,没戴帽子,衬衫敞着怀,看上去很漂亮,长得非常强壮。从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出他爱捣乱,力气大,深知自己的本事。他扭动着肩膀,两手插在腰上,说笑的声音比谁都响亮,仿佛打算用一只手举起一个很重的东西,震惊全世界似的。他那狂妄的、嘲弄的眼光在大道、货车、天空上溜来溜去,不肯停留在什么东西上,好像因为无事可做,很想找个人来一拳打死,或者找个东西来取笑一番似的。他分明谁也不怕,什么也拦不住他,叶戈鲁什卡对他有什么看法,他大概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可是叶戈鲁什卡已经从心底里恨他那金发、他那光溜的脸、他那力气,带着憎恶和恐惧听他的笑声,已经打定主意要找点骂人的话来报复他了。

    潘捷列也走到水桶这儿来了。他从衣袋里拿出一个小绿杯子,那原是神像前的长明灯,然后他用一小块破布把它擦干净,在水桶里舀满水,喝完了,再舀满,再喝完,然后用破布把它包起来,放进衣袋。

    “老爷爷,你为什么用灯喝水?”叶戈鲁什卡惊奇地问道。

    “有人凑着桶子喝水,有人用灯喝水,”老头儿支支吾吾地说,“各人有各人的章法……你凑着桶子喝水,好,那就喝个够吧……”

    “你这宝贝儿啊,你这小美人哟!”瓦夏忽然用爱抚的、含泪的声调说,“我的心肝啊!”

    他的眼睛凝望着远方,那两只眼睛变得油亮,含着笑意,他的脸上带着方才看叶戈鲁什卡时候的那种表情。

    “你在跟谁说话?”基留哈问。

    “我说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狐狸……跟小狗那样仰面朝天躺在那儿玩呢……”

    人人开始眺望远方,寻找那只狐狸,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只有瓦夏一个人用他那混浊的灰眼睛看见了什么,而且看得入了迷。他的眼睛非常尖,这是叶戈鲁什卡后来才知道的。他看得那么远,因此荒凉的棕色草原对他来说永远充满生命和内容。他只要往远方一看,就会瞧见狐狸啦,野兔啦,大鸨啦,或者别的什么远远躲开人的动物。看见一只奔跑的野兔或者一只飞翔的大鸨,那是没有什么稀奇的,凡是走过草原的人都看得见,可是未必人人都有本领看见那些不是在奔逃躲藏,也不是在仓皇四顾,而是在过着家庭生活的野生动物。瓦夏却看得见玩耍的狐狸、用小爪子洗脸的野兔、啄翅膀上羽毛的大鸨、钻出蛋壳的小鸨。由于眼睛尖,瓦夏除了大家所看见的这个世界以外,还有一个自己独有而别人没份的世界。那世界多半很美,因为每逢他看见什么,看得入迷的时候,谁也不能不嫉妒他。

    货车队往前走的时候,教堂正敲钟召人去做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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