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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
无数的窗户都被打开,许多的贵族子弟和富商探出头来。
目前为止,整个安东都没有这样的傻瓜!
当然,你要再犯,那就没有办法了。
对安东人来说,平壤学苑的伍被伍子,就是他们的骄傲,就是他们的代言人,就是他们思想、意志和愿望的诉说者。
“或许是一种类似平贾制度的程序?”司马迁在心里猜测着。
“据说,安东法令、政策和其他制度,皆由公议而出……”司马迁在心里想着:“若有机会,吾当亲身参与一番……”
要严格且恪守这个制度,需要都护府的都督有容人之量,有广阔胸襟,能听得进意见,还得能够在关键时刻做出铁腕而果断的决断。
甚至,若遇上官府严打,脑袋说不定都保不住!
这里,简直就是一个不亚于临淄、雒阳的大都会!
哪怕有着如此多规矩,如此多繁琐的限制。
因为根据法令规定,自首或者坦白者,可以不累计次数。
这让司马迁期待无比!
因为司马迁明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无数类似的事情。
他背后必然有着许多同志,有着许多与他志同道合的人。
意思就是,百姓触犯法律,官员应当首先从教育和教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而在这安东,司马迁感觉,大抵应该是采用类似的设计和程序。
等待你的将是无穷无尽的牢狱和苦役。
是以不止移民、商贾、游侠,就连乌恒、鲜卑、濊人,乃至于沃沮、扶余、丁零各部,都是对他礼敬不已。
有人不小心违反了规定,也会老老实实的自己去找官吏领罚。
读过《吕氏春秋》的司马迁,当然清楚,这是用众和众智思想的结晶。
屡教不改的话……
但问题是——伍被之外,剩下的那几位大能和巨头呢?
所以,根据都护府颁布的法令,百姓犯法,当先教后惩,教主刑辅。
无论是列侯子侄还是游侠、商贾,纷纷深以为然。
嘿嘿,不教而诛是为虐,教了你这么多次,你还不知道悔改。
屯垦团、渔场和矿山,任君挑选,一个月起步,三年封顶,绝不含糊!
深受杂家思想影响的安东官僚们,非常不屑用酷刑来伤残他人肢体,一般轻易不会用各种肉刑和可以使人残疾的刑罚。
公议这种事情,古代就有了。
这里的规矩繁多,官府连老百姓怎么走路,都要管一手,道路都有着严格的标识。
类似随地丢垃圾,违反规定,逆行道路这样的小罪和违规之举。
而其他诸如随地丢弃垃圾、随地吐痰。
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
这其中,必然有着其他人的思想和想法在里面。
瞬间,整个城市就沸腾了。
尤其是都督本人,必须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
但在那之前,他决定先去拜会一下即将来到新化的伍被。
当你服完三年劳役回来依然再犯并且被抓住,不好意思,你在官府眼里已经属于“无可救药”且不值得再拯救的人渣。
都护府的官员,似乎有一套用于遴选与会者的制度。
劳动改造!
向前只能靠左,而想回头,则需要再向前走数百步,到一个规定的所谓“转弯处”绕行。
特别是三年前,伍被第一个站出来,回击了御史大夫晁错的言论,保住了安东的大好局面,简直万家生佛,让无数人膜拜。
司马迁只从他人口中得知,都护府每次公议的与会者,都各不相同。
这就更加让人疯狂,让人膜拜了。
这里,鞭刑被视作一种教育手段,而非惩罚手段。
司马迁是不信的!
但能够做到这些要求中的任意一点的人,本就已经很少,而全部做到的,则无疑是凤毛麟角。
第一次犯,第二次犯,都是教育为主,抽一顿鞭子,让你长长记性。
但倘若不自首,试图隐瞒,那么一旦被发现,那就喜加一。
不过,司马迁倒是稍稍有些疑虑:“自吕不韦以来,杂家皆是集合众人之力而作……老师曾经与我说过,当初,吕不韦著《吕氏春秋》,便是以数十谋士合力做出……如今,世人皆以为伍子圣贤,但伍子一人能做得出这许多事情?”
这句话,简直点亮了所有人,所有阶层的心灵,照进了他们内心的深处。
无论他是商人还是游侠,也不管他是夷狄还是野人。
进入新化城后,司马迁的感观就完全颠倒了过来。
第三次,就开始以矫正为主了。
但同时,他对安东都护府的命运,也开始了担忧。
按照都护府的说法是: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恶而已。
这从司马迁这些日子听说和看到过的杂家论述之中也能出来——很明显,很多文章和论述,都不是一个逻辑,一个角度,甚至不是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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