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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上来透口气最新章节!

乔无非是少了点儿损失,但这件事刺痛了他,让他觉得面上无光。从那时起,他的胡子变得越来越灰白,个子似乎变得更矮。可能我记忆里他的样子真正是从那时开始的:头发灰白的小个子,圆脸,线条分明,满面愁容,戴着灰蒙蒙的眼镜。渐渐地,他越来越专注于担心钱的事,越来越不关心别的事。他谈论政治和礼拜天报纸比过去少了,说的更多的是生意不好做的事。我妈好像也缩小了一点儿。童年时,我记得她身躯巨大,衣服撑得鼓鼓的。她有过黄色头发、满面笑容和十分丰满的胸脯,让她看上去像是个战舰船头的饰像。可那时的她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忧虑,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老。在厨房里,她也没有像过去那样舍得花钱,吃羊颈肉的次数多了起来,操心煤的价格,开始用人造黄油,而以前她从来不让那种东西进家里。乔走了后,我爸没办法又雇了个跑腿的,然而从那时起,他雇的男孩岁数都很小,而且每个只雇一两年,那些男孩也拿不动重物。我在家时,偶尔会帮他一把,可是我太自私了,没能经常帮他。我还记得他背着大袋子艰难走过院子的样子:他的身子弯得很厉害,巨大的袋子几乎把他完全遮住,他就像背着壳的蜗牛。我想那些大包重达一百五十磅,压得他的脖子和肩膀几乎贴到了地上,他那张忧虑的、戴着眼镜的脸从下往上看着。一九一一年,他把自己累垮了,只好住了几星期的医院,还为铺子请了位临时管事,这又让他的老本蚀掉了一块。看着一个小店主一步步衰败下去令人痛心,但并非突如其来,也不像干活的人被炒掉,马上要靠救济那样明显,只是生意一步步衰败下来,不很明显地时好时坏,坏的时候损失几个先令,好的时候不过是赚几个便士。有个多年的老顾客突然不来了,而是改去撒拉辛斯买东西;有人买了一打母鸡,这样每星期都要来买点儿喂鸡谷。还可以撑下去,还是“自己当家”,但操心事总是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艰难,而且本钱一直在缩水。可以几年就这个样,命好的话,会是一辈子。伊齐其尔叔叔一九一一年去世,留下了一百二十镑,对我爸来说肯定意义非同小可。直到一九一三年,他才抵押了他的寿险保险单,我当时没听说,听说的话,就会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我觉得那时我所想的,无非是意识到我爸“干得不太好”,生意“难做”,到我有钱来“开张”,还得等更长一段时间等等。跟我爸一样,我把铺子看成一种永远不变的东西,对他没能把铺子经营好,我甚至有点儿想埋怨他。他正在慢慢被打垮,他的生意永远不会有起色。他能活到七十岁的话,无疑会进济贫院。而这些我都未能预见,我爸也不能,谁都不能。很多次,在经过市场上的撒拉辛斯商店时,我心里只是想着拿我爸的灰蒙蒙的老铺子橱窗跟人家光鲜的橱窗门面相比,我更喜欢后者。我们家铺子橱窗上的“S.保灵”字样几乎难以辨认,白色字母已经剥落,鸟饲料袋子也褪了色。我从来没想过撒拉辛斯正在像绦虫一样把他生吃了。有时,我经常给他重复一些我在函授课本上读到的东西,他总是心不在焉。他继承的,是个开张多年的营生,他总是辛苦干活、公平交易、保证货物质量,一切很快就会好起来。事实上,那年头没有几个店主真的最终进了济贫院。幸运的话,到死还会有几镑钱。这是场死神和破产之间的比赛。感谢上帝,死神先接走了我爸,然后是我妈。

    一九一一,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过去了。我告诉你,活在那年头不错。一九一二年底,在牧师组织的读书小组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爱尔西·沃特斯。之前,我还像镇上所有男孩一样,会去找女孩,偶尔能跟某个搭上线,在几个礼拜天下午出去“处对象”。我从来没有真正有过自己的女孩,十六岁左右就追女孩,让人感觉古怪。在镇上那些约定俗成的地方,男孩一对对来回溜达着看女孩,女孩也是一对对来回溜达,装着没在看男孩。不久就建立起某种联系,但不是一对对,而是四个人一块儿溜达,四个人都哑口无言。那种散步的主要特点————第二次单独跟一个女孩一起出去时更是如此————是不知如何开口的难堪劲。然而跟爱尔西·沃特斯在一起好像不一样,其中的事实是,我正在迈向成人。

    我不想讲述我和爱尔西·沃特斯的事,就算有什么好讲的,我也不想。她无非是场景的一部分,“战前”的一部分。在战前,总是夏天————这是幻觉,前边我已经说过,但在我记忆里的确如此。栗子树间延伸向远方的白色土路,晚紫罗兰的气味,柳树底下的绿色池塘,伯福德坝上的溅水声————我闭上眼回想“战前”时,看到的就是这些,而在将到结尾时,爱尔西·沃特斯占据了其中一部分。

    我不知道爱尔西现在能不能称得上漂亮,但当时的确是。她是个高个子女孩,差不多跟我一样高。她的头发是浅金黄色,很厚实,她设法编成辫子盘在头上。她的脸庞清秀而且很温柔,她是那种穿黑色衣服时最好看的女孩,特别是布店要求穿的那种很朴素的黑衣服。她在莉莉怀特布店干活,可是她老家在伦敦。我想她比我大两岁。

    我对爱尔西心怀感激,因为是她最早教会我去关心女人。我不是说所有女人,而是说某一位女人。我是在读书小组认识她的,但几乎没有注意过她。后来有一天,我在上班时间进了莉莉怀特布店,一般时候我没办法去,可是那天我们包黄油的布刚好用完了,格里梅特老头让我去买一点儿。你也知道布店里的那种氛围,是种特别女性化的氛围,里面有种禁声的感觉。灯光暗淡,布匹散发着冷冷的气味,滚来滚去的木球让人有种稍稍眩晕的感觉。爱尔西靠着柜台,用大剪刀剪着一段布。她所穿的黑色裙子和压在柜台上的胸部呈现出的曲线散发出————我描述不出来,那是种极其温顺、极其女性化的气息。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可以抱入怀里的,想对她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浑身洋溢着女人味,非常温和,非常听话,是那种男人叫她干吗她就会干吗的女人,可是她的个子不小,身体也不弱。她一点儿也不笨,只是说话很少,有时极其文雅,不过当时的我也已经相当文雅了。

    我们同居了差不多一年。当然,在下宾菲尔德这种地方,只能是象征性同居。大家认可的说法,是我们在“处对象”,那是种被认可的风俗,但又跟订婚不太一样。往上宾菲尔德的路在山脚下另外岔出一条路,这条路很长,将近一英里,而且笔直,两边都是高大的栗子树。路边草地上,树枝之下有条人行小道,人称“情人道”。五月的傍晚我们经常到那里,当时的栗子树繁花似锦。往后黑夜就短了,我们离开铺子后还有几个钟头天才会黑下来。你也知道那种六月黄昏时的感觉:蓝色霞光久久不逝,空气像丝绸般吹拂着脸庞。有时候,在礼拜天下午,我们上到查姆福特山,然后走到泰晤士河边的草地那里。一九一三!我的天哪!一九一三!那种宁静、绿水,还有坝上的哗哗流水!它永不再来。我不是说一九一三年永不再来,而是心里那种感觉,不用匆匆忙忙,没有担惊受怕的感觉。这种感觉要么你曾经有过,不用我来告诉你;要么你从未有过,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体验。

    直到夏天快过完时,我们才开始那种被称为“同居”的生活。我一贯脸皮太薄,太笨手笨脚,不知道怎么开始,而且我也太无知,以至于不知道在我之前她还有过别人。一个礼拜天下午,我们去了围绕着上宾菲尔德的山毛榉林子里,在那里总是可以不受打扰。我很想得到她,而且我也一清二楚她在等我采取主动。不晓得为什么,我想去宾菲尔德大屋那里看看。荷吉斯老头已经七十多岁,脾气越来越暴躁,他还是有力气把我们赶走的,但礼拜天下午他大概在睡觉。我们从围栏的一个缺口钻进去,顺着山毛榉树下的小道走到大池塘那里。离我上次那样做已经有四年或者四年多了。一切都没改变,依旧与世隔绝,还是在周围的大树下藏匿起来的感觉。老船屋还在灯芯草丛中腐烂着。我们躺在草地中间那个小小的凹处,就在野薄荷丛旁边。那里再无别人,我们就像在非洲中部一样。天晓得我亲她亲了多久,然后我站起身,又在附近转悠起来。我很想得到她,想快刀斩乱麻办了那事,只不过我有点儿提心吊胆。而且很奇怪,我心里还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我突然想到有好几年,我一直想回来却从来没有回来过。而那时,我离它那么近,要是不过去到另外一个池塘看看那些大鲤鱼,好像会是件叫人遗憾的事,我觉得错过那次机会的话,我将后悔不已。事实上,我也想不出我为什么在那之前没回来过。那些鲤鱼被我保存在脑子里,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有一天我要去钓。实际上,它们是我的鲤鱼。我真的开始沿池塘岸边向那个方向走去,但我走了差不多十码就转身了。要想过去,就意味着得在纠缠的刺藤和烂树枝中闯出一条路,可那天我穿的是礼拜天的最好装束:深灰色套装,圆顶礼帽,带扣的靴子和几乎要把耳朵割下来的领圈。那年头的人们礼拜天下午散步时,就是那个装束。而且我还是很想得到爱尔西。我走回去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她躺在草地上,手盖着脸,听到我走近,她还是一动不动。她穿着黑裙子,显得————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温柔、听话的样子,像是某种具有可塑性的物件,想怎样对待她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得到她,那会儿想要就能要。突然,我不再提心吊胆了。我把帽子甩在草地上(记得它还弹了一下),跪下去抱住了她。我现在好像还能闻到野薄荷味。那是我的第一次,但她不是第一次。你可能以为我们搞得很糟糕,但并非如此。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大鲤鱼又从我脑子里消退了,实际上,此后几年里,我几乎再也没有想起过它们。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一九一四年的春天。先是黑刺梨,然后是山楂,接着栗子树也开花了。礼拜天下午,沿着拖船道的一路,风吹着大丛的灯芯草,结果它们一起摇动,很厚实的一大块,不知为何,就像女人的头发。绵绵无尽的夏日傍晚,栗子树下的小道,一只猫头鹰不知在哪里叫着,爱尔西的身体贴着我。那年的七月很热,我们在铺子里流了多少汗,还有奶酪及磨过的咖啡味多么刺鼻啊!然后是傍晚在外面的那种凉爽感觉,菜地后面的小道上晚紫罗兰和烟斗的气味,脚下的柔软尘土,欧夜鹰在盘旋着捕捉金龟子。

    老天!说一个人不该为“战前的事”多愁善感又有何用?我的确因为那些而多愁善感,你记得的话,你也会。一点儿没错,当你回想某段时光时,会倾向记住一些愉快的片段,甚至对战争也是这样,然而同样没错的,是那时候人们拥有的一些东西,是如今的我们所缺少的。

    是什么?只不过他们不觉得前景让人害怕。不是说当时的日子比现在好过,实际上比现在还艰苦。总的说来,人们干活干得更辛苦,过得不如现在舒适,死时也更痛苦。在农场干活的人每天劳动时间长得惊人,一星期才挣十四先令,到头来成了精疲力竭的废人,靠每星期五先令的老年养老金和堂区偶尔发放的半克朗过活。而那种“体面的”贫困则更为难过些。大街那头的小布商小个子沃尔森挣扎几年后终于关门时,他的个人财产是二镑九先令六便士。接着,在得了所谓的“胃病”后,他几乎马上就死了,但医生透露是饥饿所致,不过他总算到最后一刻也不失尊严。制表匠的帮手克林姆普老头是个熟练的工匠,他从小就干这行,一直干了五十年。他得了白内障,不得不进了济贫院。他被带走时,他的几个孙子哭号着。他老婆出去帮人打杂,累死累活地干活,才能一直每星期给他送去一先令作为零用钱。有时能看到令人痛心的事在发生着:小生意如下山般一滑而下,殷实的生意人一天天走向无以为继,最终破产;癌症和肝病一步步将人置于死地;喝醉的丈夫每星期一写下保证不再喝酒,但每星期六又破了戒;女孩因为私生子毁了一辈子;房子里没有浴室,冬天的早晨得把洗脸盆里的冰敲开;偏僻街道在天热时臭气熏天;教堂墓地正好在镇中间,让你没有一天不记着你的归宿将在何处。那么,当时的人们又有什么?一种安全感,即使他们自己都不安全。更准确地说,那是种“明天仍然会继续”的感觉。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将会死掉,而且我想有那么几个人知道自己将会破产,但他们不知道各方面的秩序都会改变,不管他们可能遇到什么,事情都会按照他们所知道的继续下去。尽管当时宗教信仰很盛行,但我相信对此影响不大。不错,差不多每个人都上教堂,跟全国别的地方比例差不多————当然,爱尔西和我还上教堂,即使我们当时像牧师所称的,生活在罪恶中,但如果你问那些人他们是否相信人死后仍有生命,他们通常会回答相信。但我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人能给我他们真的相信有来世的印象。我觉得人们相信那种事,顶多就跟孩子相信有圣诞老人一样。但那个时期丝毫不差,正处于一个已经成型的时期,当时的世事氛围就跟大象四条腿着地一样稳定,因此像来生这种事情就不重要了。如果你在乎的东西都将继续下去,就会死得很放心。你已经活了一辈子,累了,该去地下了————这就是以前人们的看法。从个体上来说,他们不复存在,然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将会继续,好的和坏的方面都保持不变。他们感觉不到脚下的大地正在移动。

    我爸的生意正在走向穷途末路,但是他不知道。在他看来,只是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生意似乎淡了又淡,收入支出越来越难以平衡。感谢上帝,他根本不知道他算是被毁掉了;他从来没有真正破产,那是因为他在一九一五年初突然去世(流感转成了肺炎)。直到最后,他都相信靠着俭省勤劳、公平交易,一个人就不会走错路。肯定还有不少小店主也抱有这种信念,不仅是直到破产前,就连到了济贫院还是。马鞍匠拉夫格鲁夫甚至在小汽车和机动货车直扑过来时,还没意识到他已经像犀牛一样落伍于时代。我妈也是————她活了一辈子,从来没意识到她从小长大所过的那种生活方式,即在伟大的维多利亚女王治下正派的、虔敬上帝的店主之女,然后是正派的、虔敬上帝的店主之妻的生活方式永远结束了。世事艰难,生意不好,我爸在操心,这个那个“一天不如一天”,但日子还是以一贯以来差不多的方式继续着,那种旧的英格兰生活秩序不能变。对我妈那样虔敬上帝的正派人来说,永远不变的,便是在巨大的煤炉上做约克郡布丁和苹果汤团,穿羊毛内衣,睡羽绒被,七月制青梅酱,十月做泡菜,下午读《希尔达居家伴侣》,苍蝇还嗡嗡地飞来飞去。她待在她那个舒舒服服的小世界里,其中包括煮茶、有毛病的腿和皆大欢喜的结局。我不是说我爸妈直到最后还是一点儿都没改变。他们有些震惊,有时也有些沮丧,但至少他们活着时,从来不知道他们相信过的一切正在变成过时之物。他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末尾,一切正在分崩离析,被卷入一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洪流。他们并不知道这点,却以为那是千秋万代的事。不能说他们错了,他们感受到的就是那样。

    然后到了七月底,甚至在下宾菲尔德也能感到正在发生什么事。一连好多天,报纸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极其强烈的兴奋感,还有没完没了的头版文章,我爸居然把报纸从铺子那边拿到屋里大声念给我妈听。后来突然间,到处都贴上了海报:

    德国发出最后通牒;法国开始总动员

    一连几天(四天,是不是?我记不清是几天),可以感觉到一种令人窒息的奇怪感觉,某种息声闭气的等待,就像大雷雨来临前的一刻,似乎整个英国都在不出声地听着。我记得当时天气很热。在铺子里,好像我们都无心干活,不过附近每个能拿出五先令的人都冲进铺子里买很多罐头食品、面粉和燕麦粉。好像我们都兴奋得没法干活,只是流着汗等待。到了晚上,人们去火车站那里,为抢购伦敦来的火车带来的晚报而争得不可开交。后来,在某天下午,一个男孩出现了,他跑过大街,胳膊下面夹的全是报纸。人们全走到门口隔着街喊着,每个人都在喊:“我们参战了!我们参战了!”那个男孩从一叠报纸里抓了一张贴在对面的铺子橱窗上:

    英国对德宣战

    我们三个售货员都冲到人行道上欢呼,每个人都在欢呼。没错,在欢呼。但是格里梅特老头,虽然他在战争恐慌中已经大捞一笔,却还是守着他那点儿自由党的信条,不支持打仗,并说那是件坏事。

    两个月后,我参军了。七个月后,我身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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