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西南联大国史课最新章节!

他馆职,他也不就。再经一任外官之后,朝廷又授他以更高的馆职,他于屡辞之后,才勉强俯就。但他不是没有办事的才能。他在政治上的好处,后来的史家极力埋没,但我们于他早年的政绩还可以找得一例:他知鄞县任满后,县人就给建立生祠。这样一个德行、文章、政事的全人,他在仕途上愈懒于进取,朝野的有心人愈盼望他进取。当他给仁宗上“万言书”的时候,他久已声满天下。可是到了他由江宁知府,而翰林学士,而参知政事,而宰相,一直猛跳的时候,到了天爵和人爵极备于他一身的时候,先进和后进的同僚,包括那正人君子的领袖司马光,都不免对他侧目而视了。

    五

    我们读史有时可于异中见同。汉武帝初年,财政和军备都没有问题,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开边;到了后来因兵事的耗费,财政不足,才施行新经济政策。神宗即位时的情形正正相反,所以他的事业的第一步是经济、军事,以至教育上种种建设和改革;后来这些兴革有了相当成效,才着手开边。两人事业的程序是“易地则皆然”的。

    神宗在王安石的辅导下所行的新法,现在择其重要的,分经济、军事、教育三类,每类依颁行的次序述之如下。

    一、经济

    (甲)青苗法[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九月颁布]。其法:各地方政府,每年二次举行放款,听人民自由请贷(第一等户每次所贷不得过钱十五贯,以下递减),半年为期,取息二分。这种贷款叫作“青苗钱”,因每年第一次散放是在苗青的时候。此法初行时,官吏邀功,每强迫富人称贷,这叫作抑配,后立法严禁。二分的利息,现在看来,似乎不轻,但在当时,因为通货稀少,民间的利息很高,以五分为常,甚至有一年倍本的。此法固然是政府的生财之道,也是感觉青黄不接之苦的农民的一大福音。以重利盘剥为业的豪强对此法的痛恨是很容易了解的,但司马光所代表的一班士大夫对此法之原则上的反对是比较不容易了解的。

    (乙)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十一月颁布)。这法令原文的节略如下:

    凡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修复陂湖河港;或元无陂塘、圩垾、堤堰、沟洫,而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人所擅有;或田去河港不远,为地界所隔,可以均济流通者。县有废田旷土,可纠合兴修。大川沟渎,浅塞荒秽,合行浚导。及陂塘堰埭,可以取水灌溉,若废坏可兴治者。各述所见,编为图籍,上之有司。其土田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汙下,雨潦所钟;要在修筑圩垾、堤防之类,以障水涝;或疏导沟洫、畎浍,以泄积水。县不能办,州为遣官。事关数州,具奏取旨。民修水利,许贷常平钱谷给用。

    这法令的实效是:截至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止,全国兴修的水利田共三十六万余项。但反对党在这事实下注上一句道:“民给役劳扰。”

    (丙)募役法[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颁布]。其法要点:是令本来有徭役义务的人民,输钱代替,这叫作“免役钱”;官户(即仕宦之家)、寺观、女户等等,本来没有徭役义务的也令出“助役钱”,其数比免役钱减半。免役和助役钱的征收率,按各地方政府雇役的需要和资产的等级(分五等)而定;于免役和助役钱的本项外,加征二分,叫作免役或助役宽剩钱,此款原定以备凶荒之用,后来解归国库。募役法对平民是有史以来一大解放,唯官户不免因之蒙受一点小小的损失,其遭受士大夫的反对是势有必至的。

    募役法为安石经济政策中最先急的项目。安石曾对神宗说(熙宁四年二月):“今所以未举事者,凡以财不足,故臣以理财为方今先急,未暇理财而先举事,则事难济。臣固尝论天下事如弈棋,以下子先后当否为胜负,又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此臣所以汲汲于差役之法也。”

    (丁)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颁布)。此即汉武帝时的平准法的扩大。平准法只行于京师,市易法则推行于京师以外。隶属于京师市易务的分支市易务,设置于下列各处:杭州、黔川(今四川彭水县[7])、成都、广州、郓州(今山东东平县西北)。反对党反对此法的理由是:“与商贾争利。”

    二、军事

    (甲)保甲法。此法实即旧有乡兵制的改良和扩大,其实行有四个重要的步骤。第一步(熙宁三年十二月):编民户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保有保长,大保有大保长,都保有都保正和副都保正,各选本组织内才勇为众所服的主户(地主或自耕农)人丁充当;家有两丁以上的,选一人为保丁,两丁以外的余丁亦选其壮勇的充保丁。每大保每夜轮派五人警盗,同保有犯强盗、杀人、放火等重罪而知情不举的坐罪,保内有容留强盗三人以上过三日以上者,其邻舍虽不知情亦坐罪。此法先行于畿内,以次推及全国。第二步(熙宁四年):奖励畿内保丁习武,每年于农隙分地举行会试,试骑步射法,上等的当授官职,以次至四等予赏有差。第三步(熙宁五年):许畿内主户保丁“上番”(即赴各县巡检司服巡警之役),十日一换;月给口粮和薪菜钱。第四步[元丰二年至四年(1079——1081)]:予保甲长及保丁以严格的武艺教练,先以禁军的教头教大保长,三年艺成,乃以大保长为教头,教保丁。此法先行于畿内,次及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到了熙宁四年,这三路共有受训完毕的保丁约七十万人。第四步的开始施行已在王安石去位后三年。

    与保甲法约略同时实行的是募兵的裁减,但所裁减的,厢兵居多(其数不详),禁兵较少。计禁军总数在英宗末年为六十六万余,在熙宁间为五十六万余,在元丰间为六十一万余。

    在安石的军事计划中,保甲法原是恢复府兵制以代替募兵制的准备。在施行保甲法第一步之前,安石已与神宗讲论府兵之制,打算以渐复行之。关于此事,安石在所撰《熙宁奏对日录》中曾有记载,此书已佚(此书百二十卷为我国历史文件中稀有之宝,佚去太可惜,幸大部分已为李焘采入《续通鉴长编》中,但经删修,本来面目已失,唯宋人陈瓘《四明尊尧集》引五十余则,可于此见其内容一斑),兹据朱熹所引,摘录如下:

    余……为上言募兵之害,终不可经久。佥以为如此。

    余曰:“今养兵虽多,及用则患少,以民与兵为两故也。又五代祸乱之虞,终不能去;以此等皆本无赖奸猾之人故也。”

    上因问府兵之制曰:“何处言府兵最备?”

    余曰:“李邺侯传言之详备。”

    上曰:“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否?”

    余曰:“今上番供役,则以衣粮给之,则无贫富皆可以入卫出戍。虽未有租庸调法,亦可为也。但义勇不须刺手背。刺手背何补于制御之实?今既以良民为之,当以礼义奖养。刺手背但使其不乐,而实无补也。又择其乡闾豪杰为之将校,量加奖拔,则人自悦服。今募兵为宿卫,乃有积官至刺史防团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况不至如此费官禄,已足使人乐为之。陛下审择近臣,使皆有政事之材,则他时可令分将此等军。今募兵出于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可及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大计也。”

    上良以为然。

    随后安石即奏上记载唐府兵法最详的《邺侯家传》。此奏原稿曾为朱熹所藏。朱熹说:“〔予〕独爱其纸尾三行,语气凌厉,笔势低昂,尚有以见其跨越古今、斡旋宇宙之意。疑此非小故也。”又说:“抑公此纸,词气激烈,笔势低昂,高视一时,下陋千古,而版本文集所载,乃更为卑顺容悦之意,是必自疑其亢厉已甚,而抑损之,其虑深矣。然论其实似不若此纸之云,发于邂逅感触之初,尤足以见其胸怀本趣之为快也。夫以荆公之得神祖,可谓千载之一时矣,顾乃低徊若此,而犹未免有郁郁之怀。君臣之际,功名之会,呜呼难哉!”

    神宗到底认府兵制为不可复行,故安石罢政后,不再谈及,其旨似以保甲为防守的辅助力,而战斗的主力仍任募兵。

    (乙)保马法(熙宁五年,元丰七年)。此与汉武帝时之“马复令”(许人民养官马以减免徭役)相近。其法:于畿内及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许人民领官马自养,或领官钱买马自养,每户不过两匹;养官马之家,公家给以钱帛,并免除其捐税的一部分(后来畿内不给钱帛),同时养户自然得使用所养官马。属三等以上的养户十家为一保,属四等以下的养户十家为一社;一保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一社之内,马有死者,十家共偿其值之半。后来又令京东、京西两路保甲户一律养马,而免除其教阅及此外若干保甲的职责。

    (丙)更戍法的废除(熙宁七年至元丰四年)。更戍法本以防止兵为将有,但结果“兵不知将,将不知兵,临事应变,精神散漫,指挥不灵”;禁军之不振,这是其原因之一。神宗和安石有鉴于此,逐渐于各路的军略要地取消更戍法,而设置固定的驻防禁军,由固定的主将,就地训练。这种驻防军的设置,当时称为“置将”。“将”是当时军队新编制中的一种单位,一将约有三千人上下,仿佛现在的一师。

    三、教育

    (甲)变科举。熙宁四年,罢进士以外的“诸科”(诸科是专考记诵的),令除曾应考“诸科”不第的人外,不得参加此种考试;增加进士的名额;进士试废诗赋,专用经义策论;所试群经,但取《易》《诗》《书》《周礼》《礼记》及《论语》《孟子》,而废弃旧有的《春秋》和《仪礼》(同时太学教授及经筵进讲亦废之)。

    (乙)变学制,兴学校。(1)宋初的太学只是品官子弟考“取解”(取解即取得应进士试的资格,平民在本州取解)的机关,有学校之名而无肆学之实。至仁宗皇祐末,在湖州大儒胡瑗的管领下,太学才成为一真正讲学的机关,但其时学生不过二百人,胡瑗去后,又渐复原状。神宗即位,增太学生额为三百人,后又增为九百人。熙宁四年分太学为三舍,外舍生无定员,新生充之(太学生仍限品官子弟);外舍生经考选入内舍,内舍生额三百人,内舍生经考选入上舍,上舍生额百人;上舍生考取优等的荐于中书,授以官职。元丰二年,增太学生额外舍二千,内舍三百,上舍一百;规定除月考外,每年各舍总考一次,决定外、内舍生的升舍,上舍生的等第。上舍生考上等的等于进士及第,即授官职;中等的免进士的礼部试;下等的免取解。(2)仁宗庆历四年,当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时,曾“令州各县皆立学〔校〕,本路使者选部属官为教授,员不足,取于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但当时诸州奉行的不多,其后又限旧时节度使所领州方得立学。熙宁四年,复令各路、州、府立学,每郡给田十顷以赡养学生。其后又派定诸路的州府学教授凡五十三员。(3)仁宗庆历间,胡瑗曾建议兴武学(即中央军官学校),朝议格而不行。熙宁五年始行其议。

    (丙)“三经新义”的纂修和颁行。所谓三经是《周官》《书经》《诗经》,新义始修于熙宁六年,颁行于熙宁八年,主纂的人物为王安石、其子王雱和安石最得力的助手吕惠卿。“三经新义”乃安石对付敌党的思想武器,也是他所谓“一道德、同风俗”的工具。自从新法开始颁行以来,所有元老重臣和清流名士一致反对;在朝的谤议汹起,在外任的百方阻挠,使新党辩护穷于辩护,神宗谪黜穷于谪黜。反对党的最后论据,可用三朝元老文彦博的话代表。熙宁四年三月,他论新法道:“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问:“更张法制,士大夫诚多不悦,但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神宗和安石的坚毅到底战胜了一般士大夫的口舌,而贯彻了新法的推行。但为巩固国是的心理基础,他们不得不在经典中替新法找寻或制造理论的根据。“三经新义”便是这种工作的结果。群经中最可为新法掩护的莫如《周官》,故安石也特别推重《周官》。“新义”三种中唯独《周官》一种是安石亲自属笔的,也唯独此种流传至今。“新义”自从颁行以后,在五十余年间,除了短期的被掩蚀外,支配了整个的思想界;太学和州县学校用为主要的课本,科举考试用为绝对的准绳;“新义”以外,三经的一切其他注疏,都无人过问了。

    后来宋朝贬斥王安石最力的学者,也公认“新义”富于新颖而确当的解释,不容废弃。我们现在读《周官新义》,很容易注意到的却是安石解经的特殊作风,一种奇怪的拆字法。例如他解“遂”字道:“豕八而则遂。”又例如他解“夫”字道:“夫之字与天皆从一从大,夫者妻之天故也;天大而无上,故一在大上;夫虽一而大,然不如天之无上,故一不得在大上。”又例如他解“卿”字道:“卿之字从,奏也;从卩,卩止也;左从,右从卩,知进止之意(卩古节奏字);从皀,黍稷之气也;黍稷地产,有养人之道,其皀能上达;卿虽有养人之道而上达,然地类也,故其字如此。”在字形的渊源上都是毫无根据的。但安石确信这种拆字法不独可以得到造字的本意,并且可以得到一切关于人事和天道的重要真理。后来他应用这方法,著了一部二十四卷的字典,名曰《字说》。此书也曾经神宗颁行,其后来的作用和影响与“三经新义”等。此书可惜现在已佚,但从后人所引,还可以看见它的片断。撰此书时安石已罢政,但在书中还念念不忘统一思想;书中解“同”字道:“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

    以上分类略述神宗的新政见。此外还有一要项为这三类所不能包括的:即元丰三年新官制的颁行。这新官制的内容这里不能细述,大要是恢复唐代台省寺监的实权,而裁减宋朝在这组织外所加的上层机构。新制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以尚书左右丞代替参知政事,枢密院仍保存。

    六

    神宗在熙宁七年以前对边境的经营,从是年三月间韩琦所上的一封奏疏可见大略。在这奏疏里他列举神宗所为足以引起契丹疑心的凡七事:“高丽臣属北方,久绝朝贡,乃因商舶诱之使来,契丹知之,必谓将以图我,一也;强取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闻之,必谓行将及我,二也;遍植榆柳于西山,冀其成长,以制蕃骑,三也;创团保,四也;河北诸州筑城凿池,五也;又置都作院,颁弓刀新式,大作战车,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将,七也。”

    第二项所谓熙河,略当今甘肃洮河流域之地。此地东北邻接西夏,为羌族所分布,久属吐蕃。德安(江西)人王韶建议招降诸蕃部,抚有其地,以为图谋西夏的初步。先是王安石子王雱十三岁时,闻陕西边卒说洮河事,以为此可以规取,若西夏得之,则国家之患无穷。至是安石力赞王韶之说。神宗便派王韶主持开熙河事。王韶于熙宁四年到边,三年之间,剿抚兼施,并击败吐蕃军,遂定其地。有一次捷书到,神宗解所佩玉带赐安石,以赏其功。其后韶入朝,以宦者李宪继之,史(《宋史·韶传》)称韶“用兵有机略。临出师,召诸将授以指,不复更问。每战必捷。当夜卧帐中,前部遇敌,矢石已及,呼声振山谷,侍者股栗,而韶鼻息自如,人服其量”。韶因熙河功,擢枢密副使,后以与安石不协去职。

    熙河抚定的次年,契丹忽然蠢动,侵入边境,并遣使来求割所据之地。上文所引韩琦的奏疏就是为此事而发的。宋与契丹往复谈判,经二年之久,至八年秋,神宗终用王安石“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说,割河东边地东西七百里以与契丹。

    次年有交址之役。交址本先南汉节度州,南汉亡,名受宋册封,实自主。太宗时曾乘其内乱,遣军进取,无功而还。至是分三路入寇,陷邕、钦、廉等州,屠邕民五万八千。神宗命老将郭逵往讨,逵派别将收复失地,自领主力,攻其后路,进至富良江,交人以精兵乘船迎战,宋军砍树作炮机,发炮石如雨,尽坏敌船,又设伏邀击,杀敌数千并其王太子,交王恐惧乞降。而宋军八万冒暑行瘴地,也死亡过半。

    神宗开边的第一个目标,原是西夏。自从庆历四年宋与西夏和议成后,西北的边境平静了二十余年。到英宗末年,西夏又开始寻衅。自此年至熙宁四年间(1066——1071),西夏三次入寇,宋二次反击,互有胜负。但其中熙宁四年西夏最后一次的攻侵是大获胜利的。元丰四年夏,西夏内变,国主为母后所囚。神宗认为这是进攻西夏的最好时机。经三个多月的布置,然后发动。这一役的意义,从他八月底给熙河路军帅李宪和鄜延路军帅种谔的诏书可以看出。前一封诏书里说:“今来举动,不同凡敌,图人百年一国,甚非细事。苟非上下毕力,将士协心,曷以共济?须不惜爵赏,鼓励三军之气。……朝廷唯务灭贼,其他固无爱惜。”后一封诏书里说:“朝廷昨于诸路大发师徒,本候齐集与逐路遣兵并力,择时鼓行,覆贼巢穴。”总之,神宗要一举荡平西夏,要把他十数年来富国强兵的成绩,做一次壮烈的表现。同知枢密院事孙固却不赞成此举,他以为“举兵易,解祸难”。神宗说:“西夏有隙可乘,我不取,便为辽人所有,时机不可失。”其后孙固又对神宗说:“现在五路进兵,却无总帅,即使成功,也怕有内乱。”神宗说:“总帅确是难得合式的人。”知枢密院事吕公著道:“既然没有合式的人,何不罢乎?”九月底,河东路军帅王中正(宦者)领兵六万自麟州出发;鄜延路种谔领兵九万三千自绥德城出发;环庆路高遵裕领兵八万七千自庆州出发;泾原路刘昌祚领兵三万自泾州出发;先是李宪已收复古兰州城,至是领本路及秦凤路军七军(数未详)并吐蕃兵三万自兰州出发:约定五路会师于兴、灵(兴州今宁夏省会,西夏首都;灵州今灵武县)。刘昌祚军首先到达灵州城下,高遵裕军继之,两军沿路皆有大捷。昌祚本受遵裕节制,而遵裕疾恶之,屡加凌侮。两军不协,围灵州城十八日不下,而饷道已断绝。夏人决水灌其营,乘其避水而追击之,宋军溃乱,死已无算,遂退。种谔沿无定河而进,连破银(今陕西米脂一带)、石(今地未详)、夏州(今陕西横山一带);自夏州继进,粮饷断绝,又遇大雪,士卒死亡十之二三,溃散南奔的亦十之四五,遂退。王中正屠宥州城(今陕西靖边东),继进,粮尽,士卒死二万人,遂退。李宪东进至泾原边境,稍有斩获,时诸路已退,亦于十一月中奉诏撤归熙河。是役,西夏的战略是坚壁清野,纵敌人深入,而聚精兵保兴、灵,以轻骑抄截敌人的饷道。是役,宋军虽不能达到原来的目的,却恢复了沦陷百余年的银、夏、宥等州。这新占领区的设防是一大问题。次年秋,经边将对这问题反复讨论后,神宗决定建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这城才建筑成,西夏便派三十万大军来攻夺。这城依山,下临无定河。城中无泉无井,给水全靠城外。既被包围,临渴掘井,得到的水只够将领之用。兵士绞马粪汁充饮,渴死大半。而援兵和馈饷皆为敌人所阻截,城遂陷。将校死数百人,兵士和伕役死二十余万人;辎重的损失,不可计算。神宗得讯,悲愤不食,临朝痛哭。他想到吕公著和孙固的话,有点后悔了。

    七

    我们若更把神宗和汉武帝做一对比,则永乐之役恰相当于征和三年贰师之役。后者是武帝一生事业的收场,前者是神宗一生事业的收场。贰师之役后三年而武帝死,永乐之役后也恰恰三年而神宗死。神宗死后一年余王安石亦死。

    安石自熙宁三年杪进位宰相后,诋诬怨谤,矢集一身,平背亲交,尽成政敌。似乎为减少新法的阻力计,并为劳极少休计,他于七年四月,请求解职,奏六上乃得请,归居金陵。临去,他荐吕惠卿等自代(惠卿旋擢参知政事),并答应他日可以重来。次年二月,神宗召他复位,他即兼程而至,但复位不到两年,便又坚请退休,从此不复问政。他最后告退的原因,是宋史的一个谜。据反对党的记载,那是因为他和吕惠卿起了内哄,惠卿把他的私信中有一封说过“毋使上知”的,缴呈神宗,神宗从此对他失了信任,他不得不去。安石复位后不久,便与惠卿失和,那是事实,但发私书一事,并无确据。安石与惠卿交恶的原因也是宋史的一个谜。这一段历史安石在《熙宁奏对日录》的后四十卷中原有详细的记载,但这四十卷给他的女婿蔡卞抽毁掉,不传于世。据吕惠卿家传(李焘引),二人的冲突是由于安石恶惠卿擅政,改了他所定的“三经新义”,并听信了左右的谗间。这当然只是一面之辞。至于安石引退的原因,我们在加以推测时,不可忘却此事前三个月他所受的一生最大的打击:他的独子王雱的英年(卅三)摧折。这时他已五十六岁了。他退休后隐居金陵十年而死。

    自古英雄亦苦辛!行藏端欲付何人?

    当时黯黮犹承误,末学纷纭更乱真。

    糟粕所存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

    区区不尽高贤意,独守千秋纸上尘。

    从安石这首诗看来,他身后的遭遇,自己是预料到的。

    安石死迟神宗一年余是他的大不幸。神宗死后,长子(即哲宗)继位,年才十岁,太皇太后(英宗后高氏)垂帘听政。她一向是司马光的同志,认祖宗家法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她一听政,便开始废除新法,旋起用司马光。一个被宫墙圈禁了五十年的老妇人(她是自幼养在宫中的)和一个被成见圈禁了二十年的老绅士,同心合力,挥着政治的锄头,期年之间,硬把神宗和安石辛苦营构的成绩芟除得根株尽绝。

    宋之积弱与变法失败

    /雷海宗/

    兵制

    宋代的统一只能说是长期大乱后的消极治平时代,对内对外实际都无办法。宋太祖集中兵权,似可矫正时弊。但他所召的兵太多,分子杂滥,甚至往往以召兵为救荒的方法。

    赵匡胤在登上皇帝位后的第二年,免除握有重兵的慕容延钊和韩令坤的殿前都点检的职务,“罢为节度使”。禁军殿前都点检被取消,由皇帝控制禁军。同一年,在一次酒宴中,赵匡胤“劝”大将石守信等人交出兵权,说此后他们可以购置田宅,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饮酒相欢,以终天年”。大将在利诱胁迫之下,一个个交出了兵权,这就是“杯酒释兵权”。

    北宋把禁军分而为三,由“三衙”统领。其将领的名位较低,大权实际上由皇帝掌握。北宋设枢密院,枢密使有调动军队权力。而实际领兵作战的将领往往是临时委派,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同时,宋朝的募兵制有很强的以职业兵身份养穷苦老百姓的色彩。每一地灾荒,政府即招兵,意为常有乱民而少有乱兵。北宋一朝,很多农民军起义后迅速被招安,摇身一变成为朝廷军队,就赖宋朝养兵政策。兵权过于集中于上,导致将领临敌少有独断之权,不能权宜行事,而且,养兵政策使得军队很难形成有效的战斗力。

    同时朝廷对军将过于姑息,不加督责。将既如此,兵又如彼,难怪宋代对外始终不能振作。

    财政与民生

    宋初集中财政,并谋增进民生。北宋初年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地方上财赋收入,除一小部分留作“诸州度支经费”外,要全部送至京师。中央还派京官去地方上监收。但赋役的分配过于不均,以致占人口大多数的小农与贫民无法谋生。宋代建朝后,不但不抑制兼并,反而纵容功臣、大将们兼并土地。太祖要石守信等交出兵权时,便鼓励他们去购置田产。土地买卖与典卖相当普遍,土地集中的趋势加速,农民失去土地,客户的数字在增加,“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七)。

    役法的不良尤其使人民感受痛苦。宋代的居民有主户和客户之分。主户分成五等,乡村上三等户为“上户”,是各类地主。四、五等户称为“下户”,有少量的土地。客户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占总户数百分之三十五左右。五等户和客户都要租种土地,地租根据具体的情况或对半分成,或四六分成,没有耕牛的佃户要把六成以上的收成交给地主。宋代名义上虽对没有土地的客户不征税,但是客户租种大户的土地,国家收税越重,则主户想方设法的盘剥手段就更多。一切负担几经辗转,又全压到了穷苦百姓的身上。

    财政与民生是任何国家对内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宋代也始终未能解决。

    科举

    由唐至宋,科举制度在外表上没有多少变化。但科举的内容日益空洞,最后只余下浮华的赋论与大言不惭的经义。因而所产生的人才都是些与实际完全脱离关系、能说不能行的书生。

    宋代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儒家经典,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儒家经典注释不一,还不能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王安石创立的“新学”派,是新兴的“宋学”中体系相对完整的学派。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

    绍兴末年以前,科举虽仍以“新学”学说解释经义为主。但“理学”在秦桧、赵鼎扶植下,在科举考试中也逐渐得势。高宗末孝宗初,“理学”遂与“新学”并为显学,科举中随权臣及主考官的倾向而变化,宁宗中期以后,理学派在科举中逐渐占优势,至理宗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后,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新学、蜀学在科举中遂完全被排斥。可见,宋代科举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归根结底,在于选拔听话之官吏,这与后世所诟病的明朝八股取士没有多大区别。

    法制不良,犹可改善;人才缺乏,最无希望。这至少也是宋代对内对外始终无办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缠足

    在宋代各方面的积弱之下,妇女缠足的风气也渐渐普遍。缠足除对身体的戕害之外,在心理方面也代表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男子既不能当兵,又不成人才,女子又故意地加以摧残,整个的民族不知不觉间都进入麻木昏睡的状态。

    国防生命线之始终缺乏

    已往中国在统一时代总有藩属,积弱不振的宋朝不只没有对外发展的能力,连中国本部的国防要地也不能占有。

    东北的燕云仍为辽侵中国的根据地。燕云之地历来为农耕民族防备游牧民族南侵的重要屏障,历代长城必须依燕、云、幽等地的险峻地形方能起到金汤之作用。自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之后,辽国铁骑毫无阻挡,而中原军队北进却又难上加难。雍熙北伐宋军由胜转败,失却地利实为重要的原因。而澶州之战,辽国轻易逼近宋京,实也是因没有抵御的屏障。

    西北的边地始终是西夏的势力。西北宁夏、陕北地区,是北方游牧民族南侵的又一个通道,尤其是中原王朝之政治中心在长安之时,此地比幽、云还要重要。如今此两大重要通道为辽、夏所据,则战争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彼方手中。

    并且宋须每年向两国输纳重币,方能维持和平,这也是宋代财政困难的一个原因。

    王安石

    王安石是宋代的非常人物。他曾于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8]上《言事书》,列举时政弊端及改革意见,虽未被采纳,却代表了要求改革者的共同意志,声望日益高涨。神宗即位时,王安石已经独负天下盛名多年,司马光也说大家都认为只要王安石当政,“则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司马温公文集》卷六十《与王介甫书》)。他看出中国积弱的情形,认为非改革不可,并且断定当时的基本问题就是人才问题。

    王安石变法

    神宗给王安石一个彻底改革的机会。新法的目的是要解决财政与民生的问题,使国家有可用的兵,使读书的人能真正明理,成为有用的人才。正如王安石所说:“修吾政刑,使将吏称职,财谷富,兵强而已。”(《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之二八)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首先创设变法改革的指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同年七月至十一月先后颁布实行均输法、青苗法(常平法)、农田水利法,熙宁三年五月,废“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其职权归中书(宰相府),司农寺成为推行新法的机构,吕惠卿改任判司农寺。同年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同时拜相,变法一直在守旧派的攻击和变法派内部意见不一致的艰难情况下进行。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在实行免行法时,受到神宗和曾布的联合抵制,辞相就任江宁知府,吕惠卿升任参知政事。八年二月王安石复相,受到吕惠卿的攻击,神宗对王安石的意见也多不从。加上爱子王雱病死,王安石精神受到重大打击,遂力请辞相。同年十月王安石第二次罢相,出任判江宁府,次年六月又辞官闲居江宁,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四月去世。

    新法未得尽量推行。但兵制改革之后,虽对辽、夏仍无进展,对蛮人方面却有相当的成功。王安石变法的兵制改革包括将兵法、保马法、保甲法、团教法等,其中保甲法等依靠民间乡村基层单位为兵员来源地的方法为后世所效法。

    变法失败

    一般以正人君子自居的人保守成性,对新法用种种正当与不正当的方法诋毁攻击,附和新法的又多是些动机不纯的人。所以人才以至人格的缺乏使新法没有一个好好试行的机会。不过,王安石过于激进,很多措施也并不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特别是他为追求变法效果,对地方官员勒逼过紧,许多地方官疲于应付,只得弄虚作假。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得王安石变法所背负的恶名越来越多。

    旧党上台之后,不顾利害,在可能的范围内把新法几乎全部推翻。当时苏轼还算比较清醒,他既反对王安石的暴风骤雨式的改革,也反对司马光等人对王安石变法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结果遭到了新旧两党的共同排挤。

    王安石虽不免抱负过高,但他认为中国把千载一时的机会白白放过,并非全是一时痛愤的论调。

    宋亡

    /雷海宗/

    北宋灭亡

    王安石失败之后,新旧党争变成夺取政权的工具。宋神宗死后,曾经和王安石一起变法的人如吕惠卿、蔡确、章惇等都遭到打击。司马光死后,朝中又展开内部的争斗。程颐等为“洛党”,苏轼、吕陶等是“蜀党”,刘挚及刘安世、梁焘等为“朔党”。在这之后,朝政日益混乱,所谓新法旧规,完全成为了一种旗号。到了宋徽宗亲政之时,再复新政。这时的变法,已经走了样,推行变法的人实际上是在争权夺利,当时蔡京、高俅等人完全凭自己的意愿划分新旧之党,稍有拂逆己意之人,便攻击其为旧党。还有人借着变法之名,行搜刮之实。政治日益腐败,以致引起严重的民变。当时就有今天我们耳熟能详的宋江等人领导的梁山泊起义。时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方腊,因不满朝廷盘剥,利用摩尼教(明教)号召民众,组织起义。方腊起义军先后攻下六州五十二县之地。为镇压方腊起义,宋徽宗命童贯带领十五万大军包围起义军。方腊寡不敌众,起义失败。当时金国兴起,相约北宋一起攻辽,北宋朝中意见不一,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靠辽国牵制后起之金国。但是宋徽宗认为这是收回失地的好时机,遂命童贯带镇压方腊之兵北上攻打燕京。不过,辽军虽在金国攻势下屡战屡败,在燕京城下打击宋军却是节节胜利。童贯黔驴技穷,只得请求金国代劳,最终燕京被金军攻破。后来,金国借口宋不守盟约,大举攻宋。宋徽宗惊慌失措,慌忙让位于钦宗。但是这二人最终都在东京城破之际,被金军掳走。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变”。中原于是第二次陷于外族。

    南宋

    自宋室南渡之后,中国政治社会的黑暗通史就成了永久固定的状态。这种情形自唐末以下渐渐明显,宋虽统一,政治社会的基础仍不健全,王安石的改革计划也大体失败。从此之后,大家都安于堕落,并不觉得有彻底改良的需要。南宋是在风雨飘摇中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个偏安江左的朝廷,仍是醉生梦死,对百姓继续进行残酷的压榨和剥削。土地兼并加剧,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无地的客户。长江中下游的圩田多被皇室、大官僚、文臣武将所占领。

    人才的缺乏与吏治的腐败是这个没落社会中最惹人注意的现象。暴政是常事,善政几乎成了梦想不到的奇迹。南宋统治者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内部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高宗时由秦桧把持朝政,打击、迫害不同意见的人。实行文化专制政策,贿赂公行。到了宁宗、理宗、度宗,一直到南宋的灭亡,政治异常黑暗。史弥远、丁大全以后又有贾似道,在这些奸相控制下,政出私门,奢侈腐化,卖官鬻爵,人民的生活更加痛苦,社会的危机更为严重。这样的社会当然没有盛强的可能。宋自认为金的属国,方得偏安江南,但最后仍不能自保,以致整个的中国亡于异族。

    公元1276年,元朝军队攻破临安,南宋灭亡。1279年,张世杰、陆秀夫等拥立的南宋小朝廷被元军追击到厓山(今广东南海[9])。经过一番挣扎后,南宋最后的一点象征随着陆秀夫背着小皇帝跳海而结束。

    金

    金朝盛衰的经过与汉人自创的朝代大致相同,也有朝廷草创时的励精图治,也有诸如完颜亮这样的暴君,也有金哀宗作为末世皇帝的悲伤与无奈。金朝占据中原之后,不久就完全汉化。虽也有人感到此事的危险,但这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命运。汉化的程度越深,兵力越发不振,最后甚至与宋同样没有可用之兵。最堪玩味的,就是连亡国时的可怜状态也与宋的两次亡国如出一辙。

    蒙古军南下,金朝内部分裂为抵抗与投降两派。金宣宗屈辱求和,蒙古军暂自中都(今北京)撤退。宣宗弃中都迁汴(今河南开封),金朝从此走上灭亡的道路。中都北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失陷,官员、地主纷纷叛金降蒙或自立。张鲸、耶律留哥、蒲鲜万奴称王,标志着各族以及女真族内部的分裂。1229年,窝阔台继汗位,继续征讨金朝。1231年,窝阔台亲自带领中路军伐金,同时命令东路军直指济南,西路军假道宋汉中,直下汉水,再进而入金境。次年三月,汴京被围,金人坚持斗争,最后粮尽援绝,金哀宗逃至归德。1233年年初,金军的守将投降,蒙古军占汴京。金哀宗又由归德逃往蔡州(今河南汝南[10])。南宋与蒙古约定联合攻金,这是北宋联金灭辽的故技重演。这一年的七月,南宋将领孟珙出兵消灭了金人的一支重兵,与蒙古军包围了蔡州。宋理宗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杀,金灭。

    元朝的迅速衰败

    /雷海宗/

    非中国重心之欧亚大帝国

    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地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史·地理志一》)。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元史·地理志一》)。唐朝时期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元朝的版图。

    大元是横亘欧亚的大帝国,并不以中国为重心。这是与前此外族统治中国大不相同的一点。政治中心原在上都,全在中国本部的范围之外。后来虽迁都燕京,但这是事实的问题:中国虽无意间成为大元帝国的主要部分,在蒙古人心目中他们仍是以外族入主中国,始终不肯与中国同心同德。国家用人并不限于汉族,更不限于儒生,例如元朝的著名宰相耶律楚材便是原契丹贵族。由于李璮之乱牵涉到忽必烈倚信的王文统,使忽必烈极为震动,以致他对许多藩府旧臣和汉人军阀产生很大的猜忌。平灭李璮之乱后的一系列措施,既有加强中央集权的意义,同时也是出于对汉人的防范之心。王文统被杀后,忽必烈转而重用出身回回的察必皇后宫帐侍臣阿合马,把他“超擢”为中书平章政事。凡是帝国以内甚至帝国以外的人都可擢用。所以蒙古人多不习汉文。他们不只不想汉化,甚至鼓励汉人蒙古化。汉族中为荣利心所趋使也确有不少与蒙古同化的人。

    种族与阶级

    因为蒙古人始终以征服者自居,所以种族间有很严的阶级分别。在官制上,总是蒙古人为长;在刑法上,蒙、汉两族的待遇也不相同。忽必烈把各地的人分成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这种区划,便于忽必烈的分而治之,但是它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各民族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地位很不平等。在政府机构中,重大权力为蒙古和色目人的贵族所掌握,高级官员主要由蒙古和色目人担任。汉人的地位次一等。而南人在南宋灭亡后的一个时期内几乎没有在中央担任要职。地方上,也主要是蒙古人掌握大权。按规定,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担任,同知由色目人担任,汉人做总管。

    元朝法律明显地反映出民族压迫的性质。蒙古人因争斗或者醉酒杀汉人者不处死刑,只是罚凶犯出征,征烧埋银。法律还规定汉人和南人不能收藏兵器。土地的占有状况同样反映了阶级压迫剥削和民族上的差异与不平等。蒙古贵族在消灭南宋的过程中,没收各种官田,占有大量的无主荒田,侵夺民产。元朝皇帝赐给皇亲、贵戚、勋臣、大将以及各种寺观田产的数量相当惊人。如忽必烈赐给撒吉思益都田达一千顷,元文宗以平江的三百顷田赐给安西王阿刺忒纳失里。

    兵制与驻军

    蒙古自己行征兵制,对汉人也行半征兵制,兵的数目一定很大。但元对汉人始终歧视,军机重务汉人不得参与,所以元兵的数目至今无从稽考。驻军各地,镇压汉人,以便永久维持蒙古族的统治地位;但蒙古人虽不肯汉化,却不能避免腐化,统治中国的时期比金朝尚为短促。元朝末年,天下纷乱,很多蒙古军人在镇压各地起义中,总是诛杀无辜百姓以邀功,当真正的起义军出现时,他们却又作鸟兽散。

    财政与纸币

    元的财政政策,目的并不在压迫人民。只因不能量入为出,结果也成了暴政之一。财政困难,于是就大规模地推行钞法,以致物价腾贵,公私的生活都受损害。至元二十二、二十三年(1285——1286),元政府发行的交钞分别高达三百万锭。这表明由于国家财政陷入崩溃,迫使政府靠多印钞票来平衡收支。后来虽想改革,也未收效,最后交钞成为废纸,社会临时又返回到以货易货的停顿状态。

    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初,为挽救财政的恶化,忽必烈复置尚书省,以藏人桑哥为平章政事,主持财政。桑哥执政后,发行至元钞以救钞制之混乱,开浚会通河以利漕粮北运,增加盐茶酒醋的税额,遍行钩考追征逋负偷漏。他的理财措施在稳定国家财政方面是有收效的。桑哥时规定的总税额,此后维持数十年之久,说明没有过分超出当时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不过到了元末,由于社会混乱,元朝的财政总崩溃,百姓于绝望之中纷纷加入起义军中反抗元朝统治。

    喇嘛教

    喇嘛教至少是导致元代财政困难的主因之一。蒙古诸帝,或出于政策,或由于半开化民族的宗教热忱,或兼由于两种原因,对喇嘛教极量推崇。喇嘛教,最少八思巴个人,对蒙古文化确有很大的贡献。只因宗教的热狂程度太深,喇嘛对国家财政成了一种危险的寄生虫,对人民成了一种强暴的压力。元朝在各地大肆兴建吐蕃佛教寺院,这些寺院拥有着大面积的良田,很多番僧招摇过市、欺男霸女,十分嚣张。元朝法律规定凡是与番僧斗殴者砍断手指,争吵者割断舌头。所以有一种说法叫“元之天下,半亡于僧”。

    元亡

    元为整个的中国初次陷于外族,又是唯一不肯与中国同化且想同化中国的外族,所以中国人对其反抗也最烈。同时蒙古本身并不十分健全,帝位承继的问题始终未得解决,当继位的人很少得立。此种情形,加以种种有意无意的暴政,再逢严重的天灾,就很自然地引起民变。

    元成宗以后,继位的是海山,即元武宗。武宗以后,是爱育黎拔力八达,也就是元仁宗。武宗是依靠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拥立而登上帝位的,他精通军事,而昧于政事。他一登位,立即任用亲信,遥授官职,排斥世祖忽必烈时代的旧臣,造成朝政紊乱。由于滥封滥赏和无节制地建佛寺、崇佛事,财政危机加深。武宗即位后四个月,就已开支银四百二十万锭。连年灾荒,农民破产,流离失所。武宗即位的第二年正月,绍兴、台州、庆州等六路,发生饥荒,死者甚众,饥户达四十六万。六月,山东、河南大饥,有父食其子者。第三年蝗灾遍及南北各地,黄河在归德府决口。他在位期间,灾害没有间断过。自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后,黄河连年泛滥成灾。脱脱复相后,贾鲁被任命治河。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黄河决口。元政府修河,发动民工十五万,另外还有在庐州各地的军队两万人。命贾鲁以工部尚书充河防使,开凿新河道二百八十里引黄河汇合淮河入海。经过五个多月,“河复故道”。但由于连年的灾荒,人民流离失所,修河的官吏从中舞弊,政治上的危机加深。所以黄河开凿之日,成了大起义爆发之时。

    最初起事的人一方面利用历代必有的妖言,一方面利用深入人心的排外复国的心理。颍州(今安徽阜阳)人刘福通和栾城(今河北栾城[11]西)人韩山童等以白莲教积极组织起义。他们宣传“弥勒下生”“明王出世”,同时,散布民谣:“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并且把凿好的一个独眼石人,埋在黄陵岗(山东曹县西南)附近黄河的河道上。民工开河道时掘出这个石人,远近的百姓都轰动了。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韩山童、刘福通等于颍州的颍上(今安徽颍上)聚集三千多人,准备起义。起义者宣称韩山童是宋徽宗的八世孙,发布文告说,要“重开大宋之天”。此后,起义的烽火点燃元朝各地,最后由朱元璋创建了二百五十年来所未有的汉人自治的一统帝国。

    注释

    [1]定县,即今河北定州市。———— 编者注

    [2]濮阳县,今属河南省,1983年设立濮阳市。———— 编者注

    [3]灵武县,即今灵武市。———— 编者注

    [4]应为公元1052年。————编者注

    [5]据今通行说法,王安石上“万言书”的时间应为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即范仲淹死后六年,王安石时年三十八。————编者注

    [6]据前注,此处应为三十三年。————编者注

    [7]彭水县,今属重庆市。———— 编者注

    [8]据前注,应为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编者注

    [9]广东南海,即今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南。————编者注

    [10]汝南,即今河南驻马店市。———— 编者注

    [11]栾城,今属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编者注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