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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部三

    ○诗类

    △毛诗二十卷(宋刊本)

    此南宋巾箱本,分卷与《唐石经》同。第一卷首行题:“《毛诗》卷第一。”次三行,题:“唐国子监博士兼太子中允赠齐州刺史吴县开国男陆德明《释文》附。”四行题:“《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以下题“《毛诗国风》”,以下题“郑氏笺”。第二卷以後,无唐国子云云二行,馀悉同前。每半叶十行,行大字十七,小字廿二。《传》、《笺》下即接《释文》,不加识别。惟所音经注字,皆作阴文。於《释文》多所删改,与原书及注疏本不同。宋讳“匡”、“殷”、“桓”、“觏”、“慎”字有阙笔,而“敦”字不阙,孝宗以後刻本也。是本胜处,往往与《唐石经》及宋小字本、相台本合。今以木渎周氏刊本校之,其足以是正周本者,具著於篇。

    《樛木》《序》笺“后妃能和谐,众妾不嫉妒,其容貌恒以善言逮下而安之”。周本无此二十二字。

    《兔罝》《传》“椓、杙声也。”“杙”,周本作“弋”。

    《柏舟》《经》“寤擗有摽。”又《传》:“擗、拊心也。”周本皆作“辟”。案:作“擗”,与《玉篇手部》引《诗》同。

    《燕燕》《经》“上下其音。”又《笺》:“上下其音。”周本皆作“下上”。案《传》云:“飞而上曰上音,飞而下曰下音。”此本先上、後下,与《传》义合。又《正义》云:“故以上下其音,喻言语大小。”据此,则《正义》本亦作“上下”。今本俱作“下上”者,疑即开成所改也。《笺》“声有小大也。”与宋小字本、相台本并同。周本作“大小”。

    《终风》《经》“愿言则嚏。”与《唐石经》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嚏”作“疐”。

    《击鼓》《序笺》“伐郑,在鲁隐四年。”与小字本同。周本“隐”下有“公”字。案:《正义》标起止云“至隐四年”,则无者是也。

    《匏有苦叶》《经》“济盈不濡轨。”又《传》“由辀以上为轨。”《笺》:“渡深水者必濡其轨。”周本“轨”皆作“■〈車几〉”。又“雝雝鸣雁”。周本“雁”作“雁”,《传》、《笺》同。

    《谷风》《笺》“母者喻禁新昬。”与相台本同。惟“昬”下无“也”字为异。周本“喻”作“谕”。又“君子亦但以我御穷苦之时。”周本“御”作“御”。案上文“亦以御冬”,笺云:“以御冬月乏无时也。”此郑以今字释古字之例。後人改《笺》从《经》,非是。

    《旄邱》《传》“如葛之蔓莚相连及也。”与《释文》合。小字本及《考文》所引古本亦同。周本“莚”作“延”。

    《简兮》《序》“卫之贤者仕於泠官。”又《笺》“泠官”、“泠氏”。周本俱作“伶”。案:《五经文字》云,泠,乐官。或作“伶”,讹。则作“泠”者是。

    《君子偕老》《序笺》“人君、小君也。或者小字误作人耳。”周本无此十二字。《传》“行可委曲从迹也。”周本“从”作“踪”。案:《羔羊传》“行可从迹也”,与此《传》正同。故《释文》不更出“从迹”。阮氏《校勘记》谓此传当作“从”,惜未得此本作证也。《笺》“以为媛助也。”与小字本同。周本“媛”作“援”。

    《定之方中》《笺》“其体与东辟连。”与小字本同。周本“辟”作“壁”非是。说见《校勘记》。《传》“度日出日入以正东西。”周本“正”作“知”。案:上《传》“昏正四方”下《传》“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皆作“正”。则此句作“知”非。《传》“可以为大夫。”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作“卿大夫。”

    《相鼠》《经》“人而无仪。”周本“仪”作“义”。《传》、《笺》同。《传》“体、支体也。”周本在“相鼠有体”下,此本在“胡不遄死”下。

    《淇奥》《传》“有康叔之馀烈。”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无“馀”字。

    《硕人》《传》“蝤蛴、蝎蟲也。”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无“蟲”字。

    《氓》《传》“泮、坡也。”与相台本同。周本“坡”作“陂”。

    《河广》《笺》“小船曰刀。”周本“刀”误“舠”。

    《黍离》《传》“自上降监,则称上天。”周本“监”作“鉴”。案:《周礼大宗伯》疏引《异义古尚书》说云:“自上监下,则称上天。”据此,则作“鉴”者非。

    《君子于役》《传》“鸡栖于杙为桀。”周本“杙”作“弋”。

    《大叔于田》《序》“叔多才而好勇。”与《唐石经》小字本、相台本并同。周本无“好”字。《经》“大叔于田。”周本无“大”字。案:此与《唐石经》同。又“两骖雁行。”周本“雁”作“雁”,笺同。

    《山有扶苏》《传》“扶渠也。”周本“扶”作“夫”。

    《东门之墠》《传》“则如茹藘在阪。”与相台本同。周本脱“如”字。

    《南山》《笺》“襄公素与淫通。”周本“素”作“数”。

    《杕杜》《笺》“希少之貌。”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希”作“稀”。

    《葛生》《传》“茔域也。”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茔”作“营”。

    《蒹葭》《笺》“苍苍然彊。”与相台本同。周本“彊”下有“盛”字。《经》“蒹葭凄凄。”与《唐石经》同。周本作“萋萋”。

    《衡门》《笺》“取其口美而已。”与小字本同。周本作“美口”。

    《株林》《笺》“从夏氏子南之母。”与小字本同。周本无“氏子”二字。

    《素冠》《笺》“栾栾然瘠瘦也。”与小字本同。“瘠瘦”,周本作“迎瘠”。

    《候人》《传》“道路送宾客。”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送”下有“迎”字。

    《七月》《经》“二之日栗烈。”与《释文》、《唐石经》、小字本、相台本并同。周本作“栗洌”。又“七月鸣鵙。”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鵙”作“鶪”。

    《采薇》《笺》“今薇生而行。”与小字本、相台本、《考文》引古本并同。周本“薇”下有“菜”字。又“行反在於道路犹饥渴。”与小字本同。周本“渴”上有“犹”字。

    《蓼萧》《经》“鞗革忡忡。”与相台本同。周本作“冲冲”。

    《采芑》(《车攻》)《传》“击则不得入。”与小字本、相台本、《考文》引古本同。周本“击”作“轚”。

    《鸿雁》《序》“《鸿雁》、美宣王也。”周本“雁”作“雁”,下同。

    《斯干》《笺》“似,读作巳午之巳。”周本作“读如”。

    《正月》《笺》“言朝廷曾无桀臣。”周本“桀”作“杰”。又“弃辅,谓远贤也。”周本,“谓”作“喻”。

    《十月之交》《序笺》“此篇疾艳妻扇方炽。”周本“炽”作“处”。又“非此篇之所云番也。”与小字本同。周本“之”下衍、“内”字。《章句》“十月之交,八章”。与相台本同。周本无“之交”二字。

    《雨无正》《经》“旻天疾威。”周本作“昊天”。又“曾我暬御。”与《唐石经》同。周本“暬”作“■〈執上白下〉”又“慘慘日瘁。”与《唐石经》同。周本作“憯憯”。《笺》“故不悖逆。”周本“逆”作“遻”。

    《小旻》《笺》“旻天之德。”周本“天”误“王”。《传》“訿訿然思不称乎上。”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乎”作“其”。又“伊于胡厎。”周本“厎”作“底”。

    《小宛》(弁)《经》“不离于里。”与《唐石经》同,最是。周本“离”作“罹”。又“析薪杝矣。”与《唐石经》及《五经文字》引同。周本“杝”作“扡”。

    《四月》《笺》“烈烈、犹栗烈也。”案:《唐石经》“一之日栗烈”本不作“洌”,此本凡用“栗烈”字,皆与《唐石经》合。周本“烈”误“洌”。

    《北山》《传》“尽力劳瘁,以从国事。”周本作“劳病”。

    《无将》《经》“维尘雝兮。”与相台本同。周本“雝”作“雍”。

    《鼓钟》《传》“东夷之乐曰昧。”周本“昧”作“韎”。

    《隰桑》《经》“中心藏之。”与《唐石经》初刻同。周本“藏”作“臧”。

    《棫朴》《经》“奉璋峨峨。”与《唐石经》同。周本作“峨峨”。

    《笺》“以罔罟喻为政。”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罔”误“网”。

    《思齐》《笺》“无是痛伤。”周本下有“其所为者”四字。

    《下武》《笺》“此三后既没登遐。”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遐”作“假”。

    《生民》《传》“种、杂种也。”与《释文》合。周本“杂”作“雍”。

    《笺》“上帝则安而歆享之。”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享”作“飨”。

    《行苇》《经》“或授之几。”周本“授”误“受”。《传》“言宾客次序皆贤。”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序”作“弟”。

    《公刘》《经》“既景乃冈。”周本“乃”作“乃”。案:《传》文作“乃冈”,则作“乃”者非。

    《桑柔》《经》“好是稼穑。”又“稼穑维宝。”周本并作“家啬”。《笺》“但好用是居家吝啬。”周本“家”下衍“之”字。

    《雲汉》《传》“祭事不县。”周本“事”作“祀”。案:宋十行本、《正义》正作“事”,与此合。《笺》“又无赏赐也。”周本“又”作“人”。案:《正义》云,“又无赏赐”,则作“又”者是也。《考文》云:古本作“又”。宋板同。山井鼎所见宋板,与此正同。阮氏疑《考文》采《正义》之说,由未见此本故也。

    《崧高》《经》“往近王舅”。周本“近”作“■”。

    《烝民》《经》“我仪图之。”周本“仪”作“义”。

    《韩奕》《序笺》“所望祀也。”周本“所”作“祈”。《传》“宣王平大乱。”与小字本、相台本并同。周本“宣”上衍“今”字。

    《江汉》《传》“矢、弛也。”周本“驰”作“施”。

    《瞻卬》《笺》“施刑罪以罗罔天下。”周本“罔”作“网”。以下文“天之降罔”笺及《召旻》“天降罪罟”笺证之,则作“罔”者是也。“罔”、“网”古今字。

    《维清》《笺》“始祭天而征伐也。”周本“征”作“枝”。

    《时迈》《序》“巡狩告祭■〈此上示下〉望也。”周本“■〈此上示下〉”作“柴”。

    《潜》《传》“潜、糁也。”与《释文》引《旧诗传》合。周本“糁”作“槮”。

    《丝衣》《序笺》“商谓之彤。”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肜”作“融”。

    《駉》《传》“仓祺曰骐。”周本“仓”作“苍”。

    《泮水》《传》“言有声也。”与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有”作“其”,与《正义》不合。

    《那》《传》(?)“序助者来之意也。”与小字本同。周本作“之来”非。

    烈祖《序笺》“古者君丧,三年既毕,禘於其庙,而後祫祭於大祖。明年春,禘於群庙。”周本作“古者丧,三年既毕,祫於大祖。明年,禘於群庙”。《经》“来假来享”。周本“享”作“飨”。

    按: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

    △诗集传二十卷(校宋本)

    宋刊朱子《诗集传》。旧为吴门袁氏廷梼所藏。此本即其所校录,後有《自记》云:“嘉庆乙丑夏季,以家藏宋刻本换与陈仲鱼,因校存此本。”宋本佳处,尤一目了然。仲鱼亦有跋,载其所著缀文中。其经文悉同《石经》,足正俗刻之讹者,已详举之矣。至如《集传》所载切音,俗刻多改直音,最为谬妄。惟胡氏《诗传》附录《纂疏》,悉遵朱子之旧,今以此本核之,犹多胜於胡本处。如《召南》“何彼襛矣”,襛,此音“如容反”,胡本作“奴容反”。案:“如容反”,即《广韵》之“而容切”,为日母中字。《广韵》。又有“女容切”一音,是为娘母中字,若作“奴容”则为泥母中字矣,无此音也。《邶风》“寤辟有摽”,摽,此音“婢小反”,胡本作“符小反”,是类隔法,与“婢小”虽异实同;然“摽有梅”,既音“婢小反”矣,不若此之前後一例也。《王风》“其修矣”,修,此叶“先竹反”,修、先并心母四等字。胡本作“式竹反”则误入审三等矣。《郑风》“不寁”,此音“币坎反”,寁、币皆精母一等字,胡本“币”误“市”,则入禅三等矣。《小雅白驹》“贲然来思”,来,叶“陵之反”:“慎尔优游”,游,叶“云俱反”。胡本作来,叶“云俱反”;游,叶“汪胡反”。“云”与“来”、“汪”与“游”皆不同母,则皆误也。《颂噫嘻》“骏发尔私”,骏音峻,《载见》“和铃央央”下有“於良反”,胡本并脱。其足以资订正者不少,故虽校本,亦录存之。

    △诗集传一卷(宋刊残本)

    朱子《诗集传》,今本皆八卷。《宋志》云二十卷,此本仅存《文王之什》,称卷十六,盖与《宋志》合,犹朱子旧第也。案:陈氏启源云:《皇矣》“以笃于周祜”,今本脱“于”字;《文王有声传》“淢,成沟也”,今本“成”误“城”。此本“于”字不脱,“成”字亦不误,与陈氏所云合。又袁校宋本中阙《小雅蓼莪》至《大雅板》之篇,以元刊本补校,而此卷適在所阙中。考《旱麓》章“岂弟君子”,岂,苦亥反,弟,音悌,“干禄岂弟”,岂,同上,弟,叶待礼反。元本并脱其音切,犹赖此本以见。虽止二十之一,然可以补袁校之阙,故不敢以残帙弃也。书中宋讳皆阙笔。每半叶八行,行十七字。与袁本七行十六字者不同。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宋刊本)

    宋吕祖谦撰。前有朱子序,後有尤袤序,俱题“淳熙壬寅九月”,为邱宗卿刻本。每半叶九行,行十九字。注下经文一格,附注双行,细字亦无参差。宋讳“朗”、“殷”、“匡”、“筐”、“恒”、“桢”、“贞”、“树”、“朂”、“桓”、“构”、“觏”、“冓”、“慎”等字皆有阙笔。而“惇”、“敦”字不阙,刻在孝宗时无疑。是书在宋有建宁巾箱本,又有蜀本,眉山贺春卿刻,鹤山魏氏为之序。明嘉靖间,鄞陆氏釴得宋本於丰存叔,刻诸南昌,但载朱序,不载尤序,行款与此本不同,参以古体,颇乱旧文。又有顾氏起元序,刻於万历间,即出陆本,益多讹脱。近邑中张氏墨海金壶所刻,但据顾本,并未见陆本,今以此本参校,如:卷首《条例》有曰,诸家或未备,以己说足之,录於每条之後,比诸家解低一字写。各本自第十九卷《彤弓》注以下,不复提行,增“东莱曰”三字,接写诸家之後,惟此本概低二格,与《条例》所云合。其各本皆脱,而此本独全者,如:《小雅车攻》第七章注“故自左膘”下有“《释文》曰:频小反,胁後髀前肉也”十二小字,下又有“而射之达于右腢”七大字,下又有“《释文》曰:音愚,谓肩前也”九小字,下又有“为上杀”三大字;《十月之交》第八章注“王氏曰,故不敢效”下有“我友自逸也”五大字,下又有“范氏曰,时有洁身而去者,己独不去,故曰我不敢效,我友自逸”二十四小字,下又有“毛氏曰”三大字;《小旻》第二章注“朱氏曰,具、犹俱也”下有“郑氏曰,厎,至也。王氏曰,其俗如此,亦孔之哀矣”十八大字;《小弁》第八章注“毛氏曰,念父孝也”上有“我躬不阅,遑恤我後者,无如之何,自决之辞”十七大字;《小明》第二章注“郑氏曰”下有“孔,甚也;庶,众也。毛氏曰惮、劳也。朱氏曰“十五大字;《渐渐之石序》注”舒庸“下有”之属,孔氏曰,《殷武》曰,维汝荆楚,已并言之,是楚之称荆,亦已久矣。《传》有舒鸠、舒鄝、舒庸“三十三小字;《大雅大明》第四章注”王氏曰“下有”洽之阳,渭之涘,则莘国所在也。朱氏曰“十五大字;《颂载见》章注”烈、大也“上有”休、美也。李氏曰“六大字。有陆本未脱而顾本又脱者,如:《周南汝坟》末章注”长乐王氏曰“下,脱”父母、指文王也。毛氏曰,孔、甚,迩、近也。郑氏曰“十七大字;《小雅小弁》末章注”故告之曰“下,脱”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後。王氏曰“十九大字;《宾之初筵》首章注”既安宾,然後改“下脱“县以避射”四大字,下又脱“孔氏曰,行燕至安宾之後而行大射”十四小字;《鲁颂駉》首章注“毛氏曰,牧之坰野”上脱“毛氏《芣莒传》曰,薄,辞也”九大字;《閟宫》末章注“路寝、正寝也”,下脱“朱氏曰,新庙,僖公所修之庙”十一大字。至陆顾两本不脱,而张本独脱者,又有之,如:《周颂烈文》注“得贤人则国家彊矣”下,脱“李氏抑《诗解》曰,苟能得人,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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