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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筆削取義。詩者,志也。周衰,孔子道不行,因以其志寓《詩》,垂萬世法。故《史記》曰:「周室衰而《關雎》作。」《關雎》指全《詩》也。《淮南子》曰:「周道亡而《詩》作。」《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 。」 當爲 ,古「作」字。《詩》雖采《春秋》,録古作,既經素王筆削,篇章字句機杼全出聖心,亦如《春秋》,比事屬辭,皆關義例,非如舊説拘文牽義。以爲事非一代,作非一人,錯亂紛紜,毫無義例。雖作詩人事舊説甚明,然事本桓、文,義則竊取。今考《易》、《書》、《禮》、《春秋》,昔人皆有《釋例》之書,《詩》則從無以例説者。今比之諸經,以爲筆削,全由聖人句字,皆有取義。

    一、總統群經。孔子自衛反魯,首正《雅》《頌》,群經後起,總例在《詩》,《尚書》之三代二帝,即《頌》、《南》之實事。《春秋》之二伯八牧,證《風》、《雅》之空言。《樂》不離辭,《禮》包儀曲。六藝雖廣,旨歸簡要。且匹夫制作,未可明言,惟託興微顯,乃可自附殷人。宗旨既明,然後知六藝舊文,莫非新義。庶人之説,不更再詳。使非先通詩旨,則不達聖作。專歸史文,勢必如古文家説,攀元聖,尊國史,撏摭尼山,竟同商隱。《詩》爲總集,政出多門,殊乏倫次,以選擇而論,不反出品彙三昧下耶?

    一、主素王。經學舊有王周、王魯、素王三説,其原出於三《頌》。自來説者多失旨歸,今以《詩》本託興,專主素王,周、魯在前,同於二代。《春秋》名分,取法《周頌》之篇;四事思兼,乃本王魯之制。 《尚書》説。 水精爲主,遵監二賢;劃清界畔,各爲一家。《樂緯動聲儀》云:「先魯、後殷、新周、故宋。」此本三《頌》之古説。凡傳説言殷人、言先進、言從質,以魯國之匹夫,自託於王後,非以説《商頌》則無所附麗,而《邶》、《鄘》、《衛》在王前之説,亦不能明矣。

    一、分三統。十五《國風》,今倣三《頌》之例,分爲三統。二《南》爲周公統,邶、鄘、衛爲商統,王以下九國爲周統。周、召一君、一臣,邶、鄘、衛一君、二公,王則二卿、二伯、二方伯、二小國。周、召如《尚書》之《典》、《謨》, 一君、一大伯。 周公爲天子,召公一匡天下。經以邶爲主,而先以周、召者,即《莊子》「在下則爲元聖素王」之意。周公攝爲天子,即孔子前事之師,莫爲之前,雖盛弗彰也。又以王後之事更詳於商者,時事於周爲詳。故《春秋》以周爲主,此「從周」之説也。

    一、《國風》三五平分。《國風》三統之外,以十五國平分,《羔》之「三五」是其説也。王爲周統,周、召、鄭、秦四王畿國屬之。豳爲魯統,齊、衛、陳、曹四存國屬之。邶爲商統,鄘、魏、唐、檜四亡國屬之。 此與三統例相似,而多寡相配,存亡各别。詩中凡言數,多用此例。 其以篇分者,如《大雅》分配三《頌》,《小雅》三小以後,全爲孔子兩京、八伯、四國、三公,居然一《春秋》也。以章分者,如素、青、黄著庭堂,《伐木》之食、燕、饗之類,其例甚多。 凡三章者多此例。 今取《三統表》中各門禮制與詩文相校,再列爲表,通此三例,而後知循環無端,通變不倦。凡古今損益之故,思過半矣。

    一、中分天下。《王制》二伯中分天下,《詩》傳有郟東、郟西之説,究未詳指。今從《禹貢》以東岳包南岳,青、徐、荆、揚屬周公,以西岳包北岳,梁、豫、冀、兖屬召公。《春秋》之義,以鄭、秦、衛、陳封召公,四州取法於《詩》,而吴、楚、蔡、魯四名不見於《詩》。蓋以豳代魯治青外三州,移亡國治之鄘,即宋治徐、魏,唐治荆、揚。《詩》中□□□國治三州之説最多。 如三星、小星、薪芻楚之類,不下數十見。 二公西北三内一外,東南三外一内,西北四國全同《春秋》,東南四國以豳、鄘代魯、宋,而吴、楚則以魏、唐易之。季札觀樂之以鄭統齊豳、秦統魏唐陳,抑又中外之故事也。

    一、存二帝。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 中包夏商而言。 凡言四代者,《尚書》説也。《詩》則尊賢不過二代,故《頌》止於三。全詩不見堯舜明文,不知《典》、《謨》之興,取法二《南》,周爲君,召爲臣,自爲一統,專闢南方。文如經傳經義例,移魏唐以化荆、揚。魏有陶唐之風,唐存夏后之政。 皋陶主《謨》,《詩》有説皋陶之文。 堯舜繼絶,首以二《南》合之於《頌》,是爲二帝三王之道,開宗明義,符合《典》、《謨》。如《春秋》存陳之法,國已亡而仍存之也。《雅》稱禹甸,《頌》稱禹績,三代之目,具有明文,而禹不列《頌》者,《春秋》黜杞之意也。

    一、兩京通畿。周之王畿先西後東,東西通畿,義先見《詩》,而後《書》與《春秋》合之。雍州故土不以畀秦,雒居中間,五州合計,故《小雅》以「瞻彼洛矣」、《魚藻》起兩京。他如《大雅·文王》三篇爲西京,《棫樸》三篇爲東京。《小雅·車攻》以下爲東京,《節南山》以下爲西京。鄭、秦兩卿,亦用其義。由中央以及四方,由兩京以及八伯,大綱如此,細目尚須再推也。

    一、分四方。《詩》中四方、四國明文至於六七十見,東西南北之文不一而足。以「南」名周、召,則四方其大例也。中央師,四方爲四岳。以章分者如「民勞」五章中言京師前後爲四方。以篇分者,《嵩高》四篇爲四岳,「瞻彼」、「魚藻」爲兩京。「彼都人士」八篇爲四方,《邶風·柏舟》爲京師,《燕燕》十二篇爲四岳。他如《王風》之《揚之水》四篇、《齊風》之《東門》八篇,皆以四方爲篇法。《巧言》之四國用讒,《小雅·谷風》以下之四風同邶,皆以四方取義。必明乎此例,然後文有貫串也。又《詩》初以冀、豫、兖、青四州分東、南、西、北,一州占一方。如《鄭語》之説,至開化南服,乃一方二州,故《國風》皆内四州國也。

    一、中外例。《春秋》家説,先京師,後諸夏;先諸夏,後夷狄。此説亦本原於《詩》。内五州,見十五國。外四州,但以「南」字目之,荒略輕賤,較《春秋》之詳録吴楚有間矣。中外之分,多以「南」字爲界畫。《周南》之《樛木》、《召南》之《草蟲》、《小雅》之《南有嘉魚》以下爲中國,以下爲夷狄,即三《傳》所謂先中國、後夷狄也。又《帝典》所謂由「平章」以及「協和」,《大學》所謂由身家以及天下也。而四方例中如「揚水」之類,先舉南者,則又以用功尤篤,故首及之,不在此先後例中也。

    一、南。二《南》,《左傳》仍名之曰風。王、鄭、秦俱爲風,則周、召二公亦爲風可知。其以南爲名,與「邶」對文。 舜歌《南風》、南巡,皆此「南」字。 王化自北及南,周時中國只内四州,以洛爲中,冀西、兖北、豫南、青東,《鄭語》所謂東、南、西、北,只《禹貢》之四州,故惟四州之國乃見《詩》風。而三《傳》以四州爲中國。孔子用夏變夷,乃化外四州合之雍州王畿,成九州之制。《詩》與《春秋》大例皆在用夏變夷,化外四州以成九州之制,南包荆、揚、梁、徐四州,本兼東西。以南言者,自北而南,取其正方也。

    一、周召。《詩》首二《南》,繫以周、召。《魯詩》傳:郟東主周,郟西主召,即中分天下之制。二公雖平列,然舊説以周爲王者,聖人化,又《周南》首言左右二風,文義多相出入。蓋周公代武攝政爲天子, 魯所以列《頌》,正以《周南》之故。若《頌》所列皆魯,爲方伯事。 召公一匡既隱,有君臣之分,故不無互見之例。 《詩》二伯事專以召公主之。 頗似傳之解經,其詩多以三篇分段。周首三篇治内,《樛木》二章治南,《螽斯》與《麟趾》相同,桃音近召, 兼與皋陶同。 《兔罝 注 》言王魯,《芣 》言黜杞。《漢廣》東南末二章應《魯頌》,《召》前六篇召公事,次六篇則素統,末二章分結焉,中當詳外四州土地風俗也。

    一、風例。王者之化,首在移風易俗,至必聞政。孔子周游,原以覘俗觀風,以爲移易之本。故諸風中必詳其地土俗,班《志》所引諸條是也。王者所居,亦有風俗。《國風》譜九州土宜民俗,不可反缺王畿。王降爲風,乃《毛詩》之誤説。但十五國世代不同,併亡各異,所以必取此十五國之故,則古無明説。今訂爲三例,有三統例, 説詳上。 三統各占五國,合爲十五。此從三《頌》推之,而諸詩中具有其證者也。有中分例,從周、召中分天下起法,而季札觀樂用之,如二《南》周、召分左右矣。鄭南之卿也,統東方,故次及齊,次及豳, 以豳代魯。 而小國之曹附焉。此東方周南之五國也。次及秦與鄭比,次及魏唐與齊比, 魏唐合爲一國,實即晉與齊同爲伯。 次陳與豳比,小國檜與曹比。此西方之五國。而邶、鄘、衛爲東都三監,王爲西都,合計之,則東西京周召二伯、鄭秦二卿、齊晉魯陳四牧、 未爲伯,則爲牧。 檜、曹二小國,兩相比對,《左傳》所存之師説也。又以經意例爲歸宿於諸國,不拘世代存亡,以意起例,成一王之全制。以《邶》爲新王素統,故中言四風。以《周南》、《王風》爲王後,合於三《頌》。《召南》、《齊風》爲二伯, 《召南·羔羊》見三「素」字,《齊風·著》見一「素」字,明其爲素王、二伯也。 《豳》爲青牧,以三亡國鄘、魏、唐治徐、荆、揚, 合之周、召,其國七,主東南兩岳。 檜爲荆屬,此存亡繼絶之大例也。 新開外州,故以三亡國移封之。 西北則王、齊而下,鄭主冀,衛主兖,陳主豫,秦主梁,曹附焉。七存國主西北,恰與《春秋》封建相同。一周一王,各統六國,儼如二代而以邶冠於上,以爲之主,此又《春秋》之大例也。全詩主此,萬變不離其宗,尤當留意者也。

    一、邶。《邶》、《鄘》、《衛》首風者,因三監之制託之《召》、《洛》,與《商頌》殿末相起。 《邶》如《周南》,《鄘》如召伯,故同以《柏舟》開首。 又《尚書》康叔留守東都,邶、鄘之民遷於洛,以《邶》、《鄘》列《王風》之前,如先東都、後西都也。邶主北,與「南」字對文,地係商都,爲素統。《柏舟》「憂心」二句,孟子以爲孔子之詩,是也。因居中爲主, 商、周都同在一地。 故篇中備言四風。 周公營洛,魯雖在洛青,而周公之東,則仍在洛矣。 經義以邶爲總例,統十四國。鄘、衛雖相連,而存亡不同,取義自别。《國風》有三統例、中分例、東西通畿例、經義例,一風備數義,移步换形,不可執一以求。

    一、鄘、衛。鄘與魏、唐三亡國,遷南方,故三風多言行役。三國有相通之文,不可拘泥。本國説之詩三章者,又多取譬三國。如《綢繆》之薪、楚、蒲是也。鄘與宋同音,經義移封於徐、衛,春秋初在豫,後遷於兖,主北方。《詩經》義與《春秋》同。《鄘》與《衛》首四篇相應, 《碩人》應「偕老」,《氓》應《桑中》。 《鄘》以下六篇分應三公。《鶉奔》、《定之方中》,司空也。《蝃蝀》、《相鼠》,司徒也。《干旄》、《載馳》,司馬也。《衛》之《竹竿》,左右二伯;《 蘭》,二王後;《河廣》北岳;《伯兮》西岳; 在西,故云之東。 《有狐》南岳, 《齊·南山》雄狐。 《木瓜》東岳。 三言木,東方。

    一、王爲周統,配《周頌》。《春秋》王以西京爲主,東都爲行在 注 ,與《詩》同。三統例,統畿内周、召、鄭、秦四國共五國。王命二公化南方,二伯二卿化自西而南。首三章爲西周,《揚之水》四篇分四方。《采葛》以下爲東周,首三章應《周頌》。秦末三篇應《周南》、《鄭》。

    一、鄭。舊封雍,後遷洛。《春秋》與秦爲二卿,因晉爲伯,代主冀州。《穀梁》以鄭爲冀州國,《詩》則因移封魏、唐於南,故以鄭代之。 南北之事,鄭居間轉樞,如鄭介居晉楚之比。 其風首二篇屬西京,次二篇屬從行東都。《清人》言左右爲總例,《羔裘》爲三公,《大路》爲二伯。中分例,鄭爲卿,統東而兼南。《女曰鷄鳴》二篇求東方,《齊》、《豳》、《扶蘇》四篇求南方,《丰兮》四篇東方,至《揚之水》四篇南方。至三統例,則屬王,爲卿主徐州。周、召開南服,鄭、秦從之。四州周、召主荆、揚,鄭秦主徐、梁,以王臣化外四州也。

    一、齊。次鄭者,中分以鄭爲伯,統齊、豳也。則齊爲侯牧,與魏、唐對舉,如春秋未伯之齊、晉也。 此春秋初年鄭爲伯故事。 以三統平分言,則豳爲天子,齊爲大伯,一匡天下。《史記》云周公使召公命齊侯爲伯是也。衛、陳爲北、南之二牧。《齊風》屢言魯道齊從者,謂太公奉周公之法也。首三篇《雞》屬齊次,兩肩即衛、陳,《著》則總三統爲一段。下八篇分四方:二《東方》東,《南山》、《甫田》南,《盧令》、《敝筍》西,《載驅》、《猗嗟》北也。經義則以齊與召公同爲二伯,故《召南》云「有齊季女,齊侯之子」也。

    一、豳。以三統平分例言,如《周南》周公爲天子,爲魯統,配《魯頌》。以中分例言,則如頌稱侯爲牧, 與《春秋》同。 主青州。以周公爲天子升頌言之,則當以《周南》爲頌,《豳》爲周南,頌爲《豳風》。特互易其文者,明《風》有三統之例。三統《豳》爲魯統,主齊、衛、陳、曹,一公、二牧、一小國。《風》中言「東征」、「徂東」,與《南》互文見義。

    一、秦。封地在雍州,於三統屬周,爲赤統。《春秋》稱秦爲伯,以爲留守,是也。中分例以統魏、唐、陳,如鄭之統齊、豳,故《車粼》、《無衣》、《黄鳥》鄰於《唐風》,《駟鐵》、《小戎》類於《于田》,《蒹葭》有望返蹕之意。《晨風》、《無衣》、《渭陽》、《權輿》四篇當是西北四牧也。首三篇爲西京,次三篇爲東都,末四篇與《唐風》四篇相似。 雍爲王畿,不爲西岳所統,以豫代雍,故陳爲所統,多説中州事。

    一、魏、唐。其地乃堯舜故國,不言晉而言魏、唐,存二帝也。以中分言,則當合爲一國。如晉與齊比春秋之桓、文。 季札以秦統魏、唐、陳,如鄭統齊、豳,是以魏、唐二國比齊也。 經意當以二風與 注 《鄘》移南方三亡國遷封,故詩三章者多以此起例。 《魏》終《碩 注 鼠》,當是代楚。《唐》言《揚水》,當是代吴。 二《風》合十九篇, 與《邶風》篇數同。 而遷封之制,則先遷民,如康叔封衛,而頑民遷洛,民遷於北,國復於南。 《碩鼠》言去,是南民將去南適北。《揚水》言從沃、從鵠,皆是民從南遷北之辭。 周公左,召公右。《魏》言左,辟《唐》言道左,是北國遷南,爲《周南》所統。 秦在西,則言右。 《魏》首三篇言本風《陟岵》四篇,言民遷北之事。 《陟岵》從南望北,十畝言北,善思遠游。《碩鼠》明言遷徙。 《蟋蟀》二篇言當復封亡國於南。 衣裳車馬等九錫燕享之事。 《揚水》三篇民已遷, 見君子、見良人,已至北矣。 《杕杜》四篇命三國封, 「豈無他人」,同《鄭風》。「豈曰無衣」,皆招之。 「有杕之杜」已至南,《葛生》則念之,《采苓》亦似「將仲子兮」。大約此二風文義多似鄭也。

    一、陳。三統例,衛、陳爲豳所統,一主北,一主南。如首三篇言本《風·碩人》,見北流,陳則云「南方之原」是也。爲齊所統,故「青青」東方,「自伯之東」指齊,「月出」之「月」亦指齊。《宛丘》三篇,皆陳在豫,爲王畿之南也。二《東門》如《齊風》之屬東方,《墓門》、《防》如《鵲巢》,當屬南方。《月出》東,《株林》南,而《澤陂》則結之。

    一、檜、曹。小國,一存一亡。亡者屬於《邶》,爲商統;存者屬於《豳》,爲魯統。中分則先爲周、召卒正,繼代周、召主荆、揚。檜如春秋許,屬鄭;曹如春秋曹,屬魯。

    一、《雅》。詩分三體, 《南》,《風》中一體。 作用全在於《雅》。《史記》曰:「雅以治人。」蓋風者民俗,頌者成功。所以化民成俗,功成作頌者,雅之力也。雅一也,而以大小分者,《大雅》配三《頌》,王者成功,《小雅》配《風》,平治初階。又以三小之故名之也。雖分大小,而以三統爲通例。

    一、《小雅》。即作詩之主,有「周亡詩作」之意。上半由治而亂,詳周之所以亡;下半撥亂反治,明《詩》之所以作。《鹿鳴》至《采芑》配周、召。《車攻》至《無羊》配邶、鄘、豳。《節南山》至《雨無正》配王周公,襄周道亡,然後《詩》作。三小有《柏舟》、《燕燕》、《日月》之義。 《小旻》至《甫田》十九篇配《邶風》十九篇。 《巧言》四篇言四國之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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