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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浪中文网 www.zwzl.net,最快更新西方要决科注最新章节!

    【科】第八无量寿经云。生彼国者。住正定聚。弥陀经云。极乐国土。众生生者。皆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

    决定流转。名邪定聚。随缘不定。名不定聚。决定不退。名正定聚。净土无前二。故住正定也。盖是乘愿力。居纯正土也。

    【科】疑曰。泛论不退之位。要说万劫修功。如何念佛一生。下至临终十念。并蒙弥陀接引。生彼得不退。

    十信。经一万劫方入三贤。今即一生等行。顺次获得。疑也宜哉。

    【科】论功行有差别。若为符契。

    符契。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两不相差也。

    【科】通曰。不退正定。名异义同。修行之人。凡有两种。一居秽土。二处净方。秽土修因。要资万劫。净方起行。自有多途。

    净土论注曰。正定。即是阿[鞥-合+(白-日+田)]跋致。今此言之者。论定聚义。经论说殊。人师解区。故预判之。使无相滥也。九品证异。故有多途。或有被弘誓铠。居下位。或有速疾证不退。住补处之位。亦成多途也。虽同居不退。而证有浅深。故作此释。

    【科】今明不退。有其四种。

    诸经论中。明不退义。未必一准。以其名异。数别位殊。勿迷其途矣。

    【科】十住毗婆娑论云。一位不退。即修因万劫。意言。唯识观成。不复退堕恶律仪行。流转生死。二者行不退。已得初地。真唯识观。舍二乘心。於利他行得不退也。三者。念不退。入八地以。去。真得任运无功用智於定散中。得自在故。无念退也。

    十住论。普考未得此文。意言者。相似义也。言第六分别观慧。取相似之境也。恶律仪行者。旃陀罗及畜猪羊等。畋猎渔捕之类是也。准瑜伽等。一期活命意乐。起杀等等。成不律仪也。广如诸文。三贤菩萨。伏灭二取。令彼不起了二取空。得相似智。常生贵家。及善趣中。不堕恶行。及不善趣。前文所谓。皆比知二无我。不随生死凡流。亦斯谓矣。始入初地。实证真如境智平等。离二取相谓之真唯识观成也。於初地中。断异生性障。永不转变为邪见等。能相续不起异类见。及异类业。岂起小心。此中一行之中。修一切行。故不废利他。第八地中。断无相中作加行障。故任运道空中能起有之胜行於定散中。方得自在矣。

    【科】四处不退者。虽无文证。约理以成。何者。如婆娑论说。退根罗汉。欲界人中得果。遇五缘退具。恐失圣果。起修道惑。谓远行多病。乐诵经典。乐和诤讼。乐营僧事。若天中得果。不逢退具。即得不退。入般无余。行者亦尔。前三不退。未得人中。若在娑婆流浪生死。是其常处。由此染界。遇五退缘。一者短命多病。二者大恶缘伴。爼坏净心。三者外道杂善。乱真正行。四者六尘境界。娆动净心。五者不常见佛。竭逢圣化。若常住此。遭五退缘。但生净土。逢五胜事。一者长命无病。二者胜侣提携。三者纯正无邪。四者唯净无染。五者恒事圣尊。由此五缘。故得不退。

    婆娑论第七卷。说六种罗汉。前五皆退。后一无退广如彼论。及俱舍对法等说。五退具等。光记引大毗婆娑论。第六十卷。文与今同。考论未得全文。盖取意而已。见所断惑。迷谛理起。修所断惑。迷粗事生。迷理已断。迷事未尽。故粗事境。失念惑生。是故生修道惑。所谓五事。皆令心倦。实为退缘也。短命多病等。鸾师同述。天台亦言。原出於十住论中。大槩虽同。各有少异。恶缘伴者。无顾恶人。破他胜德等。即其事也。其相似善。乱真正行。谓之杂善。浅行之人。苟不甄别。深成障道。当远离焉。五胜事者。天台亦言。通赞同举。并与今少异。又今师观经疏。举七种胜事。其中五种。便解今文。谓寿命无量。而得金刚那罗延身。是一胜也。诸上善人俱会一处。补处菩萨。常为法友。是二胜也。常修梵行。无不善事不闻恶声。不见恶人。无邪法而可乱正行是三胜也。无女人故。无欲爱心。见闻触者。令心不染。是四胜也。常见诸佛。即补处故。恭敬供养。是五胜也。

    【科】据其行位。未可輙齐。地胜缘强。更无退具也。譬如恶人。常行不善。遇逢胜友。哀悯提奖。绝恶交友。恒随长伴。至于一代无起过缘也。

    【科】第九弥陀经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

    【科】疑曰。净土往生。要须大善。具行诸业。方可往生。但空念佛。如何生彼。

    六度四摄等。名为诸业也。

    【科】通曰。夫论善根多少。只约念佛。以明过去无宿善缘今生不闻佛号。但今得闻净土。专心念佛。即是过去善因。想念西方。方能决至。此为大善根也。虽闻弥陀净土。发意愿生。进退未恒。心不决定。判为少善。不生净土也。

    大本曰。若人无善本。不得闻此经。清净有戒者。乃获闻正法。曾更见世尊。则能信此事。谦敬闻奉行。踊跃大欢喜。当知今生至心。过去有因也。广说宿善。出在贤护观佛。称赞平等觉等诸文也。按立多少名目。诸师异解。未必一准也。

    【科】又疑曰。据其念佛。只念佛名。设使心专。未为大善。纵称佛号。那得往生。

    【科】答曰。今明念佛。此辨总修。良为群机受益不等。诸佛愿行。成此果名。但能念号。具包众德。故成大善。不废往生。

    上智下机。俱能修习。谓之总修也。或修此一行。都含诸德。是名总修也。

    【科】故维摩经云。佛初三号。佛若广说。阿难经劫不能领受。成实论。释佛之号。前之九号。皆从别义。总前九号名义功德。为佛世尊。说初三号。历劫难周。阿难领悟莫能具悉。更加六号。以制佛名。胜德既圆。念其大善也。

    经下卷也。论出十号品焉。夫论十号开合有异。今文准开无上士。调御丈夫。合佛世尊之说而解之则其意明矣。所谓初三号者。如来应供正徧知也。此之三号。其德最胜。故诸文中多举此三。然桉彼经。列初二号。与终总德。今言初三。盖约通途而言之耳。一曰。经举十中初二。故有初言。是从初从多而言焉。今按通说之三。加总为四加之以六。十号方满足。而更加六号之言易见焉。

    【科】第十弥陀经。又云。善男子。善女人。念佛生彼。声闻之众数。无量无边。净土论云。大乘善根界。等无讥嫌名。女人及根缺。二乘种不生。

    【科】疑曰。如净土论。女人根缺。小圣不生。弥陀经皆说生彼。二俱圣教。何以各殊。

    【科】通曰。勘寻经论。各顺一缘。审而察之。并无差殊。

    言女人生者。志性妙决。深厌女身。专念佛名。求生净。

    【科】土。娑婆报尽。转作丈夫处妙华台。即生净国也。

    根虽是女。能求菩提。深信平等广大誓愿。故曰妙决也。愿文曰。其有女人。发菩提心。厌恶女身。寿终之后复为女像。不取正觉。善导释曰。正命终时。即转女身。得成男子。坐宝华上。随佛往生。入佛大会。十住论曰。随诸佛之本愿因缘。女人见者。若闻名者即成男身。

    【科】言报缺者。有五种。一生。二犍。三半月。四妬。五二形。如此根缺。志性无恒。但能发心。决意勇猛。舍残缺根。感具根身。即生彼国也。

    天然不具。谓之生也。以力去势。名为犍也。因见他淫。妬心起淫。谓之妬也。半月能淫。半月不能。名为半月也。一身挟二根。是名二形焉。准律中言。若此之类。其性软弱。不堪法器。今文无恒。即斯谓也。声盲喑痖。躄足孑臂之类。复不全器。但言五种者。盖举重而已。

    【科】二乘者。

    【科】一谓愚法。证人空理。已得小果。不达法空。故云愚法。唯求自益。不能利他。不可得生净土。

    【科】二谓不愚法。

    【科】虽得罗汉。不住小果。随诸菩萨。起大乘心。顺生佛前。发利他行。故生彼国也。

    【科】又观经云。中生之人。至彼方证小果。

    中三品云证阿罗汉。及须陀洹。

    【科】疑曰。净土论云。二乘种不生。何因生彼。然得小果。答曰。此人先有小乘种子。遇善知识。发大乘心。即因前小习。悟四非常。发起宿因。即证小果。大乘善友。力所携奖。不住小乘。还兴大念。故非小乘也。

    经中上品云。闻众音声。赞叹四谛。应时即得阿罗汉道。大乘善友。二菩萨等是也。经曰。观音势至。为其胜友。当坐道场。生诸佛家。亦此意也。

    【科】根虽是女。能求菩提。深信自他佛性平等。即弘大愿。誓当成佛。广度众生。念舍女身。即生净土。临当报尽化佛来迎。成大丈夫。入莲华座。即生彼国。佛令安神经约此门。故云皆往。论据不能若此。故说不生也。

    涅盘经云。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说是人为大丈夫。即此中意也。

    【科】小乘之人要生大志。乘此为业。即得往生。从彼旧名。号声闻也。

    净土论注云。如言声闻者。是他方声闻来生。仍本名故。称为声闻。如佛与帝释语时。犹称憍尸迦是其类也。上四句会论。下二句通经○按古德解之以多释义。天台所判。粗似同之。千福解之。亦举释。寻可知焉。

    【科】疑曰。小乘之目。判作讥嫌。何因彼方。必称斯号。

    论注曰。软心菩萨。不甚勇猛。讥言声闻。今指之而曰判作也。或谓是无。必所别指。亦得焉。

    【科】答曰。声闻愚法。自利过深。不能益他。谓讥嫌耳。

    【科】虽存古号。即大声闻。益物既弘。乃为良称。

    令声普闻。宁为小乎。

    【科】故法华经云。我等今者。真是声闻。以佛道声。令一切闻。

    文出信解品也。

    【科】西方亦尔。虽有小乘。并真声闻。故无讥嫌等过也。

    愿文曰。国中人天。乃至闻有不善名者不取正觉。不善名已无。况有体乎。故有等之言也。

    【科】第十一会。释三阶行者。五种小疑。

    三阶佛法。信行禅师之所立。集录所述也。斯乃主於佛宗。亦万衢之一术焉耳。隋之初。佛灭后。一千五百三十四年。盛行於世。开皇未岁。勑断不行。事见于续高僧传。凡立三阶佛法。成其三义。一依时。二约处。三准人。依时者。灭后一千年前。犹用一二阶法。於中五百已前。属第一阶。一千年间。属第二阶。一千已后。总属第三。然以正像末三时。经论有异说。而建立三阶。亦自异说。详按彼录。多千年后。以为第三。是准正法千年之说。而像法已后。以为第三阶之时也。或复一千五百年后。以为第三。是据正法五百说。而末法已后。为第三阶也。或单五百后。即为第三是依正法五百年说。像法已后。为第三阶也。约处者。净土即是第一阶。一乘世界国无浊故。纯说一乘。一乘即是第一阶法。故以为第一阶处。娑婆秽土。即第二阶。三乘世界。有是五浊。分一说三。三乘即是第二阶法。故以为第二阶处。亦是破戒坏见之处。戒见俱破第三阶相。故亦为第三阶处。准人者。第一阶人。有其两种。一者。莫问一切凡圣。戒见俱具。正见成就。一切利根。一乘机根。诸佛菩萨。二者。莫问一切破戒。一种皆悉不坏正见。利根凡夫。一切一乘根机菩萨。虽有两种。而唯最上利根。一乘根机而已。第二阶中。虽亦有名一乘者。而犹是不出三乘之中也。第二阶机。亦有二类。一者。莫问一切凡圣大乘小乘。皆悉一种戒见不破。正见成就之众生也。二者。莫问大乘小乘。皆悉破戒不破见之凡夫。众生虽有二类。而并利根正见。成就三乘机类也。第三阶者。集录之中。引文极广。详察。唯是有彼戒见俱破。颠倒一切一种众生。属第三阶之机矣。若约时论。则虽如此。而就人论。则在世及五百年前。亦容通有第三阶机。一千年后。亦容通有一二阶机。又娑婆机虽是第三。而就人论。则亦有二。余之通局。准之知焉。广如集。录说也。

    【科】第一疑曰。众生流浪。苦事悉经。推究此因。皆由起邪三毒。今者专心念佛。愿往西方。邪毒转增。岂非倒见。

    大论曰。或色界死。生阿鼻狱。乃至展转饿鬼中死。或生人天。如是轮转六道。受苦无穷矣。无方执境。故名为邪。能害慧命。是故名毒。依毒邪起。故曰邪毒。从果得名。然立邪名。有二解释。一曰。圣人所有名正。凡夫所有名邪。是解准止观意也。一曰。大论说二种三毒。谓一者。邪贪欲。二者。贪欲等矣。斯乃凡夫备有二说也。

    【科】何者。

    【科】娑婆浊界。理合常居。特生厌舍。即邪瞋矣。西方净土。圣者堪游。不揆下凡。发愿生彼。即邪贪也。所以然者。皆为无明。即邪痴障也。

    浊恶凡夫。未断一惑。焉能得出三界。常居此界。理当然也。瞋。即戚行转也。妄忧苦境。嗔慧斯长矣。三界惑尽。方居净土。同事於圣。不知己分。妄求彼方。即为侥幸。非是邪贪。而何乎。揆。度也。无明不了。而使之然。痴之为根也深哉。为犹是也。

    【科】此之三毒。内积心田。设令念佛。感神鬼魔。如何得往净土受生。

    田能生为义也。大品经云。有烦恼魔。外感鬼神。魔。疑也。良有由矣。

    【科】通曰。教旨殊伦。佥悕益物。善知取舍。各随机缘。

    【科】何者。

    【科】若也道悟无生。理可娑婆久住。未登不退。秽土难居。若契无生。极乐与娑婆不二。未假厌兹杂界。别仰净方。位处轮回。要须生彼。秽土大士所居。理解恒游莫隔。下凡未成胜观。暂止还长苦流。

    凡此一节意。但随行浅深。且处分净秽而已其实不妨圣人亦生彼方。故有多许不退菩萨。而生彼国。如经说焉。

    【科】所以舍染土。不长邪瞋乐西方。邪贪不起。同时分别。慧所相应。内积三善根。外招众圣助。此方后报谢。妙剎净华迎。

    舍染取净。拣择之善慧也。第六心王。与此相应。无明斯伏。贪瞋之可起更无由。故三善内积。众圣因之助。三垢消灭心意柔软。善心生焉。斯光益宁虚乎。

    【科】勿惧神鬼魔。不勤修正业。

    【科】第二疑曰。业道如秤。善恶必酬。感生已来。造恶非一如何不受。直往西方。设欲往生。岂不为障。

    业道如秤。鸾大师指云。业道经考。未得此文焉。

    【科】通曰。夫造业者。苦乐之报定生。既同凡愚。久积罪因。非谬不委。

    无始以来。常为凡愚。故云同也。

    【科】感今人报恶业。为断不耶。若言已断。今即无恶可除。如其未灭。受生因何不障。

    【科】三阶行者。悯然而言。受此生时。诸恶未断。由人业胜。恶不能遮。善报既终。苦果当受也。

    【科】更应示云。恶虽未断。人业胜故。不废招生。净业转强。焉能起碍。

    【科】何者三归五戒。有漏善因。倒想所牵。入母胎藏。此之劣行。恶所不遮。故得人身。罪已无力。无始正行。及今发心。誓尽苦原。当来作佛。精勤克念。愿生西方。报尽之期。慈悲善友。哀矜护念。使住正心。圣众现前。特生渴仰。乘兹胜因。往彼岂难。勿得怀疑。不修净业。

    瑜伽等论说将受生时。父母不净。谓为己有。而生贪爱。於男於女。若爱若恚。以润当生。入母胎中。识羯罗灆。更相和合。故云。倒想所牵等也。胜己之私之谓克矣。

    【科】第三疑曰。准今修行。学普为宗。别念弥陀。乃成曲见。翻为障道。不免轮回。何不舍别行。以随修其普。

    准集录意。彼建二法。曰普曰别。普归普信。是名普法。言法及人中。不分大小。不辨凡圣。俱信敬之也第三阶机偏见成就。偏学一二。则互憎爱。而成诽谤。故开普信普正佛法。以化第三阶也。别学别行。谓之别法。言一二两阶。如次一乘三乘之法。各别修之也。两阶根机。正见成就。更无憎爱。随修随行各有巨益。病药相当。治道无违。广如彼录说焉。

    【科】通曰。仰寻普行。为益极深。大智通贤。方能措意。力微智浅。难以輙行。大圣随机。遣修别行。称根性故。於理无伤。假别为因。修成普业。

    一解八地以上诸行之中。修诸行等。为通贤所修之普行。按彼所谓普行。未必若此。故显智力微浅之人。未堪广业。可以为此中之意义也○凡此节意备。彼所立成。此宗实义矣。

    【科】第四疑曰。夫欲修道。先识苦因。寻苦之原。皆由恶业。

    【科】起恶之境。在此娑婆。不逢众圣性相之理。造诸恶业。数量无边。

    【科】一切众生。凡有二种。一者实报。二者应形。

    【科】言实报者。体唯佛性。相即普亲。由迷体故。妄生贪恚。如来藏上。横起痴心。约相虽殊。普亲无别。隔生不识。妄起爱憎。恒於佛性父母。缘行杀盗淫等。

    体唯佛性。是一切法平等实性。以为众生之体本矣。楞伽及梵网等经曰。一切众生。皆是我父母等。故云相即普亲也。非理而生三毒。故有妄横言也。形异类别。是故云殊也。生生世世。互相有恩。故言无别也。体相俱失。而遂行恶。哀哉。

    【科】三乘圣众。愍念众生。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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